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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

时间:2019-05-14 09:13:41 网站:公文素材库

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着力推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对这方面感兴趣的小伙伴一定要跟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的哦!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是检察工作的基本属性和日常态势。在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被剥离、法律监督缺乏强力后盾的严峻形势下,围绕“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检察监督”主题开展探讨,对于推进检察工作上新台阶、促进检察事业新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从法律规定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重要的、基本的职能,与生俱来。从历史成效看,检察监督在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从长期思想认识看,检察机关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以攻(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代守(检察监督工作)”的误区,导致检察工作一手硬一手软、长期不平衡,以致有不少群众认为“检察院设在反贪局”。从问题短板看,检察机关本身一直存在着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和监督不规范等情况。

一、形成特色

所谓特色,就是比较优势。要深入梳理、分析本地检察工作特点及一个时期以来法律监督实践中形成的重点、特点和存在的弱点、短板,找准检察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通过采取有力措施从做好做强做实上形成特色。从近几年我市被省院记授二等功情况看,可以看出毒品犯罪追捕追诉、刑事抗诉工作在全省较突出。结合今后发展方向,本人认为,我市检察机关可以从继续强化毒品犯罪案件办理、刑事抗诉工作两个方面来巩固特色,同时,可以从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监督、提升精细化办案水平两个方面来做出新特色。

强化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近年来,我市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在逐步上升,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从2012年的2.1%已上升到今年的11.4%,同时,毒品犯罪还极易引发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等多种犯罪,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极大。面对毒品犯罪不断严重的趋势,本人认为,检察机关应秉持精准打击的理念,稳准狠地打击毒品犯罪。体现检察环节对毒品犯罪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的一个方面,就是在毒品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尽可能地扩大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查办效果,既深挖细查个案中的余罪漏犯,还要逐步积累建立另案处理、身份不明人员等相关数据信息库,并在四省九地市检察机关之间建立相关协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跨地区跨部门串并案件,进一步扩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成果。

强化刑事抗诉工作。2012年以来,我市共提起刑事抗诉案件58件,年度抗诉率在2.2‰~6.3‰之间,其中江山市院共提出抗诉15件,占全市的四分之一强,在全省也有一定的名声。总的看,我市刑事抗诉工作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一要加强对刑事抗诉工作的经验总结,把握刑事抗诉工作的规律,二要加强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比对工作,三要加强对案例特别是两高公布的案例的研究,更多寻找在量刑环节的法律适用问题,精准寻找抗点,发现抗诉案源。

强化生态环境检察监督。生态是衢州的最大优势,要真正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检察机关不仅可以有所作为,也大有可为,可以成为一张在全省检察机关的特色名片。一是主要围绕“地、水、气”做文章,检察监督既要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同时更要着力做好保护工作,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活动要及时介入、坚决打击,守护衢州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二是善于运用综合式法律监督手段。近年来。我市探索开展综合式法律监督取得较好成效,得到了上级的肯定。综合式法律监督十分适合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要综合运用刑事、行政、民事的法律手段,依法履行检察环节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责,认真开展环境生态领域专项立案监督,探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深入推进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要着力完善与环保、农业、国土、水利、林业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公安机关关于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备案审查、执法台帐查阅等沟通协作机制,完善两法衔接平台,并依托上述机制、平台,加强和促进对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强化精细化办案。俗话说“少而精”,衢州在案件总量相对较小的情况下,坚持精耕细作,精审查、细制作,提高效率,以质量补总量,实现地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有机统一,以案件质量的特色在全省检察机关谋得一席之地。

二、严格规范

检察活动具有复杂属性,它集主动性、被动性、中立性于一体。因此,在开展具体检察监督时,必须根据监督对象本身的属性、特点,结合法律的规定,来决定检察机关的监督措施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或者是中立的。

坚持严格依法。任何权力都有边界,检察监督也应当有而且必须有边界。检察机关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立足职能开展监督,法律规定的职责必须全面完整的履行,有中央政策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要坚持稳妥慎重原则,没有法律、中央政策依据的坚决不为,防止检察监督权力的滥用、监督领域的泛化。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做到公有制企业与非公企业、纳税大户和一般纳税企业、本地人与外地人等的一视同仁。

践行绿色司法。要坚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属性,客观理性地处理案件,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能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解决的,检察机关就要少介入,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减少当事人讼累。要深化阳光检察,坚持依法公开。要高度重视利用信息手段加强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强公信。

加强案件管理。司法体制改革虽然强化了个体的司法责任,但个体责任与整体责任同在,个体责任并不能削弱检察机关的整体责任。检察机关要继续发挥部门、院领导和检委会在案件质量把控等方面的作用,坚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各负其责,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要提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效能,落实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要求,建立监控日志、台帐,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定期进行通报。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结合“三书比对”制度的推行,做好案件办理的后续文章。

三、提升能力

能力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基础。检察监督是刀尖上的舞蹈,既要能担当,还有要好的效果,应当着力在提高检察人员能力素质上下功夫。

组织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制定检察人员分层分类分岗培训三年规划,根据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强化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专项业务培训。继续教育是在职人员提升素质的有效途径,要针对办理涉企、涉毒、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案件的业务短板,采用在本地专门办班、派员到高校参加脱产短训的方式加快培养,提升相关领域专业化办案水平。要健全“网络+培训”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发挥内外两个网络的作用,广泛开展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

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坚持应用导向和问题思维,对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检察人员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的要求,每年组织条线开展全员基本规范和素能标准的“学、训、赛、考”活动并予以制度固化,真正使基本规范、素能标准入脑入心,成为每个人的自然习惯,着力提升检察干警基本专业素养。以打造“明星公诉人”等为抓手,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实战实训,着力提升检察干警岗位技能。要对多年法律监督工作中典型个案、已有一定成效和经验积累的小块特色亮点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开设岗位技能专长培训班进行研讨、总结、提升和传帮带,逐步从一个点向一个面发展,形成为具有衢州检察机关全域特色的一项工作。

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立足现有人员实际,制定人才培养、使用计划,及时调整、补充各级检察骨干人才库,加强高层次人才的教育培养使用工作,打造检察人才队伍的“雁行阵”,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专业化建设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行青年干警业务导师制,发挥老同志和业务骨干的“传、帮、带、教”作用,加快青年人才培养,形成人才梯队。建立干警定期岗位交流制度并持久坚持,通过不断交流,发现和培养干警兴趣、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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