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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财政局创建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6 20:19:11 网站:公文素材库

游仙区财政局创建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游仙区财政局创建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一年来,游仙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创建法治政府为契机,认真宣传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狠抓制度保障,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游仙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政府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印发绵阳市游仙区开展创建法治政府职责分工的通知》,认真制定了《游仙区财政局创建法治政府工作活动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及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提高财政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就一年来游仙财政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组织领导到位

建立健全创建法治政府的领导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财政监督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创建法治政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创建工作,设在局办公室。

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将法制创建工作细化到内部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上联下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年来,在全市财政系统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逐步完善机

构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权、管钱,促进财政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财政精细化管理工作也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具体体现。

二、营造依法行政氛围,法制宣传到位

(一)领导班子带头定期学法。并加大对机关成员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实施内容、意义、方法等多方面的深入了解,拓宽知识面,让依法行政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行为指南,并化为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在工作中。

(二)在外宣上,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并整理信息,加大对信息的上报,做好政务公开,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反馈创建活动的工作动态。积极向社会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的优秀人物,典型事迹。一年来,多种宣传载体结合的宣传形式,使财政政策法规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职工法制意识、依法理财、创优达标意识。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规范各股室行政行为,岗位职责到位

牵头股室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科学的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工作。其他各股室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负责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四、加强执法考核评比,责任追究到位

一是科学的制定各股室各干部的考核体系,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股室考核指标。

二是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违法执法、越权执法、滥用职权行为。

三是对各股室的创建工作实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并适当提高在综合目标考核的分支。严格考评程序,运用考评结果的积极作用,有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考评时间和考评办法由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实行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权限公开化,执法任务责任化,执法行为程序化。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规范资金追加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促进公务接待行为的科学化、透明化。我局在经济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中,加强了《行政许可法》的全面落实,对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流程环节进行再清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再提速。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高效、便民的原则,建立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进程。为依法行政营造了良好氛围。

回顾一年来,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是一些基层财政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理财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财政管理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为此,今后一个时期,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五、下一步打算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领域。明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将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认识。针对个别科室认识不到位的现象,综合利用网络、电视、短信等媒体强化宣传,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培训,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考核和培训工作,认真订购有关财政普法书籍,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

(二)健全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党组集中研究、重大决策听取意见,财政监督检查、招标采购、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收付等相关制度;

(三)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强化各科室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审查备案的意识,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积极开展依法执政责任制示范活动,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程序,落实责任,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亮证执法,提升执

法严肃性和合法性,组织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检查,确保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

游仙区财政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扩展阅读:省财政厅201*年财政法制和税政工作总结

省财政厅201*年财政法制和税政工作总结

及201*年财政法制和税政工作要点

201*年我省财政法制税政工作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厅党组提出的“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抢抓发展机遇”、“提升依法理财水平”的工作要求,以搞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确保国家税收政策贯彻执行为基础,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加强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地方税政管理职能、提高税收政策分析运用水平为重点,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搞好服务,为加快法治财政建设进程、加强财政宏观调控、壮大地方可用财力、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份承诺:责任重于泰山

针对去年全省财政系统法规税政科长会议上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希望,立足国家财政法制和税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我省财政法制和税政工作实际,在缜密思考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拟定了201*年度省厅法制和税政工作要点,并经厅领导审定同后意印发全省各市财政局。这个要点的印发,标志着我们向全省财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庄严承诺:我们要把财政法制和税政工作定位在当好领导科学决策的高级智囊、促进依法理财的坚强卫士、加强财政调控的主力之一和推动财政振兴的重要保障上,通过充分发挥财政法制保障和税政管理职能作用,努力拓展财政法制税政工作领域,努力提升财政法制税政工作影响,进而推动我省财政法制工作由注重普法、立法向普法、立法、执法与执法监督四位一体并重转变,推动我省财政税政工作由注重政

策的贯彻执行向政策的贯彻执行与政策的分析、运用和争取并重转变,致力建设财政系统法制税政一流团队,创造财政系统法制税政一流业绩。

两项保障:落到实处为先

为了兑现上述承诺,我们以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督促检查制两个制度来监督、检查、保障年初工作要点中确定的每一项工作如期得到落实。将全省性的、重大的财政法制税政工作列入省与市、市与县的年度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来保证落实;将省、市、县各级横向范围内的重要的法制税政工作列入各级财政机关内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之中来保证落实;省厅法规税政处的处长与分管副处长、具体承办人员进一步签署了处内目标责任书,以保证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任务的落实。通过目标责任制,努力使我省财政系统的法制税政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机构、具体人员头上,触角伸入到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年度工作当中,通过以会督促、电话督导、专题督查等形式,对年初安排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不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从省厅来看,还坚持每周星期一上午的工作例会督促检查制度。

四方发力:充分发挥法制和税政职能作用

在当好促进依法理财的坚强卫士上狠下功夫。及时召开全省财政法制工作会议,拟定并向厅长办公会议上报了《山西省财政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方案》,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努力提高财政立法质量,上报了财政立法计划,印发了贯彻省政府190号令的通知,对执行《山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暂行办法》特别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年共审核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转办的各部门草拟的法规、规章草案45件,审核厅内各处室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0件,有力地维护了财政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认真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省厅各单位负责人、法制联络员以及各市分管局长、法制科长和法制骨干共100余人参加了由部条法司许大华副司长主讲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能力与素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摸清了“行政执法资源”家底,建立起“行政执法资源帐簿”,推动了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积极开展“财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规范了财政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体例,严把了行政处罚文书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当性三关,执行了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复议制度,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初步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框架,促进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得到了提高。

在加强税收政策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狠下功夫。推进税制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201*70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就如何实施增值税转型政策组织了专题调查研究,拟定了在全省全行业、全省八大行业、全省十大行业及六市六县十大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的四套方案,提出了政策建议,并上报了省政府。开展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标准调查,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供了基础数据;跟踪了取消农业税后各地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了取消农业税后对农村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召集有关部门集思广益,为国家完

善出台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提供了参考意见。促进增收节支,贯彻落实省领导提出的“促使房地产税收成为全省地方可用财力新增长点”的要求,联合地税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契税收入情况调查及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请示》,代拟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上报省政府印发执行;深入到基层和企业就提高焦煤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问题进行了座谈调研,向财政部正式上报了提高焦煤资源税税额标准的政策请示得到批准。这项政策实施后将每年增加地方财政收入6亿元以上。加强改善宏观调控,在中央授权的范围内,报请省政府同意,对在我省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一次性购买201*平方米以上,其中农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一次性购买1000平方米以上商品用房用于办公、经营的,规定按照3%的低税率缴纳契税;对设在我省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5年,其中对鼓励项目及我省优势产业,免征地方所得税10年;对大型骨干企业、设在开发区、重点工业园区和新型产业基地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免征地方所得税;对我省范围内的家禽养殖、加工和冷冻冷藏企业及个人生产经营用的土地、房产和车船,免征201*年上半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以更好地应对禽流感疫情带来的影响;对相关企业招用下岗再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4800元(国家规定各省可在每人每年4000元的基础上上浮20%)标准从高确定其所应享受的税收扣减定额,为扩大就业再就业提供了税收政策支持;征集涉及保护资源、节约能源的关税税目增列建议和年度暂

定税率调整建议共15条并及时上报财政部,努力促进我省企业提升国际市场竞争能力。这些地方税收扶持政策的出台,较好地服务了我省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了我省和谐社会建设。

在当好领导科学决策的高级智囊上狠下功夫。落实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审核办法,印发了省财政厅《关于建立财政重大决策法律咨询专家库和聘请法律顾问的通知》,建立了法律专家库,聘请了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奠定了制度和人才基础,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服务财政改革和发展,完成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调研,在财政部召开的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座谈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完成了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实施情况调研及立法后评估工作,形成了《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实施情况调查评估报告》,上报了财政部;承办了财政部《评估行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会议,启动了评估行业管理课题研究计划。服务科学发展,继续开展了企业所得税税源和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为国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和完善关税政策提供了数据支持;深入晋城市、阳泉市的有关企业就煤层气抽采利用税收政策问题进行了调研,从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的角度及时向财政部提出了政策扶持建议。

在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上狠下功夫。切实增强各市财政部门税政工作的贯彻落实能力,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部门税政管理工作的意见》(晋财税201*42号),梳理了业务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切实优化财政政务环境,专题汇辑了《国家现行主要税

收优惠政策汇编》一书,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省直各厅局机关、全省3000多户大中型企业,为各部门、各行业用好用活用足税收政策提供了便捷的工具。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山西日报头版报眼刊登了《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征集201*年度调整关税税目税率建议的通告》,向1200多户企业发送了公开信,诚请各有关方面及时将重点产品、敏感商品、大宗进出口商品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设定意见,以及执行国家关税政策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和建议反映到省财政厅,以便提供更加优质的关税政策服务。建设并开通了法规税政内网,继续编辑了《法规税政工作反映》,继续用好《法规税政工作宣传栏》,落实了首问负责制,耐心做好财政法律问题和税收政策问题咨询解答工作,搭建了沟通联系上下左右、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服务财政系统内外的平台。

八个突破:实现法制和税政工作的良好开局

首次对建设法治财政从时间、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等做了系统全面的安排部署。

首次全面梳理了财政行政执法依据、分解了财政执法职权、明确了财政执法责任、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开列了财政行政执法“权力清单”。

首次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了“财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促进了我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首次建立了财政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审核专家库,并试行了财政法律顾问制。

首次向各市财政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部门税政管理工作的意见》(晋财税201*42号),强化对市县财政税政工作的指导。

首次探索了财政税政机构把管政策与管收入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方法。联合地税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自行组织开展了契税、耕地占用税税源调查,制定了加强征管的办法,全省全年契税、耕地占用税比预算增收0.8亿元。首次将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汇辑成册,免费向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作了大范围、多层次、宽领域的发送,树立了财政机关主动服务科学发展的崭新形象。首次在一个年度里同时受到财政部条法司、税政司和关税司三个司的表彰奖励。省厅分别被财政部评为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所得税税源调调查工作和关税调整方案建议工作先进单位。

20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省财政厅法制和税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财政法制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税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厅党组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在继续搞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的基础上,以提高立法质量,强化执法监督,增强财政实力,推进税制改革为重点,求真务实做工作,不折不扣抓落实,进一步加快我省财政法制工作由注重普法、立法向普法、立法、执法与执法监督四位一体转变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我省财政税政工作由注重政策贯彻执行向注重政策分析运用转变的步伐,为建设法治财政和公共财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落实这一要求,全年工作要实现以下四个“确保”:

(一)确保法治财政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

1、立法要有新进展。一要力争完成《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做好有关立法草案涉及财政条款的审核把关工作;二要提请厅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并尽快出台《山西省财政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方案》,为包括立法工作在内的全省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指明方向;三要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90号)的规定,把好财政法制机构和政府法制机构两道前置审查关和备案公布关,保证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努力维护财政法制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四要配合财政部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做好制定、修订有关财税法律法规规章的调查研究和意见征集工作。五要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执法要有新气象。一要健全完善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机关委托执法行为,保证财政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要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202号省政府令),通过培训、考试、审核注册、定期清理等管理活动,建立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档案,规范执法机关对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保证所有的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三要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程序,保证申请受理、行政许可、调查检查、处罚告知、陈述申辩、组织听证、处罚决定、执法文书送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步骤完备、顺序正常、时限法定、形式合法,从而实现既保障财政机关行政执法权,又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目的。四要严格按照财政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制发财政行政处罚文书,保证财政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五要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努力使财政行政许可

事项的审批做到规范、简捷、便民、高效。六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组织编写《财政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手册》,把财政行政执法依据、程序、规范、制度等向财政系统内外公示,促进为民执法、透明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3、执法监督要有新成效。重点是贯彻落实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财政执法由单纯执法向以人为本、注重疏导和加强服务转变,从重实体、轻程序,重形式、轻效果向实体与程序、形式与效果并重转变。同时,要编制执法检查计划,严把行政处罚文书审核关,及时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活动,认真执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努力减少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显失公平公正等不合法、不适当的执法行为。要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依法保障赔偿费用拨付。

4、普法要有新思路。一是年度工作有计划。要认真制定201*年度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保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确定的任务落到实处。二是普法内容有重点。要以财政、财务、会计工作者以及社会公众最希望、最需要了解掌握的内容为重点,组织好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活动。今年的普法内容除“四法一例”,即《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外,还要对新颁布的有关财政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宣传培训。三是推动工作有保障。要严肃认真地落实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考核办法、监督检查办法、财政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规定、财政执法人员和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考核办法等制度,靠严格的制度来保障普法工作不走过场。

四是普法形式有受众。努力营造广大财政、财务、会计工作者以及社会公众愿意参加普法、乐于接受普法、自觉学习法律的氛围。要靠高质量的普法工作取得预期的普法效果,真正使广大财政、财务、会计工作者以及社会公众的财经法律素质得到提高,法治能力得到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二)确保税政管理在促进财政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更加突出

1、增强财政实力。一要加强税政管理,与税务部门协作搞好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缓征税款以及先征后返等违反国家税法的行为,努力促进应收尽收。二要搞好税源调查分析和重点行业税收征收质量评估,摸清税源底数,发现征管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的对策措施。今年要以煤炭企业所得税为重点搞好征收质量调查分析评估工作,以房地产税收为重点搞好税源典型调查分析工作,支持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推动这两方面的税收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三要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研究提高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焦煤资源税定额,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资源税从价征收工作,努力通过政策调整促进财政增收,推动落实国家关于土地和资源的调控意图。此外,要充分利用连续五年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建立的数据库,专题研究税源变化与财政收入增长的关系,为提高收入预算的科学性服务。

2、推进税制改革。今年我省推进税制改革的任务主要有以下五项。一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为推动内外资企业所

得税两法合并做好宣传、实施等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研究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方案,为我省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服务。三是制定出台配套制度,确保修订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新《车船税暂行条例》在我省的顺利实施。四是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五是参与物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收制度的改革研究,提出符合实际的合理化建议。

3、服务科学发展。要加大税收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用好国家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能力,科学应用地方税权,充分发挥税率优惠、税收减免、技术开发费列支、加速折旧、纳税费用扣除等政策手段的调控作用,促进我省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要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助农惠农、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国企改革等方面的税收政策,努力构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服务体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新型工业化,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4、创优税政环境。一要及时修订《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汇编》,为企业提供送政策上门服务。二要尝试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我省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中的代表企业对国家税收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快科学发展争取更加有利的政策。三要做好对各方各面税收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在国家授权的范围内帮助有关方面解决税收政策问题。四要建立财政与税务、商务、海关、调查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合作共赢机制,增强财政税政工作的科学性、辐射面和影响力。五要加强地方财政关税

工作,加大关税税政宣传力度,执行好关税联络员制度,激发企业利用关税政策保护自身利益、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积极性;借助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力量,认真落实关税政策,继续开展好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认真收集各行业企业关于关税税目、税率调整的建议,并着力提高建议质量,争取更多的关税政策建议被上级采纳,进一步发挥关税在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确保法规税政机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到位

一要围绕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当好参谋助手。一是如何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培育壮大地方财源;二是如何通过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地方税收体系;三是如何挖掘税收潜力,促进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的均衡增长;四是如何采取有力措施,杜绝地方税收的跑冒滴漏。

二要围绕加强财政调控当好参谋助手。要在梳理掌握税收政策上下功夫,当好领导在税收政策方面的“活词典”;要在了解掌握税收政策贯彻落实的效果上下功夫,当好上级部门和上级领导政策、决策及时反馈的“信息桥”;要在倾听和收集方方面面特别是市场主体的心声和意见上下功夫,当好上级部门和上级领导的“千里眼”;要在研究探索促进科技进步、调整产业结构、节约资源能源、发展循环经济等方面的税收扶持政策上下功夫,当好上级部门和上级领导的“高级智囊”。

三要围绕依法行政理财当好参谋助手。首先要就如何加快法治财政建设进程适时提出具体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为领导指导、组织和推动法治财政建设服务;其次要贯彻落实《山西省财政厅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审核办法(试行)》,充分发

挥财政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审核专家和财政法律顾问的作用,为领导依法决策服务;第三要及时收集依法行政理财中值得关注的法律问题,找准法律依据,注明法律要求,供领导工作中参阅;第四要围绕省府有关会议、厅长办公会和厅务会涉及法律税政的议题做好准备工作,及时做出相关法律税政说明;第五要热诚为财政厅、局的各职能机构以及广大财政干部当好法律顾问,为他们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遇到的法律问题服务。

四要围绕建设和谐财政当好参谋助手。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做到制度设计科学化、立法过程民主化,力求便民、利民、惠民;要敢于纠正财政部门自身在执法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完善执法,服务人民;要积极传播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使人民群众更深入、全面地了解财政法律制度,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要服从、服务于财政改革大局,紧跟改革的步伐,适时废止失效或修订完善旧的、制约改革进程的制度,同时根据适时、适度的原则,推进财政规范化建设,在稳定中求发展,在改革中保稳定,不断巩固和保障财政改革的成果。

(四)确保法制税政工作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

首先,要将各级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确定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体现到法规税政工作当中,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制定好年度工作要点,保证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不遗不漏。

其次,要通过目标责任制来分解、细化、量化、落实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做到月月工作有重点,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担子,工作开展有头绪;通过工作例

会制度来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制定对策、推动工作,使工作都能做到日清、周结、月盘点,年中过半,年底交帐。第三,要通过支部建设、廉政建设、处室(科室)建设,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本领,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团队,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打造和谐型、干事型团队,进一步提高狠抓落实的能力。要增强忧患意识、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和谐意识,杜绝平庸意识,并将这些意识由理念变为方法,由方法变为习惯,由习惯变为思想。

第四,要通过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来倾听基层呼声,完善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树立专心谋事、勇于任事和踏实干事的新形象,树立富有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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