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方面。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现已组织两次普查员培训,目前已完成生活源锅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清查工作,规模化畜禽养殖普查工作已移交农业部门。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建立了大气环境监测自动站,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16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处罚并责令整改;县内一热源拆除工作、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全面完成。县城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工作正在进行,水泉村、合发村等5个村饮用水源地、畜禽粪便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前期手续和实施方案已上报。
三是环保执法情况。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行为。从今年初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16人次,检查企业104家次,行政处罚7家。有力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环保宣教工作情况。我局积极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通过设置环保法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购买电视台广告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工作,营造了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是中央及自治区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中央、自治区环保督查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县共12项,现已整改完成7项,剩余5项正在整改。其中,涉及破坏草原案件面积7194亩,已整改完成7194亩,签订植被恢复协议书并处罚1150亩;城镇污水处理厂“三率低”问题已通过提标改造工程提升了达标率和负荷率,提高回用率方面,计划通过管网改造提高回用率,目前中水回用土建工程已完成,设备正在安装,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工业园区未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供热设施和正规渣场问题,计划由鄂尔多斯东源公司承建,目前该项目已与县政府签订协议,预计2019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不符合排放标准的10蒸吨燃煤锅炉涉及我县17家,16家于6月底完成整改,1家于年底完成。庆业煤矿生态恢复问题,现已完成环评编制,和县政府签订了复垦协议,待企业完成采空区灾害治理后将立即开展生态恢复工作。目前已建立中央及自治区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按时督办。自治区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现正进行核查工作。
六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年初以来,我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了分管领导职责、完善了相关机关制度、调整了全局干部用房,切实加强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
一是鑫光热力储煤场扬尘问题。按照环保督察要求,鑫光热力公司存在无组织排放问题,需建设封闭式储煤场。现企业正在建设当中,年底投入使用。
二是鑫泰公司拌料场、黑料场、水泥厂问题。上述企业涉及扬尘污染,目前尚未完成搬迁,整改进展缓慢。
三是牤牛海采空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储煤场、渣土堆、道路扬尘问题。现已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现正积极整改。
四是兴美科技粉尘排放不达标问题。现已责令停产整改。
五是糠醛厂气体排放不达标问题。现已责令停产整改。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
一是县域内大型养殖厂排污问题。目前我县养殖厂大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排放不达标,未办理环保手续。
二是鑫光热力高盐水排放问题。鑫光热力高盐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小额木特河。
三是县内屠宰企业排污问题。目前全县部分屠宰企业排污不达标。
四是曙光园区企业排污问题。曙光园区大多企业环评手续不全,环保设施不合格,排放不达标;环保局派专人盯办,环保局已向曙光园区下达整改通知函,限期整改。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
公司混凝土添加剂污染土壤问题。2019年土壤重点监管企业为xx县凯徕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要求企业每年自对其用户地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检测结果报各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方面
按照上级要求,目前我县即将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相关工作,我县共有水源地保护区11个,集中城区1个,乡镇级8个,村级2个。水源地保护区主管单位为住建局(城镇水源地)和水务局(乡村水源地)。目前,除xx镇城区水源地保护基本达标以外,其余的乡镇均不达标。下一步将申请第三方调整方案,进行重新评审,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和乡镇按照分管职责开展工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
年内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解决鑫光热力储煤场扬尘和鑫泰公司拌料场、黑料站、水泥厂扬尘问题。完成凯徕混泥土有限公司搬迁工作。
二是严格控制牤牛海采空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储煤场、渣土堆、道路扬尘问题。
三是做好协调工作,空气监测站正常运营。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
一是年内完成县域内全部大型养殖厂、屠宰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严肃查处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放和未办理环保手续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完善各项环保实施。
二是开展水源地保护区相关工作,联合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对全县11个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日常工作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其他相关工作衔接的长效联动机制,合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进一步严格执法,变被动为主动执法,对全县排污企业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违法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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