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总体思路,我市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定型、完善和优化,实现基本生活有保障、救助内容分类别、对象标准多层次、事业发展可持续的制度目标,真正为困难群众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xx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xxxx户xxxxx人,共发放资金xxxx.xx万元。其中:低保金xxxx.xx万元,补贴xxx.xx万元(电费xx.xx万元,增发一个月低保金xxx.xx万元,春节慰问xxx.xx万元);农村低保对象 xxxxx户xxxxx人,发放资金xxxx.xx万元。其中:低保金xxxx.xx万元,补贴xxxx.xx万元(电费xxx.xx万元,增发一个月低保金xxx.xx万元,春节慰问xxx.xx万元)。特困供养对象xxxx人,其中农村五保xxxx人(集中xxxx人,分散xxxx人),共发放资金xxxx.xx万元;城市三无xxx人(集中xxx人,分散x,xx人),共发放xxx.xx万元。农村低保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xxxxx户xxxxx人,共发放扶贫补贴xxxx.xx万元,农村五保精准扶贫补贴支出xxx.xx万元。x-xx月大病医疗已救助xxxxx人次,救助金额xxxx.xx万元。x-xx月临时救助已救助xxxx人次,救助金额xxx.xx万元。其中乡镇直接救助xxxx人次,救助金额xxx.xx万元。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量化调整工作。x月xx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的xxx元/人.月调整为xxx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xxxx元/人.年调整为xxxx元/人.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去年的xxxx元/人.年调整为xxxx元/人.年;城市低收入标准由xxx元/月调整为xxx元/月;农村低收入标准由xxxx元/年调整为xxxx元/年。从x月x日开始执行。
2.继续做好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争取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天门市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xx政办发xx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对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规定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并针对不同致贫原因予以精准扶贫。综合运用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组合,形成制度合力,共同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3.进一步推进按标施保工作。紧紧抓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规范手续”四道关口,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细化“生活困难”的具体认定办法,避免出现收入虚高而导致应保未保问题。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评估,区分行业类型,充分考虑外出务工人员住房、交通等务工成本以及实际务工时间,合理确定评估标准。对家庭主要成员因重大疾病、伤残等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影响家庭收入的因素,根据不同情形设定劳动力系数与统一的评估标准进行测算的办法进行收入核算,切实提高了收入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落实了生活困难家庭中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政策,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四种特殊对象,增发xx%重点救助。开展低保审批权限下发至乡镇试点和购买社会服务试点,我市两个创新工作试点都选择在xx镇。
4.认真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一是全面认定特困供养对象,严格按照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做好认定工作。二是做好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聘请市中医院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保证了评估标准的统一性和评估结果的权威性。首批已评定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养对象xx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供养对象xxx人。三是落实照料护理标准,城乡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在基础性标准上增加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xxx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对象的照料护理经费人均在《规定标准扣减基本生活标准基础上增加至我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xx%即xxxx元,从x月x日起按新标准发放。四是实施好“冬暖工程”和“平安工程”。“冬暖工程”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设置集中取暖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确保今冬起集中供养特困对象温暖过冬,目前xx个福利院全部完工,正在组织验收。同时,按xx%、xx%、xx%、xx%分x年实施“平安工程”,目前xx所农村福利院完成烟雾报警系统安装,xx所农村福利院完成应急呼叫系统安装。五是落实农村福利院管理经费。今年x月通过争取市领导重视,市财政列支农村福利院管理经费xx万元,加上省级xx万元,全市共落实农村福利院管理经费xx万元,确保了全市农村福利院正常运转。六是提高福利院工作人员待遇。市级财政补助从去年的xxx元提高至xxxx元,从xxxx年x月执行。七是继续开展农村福利院提档升级,已下拨第二批建设经费xxxx万元,正在督促乡镇抓紧组织验收,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5.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是扩展救助范围。今年我们将重点救助对象扩展到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和所有建档立卡家庭。二是继续做好参合参保工作。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资金给予全额资助。三是提高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严格按照《天门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天政规[xxxx]x号)文件规定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四是对重点优抚对象、特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了“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更加便捷方便困难群众。
6.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水平。严格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xx民政发xx号)文件进一步细化了救助类型、救助标准,做到精准救助,及时救助。所有乡镇(街道)均已建立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平台,在统一窗口标识、固定工作岗位、明确部门职责、建立服务规范,明确受理、分办、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方面规范完善。全市没有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
7.开展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市大数据办提供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的相关数据,提供数据源xxxxxx条,其中城市低保xxxxx条、农村低保xxxxxx条、农村五保xxxxx条。比对查实问题线索xxx户,其中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取消xx户,市纪委大数据办移交乡镇纪委核查数据之前乡镇民政办上报取消xxx户,剩余的 xxx户因死亡、户籍外迁、享受社保退休金等原因取消xx户, xx户对象保留。
8.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切实贯彻落实《x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试行)》,做到“凡救助,必核对”。今年x月,省核对中心集中比对了全省人社、工商、税务、公安、死亡等信息和x市公积金、房产信息,涉及我市社会救助对象xxxx户、xxxx人,我们迅速自查自纠,严肃整改,按照“实事求是、应救尽救、尊重历史、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全面纠治,积极稳妥、维护稳定”的原则,全市共清退xxx户、xxxx人,其中:城市低保xxx户、xxx人,农村低保xxx户、xxx人,农村五保x人。在把好“入口”的同时,更“疏通”了出口。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救助标准偏低。一是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偏低。我市农村低保户均保障x.xx人,月人平补差xxx.xx元,低于全省平均补差水平(全省xxxx年月人平补差xxx元)。二是临时救助水平偏低。截至xxxx年x月,全省临时救助平均水平为xxx元/人次,我市的临时救助平均水平为xxx元/人次。
2.农村福利院内部管理不够规范。按照养老服务质量提升xx项强制指标,我市大多数农村福利院达不到要求。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培训不够,收入低、学历低、技能低。按照国家养老福利标准,我市专业养老护理人员缺口较大,农村福利院普遍存在人难招、人难留问题。部分乡镇农村福利院院长年龄偏大,精力不足。
3.低保对象界定难。对于特别贫困的农户享受低保,群众没有意见,对处于保障界定边缘的农户享受低保争议较大。虽然制定有标准,但对标准的核实把握相对困难。
4.乡镇低保工作力量弱。乡镇低保工作由民政办承担,我市大部分民政办主任还兼扶贫办主任,有的还兼顾乡镇其它工作,工作繁重。低保动态管理,每月都有新增退出,都需要入村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监督公示,审核上报材料,人少工作量大,部分乡镇收入核定流于形式,对低保对象的动态情况掌握也不够准确。
四、xxxx年社会救助工作思路
xxxx年,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以稳中求进和务实创新为基调,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坚持创新思维、攻坚克难,坚持依法行政、狠抓落实,加强制度衔接,强化“托底”功能,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提高救助水平。
1.深入推进按标施保。x月底前,报请市政府依法量化调整公布年度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严格推行按户保障、差额补助、按月社会化发放制度。
2.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大幅上涨而降低。加强对象衔接,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要纳入低保兜底脱贫的人员花名册,了解贫困村脱贫出列时间。加强政策衔接,保证所有低保对象都能够享受扶贫开发政策,保证所有建档立卡对象都能够享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加强信息对接,实现农村低保信息系统与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每季比对动态数据。
3.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继续贯彻落实《x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按照xx项强制指标和xx项提升指标对全市农村福利院实施“一院一策”整改。进一步细化特困人员“三无”认定条件,根据申请人的年龄、残疾等级和罹患重病等情况,确定其有无劳动能力;根据申请人的收入是否足以维持其基本生活、财产状况及使用情况等,确定其有无生活来源;根据申请人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身体状况、家庭经济状况以及与申请人生活关联情况等,确定其是否具备赡养、抚养或扶养能力。科学制定救助供养标准,按照“分类定标、差异服务”的思路,根据特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和照料护理需求,合理确定救助供养标准。优化救助供养形式,鼓励和支持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在家分散供养,委托亲友或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积极探索推进家庭托养、寄养和社会助养,确保其“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提升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应急呼叫系统设置及消防设备、安全监控系统等符合生活无法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要求,不断提高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加强护理型服务人员配备,合理配备使用专业社会工作者,不断充实工作人员队伍。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为农村其他低收入、高龄、独居和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4.继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一是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按政策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切实做好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认定工作,确保重点救助对象、城市低收入救助对象、农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落实落地。二是配合卫生计生委、扶贫办等部门做好健康扶贫工作,落实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工作要求,核实核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罹患特定病种大病患者信息,协同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三是加强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加强部门协作,做好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提高医疗救助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效能。
5.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明确、细化临时救助困难类型和救助标准,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提高临时救助政策可及性,增强临时救助可操作性、时效性和精准性。全面推开“救急难”工作,健全和完善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急难救助“首问负责制”和“转介转办”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6.巩固大数据比对成果。巩固大数据比对成果,坚决防止“群体保”、“人情保”、“关系保”等情况反弹。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明查、暗访和聘请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对各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内控管理,防止发生贪占、截留救助资金现象。维护救助对象享受救助的合法权益,针对重大舆情、重要信访、重点案件开展专项督查督办,对违规违纪和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督促按权限和规定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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