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活动日的活动通知怎么写呢?还是不会写吗?不用着急,小编今天整理了2018年“党员活动日”活动通知,希望与大家分享。
01
各街道党工委、方村镇党委,区直各党(工)委:
为贯彻落实好“党员活动日”活动制度,进一步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全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省、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党员活动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制定具体详实的工作方案。各党(工)委要根据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研究提出每季度的指导方案,要明确每月活动重点和活动内容,指导好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党日活动,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各党支部要在充分听取广大党员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党(工)委指导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支部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在每次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研究谋划下次活动方案。
二要注重突出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每个“党员活动日”应围绕议政议事、推进工作、组织生活、学习教育、为民服务等选择一个活动主题,并确定相应活动内容、活动形式。活动内容要结合“三会一课一服务”制度落实,重点突出对新《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
十次党代会、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和要求的宣传和学习,同时要将党费收缴政策知识的推广宣传纳入活动必选内容。在此基础上,要注重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新手段,结合“党员分类积分管理”“一人一岗”“一联双促”等开展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活动日”活动的实效性。
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实效。“党员活动日”活动由各党(工)委负总责,基层党组织负直接领导责任,基层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党(工)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活动计划是否落实、活动效果是否显著等。“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要及时、规范的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同时注意发现解决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活动中的新经验新方法,各党(工)委半年活动开展情况分别于6月底前、12月底前报区委组织部。“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将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
02
各支部(联合支部)、经开分局党总支:
为增强我局各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规范开展2018年度“党员活动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通过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不断增强党性意识,使基层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二、参与对象与时间
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的对象是局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确实不能参加的,必须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并由党组织确定专人对其进行联系。
“党员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原则上为每月第二周星期三,如遇特殊情况顺延或酌情调整,以各党支部为单位,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各党支部全年活动次数不少于12次。
三、活动目标和内容
活动目标: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设计具体的“党员活动日”内容,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增强吸引力,提升活动实效。一是增强党性提高素质。重点抓好党员三项教育:党性观念教育、主体地位教育和能力素质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开展读书看报、专家授课、参加培训、收看电教片、实地参观学习等,开拓眼界、增长知识。二是党务公开民主议事。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通报交流重点工作、质询疑点问题和评论舆情热点。三是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组织开展服务奉献活动,利用“党员活动日”平台,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近群众,了解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不断密切党群关系。
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一次精神。主要是传达党的方针政策,上级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2.通报一次工作。支部通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和本月工作部署安排。
3.报告一次情况。党员报告上月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党内民主氛围。
4.组织一次学习讨论。结合工作任务,组织党员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合力。
5.缴纳一次党费。党员根据党费缴纳标准,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
6.开展一次活动。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义工活动,直接服务群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年度计划,逐月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活动,以上率下,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谋划、带头部署、带头参加。
2.完善考核机制。各党支部要如实记录好党员参加活动日的情况,并纳入党员日常管理考评,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局机关党委将对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活动记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3.加强宣传引导。要切实加强“党员活动日”的宣传引导,利用多种渠道,广泛传播教育主题,表扬突出党员,让广大干职工感受党组织的“主心骨”和党员的“先锋队”作用,营造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良好氛围。
4.严肃纪律作风。开展党员活动时,党员要佩戴党徽,亮明身份;实行党员参加活动签到制度,对党员参会及参加活动情况,各党支部要及时登记并予以公布。各党支部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参加活动的党员发放报酬及组织外出旅游。
03
各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党支部:
为持续有效推进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党内教育经常化、党员管理规范化。现将4月“党员活动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党支部抓好落实。
一、时间对象
本次“党员活动日”时间定于2018年4月11日(星期三)。各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原则上不安排其他重大活动及会议。确因参加重要会议、出差在外等不能参加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应当另行安排时间过好“党员活动日”。
二、活动主题
4月“党员活动日”主题为“缅怀先烈忆革命,不忘初心跟党走”。各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引导党员干部以多种形式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一是到红色革命基地开展学习教育。二是开展“读经典名篇、读党史故事、读政策形势”读书活动。三是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同时,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组织活动、给当月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现场交纳党费“三个常态”。
三、相关要求
(一)各支部要通过书面通知、公告栏、电话、短信和QQ群等多种方式告知每位党员。活动中要做好文字、声像资料的收集、存档和上报工作,要认真填写《“党员活动日”记实表》(参加人员务必本人手写签名),一份在公示栏进行公示,一份上交乡党委备案,一份本支部存档。
(二)为强化宣传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党支部要在2018年4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活动开展相关信息通过图文方式(200字左右)报QQ邮箱3119648048@qq.com,各村(社区)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党员活动日”记实表以及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以书面形式于2018年4月12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乡党政办郭祎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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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化,规范化,切实营造从严落实组织生活的新常态,开发区国税局结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确定每月10日为区局 “党员活动日”。
1月10日,区局开展2018年度首个“党员活动日”活动。活动中,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王岐山的《开启新时代 踏上新征程》、《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市效能办对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暗访情况的督查通报》,通过学习,让党员干部更深切地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党性的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同时,活动学习会上,区局还传达了市局党建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区局相关部门始终要把“三会一课”作为夯实党建基础、严格党员管理的主要抓手,建立标准化党支部,进一步完善党员党费收缴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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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党员活动日”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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