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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通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各项要求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准则》和《条例》
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在制度尚不健全或完善时,自律就显得尤为重要。
要做到廉洁自律,最重要的是做到持之以恒。一时一事易,一以贯之难。廉洁自律贵在持之以恒,始终不懈。
在今天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十分激烈的社会环境中,领导干部的活动和权力延伸到哪里,腐蚀和反腐蚀的斗争就会延伸到哪里。廉洁自律必须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处处以身作则当好表率,真正将廉洁自律坚持到底。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
《准则》和《条例》又是行动的先导。优良的精神文化是指引和约束人们具体行为的强大动力。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重要考验。当前,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对我们党长期执政形成了严峻挑战。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和“鞭挞腐败、崇尚廉政”的良好氛围。中央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要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党员的头脑之中,人人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作为一名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篇二
自从习近平担任国家最高领导人以来,面对着复杂严峻的国内国际形势,党中央进行了疾风骤雨式的整党,取得的成效也为世界所瞩目,不仅出重手查处大批腐败分子,在各项制度上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局面正在中国共产党这个伟大的政党里慢慢形成。
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在此时应运而生,它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涵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高、内容程序更明确,为党员们更好的履行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涵盖对象更全——全体党员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全体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纪律要求更高——我们党是最广大人民的代表,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划定了底线。
内容程序更明确——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怎样更好地领会牢记这些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怎样将自身修养提升到党和人民的要求,我认为就要做到党规提倡的坚决弘扬,党规禁止的坚决杜绝,从点滴做起,让思想认识升华为习惯。
一是做到持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每年至少重温一遍《党章》、《准则》、《条例》,全文通读精读,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每周坚持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最新路线、最新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每天要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尤其要加强理论武装,在知党、爱党、信党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无时无刻不牢记忠于党的信仰,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思想上坚信不疑、意志上坚忍不拔、行动上坚定不移。
二是做到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第一选择是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面对问题和矛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增强“底线”意识,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头顶有戒、胸中有尺、脚下有度。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财政形象。在工作中,始终把优化创建要求贯穿于全过程,努力提高行政水平,树立公正、文明、高效的党员形象,工作中规范言行,廉洁自律。
三是做到始终保持廉洁自律不忘初心。要从我做起,在理想信念、作风、生活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作为一名在民生办的岗位上干了三年的财政人,接触的都是社会中的困难群体,还有很多人生活水平低,生活环境差,有的是病魔缠身,有的是家庭破败,这些说明我们的民生还有很多短板,为人民服务永远在路上。在这个工作岗位上要能戒骄戒躁,甘于奉献,不为金钱诱惑所动。能够把公务员职业当作自己的神圣使命来完成,具有良好个人素养。经常深入群众,各方面工作真正以群众作为出发点。还要塑造良好家风,对个人和家庭的要求一定要高,才能被群众信任,才能依法行政,为民办事。
篇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全国掀起了学习的热潮。通过学习条例和准则,本人最深刻地体会是“学”、“思”、“悟”、“守”。
一学。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吾尝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矣”……这些都是古人学习的名言名句,意思是无论何时何地何年何月都要积极的学习,因为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只有不断地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文字水平和综合素质,才能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作为财政干部,一定要加强学习,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特别是加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才能加强自身理论和党性修养,才能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才能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二思。
马克思说“思考是一切。”是的,准则和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这就说明我们认真学习、思考准则和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那些“落马”后的官员有的在悔过书中写道:没有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决定以后在监狱中好好反思悔改。思,字典里表示思齐、思谋、思路、新颖独到的构思、意趣的意思。2010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重庆调研时指出,做群众工作要注意换位思考。只有将心比心,才能换取真心,才能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良策。可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手中拿着文件却没有心思去看,甚至不去思考文件里的内容,仍旧走老路子,思想不靠前,没有创新意识,给工作造成了被动。所以,要增强自我的见微知著的敏感性、洞察力,善于思考问题,及时反思,将问题杜绝在萌芽状态,为积极的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悟。
悟是觉悟,理解、明白的意思。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从2015年8月18日起,开设“学思践悟”专栏,宣传十八届中央纪委的工作要求,传递重要声音,阐述精神实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目的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悟”字上下工夫,深刻领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恒心。要领悟“三严三实”,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要领悟准则和条例,坚决贯彻执行。
四守。
习近平同志在中纪委十八届二中全会上强调,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我们每个人所受教育程度、生活经历不同,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自然也不同,
“底线”也有区别。常言道:求学先做人,求职先做人,求官先做人。这就要求先有“道德底线”,其次党员还要有“法律底线”。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底线即分界线、高压线、生命线,越过底线即践踏了行为准则、滑入了万丈深渊、结束了政治生命。综观近年来滑入腐败泥潭的一些领导干部,他们的堕落就是丢弃了道德和法律底线。所以,关键在于要守得住“底线”,只有守住“底线”才能对得起组织的嘱托和群众的信任。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式,作为财政干部面临着多种诱惑和廉政风险,要积极开展财政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廉洁从政、为民理财的意识,严守底线,尽职尽责,做一名优秀的财政干部。
篇四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来,作为一名基层党员通过参加局里举办专题辅导讲座、支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认真学习领会《准则》《条例》重要精神。《准则》和《条例》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和重大创新,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标准。
一、坚定信念 严守纪律
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方面取得了瞩目的伟大成就,事实证明,我们党不愧为领导中国人民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核心力量。因此,我们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坚信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不懈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把个人思想统一到党的要求,进一步适应党在新时期的要求。真正做到守纪律,首先要知道有哪些纪律。这就要求我们坚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章、党纪。所谓无知者无畏,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心中才常存敬畏。通过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坚定理想信念,爱党、信党、跟党走,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坚定不移地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党纪、国法等政治纪律约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坦然面对党内监督、社会监督,让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成为自觉行动。
二、廉洁自律 扎实工作
廉洁自律是我党的优良作风之一,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这是我党的党性所决定的,是不容动摇的。新时期我们党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作为一名党员,我们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影响着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我们要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改变工作作风,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必须以自重操守、自律意识和自觉行动,养成按制度、按程序办事的习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为私心易节,不为私利丧志,不为物欲所动。做到秉承公心合理分配资金,杜绝人情、利益等因素左右,做到“预算单位找也好,不找也好,都一碗水端平”。始终坚持按财务程序办事,该报批的要坚决报批,该走程序的严格走程序,该公示的彻底公示,不搞“暗箱操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办事的时效性和财政的公信力。
三、心系群众 多办实事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我们党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始终心里装着群众,这是党对全体共产党员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执政党的伟大之处。近年来实施的各项民生工程,发放的各类补贴,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等等,无不牵涉到群众切身利益。因此,立足财政岗位,强化服务意识,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为民办实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密切联系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帮助他们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
按照《准则》和《条例》每位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一名财政系统的普通党员,将严格按照要求,践行党员光荣而伟大的使命,为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篇五
“不受曰廉,不污曰洁”。廉洁,作为一种社会价值取向,始终引领着社会向前发展,形成一种良性的追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廉洁文化同样也是财政文化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财政工作位重权大,社会上林林总总的诱惑考验着每个财政人的权力观。因此,筑牢心理防线,预防胜于惩治是上善之选,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依据,打造出淮南财政自己的廉政文化势在必行!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
一是制度上无断点。针对财政岗位不同的工作职责,分门别类研究廉政风险点,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应的约束机制,从制度层面杜绝“一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二是教育上无间断。广大干部职工们自觉执行的觉悟是廉政文化成功与否的标志。通过长期不断的廉政教育,采取不同方式的教育方法,形成不间断的廉政教育时间,将廉洁自爱的思想灌输到每名财政人脑海深处,从而转化为每个人自觉行动。
三是监督上无遗漏。局纪检监察部门在廉政监督管理上要充分发挥岗位职能,出于公心、出于爱护严格行使督查权力,不能存有当“老好人”、“点到为止”等思想。对于苗头性问题要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要时刻提醒、监督好干部“亲属圈”、“朋友圈”等社会关系的处理,让亲情、友情等成为干部廉洁从政的动力。
财政工作改革与发展需要风清气正的环境,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同携手,推崇尊廉崇洁、反贪拒腐的社会风尚,努力搞好财政廉政文化建设。
篇六
廉洁即公正不贪,清白无污,是对不义之财不动心,对法外之秋不动心,对非分之想不动心。廉洁,是一个人的品行和做事的风格,是一种比较确定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是一种人生境界和节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作为一名财政干线上的党员干部,我们如何做到这些呢?我想,我们必须把握三个“线”,养成廉洁自律的好习惯。
养成廉洁的习惯,要求我们必须坚守理想信念的“高线”。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财政干部不是圣人,在思想认识上也总会存在这样那样的毛病,
特别是有些人爱慕虚荣, 喜欢和其他人比吃比穿比房比车, 比来比去就有失落感了。这样一来,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在能够腐败的时候,也许思想道德的防线就失守了……前一段时间,
我们观看了《忏悔录》, 现在仍然很有感触。那些领导干部在跨进腐败之门前, 绝大多数都是善良、诚实、正直的人。但是随着职务的升迁, 权力的增加,在各种糖衣炮弹的轰炸下,他们的欲望不断膨胀,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扭曲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权钱面前他们意志防线土崩瓦解,最终触及了法律的高压线,身陷囹圄,
落得个家破人亡,让世人唾骂的下场。作为财政干部,我们一定要坚定廉洁从政的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把为民理财、为民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党和国家的财政事业奋斗不止,贡献自己的力量。
养成廉洁的习惯,要求我们坚决不碰法律法规的“红线”。预算工作是财政工作的关键,倘若不当,就会给我们带来无限的财政风险。在财政干部队伍中,有极少数人不学法,不懂法,对法律毫不畏惧,实在是很可怕。相传明太祖朱元璋曾问手下群臣:“天下何人最快乐? ”大家各抒己见,有的说“功成名就者最快乐”,有的说“富甲天下最快乐”,有的说“高官俸禄者最快乐”。可朱元璋听了连连摇头。唯独听到万纲说“畏法度者最快乐”时,朱元璋才频频点头。“畏法度”
就是敬畏法律而老实守法,熟知法律而循规蹈矩,畏惧法律惩罚而不越雷池,自觉做廉政官员,做守法公民。畏法度者,视法度为高压线,行事谨慎,永远不触犯法律,他们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所以快乐。古人尚且明白这个道理,我们更应该“畏法度”,坚持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范围内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确保一言一行不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真正做知法懂法、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忠实践行者和模范带头者。
养成廉洁的习惯,要求我们坚持住党的纪律的“底线”。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在日常生活中时常反省自己的行为,才能尽早的发现错误,及时补救和改过。身处财政这样一个部门,不可避免会面临各种陷阱、利诱和交易,如被预算单位的吃请、礼品等各种形式的贿赂。因此,在财政工作中我们要时常地将自己的行为与财政纪律和公务员法等的要求进行对照,对偏离正常轨道的行为及时进行纠偏,不断地进行自我批评和教育,使我们的思想和行为总在正常的轨道内行驶。如果我们没能做到时常反省自己,也许会在不知不觉中我们犯下许多错误,等到我们发现这些错误想要改正的时候,却发现已经没有改正的机会了。其实,许多领导干部因为没有及时检讨和改正自己的错误,自己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深渊还浑然不觉。我们要以此为戒,
从点滴做起,防微杜渐,筑牢心中那道“廉政防火墙”。如果我们养成了廉洁自律的习惯,那么无论遇到怎样的诱惑,我们都能淡然处之,洁身自好;无论身处怎样的场合,我们都能牢记肩负的职责,廉洁工作。
篇七
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自2006年以后第三次到井冈山进行考察调研、走访慰问老区群众。
井冈山是中国革命的摇篮,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比喻我们党和军队的井冈山革命斗争是再形象不过了。井冈山是党领导的军队成长壮大的根据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前往这里考察调研,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意义是十分深刻的。
习近平总书记对井冈山的考察调研,不由地让人回想80多年前的井冈山革命斗争历史,同时也自然地联想到了遵守规矩和纪律。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形成了红军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纪律保证了党和军队的成长壮大,保证了我们党领导人民以百折不挠的精神取得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全面胜利,直至建立新中国。
“一个党、一支军队,没有纪律是不行的。”“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
井冈山革命斗争已经是将近90年前的历史了,而中国共产党也即将迎来95周年的生日。回顾党的历史,让人为那峥嵘岁月感动。着眼当今,新世纪的前20年,我们党再一次地发扬自我批评的精神,在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同时,突出从严治党,要求全体党员讲规矩守纪律,以此来应对各种困难,保持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抵制不良理念的影响,坚定信心团结一致,在建党100周年时完成全体人民实现小康的目标。“四个全面”战略目标的实现,没有铁的纪律保证是难以想象的。党员是先锋,党组织是先锋队,所以,作为党员就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中共中央于2015年年底前修订了《准则》《条例》,这是对全体党员制定的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完全符合新时期党的工作特征,符合当代实情。纪律法规是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后形成的,具有最普遍的适用性。《准则》内容的高尚追求和《条例》内容的具体要求都是十分明朗地呈现出来。任何一名党员,都必须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党规党纪是公开给所有党员的文本,并且公布于社会,让党员接受社会的监督。所以,作为一名党员,要潜心认真学习党内法规,规范言行,保持好党员本色。纪律的落实,分为他律与自律,他律是来自于组织的教育、纪检部门的监督,作为党组织和上一级的他律,主要体现于外在介入,作为个体是接受方,受教育的情况是参差不齐的,因此,他律是必要的,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自律,自律的内涵十分丰富,笔者认为要做到四个自觉,要自觉学习,把学习党内法规变成经常化,让自学成为常态;要自觉接受教育,积极参加有关教育活动,参加“三会一课”学习;要自觉接受监督,做到阳光操作权力,廉洁用权;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时常树立底线思维,追求出污泥而不染的高尚境界。
篇八
紧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主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横空出台。从大层面来说,这是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制度利器,,亦是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于个人而言,更是严修己身,严律己纪的要求。通过认真研读领会,让我对新《准则》、《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
“学”在当下,知“则”明“例”。通过逐字逐句深读,切实把握新《准则》、《条例》精神实质。新《准则》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是党的道德宣示,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眼可见、手可触、心可达的标准,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在深刻领会《准则》,妥善看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的同时,准确领悟《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结合财政工作来说,《准则》和《条例》更是营造财政部门风清气正环境和财政干部安全的重要保证。对照《准则》昭示的“高线”和《条例》列举的“底线”,一些在过去看来无伤大雅的问题现在都成了问题,我身上也或多或少有与《准则》不一致的地方、有《条例》所禁止的行为。作为一名财政人,学习《准则》和《条例》,逐条对照,对标找差,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从自身做起,努力营造财政部门风清气正的形象。
“悟”在当下,遵“则”守“例”。新《准则》划出了理想信念宗旨“高线”。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和党员
领导干部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应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条例》列明了纪律“底线”。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用”在当下,严“则”执“例”。压实“两个责任”。在县区工作了5年时间,如今进入财政队伍,我深知财政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谨性。今后,我将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不只是在口上说说、纸上写写,而是将《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时时抓在手上,既做好办公室相关业务,更遵照党务和纪律规范,全力做好个人的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努力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财政人。
篇九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干部,实实在在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了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严要求。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准则》和《条例》,是每一名党员的基本义务。
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准则》和《条例》
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的第一要务是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一是重在立德。《准则》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把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二是扩大范围。《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将广大普通党员也纳入管理不留死角。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腐”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三是突出政治纪律。《条例》突出政治规矩。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
二、自觉贯彻、深入践行《准则》和《条例》
自觉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根本途径是深入践行其具体要求。一是要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作为普通党员,必须对照新规端正思想,自觉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除了自觉遵守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外,更要结合岗位职责,端正自身从政行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牢记人民公仆本色。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领导干部要勤照“四面镜子”,照理想信念之境,以正三观;照党政党纪之镜,以正言行;照民心民生之镜,以明方向;照先辈先进之镜,以找差距。二是要严格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于《准则》和《条例》而言,更是如此。党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扬吃苦耐劳、勤俭节约等优良传统,公私面前公为先,积极主动地为党和国家多作贡献。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服务群众、服务事业发展中将《准则》和《条例》落实为解决一件件民生难题、发展难题的具体行动,一心一意服务地方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如此,才能常修为官之德、常念民生疾苦、常思贪腐之害,从而不断提升自我,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发展。
中共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确保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篇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解决好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又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推动《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我局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活动。向全体党员发放《准则》、《条例》单行本,召开各支部委员会议动员部署《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必须早学快学,学深学透,领会《准则》和《条例》的深刻内涵。开设专栏、举办专题讲座、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担负起加强自身学习和组织指导所联系支部党员学习的重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做到全局各级党组织全覆盖、领导班子全覆盖、党员干部全覆盖,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和组织意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由此,我深深地体会到《准则》和《条例》的极端重要性。
要认真学习,严于修身律己。《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共133条,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服人者德也。德之不修,其才必曲,其人非善也。”重德就不会迷失工作和人生的方向,就会善始善终。要自律自强,修身之德持之以恒,把好的德行内化于心、外化于心。明知止之理,享知足之乐,品清苦之甜,多一份责任义务,多一份自觉自律和,多一份坦然淡然,多一份理性内涵,真正做到沉稳与细心、胆识与大度、诚信与担当、谦虚与友善,专心做好财政工作。要增强纪律观念,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不折不扣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由于掌握一定的经济资源,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自觉强化党性观念、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把党的纪律规范要求落实到位。
要牢记宗旨,关心群众利益。财政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始终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的职能定位,也赋予了财政更重的使命责任。作为共产党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财政工作中,就是要牢记宗旨,为民理财。始终把为民理财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财政民生情怀,潜下心来、沉下身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乡村、进社区、进农户,听民意、取民智、惠民生,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民生财政的本质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群众。
要心中有责,强化工作落实。“千忙万忙,不抓落实就是瞎忙;千招万招,不能落实就是虚招;千条万条,不去落实就是白条。财政工作千头万绪,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抓好落实。”财政党员干部身处重要岗位、肩负重要使命,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有职就要有责,有责就要担当,做到高点站位、科学谋划、果断决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当前,在适应新常态的过程中,财政改革任务更加繁重,必须要以组织、以基层、以事业、以人民为标杆,坚信天道酬勤,坚持业精于勤,立足岗位,忠诚履职。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聚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政策调控作用,更好地促进经济结构转型、产业优化升级、创新驱动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中,监狱犯人的现身说法,说明一旦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小问题不注意、小毛病不改正,一味放纵下去,针尖大的窟窿也能透过斗大的风,慢慢地就会陷入腐败的泥潭而不能自拔,追悔莫及。因此,要时刻警醒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和自由账,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财政部门是管钱的部门,我们对每项资金的分配,都应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杜绝人为因素,力求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财政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篇十一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遵守践行《准则》《条例》,是新时期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是做好新时期财政工作的纪律保证。如何适应新常态,以《准则》《条例》为“座右铭”,促进财政事业、财政工作、财政队伍新的发展,应坚持做到四个自觉。
一要自觉尊崇和维护党章权威。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也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省委书记王学军在2016年1月25日省纪委九六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尊崇党章,让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切实用严明的纪律引领党员、要求党员、管住党员。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在财政工作中,要以党章为纲,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牢记党员的权利义务,认清自身责任,服务财政工作大局,做事对得起组织,对得起群众,对得起岗位。
二要自觉遵守规矩纪律。2015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员干部在守法的基础上,必须树立规矩意识、纪律意识,遵守政治规矩、政治纪律,遵守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与规矩纪律对照,看是不是符合标准,是不是超越了要求,“一日三省吾身”,才能练就一身“硬功夫”,才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考验。
三要自觉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历史经验表明,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面深化改革难度之大、程度之深、涉及面之广是前所未有的,是对我党执政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这需要全体党员干部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胆识积极推动改革。“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一支过硬的队伍,是不能啃下改革这块硬骨头的。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综合经济部门,承担了较多的改革任务,担负着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的光荣使命,财政工作、财政队伍必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履行财政职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每一笔资金管好、用好,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为社会经济改革发展积累有效价值。
四要自觉廉洁从政勇于担当。强化看齐意识,争当“四个自觉”的模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制度建设,把财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按程序办事,强化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公开,主动、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人大和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专项检查和全市财政系统行风巡查。自觉发挥表率作用,用严格的标准端正思想、约束言行、整改问题。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和局各项廉政规定,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名利,勤勉尽责,秉公用权,严于律己,教育和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弘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营造良好的财政形象。
篇十二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共产党人的做人之本;洁身自好、克己奉公,是领导干部的从政之基。
通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共产党人要保持清正廉洁的做人之本,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我们的党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着重强调要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大力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也反映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决心与信心。
保持清正廉洁,恪守为政底线,我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做到:一、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必须靠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才能取得胜利。坚持从群众中来,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做焦裕禄、孔繁森那样的好干部。二、务实。就是坚持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坚持不懈地带领群众艰苦创业,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三、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要特别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他的行动。在这一问题上,存在两种现象:一种是忽视世界观的改造。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没有认识到世界观的重要性,认为这些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无关紧要的东西。没有认识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人的行动指南,它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方向。如果在世界观上出现偏差,就必然会在行动上出现偏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周围的许多干部,原先都是非常优秀的,也做出了许多突出的成绩,但是在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后,在世界观上出现了问题,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从生活上防微杜渐。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的关系。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决不能把获取个人利益看成是自己人生的唯一追求,更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要管住自己的头,不该想的坚决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坚决不去”。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保持清正廉洁的态度,恪守为政底线,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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