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区、市、县兽医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依法治疫”的原则,继续围绕“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总体目标,以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防疫网络建设,狠抓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我乡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任务
(一)动物疫病免疫
在抓好集中免疫和免疫抗体效价监测的基础上,继续推行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散养户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办法,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抗体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或接近临界值的地区必须进行再次集中强化免疫,使重点地区的敏感动物全年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1.动物免疫接种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牛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全年进行三次集中免疫,猪羊口蹄疫全年进行两次集中免疫,布病全年进行一次集中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小反刍兽疫实行常年补针,包虫病全年进行四次驱虫。
(2)常规动物疫病免疫
羊痘、羊三病、狂犬病全年进行一次集中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全年进行两次集中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初免的还要加强免疫一次。炭疽新老疫区(点)全年进行一次集中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2.集中免疫时间安排
春防:第一阶段:3月10日—4月5日,牛免疫接种口蹄疫W二价苗;羊同时分点免疫接种羊Wo苗、羊痘、羊三联三种苗;猪同时分点接种猪WO合成肽疫苗、猪瘟两种疫苗;鸡接种鸡新城疫、禽流感两种疫苗;犬接种狂犬病疫苗并驱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给牲畜驱虫(驱虫药畜主自己购买)。
第二阶段:4月6日— 4月15日,免疫接种猪蓝耳病疫苗、补免小反刍兽疫疫苗,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第三阶段:4月16日一4月25日免疫接种炭疽疫苗(新老疫区), 对1月龄以上的羔羊和购入的羊实施补免。
夏防:7月10日—7月25日,牛接种口蹄疫W二价苗,初免的还要加强免疫一次;禽类免疫禽流感苗,初免的还要加强免疫一次;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对未经免疫的羔羊补免羊wo 、羊痘、羊三联、小反刍兽疫疫苗;雏鸡补免新城疫疫苗;仔猪补免猪WO 、猪瘟和猪蓝耳病疫苗。
秋防:第一阶段:9月10日—9月24日,牛、羊(除种公畜外)免疫猪S2 型布病疫苗,应免牛羊免疫密度达到100%。
第二阶段:9月25日—10月20日,猪同时分点接种猪WO合成肽疫苗、猪瘟疫苗,初免的还要加强免疫一次;羊接种口蹄疫Wo苗,初免的还要加强免疫一次,补免羊痘、羊三联和小反刍兽疫苗;鸡免疫新城疫苗。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第三阶段:10月 21日— 10月 30日,免疫接种牛W二价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初免的还要加强免疫一次;禽类免疫接种禽流感疫苗,初免的还要加强免疫一次,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给牲畜驱虫。
每次集中免疫的同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灭源工作,春、秋防两次集中免疫结束后,对防疫员进行综合考核,作为兑现防疫员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1.畜间布病防控工作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布病新老疫点集中消毒灭源、流行病学调查、检疫监管、布病强制免疫、布病疫情监测等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春、秋防同时完成布病新老疫点集中消毒工作。
8月1日—9月1日,在去年监测的基础上,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完成50%的乡镇50%的村的监测净化任务。
9月10日--9月24日,完成全乡牛羊布病集中免疫工作。
(三)结核病监测工作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监测任务。
(四)非洲猪瘟防控
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县政府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持续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各行政村、自然村对养猪场(户)进行非洲猪瘟流调排查,发现外来生猪及病死猪要及时报告。成立督查组,进行跟踪督查,重点对养猪场、主要村庄及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做好消毒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养猪场的消毒工作,加大消毒次数,保证消毒质量。养猪户由防疫员指导进行消毒工作,养猪场(大户)用消毒车进行消毒或自行消毒。重点加强正大养猪场的消毒工作。
3、抓住重点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排查、严防死守,特别是紧盯重点区域,加大对重点环节的管控力度,确保防控措施全面落地。
(1)全面强化生猪移动监管措施。严格落地检疫制度。加强对屠宰场、贩运经纪人的备案、培训、监管,对违法调运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2)加强交通运输环节管控。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公路动物卫生消毒检查站,重点检查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
(3)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管控。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
(4)加强餐厨剩余物(泔水)管控。坚决禁止使用泔水饲喂生猪。
4、加强应急值守,做好信息报送。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生病死案例要及时、规范做好疫情报告等工作。
5、加强宣传培训。对防疫员进行培训,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向养猪户发放告知承诺书、非洲猪瘟防控紧急通知,非洲猪瘟防控知识明白卡,确保非洲猪瘟防控知识进村、入户,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家喻户晓。还要加强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养殖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做好防控知识学习,强化生物安全管理意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消费生猪产品。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消毒灭源工作
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和疫病流行规律及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各行政村把消毒灭源工作放在与免疫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采取集中消毒和日常消毒相结合的办法,对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场点等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利用大型消毒车实施全面消毒;对散养户的养殖场所利用小型喷雾器进行分散消毒,确保不留隐患。同时组织动员养殖场(户)做好养殖场所粪便污物等的清理及无害化处理工作,保证环境卫生清洁。
(六)流行病学调查
认真组织防疫人员开展动物巡查,及时掌握饲养动态,按时上报业务报表;落实村级防疫员疫情观察报告制度,加强动物疫情管理,及时排查疫情隐患,查找防控工作漏洞,提高疫情预警预报的准确性、时效性,科学制定应对措施。
(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1.配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强化检疫工作,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加大对调入畜禽的检疫管理,严格执行报批报检制度。规范检疫操作和记录。严格许可审核管理,加强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审核监管。
2. 配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跨省调运生猪、出售、贩卖病死畜禽,未经检疫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监督做好证据固定后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建立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良好的运行秩序。
(八)兽药监督管理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配合县兽药监督所的工作,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成效,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
按照“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培训、考核力度,逐步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动物防疫工作队伍,保证防疫质量。
(二)落实责任制,保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乡政府与行政村签订责任状,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与防疫员、养殖场分别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完善行政技术双承包责任制,将各项防疫任务指标量化到人、责任到人。
(三)严格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疫情报告的规定,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的疫情观察报告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采取逐级上报的办法,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组织村级应急队伍,做到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处置原则,果断处置,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防疫人员综合素质
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思想认识,加强预防的警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常见传染病的正确认知能力,努力做到群防群控。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疫工作做实做好
采取自查—抽查—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防疫过程中,随时督查每个行政村的防疫进展情况,每次集中免疫结束后对各行政村进行自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县农牧部门随时对各行政村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抽查,对防疫中存在的问题协调乡镇加以解决,确保动物防疫工作做实做好。春秋两次集中免疫结束后,县农牧部门按照《__县动物防疫员考核管理办法》,对全乡防疫员进行综合检查,将检查评比结果作为兑现防疫员工资的重要依据。乡政府按照年初与各行政村签订责任状的内容,对各行政村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行政村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实绩的主要内容,因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行政村领导,要以书面形式向乡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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