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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动物集中防疫工作计划范文大全

时间:2019-05-14 09:29:28 网站:公文素材库

春天动物防疫怎么进行工作呢?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2018年春季动物集中防疫工作计划范文大全有需要的小伙伴赶紧来参考一下吧。相信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篇一

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稳定控制人畜共患病, 严密防范外来动物疫病, 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 现就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春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动物常见病多发期,各村要充分认识到防疫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今年春防工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防疫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

按照县畜牧兽医局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春季动物集中免疫从3月16日开始,4月25日结束。工作重点是: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小反刍兽疫免疫原则上只对新生羔羊和新补栏的羊只进行免疫。对布病实行全覆盖强制免疫。对猪瘟实行差别化免疫,即对存栏50头以下的中小散养户,纳入春季集中免疫;对存栏5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进一步强化养殖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各村委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l. 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重大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科学预防方法,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 各村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由于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要求质量高,这就要求广大村干部在做好宣传员的同时也要做好组织员,要全面组织协调好此项工作。一是严格把好防疫工作质量关,对所有畜禽全面防疫。二是对认识不到位、思想还有顾虑,不打防疫的群众,要通过宣传政策、说服教育等方式,转化他们的思想,消除顾虑。三是对通过说服教育仍不打防疫的“钉子户”,村委干部要梳理汇兑,立即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免疫。

3. 畜牧站防疫人员要充分发挥业务部门作用,及时到岗到位开展工作。一是要深入村组,配合村委防疫员具体开展防疫工作。二是监督防疫质量,对在防疫过程中注射药量不够,应付差事等,要坚决补救,保证防疫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4. 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要充分发挥行政职能部门作用,加大督查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责令村委和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启动补救程序。特别是各村委反映的“钉子户”要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免疫。

5.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各驻场驻村监测员有疫情要及时报告,无疫情要按时报告。

6. 认真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消毒灭源是杀灭病原,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做好防控工作的关键措施。镇畜牧站要切实抓好养殖小区、交通要道的集中消毒灭源工作。消毒药统一由畜牧站提供,此项工作要做到不留死角,消毒面要达到100%。

7. 坚持执行口蹄疫防治“五强制、二强化”的综合防治措施,猪、牛、羊免疫密度、挂标率全部达到100%;布病免疫密度达到100%;鸡的程序化免疫密度达到100%。

8. 兽医站督促指导村级防疫员按照整村推进集中免疫模式开展免疫注射工作,做到“五不漏、部位准、计量足”,同时免疫档案登记全部由技术人员填写,养殖场负责人、农户签字确认。

三、加强领导,严明职责

为强化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副镇长费彦锋同志任组长,张文鹏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委会主任、村级防疫员为成员。这次防疫工作实行各村委具体负责,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具体协调,兽医站和防疫员具体实施。

一要强化责任。 各村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直接组织实施防疫工作,研究防疫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决不能因免疫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

二要密切配合。 各村委会、畜牧站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各项防控工作,特别是镇畜牧站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统一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免疫、检疫、扑杀、消毒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要严明纪律。 严格实行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羊布病防疫期间要做好防疫员自身防护。同时对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致使疫情传入、疫情发生和疫情扩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篇二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控制畜禽疫病流行,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县动物防疫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动物防疫工作是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安全的根本保障,也是促进农民减灾增收的关键措施,不仅关系到人、畜健康,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牛、羊猪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氏杆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一旦发生,不仅危害畜牧产业,还将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安全。为此,各村和业务人员要有敏锐的政治责任感,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疫病风险大于市场风险的意识,克服消极厌战情绪,重新认识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专题研究,精心组织,切实解决好防疫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证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二、目标任务

春季集中免疫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5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农村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免疫密度要求达到60%以上,对所有农村犬要进行连续6个月的驱虫,每条犬每月驱虫1次。对规模养殖场饲养动物实施程序化免疫;对驱虫散养动物采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此外,做好鸡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与此同时,因地制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好炭疽、牛羊梭菌病、羊痘羊传染性支原体止肺炎、牛病毒性腹泻等因病设防病种的免疫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扎实开展集中免疫工作

1.各村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普及防疫科技知识,树立依法制疫观念,让群众接受防疫注射,确保动物防疫顺利开展。

2.春季动物防疫采取集中整体推进和分散补防相结合的方式,祥泰畜牧兽医专业合作社人员分三组,每个防疫小组必须有1名村队干部带队,配备2名保定人员,每天完成一个村,集中防疫结束,各村防疫员分散逐队开展本村补防工作。

3.锦州奶牛专业合作社、宁羊集团、冉冉肉羊繁育中心和规模养羊户在各村防疫开始前由全体防疫人员利用3天时间集中实施强制免疫。

4.统一免疫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确保无免疫死角,保质保量按时地完成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二)做好消毒灭源工作

春防过程中要统一使用消毒药,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消毒效果。

(三)加强疫情监控

各村要组织村干部加强对各辖区内动物疫情的监控,充分发挥防疫合作社的作用。畜牧站要派出防疫人员定点联系规模养殖户。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活畜交易市场要坚持每集有检疫人员上市检疫,发现对死亡牲畜要及时上报,加强高致病性蓝耳病的监测。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扑灭,确保全镇经济社会稳定。

(四)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档案

做好疫苗、消毒药品、免疫标识及其它防疫物资的领取、发放记录。进一步规范免疫档案资料,要按照“一村一册、一户(畜)一证”的要求,分村建立动物的免疫档案,养殖场、养殖大户单独建立规范的免疫档案。完善规模养殖场(户)、活畜交易市场、流通贩运户、奶站、动物诊疗户监管记录。

(五)严格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

按照“村委会保密度、技术员包质量”的总体要求,坚持专人、专事、专责的工作原则,在集中防疫期间采取领导包片,业务站包村,村队干部包户工作责任制,对防疫人员不到岗、免疫注射和标识没有落实、免疫档案弄虚作假造成免疫密度不达标或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时间安排

全镇春季防疫工作从2月26日开始,4月5日前全面结束。免疫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月26日至2月28日)为准备阶段组织、宣传动员、制定安排意见,培训业务人员,药械、疫苗、耳标、防疫表册等;第二阶段(3月1日至31日)为集中免疫时间,集中人力进行集中免疫注射阶段;第三阶段(3月31日至4月5日)为查漏补缺、建立防疫档案、汇总上报、迎检阶段。各村委会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动物防疫工作,集中打好春防攻坚战。4月10日由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对各村春季防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

篇三

各村、社区,镇直各工作部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铜府办发电〔2018〕25号)、《**畜牧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县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牧发〔2018〕14号)文件精神,及市、县春防工作会议精神,为扎实开展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公共卫生安全和动物产品供给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县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狠抓落实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为养殖脱贫、“一县一业”肉牛养殖业服好务,保驾护航,助推脱贫攻坚。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四种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率,规模场达100%;对新城疫,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80%以上;对“布病”继续实行净化处理;对狂犬病免疫实行强制免疫,免疫密度达100%。所有疫苗的免疫效果严格以抗体监测为依据,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切实做好其它疫病的因病设防,免疫密度达到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常年补针工作,每月25-30日开展补针,次月1日及时上报补针工作开展情况。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春防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复兴镇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

**

三、提高认识,认真动员部署及组织培训

(一)提高认识。2017年我省有多个区县发生人感染H7N9流感疫情,人畜共患病“布病”在我镇虽然没有发生,但全镇干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二)动员部署及培训工作。3月23日,组织全镇行政干部、业务干部、村级动物防疫员、规模场主或驻场兽医、养殖企业负责人或驻场兽医,畜禽经纪人等及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技术干部,召开复兴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暨培训会议,及时动员部署春防工作。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技术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防疫物资的运输、保管和过期、失效疫苗的规范处理,免疫注射程序,过敏反应的处理,免疫档案薄、防疫统计表的准确规范填写,规范引种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技术进行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及畜牧业从业人员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思想认识及防疫技术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物资发放。3月23日,明确专人将疫苗、防疫器械、防疫药品等防疫物资全部发放到位,并做好台账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声势。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手机短信平台、专栏、书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

2期以上宣传专栏,每村有2幅以上永久性标语,组组张贴春防工作告知书。认真落实召开群众会,有会议记录和相关图片资料等,使广大养殖户能够放心接受免疫工作,确保本镇区域内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针不漏药,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三)扎实有效开展春防工作。镇业务干部要分片负责督促指导,切实抓好春防工作,保证所负责片区深入到村到组到户,确保本次免疫注射不出现空白组、空白户、空白畜禽。指导督促片区示范村、养殖大户、规模养殖场、养殖企业和养殖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完善相关的防疫制度(消毒制度、管理制度、驱虫制度、免疫程序、生产销售制度、引种制度等),并上墙;认真执行免疫程序、消毒制度、驱虫制度。要定期检查其防疫物资的库存、保管、使用、记录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畜牧站要认真规范做好防疫疫苗、物资台帐管理。防疫相关统计表册统一由畜牧站保管备案,保存时间为两年。对未参加防疫工作的业务干部,畜牧业发展中心不给予职称评审,不得申报上一级职称。

(四)认真抓好示范带动。按照市、县春防工作会议精神,复兴镇被定为全县的防疫示范乡镇,务必抓好防疫示范的相关工作,实行整体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达到七个百分之百,即:群众会议召开100%,行政干部带队注射针次100%,畜禽免疫注射率100%,畜禽标识佩戴率100%,档案填写规范、记录详实准确率100%,养殖大户、小区、规模场相关制度上墙100%。

(五)创新防疫体制。复兴镇必须在2018年全面完成创新防疫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在8月31日前必须完善相关手续,改革工作严格实行月报制度,切实总结出公司(合作社)运转和成功经验。

(六)创新考核机制,提升防疫效果。一是创新防疫体制,在保证防疫员总体劳动报酬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现在防疫员采取“优胜劣汰”,适当减少防疫员人数,以提高防疫员的报酬。总体要求:一是保证本镇防疫工作不受影响,保证各项指标达到要求,能够更好地为本行政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服务。二是要认真开展春防工作的交叉检查。三是提高抗体监测合格率。各村和社区必须认真抓好畜禽防疫密度,确保抗体监测合格率在80%以上,确保本村(社区)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四是强化服务质量,提高责任意识。防疫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群众增收和脱贫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府保民生促发展的一项关键工作,是一项保证食物供应安全与否的关键工作,参与防疫工作的人员都要耐心做好群众工作,主动深入第一线搞好防疫工作的调研,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增强责任意识,不断创新服务“三农”质量。五是创建“村级防疫日”制度。要在县规定的补针日期基础上,积极探索,结合本镇实际落实好“村级防疫日”制度,对漏打和新补栏的畜禽必须进行及时的补针,确保本镇的畜禽免疫率达到100%。

(七)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一是畜牧站要完善定期巡查制度,重点做好疫情易发区域的督查。要狠抓源头治理,切实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发现疑似疫情及时按程序上报,及时处理,随时掌握辖区内疫情动态。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管理。重点做好屠宰场、流通环节检疫监督。三是要认真规划好屠宰场建设和畜禽产品监管,坚决打击私屠乱宰行为,保证上市的畜禽及产品检疫合格率达100%。坚决打击本行政区域内违法收购、加工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的个人和企业。四是狠抓引种和批量引进商品畜禽管理。到县外引种畜禽和引进批量商品畜禽,必须严格实行申报制度,检疫监测制度,严格执行隔离观察制度,明确专人到场监督,切实落实农医发〔2016〕38号文件精神,严防布病等输入性疫情发生。

(八)强化应急管理。各村(社区)要利用本次春防工作时机,认真开展以重点区域为主的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强化应急预警和风险评估。完善好规模场、养殖大户领导和业务干部定点联系制度,明确责任,在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责任到人。

(九)狠抓消毒灭源工作。畜牧站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确保所需消毒药品供应。切实开展畜禽规模场、养殖小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重点环节的消毒灭源工作,完善消毒设施,健全消毒制度。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为,坚决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原则。切实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消除病源传播隐患,有效防止疫情发生。

(十)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严格按照《**县动物疫病监测方案》执行,切实做好H7N9流感、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抗体监测;狂犬病的免疫实行强制免疫注射;加强布病净化,今年必须完成存栏羊20只以下的饲养户和全镇种公羊净化工作,巩固2016年以来存栏羊50只以上的净化成果。

(十一)认真开展督查,及时掌握动态。畜牧站要搞好本次防疫工作的督查工作,及时通报各村(社区)防疫工作动态。主要督查各村(社区)组织措施、防疫队伍工作人员到位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注射密度。

(十二)切实开展人畜共患病监测工作。畜牧站要认真履行好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和排查工作,坚决将人畜共患病扼杀在萌芽状态,杜绝在畜间人间造成交叉感染,尤其要加大布病的监测力度,在2018年6月底必须按照相应的要求完成监测任务,具体方案由畜牧业发展中心行文下发。

(十三)做好小反刍兽疫扑灭工作。按照贵州省《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2016-2020)》,加大小反刍兽疫免疫力度,为2018年全县实现免疫无疫目标打下基础。

五、切实开展畜禽定点死亡调查

今年年初县分配我镇的任务是100户,以自然村寨为单位,随机抽查80至100户,所调查的农户要保持基本稳定,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经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6月30日前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经费投入

为了扎实做好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在防疫中出现防疫事故能及时处理,化解群众矛盾,特拨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开展本次防疫工作。

七、时间安排

2018年3月23日召开全镇春防动员会,领取各种防疫物资;

3月24日至29日注射口蹄疫疫苗、H7N9流感疫苗和狂犬疫苗;3月30日至4月6日注射猪瘟、小反刍兽疫和鸡新城疫疫苗;4月7日至18日为各村(社区)查漏补缺、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全面结束春季动物防疫工作,4月25日召开全镇春防工作总结会,安排部署下步动物防疫工作。

八、加强信息报送

本次春防工作严格实行周报制,报送相关的注射数据及一周来防疫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报送时间为每周二下午17:00时之前报镇畜牧站,出现的动物防疫应急死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镇畜牧站。业务干部务必要保留好相关详实的出勘记录图片。

篇三

各村委、镇兽医站、各养殖场(户):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县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搞好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尽量避免动物疫病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现就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动物防疫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春季气候变暖,各种动物疫病也随之进入高发阶段。由于我镇地理位置特殊,处在与内蒙交界地带,畜禽交易频繁,重大动物疫病随时可能发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全镇各村委和镇兽医站、各养殖场要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将动物防疫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抓实,确保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认真安排,落实责任,确保防疫密度和效果。

各村、兽医站、养殖场(户)要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和镇政府的安排,对各自范围内的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具体:

各村要积极配合,确保防疫密度;搞好协调,确保防疫员到村顺利完成动物防疫工作,同时做好疫情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兽医站要积极开展免疫接种,同时保证质量,注重疫情监测工作,严格检疫、封锁、扑杀、消毒程序,强化染疫动物、动物产品以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措施。要严格操作规程,做好疫苗的科学保管和使用,注意观察畜禽免疫反应情况,要做好相关档案、卡册的记录,同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对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

各养殖场(户)要严格实行养殖区域封闭管理制度,坚决禁止非工作人员出入;要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制度,切实加强对新补栏的畜禽的隔离观察,新补栏畜禽确认无疫病方可进场饲养。

动物防疫工作是一项强制性工作,所以各驻村干部、驻场驻村观察员和防疫监督员,镇兽医站的兽医技术防疫人员和村级防疫员要配合驻场观察员、防疫监督员逐村、逐户进行防疫,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各自要明确任务,相互协作。本次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从3月10日开始到4月20日结束,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确保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动物免疫标识佩戴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镇兽医站要组织本站技术人员和防疫人员在镇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深入农村第一线,严格操作规程,必须做到一畜一针一耳标一卡册,做好疫苗的科学保管和使用,按照规定剂量、规定操作程序实施防疫,同时要注意观察免疫反映情况,一定要做好详细的观察记录和免疫记录,防疫期间出现动物死亡情况的应及时上报县动物疾控中心,同时反馈镇政府。

三、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管理。

加强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监管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要切实加强饲养环节的防疫监管,有效降低规模养殖场的发病风险。一是健全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并建立防疫和养殖档案。二是规模养殖场要实行封闭管理,禁止闲杂人员出入。对新补栏的畜禽要隔离观察,确保新购进和新补栏畜禽无疫病方可进场饲养。三是对无专职兽医的养殖场由村级防疫员和驻场观察员负责防疫工作。

四、做好疫情监测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各村、镇兽医站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要做好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充分发挥村级防疫员和疫情报告观察员作用,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二是要紧密结合防控实际,重点强化种畜禽场、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地区监测;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内蒙交界地羊子调入情况的流行病学调查,调查中发现有疑似疫情的,要立即逐级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四是建立健全疫情报告体系,各村、镇兽医站要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上报,有效组织、快速反应、及时应对、严格处理。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五是加强应急防疫物资储备。要对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诊断试剂等应急防疫物资进行分级储备。

五、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播和扩散

加强产地检疫和规范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对出栏和调运的畜禽,镇兽医站要组织村级防疫员报检,报检点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不得漏检;对屠宰牲畜,实行驻场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严禁从疫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对发现的生猪私屠乱宰点、销售私宰肉、销售贩卖病死动物和病害肉的,要及时查处。绝不允许不闻不问、放任自流,甚至为私屠乱宰和病害肉加盖检疫印章、出具检疫合格证明。

六、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今年的春防工作从3月10日开始,到4月20日结束,各村委,镇兽医站要于4月24日前将统计报表上报镇政府。同时在春防工作结束后对春防工作完成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上报镇政府。

总之,在今年的春防工作中,我们要充分认清目前的防疫形势,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防疫工作圆满完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完不成防疫任务的村和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搞好我镇今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预防和控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狂犬病、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确保我镇畜牧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县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切实做好我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

春季是各类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动物疫情比较复杂,今年以来国内疫情形势不容乐观,这也警示我们重大动物疫病形势依然复杂。为了确保我镇畜牧产业健康发展,各村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春季防疫工作,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集中人力、物力,确保春季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按照县防疫工作会议的要求,春季动物集中防疫的目标和要求是:继续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猪瘟继续实行强制免疫。同时,对猪瘟、对鸡新城疫、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推行分类指导,散养户集中免疫,定期常态化补免,规模养殖场企业自主免疫和程序免疫相结合的免疫模式。要求群体强制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认真做好免疫登记,加挂畜禽标识,填写纸质免疫档案,确保挂标率、建档率达到100%。对“四不防”和新补栏畜禽要约定补针时限,即使补针。各村要严格执行疫情报告检查制度,发挥各村监测员的作用,对监测中发现的可疑畜禽要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规范处置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各村要组织领导负责,组织5—7人的防疫工作小组,责任到人,对畜禽进行免疫注射,切实做到不留一户,不留死角,为我镇畜牧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确保质量

县政府对春季防疫工作特别重视,我镇对防疫工作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督促,认真落实。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量大、时间短、任务重、工作涉及面广,因此要求各村也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为了更快、更好、高质量的完成春季防疫工作,镇上成立了**镇春季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主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畜牧干事,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分管农业、司法、民政同志为干事的七人小组。各村要及时召开防疫会议,认真安排,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组建防疫小分队,全力配合防疫员的工作。在防疫过程中严禁走过场,做到严格执行防疫接种制度,消毒、登记、挂标制度,做到接疫苗剂量准,注射部位准,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严格区分孕、幼、弱、病畜,对“四不防”家禽和新补栏畜禽与畜主约定补针时间,坚决实施常年补针制度,另外对犬也要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使我镇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全面提升畜禽群体免疫率和保护率。

四、时间安排

在镇春季防疫领导小组的安排下,要求各村组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密切配合防疫员切实抓好春季防疫工作,认真填写防疫卡及相关登记,务必做到一畜一个二维码,对补针的畜禽耳标要填写写清楚。春季防疫工作从3月18日开始,4月6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0日——3月23日

第二阶段:3月24日——4月5日

第三阶段:4月6日——4月9日

第四阶段:4月10日——4月13日

验收阶段:4月15日各村将防疫入户花名册送镇畜牧兽医站。

春季防疫工作结束后,镇政府随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考核,重点查看疫苗注射、挂标、建档、防疫密度、抗体检测合格率等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作未达标的村限期补防,检查情况全镇通报,将考核纳入全年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篇五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我区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动物疫病防控形势

春季是防控动物疫病的关键时期,今年春季全区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而紧迫。我区畜禽养殖数量大、密度高,畜禽及其产品流通活跃,交易频繁,春季又是重大动物疫病和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高发季节,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将严重影响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因此,各乡镇要切实增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我区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认真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一)抓好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今年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15日开始,4月30日前结束。各乡镇要按照“对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畜禽实施集中免疫,对漏免、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补针”的免疫要求,突出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和羊布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免疫和日常补免工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实行全覆盖免疫,切实做到禽流感 H5+H7双价苗等重大动物疫苗全面免疫到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同时,认真做好奶牛“两病”、炭疽病、狂犬病、包虫病等人畜共患疫病综合防控工作。

(二)抓好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监管。各乡镇要督促所有的养殖场(小区)在入口处建设消毒池和消毒室,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和日常消毒制度。区畜牧兽医局要从规模养殖场(小区)防疫条件审核入手,监督指导规模养殖场(小区)完善动物防疫措施,做好强制免疫工作,健全生产记录档案,严格实行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制度。所有养殖场(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除生产技术人员外,杜绝其他人员进入生产区,进出生产区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消毒,严防疫情传入或传出。

(三)抓好畜禽流通、交易、屠宰环节检疫监管。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强对调入和调出畜禽的监管,严格申报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从疫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对调入的畜禽要严格落实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进行全程监控,严防外地动物疫情传入我区。要加强对畜禽贩运人员的监管,做好运输工具的消毒工作。要监督指导屠宰加工厂、活畜及畜产品交易市场集中开展消毒灭源行动,严防重大动物疫病传播。

(四)抓好动物疫情测报工作。区畜牧兽医局和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按照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原则,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大户)、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交通沿线村组、养殖密集区为重点,充分发挥乡镇级动物疫情测报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情的普查、监测和报告工作,认真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要提高兽医实验室动物疫病监测和诊断能力,增强动物疫病诊断信息采集和传递的及时性、分析应用的科学性。

(五)抓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各乡镇和区畜牧兽医局要全面落实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单位和个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督促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严格落实病死动物“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措施,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对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区畜牧兽医局要按照《凉州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应急物质的储备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坚持“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及时果断彻底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做到“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

三、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行政一把手是疫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目标责任制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召开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专门进行安排部署。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层层签定动物防疫责任书,认真划分防疫责任区域,切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免疫到位、监管到位。

(二)加强技术培训,强化指导服务。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免疫操作技能和疫情普查能力;加强对养殖大户(小区、场)的培训,提高主动防范意识和防范水平;尤其要加强布病防控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人员的防护水平。要实行领导包片、技术人员包乡镇责任制,监督指导乡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按照不同种类疫苗贮存、运输、使用条件要求规范进行操作,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做好应急物质储备和应急演练工作。

(三) 加强免疫宣传,强化防范意识。各乡镇和区畜牧兽医局要加大对从事养殖、屠宰、贩运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册(单)、发送手机短信、刷写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积极开展布病、包虫病防控健康教育,把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以挂图形式发放到每个规模养殖场(户),不断强化养殖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切实提高免疫积极性,确保畜禽免疫质量和免疫安全。

(四)加强人员管理,严格兑现奖罚。各乡镇要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在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期间,要将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主要精力放到动物防疫工作上来,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和强制免疫工作。春季动物防疫情况将做为乡镇年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核评价、乡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发放工作报酬的重要依据。对因动物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将依据《**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篇六

各区农林局,育才生态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进一步促进牧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按照国家、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农业部《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18年春季动物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3月1日开始,到5月15日结束。春季集中监测工作从4月20日开始,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落实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和主体责任,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到人,经费到位,考核到岗,组织实施强制免疫、疫病监测和监督执法,强化防疫、检疫和屠宰监管。养殖企业要认真履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和继续饲养动物落地报告制度;运输经营企业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经营要符合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屠宰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定点屠宰、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切实落实相关单位属地管理和养殖运输屠宰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动物疫病控制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落实动物强制免疫措施。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同时,要保障疫苗等防疫物资和工作经费到位,确保强制免疫正常有序开展;要做好冷链体系运行管理,确保疫苗安全和免疫效果;要做好防疫技术学习培训,要做好免疫痕迹记录,尤其是疫苗领取存放、免疫实施的记录,材料齐全完整,归档管理。从3月5日起,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免疫进度周报表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市畜牧兽医局。联系人:周凤娇,联系电话:**

(三)强化疫病监测、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消毒灭源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疫病监测方法和监测数量、监测面开展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监测工作,确保免疫效果;建立和完善消毒灭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与核查制度,精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切实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并于5月20日前将监测、调查结果上报,市畜牧兽医局适时全市通报免疫完成情况。

(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生猪屠宰监管。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按照《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要求,强化动物防疫检疫和生猪屠宰监管,严格落实“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切实抓好动物饲养、出栏、运输、屠宰等重点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和生猪屠宰监管,严把产地、屠宰、运输等环节检疫监督,生猪定点集中屠宰监管,努力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

篇七

各村(场)、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18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确保我镇没有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按照省、市对今春动物防疫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动物疾病防治工作责任重大,事关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畜牧业健康发展、畜产品安全和农民增收。今春以来,周边国家和地区仍有疫情发生,给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隐患。为此,搞好动物春季防疫工作刻不容缓。各村(场)要高度重视,明确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村动物防疫员为主要责任人,严格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辖区内免疫注射。镇畜牧兽医站要做好疫苗和其它防疫物质的购买、调运、贮存、分配和技术指导;各相关站、所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免疫注射有序开展;各村(场)要加强强制免疫的宣传教育,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并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免疫人员的劳务补贴和免疫注射突发事件的处理。对免疫注射中出现的应激反应,防疫人员要及时进行救治;对出现免疫注射应激死亡的,各村(场)要协调解决,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三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免疫耳标佩戴率达100%。同时要抓好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和鸡新城疫的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落实各项综合防控和监管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继续保持稳定控制,不出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按照农业部《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认真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建立有效免疫屏障。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鸡新城疫也要同时做好全面免疫工作。加强奶牛布病、结核病的监测和净化。强化动物卫生监管,防止疫病传播,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全力抓好组织落实。春防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性强,镇畜牧兽医站要认真开展免疫技术操作培训与业务技术指导工作,提升兽医防疫技术水平。各村(场)要对春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充分组织动员养殖户积极配合免疫注射工作。村干部带队进行逐户逐畜(禽)免疫注射和登记造册。村级防疫人员要严格按照免疫技术操作规程要求实施免疫,对不能免疫的动物要做好登记,做好适时补免工作,以保证免疫质量。

(二)突出重点疫病免疫。各村(场)的春防工作必须坚持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必须按“四统一”(即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五不漏”(即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组织落实好动物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对所有家禽实施禽流感免疫,特别是鸭、鹅等水禽要加强免疫。

(三)规范病死畜禽处理。各村(场)要继续坚持病死畜禽“五不一处理”(即对病死畜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运输、不抛弃,严格进行焚烧深埋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全部深埋处理,彻底控制引起人畜共患疾病的传播途径。对违反“五不一处理”规定的,公安派出所要依法打击。

(四)搞好免疫质量评估。镇畜牧兽医站要根据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随机抽采各村(场)畜禽血样,进行抗体测定,如果免疫抗体测定不达标的村,要重新组织免疫。

四、建立免疫档案

各村动物防疫员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免疫档案的建立工作,免疫档案内容多,填写复杂,大家一定要仔细认真填写,要有防疫员和畜主签字,汇总表要有村主干签名和加盖公章。防疫工作一结束,马上上报镇兽医站。

五、时间安排

各村(场)要在3月20日前做好春防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全面投入春防工作。4月18日前免疫工作必须全面结束。在集中免疫期间,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场)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对组织不得力,行动迟缓,工作不落实,免疫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和事将严肃处理,以确保春防工作的落实。各村免疫日仍定在每月的5-7日,平时要做好每月免疫日的补免和加强免疫工作,以确保常年免疫密度达到上级要求。

篇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控制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乡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高庄乡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开展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猪瘟等5种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同时要做好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

2.对农村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要达到60%以上,对所有农村犬只进行连续6个月的驱虫,每条犬只每月驱虫一次。

3.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猪瘟等疫情监测预报覆盖面达100%。

4.建立养殖场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及时指导养殖场户建立消毒制度,定期开展圈舍及周围环境消毒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发生动物疫情。

5.确保全乡不发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201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集中免疫时间从2月23日开始至3月23日结束,3月24日至4月4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在集中免疫结束后继续实行每月10-15日的固定补免日制度。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政府保密度、畜牧站保质量”的工作要求,乡政府对全乡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由乡长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畜牧站监督指导,各村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各村要把动物防疫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规模养殖场由驻场兽医负责按照免疫方案进行程序化免疫,没有驻场兽医的养殖场由防疫合作社成员开展集中免疫。各村书记是村级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先免疫规模场、养殖大户,后免疫散养户的步骤,以村为单位,防疫合作社成员要按照“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方式开展免疫并规范填写免疫档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队,队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及时做好免疫和应激反应治疗工作,降低免疫应激死亡率,确保全乡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2.严格档案管理,提高标识佩戴率。要认真做好免疫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免疫档案要填写规范、准确,对不能免疫的孕幼畜,要及时填写补针备忘录,及时补免,做到应免尽免、凡免必标,不留空档,耳标佩戴率要达到100%,使畜禽常年保持在有效抗体保护水平。切实提高养殖户对免疫工作的认识,为出具检疫证明提供保证。

3.加强药器管理,确保免疫有效。加强对防疫药品器械的管理,疫苗要按说明进行保管和使用,需冷藏的冷藏,需冷冻的冷冻,各防疫合作社成员要严格按照免疫注射技术要求开展免疫工作,做好免疫器械的消毒,保证免疫剂量。

4.加强检疫监督,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检疫是搞好动物防疫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畜牧站将进一步规范活畜产地检疫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将检疫、监督与免疫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以监促检、以检促防、强化源头管理。畜牧站要定期集中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的彻底消毒工作,各村散养户的消毒工作由各行政村与防疫合作社成员指导养殖户自行开展。

5.加强应急管理,认真开展疫情检查。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要认真开展疫情普查,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充分准备。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决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处置,防止疫情扩散。

6.加强宣传培训,严格工作规程。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动物防疫工作宣传,让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动物免疫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畜牧站要定期组织村、队干部和防疫合作社成员进行防疫技术培训,提高实际操作技能。防疫合作社成员要严格按照防疫技术规程开展免疫工作,杜绝“打飞针、不换针头、不消毒”等现象的发生。对老、弱、病、孕哺乳期母畜、幼畜、外伤未愈牲畜,接近屠宰食用的牲畜暂不给予免疫。出现免疫应激反应要及时上报并开展救治工作。严禁对出现的问题瞒报、漏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7.做好防疫进度上报工作。防疫合作社成员要及时统计汇总免疫情况,每天下午4点前将防疫进度上报乡畜牧站,乡畜牧站于当日下午4点30分前将全乡防疫工作进度上报县动物疾控中心。

8.加强督促检查。防疫期间,乡人民政府组织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督查组对各村防疫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包村站所和村干部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发现一次通报一次,每次处罚500元,并责令在乡村干部大会做出深刻检讨;对不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措施不力、工作开展进度慢的,将对包村领导、包村站所及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防疫密度、带标率及免疫抗体监测水平不达标的,将严肃追究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及防疫合作社成员责任;动物防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列入乡村干部年终考核,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动物疫病发生、扩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防疫合作社成员就地免职,包村领导、站所及村干部不得评先评优,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九

根据市区动物防疫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2017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我镇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目标;严格控制和扑灭危害畜牧业生产及人畜共患病等烈性动物疫病,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此,镇政府对2017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综合防治、严格检查、重点控制、全程监管”的原则,立足于基础性、科学性、计划性、前瞻性开展动物防疫工作,根据监测指导防疫,加强我镇动物疫病控制,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在全镇范围内,统一开展以“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及环境综合治理”等四项为主要内容的防疫行动。各村、各社区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一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二、时间安排

春季动物防疫时间从2017年3月1日开始,到2017年4月21日止,分为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第一阶段:

1、3月1日至3月20日为动物免疫接种、查遗补漏、检疫监管、养殖场(户)环境综合治理及驱虫灭鼠阶段;

2、3月21日至3月27日为自查总结阶段;

(二)第二阶段:

4月1日至4月15日为疫病监测、检疫净化阶段。各村、各社区要积极配合镇动物防疫站做好动物疫病监测、采样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三)第三阶段:

4月17日至4月21日为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检查验收阶段。镇农业发展科会同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专业技术人员,对各村、各社区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三、免疫接种

(一)切实做好六种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

1、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鸡新城疫五种重大动物疫病。严格实行程序化强制免疫,要求免疫密度达到应免动物的100%。

2、进一步做好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各村、各社区要将狂犬病免疫工作纳入常规化,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内的犬只做好免疫工作。各村、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摸清存栏数,及时填写养殖、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确保注册犬100%免疫,非注册犬做到应免尽免,提高免疫密度。

(二)继续推进程序化免疫,提高其它畜禽疫病的免疫质量。

对猪伪狂犬病、猪链球菌病、鸡痘、鸡产蛋下降综合症、鸡传染性法氏囊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鸡传染性喉气管炎、羊痘、兔病毒性出血症、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大肠杆菌病、鸭瘟、羊梭菌病和犬瘟热等疫病实行指导性计划免疫,要求免疫密度达到国家和市规定的相关标准。

四、开展重点动物疫病检疫净化和监测工作

(一)加强布鲁氏菌病的检疫净化工作。要求对全镇6月龄以上的布病非免疫奶牛100%进行监测。对肉牛、种羊按存栏的15%进行布病抽检,种猪按存栏的5%抽检,犬抽检50份。

(二)奶牛结核病:对全镇所有20日龄以上的奶牛进行结核病的检疫净化工作,要求监测面达到100%。注射结核菌素的剂量为2000国际单位/头。对购进奶牛执行OIE推荐的诊断标准,注射剂量为5000国际单位/头。

(三)其它动物疫病监测、检疫净化。

1、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和鸡新城疫免疫抗体跟踪监测力度和频率,加大口蹄疫病源学监测的频率,科学合理布置监测点位。根据区有关文件进行监测采样,要求免疫监测面达到100%,一旦发现抗体合格率低于70%,要及时查找和分析原因,并立即组织加强免疫。

2、对马传贫、马鼻疽疫病加强检疫净化工作。各村要配合动物防疫站对本辖区内马属动物100%进行采血,同时进行马鼻疽点眼。

3、鸡白痢和淋巴白血病进行检疫净化。

五、加强检疫监管和防疫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强对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养殖行为。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建立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加强对免疫工作和各项记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宣传,做好养殖场(户)的自我封锁工作,发现病死和死因不明的动物,立即上报镇农业发展科及镇动物防疫站。

(三)继续做好泔水猪清理工作。各村在去年泔水猪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辖区内泔水猪现象反弹。

六、进一步做好动物饲养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各项消毒工作

(一)搞好动物饲养场内外的环境卫生、驱虫和灭鼠工作。春防期间,各村要统一组织2—3次辖区范围内的养殖场户的环境大消毒。

(二)各养殖场户对病死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买卖。舍内的粪便、分泌物、剩余饲料及其他杂物要在远离畜禽舍的指定地点堆积、泥封发酵。

七、积极推进动物标识溯源体系的建设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农业局关于推进**市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标识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做好各项档案的记录、归档工作,要求做到挂标、免疫、记录相符,积极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

八、严格疫情报告制度

各村、各社区一旦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可疑疫情,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镇农业发展科,并做好疫情保密工作。

九、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各村、各社区要拓宽宣传渠道,采取下发宣传资料、挂横幅、下户宣传等方式,普及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狂犬病等动物疫病防治知识,减少广大群众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狂犬病等疫病的恐慌。使广大养殖户明确动物疫病防治既是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也是养殖户自身的重要任务。同时要加大对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技术培训工作,提高防疫员对动物疫病的预防、诊断、防治和处理能力。

各村、各社区要严格按照今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面高质完成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我镇2017年动物防疫工作安全无疫。

篇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镇)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现就全区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任务。对全区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奶牛和种公牛加免A型)、小反刍兽疫、猪瘟和鸡新城疫实行强制免疫,发现有羊痘流行的乡镇要加免羊痘,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和死角,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密切注视A型口蹄疫和禽流感疫情动态,加大监测力度,严防疫情传入。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动物标识佩戴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免疫抗体水平合格率常年维持在70%以上。

(二)时间安排。3月7日至4月20日为集中免疫注射阶段;4月22日至4月28日为自查自验阶段,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要认真开展自查自验活动,及时查漏补缺;5月上旬组织验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大免疫工作力度。区畜牧兽医局和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要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工作要求,在保证大面积免疫工作有序开展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抓好散养畜禽和边远地区等防疫薄弱环节,确保应防尽防。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养殖户要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对畜禽的流动情况及时登记,全面掌握本辖区畜禽养殖状况;全面签订《规模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合同书》,把防疫责任落实到位。要大力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填写免疫入户手册,健全免疫质量追根溯源制度。

(二)加强防疫监督管理。加强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的防疫监管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环节,要切实加强饲养环节的防疫监管,有效降低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发病风险。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要做好生物安全措施,实行封闭管理,禁止闲杂人员出入,对新补栏的畜禽要隔离观察,确保新购进和新补栏畜禽无疫病方可进场饲养。健全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配齐防疫设施设备,改善防疫条件。对无专职兽医的养殖场(户)、养殖小区、专业合作社,由村级防疫员和驻场观察员负责防疫工作。

(三)强化疫情监测诊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按照日常监测与应免监测相结合、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工作。对于高致病性禽流感,要加大对种禽养殖场、交易市场和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区域的监测频次;对于口蹄疫要重点加强对种禽场、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监测工作。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疑似病例,必须立即按规定上报,严禁瞒报、迟报和不按规定程序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

(四)严格检疫监督检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建立健全产地检疫报检制度。对出栏或调运的畜禽,必须派人到场、到户检疫,不得漏检。对屠宰牲畜,必须实行驻场(点)同步检疫,做到有宰必检,严禁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上市。要严格执行准调管理制度,严禁从疫区调入畜禽及其产品,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对举报和发现的生猪私屠乱宰窝点、销售私宰肉、销售贩卖病死动物和病害肉的,要及时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整顿和规范疫苗市场秩序,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区畜牧兽医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并抓好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人员到位、联络通畅、反应迅速,特别是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应急职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区畜牧兽医局要认真履行全区动物防疫工作管理部门的职责,牵头抓好春防工作。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疫苗、消毒药品、应急反应药物等物资调配、储运和发放工作,确保春防疫苗和物资供应充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镇)办事处是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年度动物防疫责任书要求,将防疫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并在防疫责任表上签字确认。各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春防工作的需要,足额落实防控工作经费,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卫生部门要做好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工商部门要做好动物、动物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工作。林业部门要切实做好野生禽类的禽流感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养殖户树立科学的防疫观。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齐抓共管,积极配合做好春防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春防期间,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活动,重点对饲养场(户)以及运输、交易、屠宰、仓储等动物防疫关键环节防疫工作实施情况,驻场驻村疫情观察员和干部包村责任人到位情况,以及免疫、监测、消毒等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春防结束后,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将按“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的原则,采取抗体监测和踏栏相结合的办法对各乡镇、街道(镇)办事处、农垦部门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年终按照春秋两季验收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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