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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调解工作计划

时间:2019-05-29 00:36:33 网站:公文素材库

大调解工作计划

201*年岱林乡“大调解”工作部署

为切实维护一方社会稳定,全面推进大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村社区调解室建设等基层基础工作,有效防止和及时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岱林乡特制定201*年大调解工作部署,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区域社会治安格局以及社会矛盾主题演变格局,在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基础上,以大调解专业化调处新机制建设、专职化调解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大调解调处效能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特色调解,全面深化“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等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平台,维护一方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升大调解工作的效能,确保我乡大调解工作在全县创优。

三、重点工作:

1、强化组织建设,提升专业化调解水平。乡调处中心切实加强对村和企事业单位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调解人员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通过以会代训、业务培训、庭审观摩、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方式,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调解实务、岗位技能等综合素质,建立一支首席调解员队伍、一支专职调解员队伍,推进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实行调解员任前培训、定期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努力探索“星级调解员”评定机制。

2、完善对接机制,拓展化解矛盾纠纷的渠道。一是全面深化“公调对接”机制建设,乡调处中心与派出所、警务室与村调委会两个不同层面的有效对接。二是着力提升“诉调对接”整体水平。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对接工作运行机制,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做到能调则调,案结事了,进一步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全力构造“其他对接”工作机制。要以“大调解”中心为主线,继续完善“援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探索建立“劳调对接”等新机制。通过对接机制的建立,真正实行化解矛盾纠纷资源的再整合、调解职能优势的再联合、调解合力的再聚合,进一步提升大调解整体效能。

3、优化运行质态,增强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一是完善排查预警制。坚持对矛盾纠纷的受理调处与主动排查相结合,乡每半月排查一次,村每旬排查一次,实行“有矛盾报纠纷、无矛盾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要以“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为重点,积极主动地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群体性矛盾纠纷,不断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完善听证对话制。乡调处中心要完善听证对话规则,进一步规范听证对话的内容、方式和程序,提升组织水平和实际效果,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上下功夫,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深化特色调解制。在充分发挥乡大调解中心龙头作用和基层调委会第一道防线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巡回调解工作队”的特色做法,完善“五心”(热心、诚心、细心、耐心、公心)调解法,巩固劳资预警机制,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保一方平安奠定基础。

4、强化基础建设,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遵循严谨、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依政策、按法律、照程序调处矛盾纠纷,确保调处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交流阶段工作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态势,研究重大疑难纠纷调处方案以及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等。

5、严格奖惩考核,提升工作绩效。年底,根据各单位及调解人员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调处实效,参与全县优秀调委会、优秀调解员等评比活动。同时,对因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力或隐瞒情况而发生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实行责任倒查。做到年终有检查、有总结,将大调解工作纳入机关议事日程。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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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宗片区工作委员会201*年“大调解”工作计划

县综治委:

201*年我委大调解工作继续以“大调解”建设为平台,努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纠纷处置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群体性矛盾,为片区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现将201*年计划如下:

一、强化“大调解”工作基础建设

年初我委成立以工委主任任组长,工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乡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队伍建设

为避免出现当事人“申诉无门”而引发上访闹事现象,有效防止纠纷激化和群众性事件发生。我们着重加强信访信息阵地、调解人员队伍建设,让群众来访有门进,群众意见有处讲,矛盾纠纷有人调。为此,我委特安排了接待员1名,并由主任与副主任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要求。

三、完善“大调解”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每周由接待员反馈稳定工作动态;通过定期、不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并及

时做出处置预案。二是领导接待日制度。坚持实行领导轮流值班接待群众,并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限时解决,并跟踪督办。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三是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接待员都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填写分流交办意见。四是限期处理制度。根据各类不同社会矛盾纠纷,分别制定完成期,对其调解的纠纷都必须在规定的期间内办结。

四、健全“大调解”长效运行机制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动作机制,我委突出强化在矛盾纠纷的处置上下功夫。一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为保证“大调解”机制的有序运作,我委根据纠纷处置程序,及时制定了“大调解”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群众来访、接待登记、立案受理、发流指派、依法调处、结案归档、跟踪回访七个工作流程,详细制定每个流程的工作方式、工作要求以及具体工作部门,确保了“大调解”工作在实际的运行中有章可依、规范有序。二是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我局按照“预警在先,矛盾早消化”,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工作例会、每周不稳定信息上报以及纠纷信息的快报制度,认真疏理近阶段存在的不稳定隐患,研究处置方案。同时,为改变纠纷找上门、有纠纷才

去调解的被动局面,变被动为主动,掌握矛盾纠纷的隐患,我委组织干部深入项目实施点,与群众谈话、座谈、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意愿,及时排除隐患或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建立职能整合的调处机制。

罗宗片区工作委员会

二O一O年四月一日罗宗片区工作委员会

201*年“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县综治委:

201*年我委大调解工作继续以“大调解”建设为平台,努力做好来信来访和纠纷处置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群体性矛盾,为片区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经我委研究,决定成立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扎洛(工委主任)副组长:智巴(工委副主任)成员:郭显兰(乡会计)双全(办事员)

四郎达吉(驾驶员)

办公室设在工委办公室,由扎洛同志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罗宗片区工作委员会二O一O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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