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年底,又到了大家准备年报告总结的时候了,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社区民调工作总结方面的范文模板,相信一定可以让您的汇报增色不少!
01
在整个东升乡范围内,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个生产型的老企业比较多、不在岗人员比较多、低端劳动力从业人员比较多的企业。由于我公司拥有电焊机、铁芯厂、锅炉厂等众多生产型的传统企业,而这些企业又面临着向服务型企业转型之阵痛,因而使得本企业不在岗人员较多,需要进行人员分流、二次择业的职工较多;同时,由于我公司所处的行业比较特殊,因而使得我公司的低端劳动力从业人员比较多。由于上述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在部分职工范围内存在着思想情绪波动比较大、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差,部分不在岗人员所在新工作单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保等现象,部分不在岗人员二次择业甚至多次择业都不甚理想。由于上述种种因素所致,使得我公司的民事调解、信访工作压力比较大,给我公司的民事调解、信访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
虽然存在上述困难,但是,由于我公司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乡党委、乡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等一系列文件的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北京市信访工作条例》、《XX年东升乡信访排查调处工作要点》等有关规定办事,从民事调解、信访工作的机制狠抓入手,落实对民事调解、信访工作的督办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以来,我公司共接待群众来访6例,通过民事调解、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已处理案件6起,结案率达到100%,全公司未发生重大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现将我公司的XX年度民事调解、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责任意识,强化民调、信访工作的领导
我公司抓住公司党总支、各支部两级民调、信访工作责任制这一关键,层层落实责任制。首先,我公司成立了民调、信访工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主管党务的副书记任组长,由总经办主任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民调、信访工作,把民调、信访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调研解决重大民调、信访案件,对各支部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明确责任。其次,我公司把民调、信访工作纳入各支部的工作考核内容,按指标完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创先争优”一票否决,充分调动各支部民调、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再次,实行公司班子成员每月定期值勤接待制。公司党总支根据民调、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对公司班子成员实行了每月定期值勤接待制,发现职工上访及时处理,决不拖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给上访职工一个明确的答复,限期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最后,进一步明确了我公司各部门主管、各支部负责人岗位责任,包括处理时限要求及责任追究。XX年以来,全公司处理接待群众来访6例,未发生越级访、重大访现象。
二、落实制度约束,健全民调、信访各项工作制度,
为使民调、信访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公司在民调、信访工作制度的建立方面下了狠大功夫。一方面,我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民调、信访接待制,民调、信访工作联络制,民调、信访岗位责任追究制,矛盾纠纷排查制等四项民调、信访工作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公司领导包案到底,各部门、各支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使民调、信访处理工作开展的更顺利,更及时。另一方面,我公司落实民调、信访档案的管理,对民调、信访案件及时登记,并对处理过程、结果进行记载,为以后的工作留下珍贵的资料。此外,在硬件建设方面,我公司做到了办公地点、人员、资金三到位,对各项工作制度已纳入规范化、系统化管理,使民调、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
三、着力矛盾排查,建立健全民调、信访工作系统
为切实做好民调、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民调、信访矛盾不出不出公司,我公司在公司党总支、各支部两级组织设立公司专职民调、信访员和支部级联络员,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排查系统。 公司专职民调、信访员由一直由富有股份合作社民调、信访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而支部级联络员也是由支部里有威信的党员、干部担任,公司党总支定期听取公司专职民调、信访员,民调、信访办支部级联络员的汇报,对排查出的民调、信访隐患,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处理,确保了矛盾不被激化。
四、搞好案件处理,建立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首先,公司主要领导包案。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由公司专主管党务的副书记亲自包案,亲自调解,亲自接访,亲自调度,促使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例如,针对承包公司在建工程的个别建筑施工队与部分外地农民工因农民工工资待遇引发矛盾的案件,由公司专主管党务的副书记、电焊机厂支部书记亲自出面调解,在照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使这一尖锐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其次,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民调、信访案件,对一些职工反映比较强烈的案件,本公司就抽调各有关部门精干得力人员齐抓共管、具体调查解决。这一举措,一方面,可以显示本公司的重视程度,缓和职工情绪,另一方面,便于在较短的时间,查清事实,给职工一个明白。
再次,落实协调与监督。为确保将处理民调、信访案件的结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减少职工的重复上访,重复调解。我公司加大民调、信访工作的协调、监督力度,本公司定期召开民事调解、信访工作调度会,对民调、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加以落实,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协商,强化民调、信访工作力度,确保案件的及时解决。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公司还将继续面对部分低端劳动力从业人员生活压力较大、思想情绪易波动、心里抗压能力较差等状况,还将继续针对部分不在岗人员生活比较困难、长期欠缴社会保险等状况,还将继续面对部分不在岗人员多次择业不甚理想,情绪易波动等状况。针对上述现实状况,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大局出发,我公司将继续着力于对民调、信访工作的领导,强化民调、信访工作工作的力度;我公司将继续着力于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处理民调、信访案件的水平,把民调、信访案件解决在本公司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02
x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xxx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区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400多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道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对本社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7起,调解率100%,成功率达95%。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10多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16次,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全年xxx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03
二o一o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XX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04
在整个东升乡范围内,东升博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一个生产型的老企业比较多、不在岗人员比较多、低端劳动力从业人员比较多的企业。由于我公司拥有电焊机、铁芯厂、锅炉厂等众多生产型的传统企业,而这些企业又面临着向服务型企业转型之阵痛,因而使得本企业不在岗人员较多,需要进行人员分流、二次择业的职工较多;同时,由于我公司所处的行业比较特殊,因而使得我公司的低端劳动力从业人员比较多。由于上述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在部分职工范围内存在着思想情绪波动比较大、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差,部分不在岗人员所在新工作单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保等现象,部分不在岗人员二次择业甚至多次择业都不甚理想。由于上述种种因素所致,使得我公司的民事调解、信访工作压力比较大,给我公司的民事调解、信访工作带来很大的挑战。
虽然存在上述困难,但是,由于我公司一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乡党委、乡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等一系列文件的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北京市信访工作条例》、《东升乡信访排查调处工作要点》等有关规定办事,从民事调解、信访工作的机制狠抓入手,落实对民事调解、信访工作的督办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以来,我公司共接待群众来访6例,通过民事调解、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已处理案件6起,结案率达到100%,全公司未发生重大集体访、越级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现将我公司的度民事调解、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责任意识,强化民调、信访工作的领导
我公司抓住公司党总支、各支部两级民调、信访工作责任制这一关键,层层落实责任制。首先,我公司成立了民调、信访工作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主管党务的副书记任组长,由总经办主任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民调、信访工作,把民调、信访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调研解决重大民调、信访案件,对各支部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明确责任。其次,我公司把民调、信访工作纳入各支部的工作考核内容,按指标完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实行“创先争优”一票否决,充分调动各支部民调、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再次,实行公司班子成员每月定期值勤接待制。公司党总支根据民调、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对公司班子成员实行了每月定期值勤接待制,发现职工上访及时处理,决不拖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给上访职工一个明确的答复,限期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最后,进一步明确了我公司各部门主管、各支部负责人岗位责任,包括处理时限要求及责任追究。以来,全公司处理接待群众来访6例,未发生越级访、重大访现象。
二、落实制度约束,健全民调、信访各项工作制度,
为使民调、信访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公司在民调、信访工作制度的建立方面下了狠大功夫。一方面,我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民调、信访接待制,民调、信访工作联络制,民调、信访岗位责任追究制,矛盾纠纷排查制等四项民调、信访工作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公司领导包案到底,各部门、各支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使民调、信访处理工作开展的更顺利,更及时。另一方面,我公司落实民调、信访档案的管理,对民调、信访案件及时登记,并对处理过程、结果进行记载,为以后的工作留下珍贵的资料。此外,在硬件建设方面,我公司做到了办公地点、人员、资金三到位,对各项工作制度已纳入规范化、系统化管理,使民调、信访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
三、着力矛盾排查,建立健全民调、信访工作系统
为切实做好民调、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民调、信访矛盾不出不出公司,我公司在公司党总支、各支部两级组织设立公司专职民调、信访员和支部级联络员,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排查系统。 公司专职民调、信访员由一直由富有股份合作社民调、信访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而支部级联络员也是由支部里有威信的党员、干部担任,公司党总支定期听取公司专职民调、信访员,民调、信访办支部级联络员的汇报,对排查出的民调、信访隐患,及时组织人力进行处理,确保了矛盾不被激化。
四、搞好案件处理,建立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首先,公司主要领导包案。对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由公司专主管党务的副书记亲自包案,亲自调解,亲自接访,亲自调度,促使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例如,针对承包公司在建工程的个别建筑施工队与部分外地农民工因农民工工资待遇引发矛盾的案件,由公司专主管党务的副书记、电焊机厂支部书记亲自出面调解,在照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使这一尖锐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其次,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民调、信访案件,对一些职工反映比较强烈的案件,本公司就抽调各有关部门精干得力人员齐抓共管、具体调查解决。这一举措,一方面,可以显示本公司的重视程度,缓和职工情绪,另一方面,便于在较短的时间,查清事实,给职工一个明白。
再次,落实协调与监督。为确保将处理民调、信访案件的结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减少职工的重复上访,重复调解。我公司加大民调、信访工作的协调、监督力度,本公司定期召开民事调解、信访工作调度会,对民调、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加以落实,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协商,强化民调、信访工作力度,确保案件的及时解决。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公司还将继续面对部分低端劳动力从业人员生活压力较大、思想情绪易波动、心里抗压能力较差等状况,还将继续针对部分不在岗人员生活比较困难、长期欠缴社会保险等状况,还将继续面对部分不在岗人员多次择业不甚理想,情绪易波动等状况。针对上述现实状况,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大局出发,我公司将继续着力于对民调、信访工作的领导,强化民调、信访工作工作的力度;我公司将继续着力于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处理民调、信访案件的水平,把民调、信访案件解决在本公司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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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电城镇现有人口17.2万,下辖32个村(居)民委员会,茂名市滨海新区2013年成立以来,我镇紧紧围绕新区发展建设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2013年11月,茂名市率先在全省开展“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市政府相继出台了《茂名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开展“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的意见》、《茂名市开展“一村(居)一律师”工作实施细则》、《茂名市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暂行办法》等文件。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具体承办。新区财政每年列支五十万元的作为经费保障,以利长效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激利机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注重人民调解,强化主业工作
在全镇构建“党政负责、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为主导、有关部门齐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各村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了32个村级人民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的各项制度,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目前,全镇已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镇
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化,基本实现了“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确保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以来,我镇定期认真组织司法所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集中进行了全面排查,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间矛盾纠纷隐患作为排查和防范的重点,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野,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通过我们的工作化解大量纠纷,为滨海新区电城镇的稳定工作发挥前沿作用。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306起,调解成功1227起,成功率达94%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注重民调成效,加强队伍建设
四年来,我镇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重新选配, 32个村级调委会都配齐了调解工作人员。优化调解员队伍,把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计划,利用以会代训和专业培训形式,对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不定期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每年我镇组织了基层民调骨干培训班,对村级人民调解员分期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有《人民调解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及技巧》、《社会治安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人民调解案例汇编》等,全体调解员的业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调解能力明显增强。我镇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培训12期,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在完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驻交警中队人民调解室、驻医院人民调解室、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规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丰富人民调解的内涵,实现人民调解网络全覆盖。
四、注重法理结合,加强依法调处
2014年以来,我镇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与“一村(居)一律师”工作相结合,把市政府聘请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了法律顾问团队,由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牵头组织法律顾问与村(居)引导对接,与村(居)委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法律顾问指导各村调委会依法调解疑难矛盾纠纷,在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的原则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这些自治制度的确立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和村规民俗相结合提供了丰富的适用调解资源,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强大的动力。促进滨海新区发展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大大减少纠纷的发生。截至目前共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开展法制讲座150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份,指导村委会修订村规民约32份,协助调解矛盾纠纷660起。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1、规范化管理建设更加要进一步加强。
2、人员调解员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3、办公经费(办公设备、普法专项经费等)有待提高幅度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电城镇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政府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茂名”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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