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一二三四”工作思路 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党建工作
基层法院作为党的司法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肩负着保障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责。在建党九十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队伍建设始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当前,我国正处于大发展、大调整、大变革的关键时期。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面对社会利益格局多元化的新情况,面对“三项重点工作”的新部署,如何发挥好基层法院党建的作用,推进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是一个重要课题。笔者长期在基层法院负责党建和政工工作,对基层法院如何“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有着较为深刻的体会,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围绕一个中心抓住根本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人民法院审判事业成功的关键在于党的坚实领导,在当前形势下,面对党中央提出新的时代要求和群众新的司法需求,加强党建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这一中心,以丝毫不懈怠的进取精神、饱满的斗志去迎接新挑战,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才能使法院队伍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目前,法院内部仍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表现在少数干警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少数干警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够,对敏感问题缺乏政治敏感性,群众工作经验不足等方面。“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面对这些复杂问题、严峻考验,我们要有居安思危、如履薄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对如何把握现实环境、通过党建加强队伍建设有足够清醒认识;要善于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来审视党建大局。要有直面人民群众诉求、时刻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折不扣、稳扎稳打、与时俱进地抓党建谋发展。只有我们在审判工作中始终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不辜负人民的司法期待,在接受人民群众检验和考核中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二、围绕两项活动抓好创新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核心在于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基层法院要把当前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和辖区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形成地方特色,创出优秀的党建品牌。要立足于本地实际情况,根据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锐意创新,创出能充分展示法院司法为民服务优势,体现优异的审判业绩和法院良好工作形象品牌。
三、围绕三项重点抓好深化
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和谐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使人民法院在执法的过程中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及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问题的关键。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确保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入。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要始终把党员干警讲政治放在首位,树立大局意识。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时始终坚持两个标准,即把审判、执行工作是否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作为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是否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衡量党员干警先进性的重要标准。坚持和谐司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惩治和预防犯罪的长效机制。大力强化涉诉信访的预防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信访问题的产生。二要始终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提高党员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综合能力。制定严密教育培训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党员干警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责任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为教育培训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同时,鼓励和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的党员干警队伍。在强化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方面多措并举,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全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院党组要始终把握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部门执行的工作规程来运作,引导确保全院各项工作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要不断强化刑事审判职能,对于故意重伤、强奸、开设赌场、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坚决予以从严从快惩处。二要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内的,及时依法妥善处理;超越法院职权范围的,则积极运用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努力使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为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切实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一要健全党员监督机制,强化党员干警的廉政意识。实施“跟案查明”制度,对上级批转和社会各界、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和事件,逐案查清,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干警有问题及时惩戒。实施“诫免谈话”制度。对新入法院工作人员、职务晋升人员及被信访较多人员,要分别由相关负责人或纪检组长对其进行廉政诫免谈话,警钟长鸣。推行“调离清除”制度,对存有问题苗头的干警或当事人信访举报投诉多的干警,要建议组织部门予以调离,对屡教不改或问题严重的干警要坚决清除法院队伍,确保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同时,还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函征求意见,召开律师、当事人、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持广大党员干警的廉洁性。二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激励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工作目标,鼓舞干警保持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精神风貌,号召党员干警积极投身到争优创先活动中。在审判一线设立“党员示范岗”,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干警积极要求进步,从而在社会上树立起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激励党员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措施,更好的推动广大干警公正廉洁执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可靠的队伍保证。
四、围绕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要把党建落实到法院审判工作中。基层法院要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抓党建,确保取得实效。基层法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切入点,特别要注意做到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与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相结合,与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相结合,实现党建、队建、审判三者关系的良性循环。笔者从多年的党建工作经验中发现,搞好法院党建工作就是要围绕如何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率、拓展审判效果做文章,才能把党的领导与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大立案工作格局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严把“繁、简分流,警示督办,结案登记”三道关,做到对一审案件、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案卷移送,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制作,审核、签发、送达及案卷归档等不同阶段进行跟踪管理,杜绝了违法收案、越权收案、越级管辖和保全不当等问题。通过全面细化和严格《案件评查制度》,不断地提高案件质量,牢固地树立司法权威。
(二)要把党建落实到选人用人上。当前,基层法院要以用人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好党员干警的积极作用。从机关支部建设抓起,以强化用人机制为切入点,在认真落实学习、诫勉谈话和一系列组织生活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要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在司法审判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在全院培育出一批政治坚定、积极肯干、乐于奉献的优秀党员干警。要坚持凭实绩用党员干警,对那些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并且干出了工作实绩的党员干警,要予以重任;对那些徒有虚名、不肯踏实干事的“领导”,要及时调离领导岗位,真正实现选人用人能上能下,要通过竞争上岗等形式,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警选拔出来,为法院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把党建落实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中。要在开展警示教育上下更大工夫,特别是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干警普遍树立公正、廉洁、为民为核心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同时,要切实加强正面典型示范教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竞赛等活动,加强窗口单位建设,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要以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法官文明用语》作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更大工夫,并要增强群众观念,将亲民、爱民、为民观念转化为每一位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四)要把党建落实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中。弘扬主旋律,凝聚精气神是党建对文化的必然要求,先进的法院文化是法院的血脉和灵魂。要大力加强党的文化建设,用党先进的文化培育法院司法能力、凝聚队伍力量、陶冶法官情操,实现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审判质量建设的良性互动。一要搭建物质文化建设平台,用深厚的法治文化底蕴激励法官、宣传法律、影响群众,彰显法院新思想新文化;二要搭建岗位教育平台,按照学习型政党的新要求,把法院当学院,把书本当老师,全院干警当学员,业余时间当课堂,人人读书,全员学习,提高法院学习素质;搭建文体活动平台,制订文体活动实施方案,在节庆日自编自导文艺节目,把法官自己身边的模范真实地再现在舞台,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通过自办内部刊物、网站建设,为干警提供工作探讨、思想交流、社会互动的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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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一个中心抓住根本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人民法院审判事业成功的关键在于党的坚实领导,在当前形势下,面对党中央提出新的时代要求和群众新的司法需求,加强党建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司法为民”这一中心,以丝毫不懈怠的进取精神、饱满的斗志去迎接新挑战,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才能使法院队伍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目前,法院内部仍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表现在少数干警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少数干警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够,对敏感问题缺乏政治敏感性,群众工作经验不足等方面。“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面对这些复杂问题、严峻考验,我们要有居安思危、如履薄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对如何把握现实环境、通过党建加强队伍建设有足够清醒认识;要善于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来审视党建大局。要有直面人民群众诉求、时刻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不折不扣、稳扎稳打、与时俱进地抓党建谋发展。只有我们在审判工作中始终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不辜负人民的司法期待,在接受人民群众检验和考核中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二、围绕两项活动抓好创新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核心在于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基层法院要把当前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和辖区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形成地方特色,创出优秀的党建品牌。要立足于本地实际情况,根据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锐意创新,创出能充分展示法院司法为民服务优势,体现优异的审判业绩和法院良好工作形象品牌。
三、围绕三项重点抓好深化
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和谐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使人民法院在执法的过程中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及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问题的关键。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确保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入。
(一)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要始终把党员干警讲政治放在首位,树立大局意识。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时始终坚持两个标准,即把审判、执行工作是否有利于增进社会和谐作为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是否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衡量党员干警先进性的重要标准。坚持和谐司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惩治和预防犯罪的长效机制。大力强化涉诉信访的预防性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信访问题的产生。二要始终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提高党员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综合能力。制定严密教育培训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党员干警教育工作,特别是抓好党员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工作责任心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要为教育培训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同时,鼓励和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努力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的党员干警队伍。在强化人民法院党建工作方面多措并举,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全院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院党组要始终把握党建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部门执行的工作规程来运作,引导确保全院各项工作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要不断强化刑事审判职能,对于故意重伤、强奸、开设赌场、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坚决予以从严从快惩处。二要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内的,及时依法妥善处理;超越法院职权范围的,则积极运用司法建议等方式,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的意见建议。努力使全院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为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切实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一要健全党员监督机制,强化党员干警的廉政意识。实施“跟案查明”制度,对上级批转和社会各界、当事人反映的案件和事件,逐案查清,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干警有问题及时惩戒。实施“诫免谈话”制度。对新入法院工作人员、职务晋升人员及被信访较多人员,要分别由相关负责人或纪检组长对其进行廉政诫免谈话,警钟长鸣。推行“调离清除”制度,对存有问题苗头的干警或当事人信访举报投诉多的干警,要建议组织部门予以调离,对屡教不改或问题严重的干警要坚决清除法院队伍,确保法官队伍的纯洁性。同时,还要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函征求意见,召开律师、当事人、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保持广大党员干警的廉洁性。二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立足于法院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激励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工作目标,鼓舞干警保持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精神风貌,号召党员干警积极投身到争优创先活动中。在审判一线设立“党员示范岗”,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干警积极要求进步,从而在社会上树立起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激励党员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措施,更好的推动广大干警公正廉洁执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可靠的队伍保证。
四、围绕四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要把党建落实到法院审判工作中。基层法院要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抓党建,确保取得实效。基层法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切入点,特别要注意做到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与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相结合,与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相结合,实现党建、队建、审判三者关系的良性循环。笔者从多年的党建工作经验中发现,搞好法院党建工作就是要围绕如何提高审判质量、提升审判效率、拓展审判效果做文章,才能把党的领导与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大立案工作格局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严把“繁、简分流,警示督办,结案登记”三道关,做到对一审案件、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案卷移送,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制作,审核、签发、送达及案卷归档等不同阶段进行跟踪管理,杜绝了违法收案、越权收案、越级管辖和保全不当等问题。通过全面细化和严格《案件评查制度》,不断地提高案件质量,牢固地树立司法权威。
(二)要把党建落实到选人用人上。当前,基层法院要以用人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好党员干警的积极作用。从机关支部建设抓起,以强化用人机制为切入点,在认真落实学习、诫勉谈话和一系列组织生活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要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在司法审判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在全院培育出一批政治坚定、积极肯干、乐于奉献的优秀党员干警。要坚持凭实绩用党员干警,对那些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并且干出了工作实绩的党员干警,要予以重任;对那些徒有虚名、不肯踏实干事的“领导”,要及时调离领导岗位,真正实现选人用人能上能下,要通过竞争上岗等形式,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党员干警选拔出来,为法院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要把党建落实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中。要在开展警示教育上下更大工夫,特别是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干警普遍树立公正、廉洁、为民为核心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同时,要切实加强正面典型示范教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竞赛等活动,加强窗口单位建设,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要以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法官文明用语》作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更大工夫,并要增强群众观念,将亲民、爱民、为民观念转化为每一位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四)要把党建落实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中。弘扬主旋律,凝聚精气神是党建对文化的必然要求,先进的法院文化是法院的血脉和灵魂。要大力加强党的文化建设,用党先进的文化培育法院司法能力、凝聚队伍力量、陶冶法官情操,实现法院文化建设与法院审判质量建设的良性互动。一要搭建物质文化建设平台,用深厚的法治文化底蕴激励法官、宣传法律、影响群众,彰显法院新思想新文化;二要搭建岗位教育平台,按照学习型政党的新要求,把法院当学院,把书本当老师,全院干警当学员,业余时间当课堂,人人读书,全员学习,提高法院学习素质;搭建文体活动平台,制订文体活动实施方案,在节庆日自编自导文艺节目,把法官自己身边的模范真实地再现在舞台,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法院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搭建学术交流平台,通过自办内部刊物、网站建设,为干警提供工作探讨、思想交流、社会互动的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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