一、医养结合卫生服务人员道德规范
1.以人为本,面向社区居民,关爱重点人群,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2.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对待服务对象不分民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等,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态度和蔼、文明用语。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职权谋私。
5.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服务对象隐私和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7.精益求精,奋发进取,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医养结合卫生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2.勤于学习、精益求精。
3.清廉正直、平等待人。
4.互尊互助、团结协作。
5.慎言守秘、取信病人。
6.仪表端庄、行为文明。
三、医养结合卫生服务承诺
1.文明行为、礼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不与病人争吵。
2.不购销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3不推诿病人,做到首诊负责制。
4.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
5.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公开收费标准,不乱收费。
6.免费测量血压,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免费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7.对残疾人及老年人优先就诊,优先出诊,优先建立家庭病床。
监督电话:7832134(县卫生局)
7861729(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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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养结合卫生服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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