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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涉农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时间:2019-05-26 21:07:50 网站:公文素材库

乡镇涉农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白蝉乡涉农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认真落实游仙区开展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白蝉乡党委、乡政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白蝉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把

这项工作作为转变干部作风,改善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乡党委书记张映海亲自安排布置,责成主管计划生育、教育、路政、土地、农村经济的五个主管副职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组织健全,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切实增强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专项治理健康顺利开展。

二、广泛动员,切实提高群众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广泛发动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乱收费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全乡出动宣传车两辆,巡回各村进行广播,并要求各村召开广播会,在村中显著位置张贴有关涉农收费的标准,接受群众监督。与此同时,我乡及时召开各村支书、主任和中小学校长参加的专题动员会。全面安排布置农村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并以会代训,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措施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动员布置到位,问题解决到位,人员处理到位。通过宣传,使群众看到了我们治理农村乱收费问题的决心,提高了群众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留死角,认真搞好农村乱

收费问题的排查治理工作。

白蝉乡及时组织财务、纪检人员集中对各村各单位的账

目进行审查,广泛走访群众,明查暗访,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立即立案查处。对态度较好,并及时退还群众并能吸取教训的,从宽处理;但是,对不积极配合清查,拒不退还群众的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有违法行为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总之,通过开展农村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使群众

看到了党委政府制止农村乱收费的决心。通过治理,使广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了腐败的发生,真正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有效制止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切实规范了涉农收费行为。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促进社会和谐,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201*年10月11日

扩展阅读: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关于进一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相关文件安排,镇物价局牵头组织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镇纠风办,抽调精兵强将对我镇涉农价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清查情况简要汇报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本镇情;二是减轻农民负担情况;三是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四是存在的主要问题;五是今后打算。(一)严格落实减负五项制度

一是实行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经清理审核,取消教育、公安等部门不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前按政策规定清理整顿规范的涉农收费项目在我镇涉及电力、水务、公安等部门包括农村用水收费、农村用电收费、办理身份证收费、计划生育收费等项。

是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近年来,我镇通过纠风、物价、法制等相关部门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示内容,镇物价部门统一印制了“秦安镇涉农价格收费公示牌”,设立了举报电话,各乡镇和镇直相关部门普遍实行公示制度,有效增强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工作的透明度,达到了涉农收费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身清白的良好效果。

三是实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我镇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没有超出或变相超出限额标准。四是实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强农惠农财政补贴发放方式,“明白册”注明了补贴的项目、标准、数额,是农民之间、农民与政府各主管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审计、监察部门之间真正意义的监督卡,使大家既心中有数,又便于相互监督,财政补贴银行卡由财政所把各种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打入农户帐户,减少乡、村组干部等中间环节,有效防止补贴资金被挤占、挪用和克扣,使各种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是实行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并已将结果上报省、市减负办。

(二)强化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和监督管理

每年,镇上组织减负办、审计、监察、财政、教育、物价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镇各乡镇及涉农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并督促乡镇定期对减负情况开展自查。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和良种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等的落实,通过检查、督促、纠正和完善等手段,促进了各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投诉案件的查处情况不论是省市县转的投诉件还是直接受理的,都坚持农民利益无小事,做到有诉必查。所有投诉由镇上主管领导及时批阅,并批转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查处。二是严格程序。相关职能部门接件后,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减负政策法规,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农户和投诉对象,通过走访群众、核查账目、查阅资料等手段,进行调查核实。一般轻微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并向有关人员做好解释和安抚;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执纪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三是严查速办。所有涉及农民负担的投诉,坚持从严从速查处,从接案到调查处理、结案,一般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四是及时反馈,维护稳定。对所有涉农负担投诉处理结果,都要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并认真听取其对查处情况的意见,根据投诉人对调查处理情况的不同意见,做进一步的工作,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如对问题理解不透彻,存在重大误解的,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消除误解,解决潜在矛盾;如存在对问题调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的情况,则根据掌握的新的线索做进一步的处理,直到问题查清、处理到位。对于在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带有一定普遍性的共性问题,提出分析报告,研究解决对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防范类似问题发生。同时,对所有投诉问题,还要进行定期回访,听取投诉人和有关群众的意见,看处理的问题是否彻底,有无反弹,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彻底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四、存在的问题

1、减负工作意识有所淡化。由于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有些乡村或部门的领导对农民负担问题产生模糊认识和盲目乐观情绪:一是认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已经是“零负担”,减负工作已大功告成;二是认为国家增加了对农村的投入、对农民的补贴,农民的收入增加了,让农民出点钱、出点力算不了什么。有的乡村多年来形成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出现了松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变相加重农民负担问题和减负认识的敏感性降低,农民负担是高压线不能碰的意识有所淡化。三是个别乡镇对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缺乏主动性,对乡村干部的教育力度不大,不能做到坚持警钟长鸣。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有些乡镇的个别村在兴修梯田、农路等村级生产公益事业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甚至有的对收取的资金没有独立核算、按村使用,而是全镇统一机修梯田。

3、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个别乡镇对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不到位,使群众产生误解,部分乡村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缺乏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甚至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干群关系紧张,致使群众上访经常发生。五、今后打算

1、加强教育,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减负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同时要加大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完善制度,堵塞容易产生涉农侵权的漏洞。全面推行“一册明、一卡统”工作,将农民享受的各项财政补贴统一到一个存折发放,强化财政管理职能,减少中间环节,做到阳光操作和便民高效。积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3、及时查处涉农违规违纪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依法开展定期减负执法检查和查处涉农负担案件相结合,巩固农村综合体制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4、要切实加大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及时查处》的乡村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按“一票否决制”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对主要责任人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等有关党政纪条规,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维护政令统一,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各项惠农政策的全面落实和全镇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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