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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三篇

时间:2020-08-01 14:58:04 网站:公文素材库

2020年《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篇一】

  2020年X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正人先正己而制定的法规。通过学习和回顾一直以来的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在一下三个方面持续用力、常态做好

  一是重教育抓宣传,筑牢党风廉政防线。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为契机,开展“党规党纪一刻钟”等活动,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每次党日活动内容,自觉加强党纪国法的研究学习,切实成为理论、法规的明白人。组织开展和认真参加“宪法学习月”“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堂”等系列活动,紧密结合身边发生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反面典型,广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讨论反思,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大力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

  二是理程序严规范,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通过召开纪委专项工作会议、组织专题学习等,增强学习意识,努力提高对案件卷宗重要性的认识。经常咨询县纪委审理室领导,及时更新观念、查漏补缺,不断探索总结更加适用于街道的行政处罚类案卷模板。实行自查自纠制度,建立严格的卷宗检查流程。首先对案件材料进行自查,确保案件材料齐全、完备,其次对卷宗装订顺序、入卷材料进行详细检查,最后逐页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每一份案卷、每一个环节的文书规范、完整。

  三是恪守党纪国法,树立自身良好形象。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央、省市区各项规定,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廉洁自律表率。经常以正反两方面的案例警醒自己,自觉以“三严三实”的标准要求自己,坚持反对“四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切实以过硬的自身作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为人正派,严于律己,说老实话,做老实人;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绝不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2020年《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篇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旨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规范监督执纪权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直把强调政治纪律放在首要位置,为“治病救人”、“清衣正冠”连续开出一系列药方,随着打虎、拍蝇、猎狐行动的持续深化,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已然构筑,反腐败已成压倒性态势。而纪检监察队伍作为党中央教育干部的一把“戒尺”,直不直、准不准、效果大不大,能不能形成威慑,关系到这场战役能否取得长久性成效。这就需要纪检监察队伍自身更加敬畏纪律、模范遵守纪律,形成一把利剑高悬。

  欲行规矩,先懂规矩。作为党的纪检监察队伍懂规矩是第一要求,只有知法执法才不乱法,只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对于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能够依规依纪依法严格监督执纪,才能成为忠诚干净能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只有清楚了解各项国家规章纪律,以事实为判断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执法,才能形成威慑,营造党政机关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才能做好一把知刻度“戒尺”。

  欲行规矩,先守规矩。党的纪检监察作为党员干部对各项党中央规章纪律遵守情况的监督者、教育者,如何形成威慑,如何进一步巩固当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胜利成果,关键在于纪检监察队伍自身是否敬畏纪律、能否模范遵守纪律。列如近日播出的央视专题片《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北麓违建别墅整治始末》,总书记亲自对违建别墅做出六次重要批示,陕西省竟层层空转,显现出不讲政治、不讲规矩对“两个维护”、党中央的各项落实以及人民群众利益严重危害,而纪检监察队伍能否做好党中央的“戒尺”是杜绝此类事件的根本,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身严格落实、执行纪律,以身作则,才能做好一把高标准“戒尺”。

  形以六律,必正五音。六律齐,则五音正,作为党的纪检监察干部,知行合一,与规章纪律融为一体,成为纪律的化身是最高追求也是党中央的亲切期盼,只有进一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理论、实践、制度创新的伟大成果、不断的加强自身思想认识,更加自觉遵守规章纪律,时时刻刻将讲政治、讲规矩记在心间,严格履行主体职责,才能进一步巩固好纪检监察威慑,从而成为永葆干净忠诚的纪检监察战士、一把“行走的戒尺”。

2020年《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心得【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我们第一时间进行了学习,通过网上学、会议学、讨论学、原文学、解读学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学习交流,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要把学习贯彻《规则》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学深悟透,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对比之前的试行版,我有以下体会:

  一是之前试行的规则,我个人认为还只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规章规定,但这次由中办正式印发颁布,明显已经上升到中央党内法规的政治性、全局性高度上来了,是党中央在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意义更大、分量更重、要求更严。

  二是除总则、领导体制外,新规则第三章就聚焦到监督这一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基础职责上来,充分体现了时时刻刻把监督挺在前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强调了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我觉得这是在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基础上的新提法、新要求,其中大有深意。

  三是新规则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管监督等工作,都明确了具体的审批事项和操作要求,可以说既有对以往制度和成功经验的继承和提炼,也有严谨大胆的精简和革新,为我们今后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工作规则》的要求进行,在工作生活中,要正确定位自己,立足岗位实际,严格自我约束,做出正人先正己的实际行动。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途径,是履行“忠诚、干净、担当”誓言的重要保证。“征实则效存,徇名则功浅”。唯有积极勤奋的工作,才能凝心聚力,方能成就高尚的人生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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