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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城管执法局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

时间:2019-05-14 09:48:19 网站:公文素材库

关于“统治宣传月”的活动方案怎么策划呢?还是不会写吗?不用着急,小编今天整理了2018城管执法局“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希望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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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为加强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宣传,积极营造共创“平安xx”的社会氛围,根据市综治委文件要求,今年3月份在全局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宣传活动重点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市综治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系列讲话精神。

(二)宣传我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生动实践和社会效果,以及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中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中所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效。

(三)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等法律法规。

(四)以“七五”普法为重点途径,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活动主要形式

(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上级单位和我市综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8年综治工作。以“讲看齐见行动”为平台,进行一次全局范围的综治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遵章守纪、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多形式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并利用宣传栏、公益广告栏、微信平台大力宣传综治工作内容,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知晓率。

(三)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结合城管工作职责,对工程项目建设、摊点设置、城管执法等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大排查,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

(四)做好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发宣传资料,配合市综治委,组织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服务类信息、与群众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的意识;利用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途径向广大人民群众详细讲解城市管理、文明创建方面规定。

三、宣传活动工作要求

各股(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要切实领导好、组织好综治宣传月活动,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资料、照片收集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是实际和特点,通过切实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城管工作人员和群众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营造人人参与综治宣传的氛围。

0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综治工作会议的部署和“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治方针,推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责任意识与和谐精神,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综治责任书,深化“平安校园”活动,积极探索综治和平安建设法制宣传的新形式、新路子,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创建的热情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和“平安校园”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创造和谐稳定育人环境,更好地为德化教育走在全省山区县发展前列提供保障。

二、活动时间:XX年3月1日至XX年3月31日

三、宣传内容:

1、宣传综治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大力宣传综治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全县形成四级联动责任共担的工作情况。重点宣传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取得的新成效。

2、宣传近年来平安创建取得的辉煌成就。着力从领导重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平安创建活动和专项治理工作等方面,全面反映“平安校园”建设的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效。

3、深入开展“xx”普法活动。宣传学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4、宣传保障“平安校园”建设的新举措。重点宣传学校密切联系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当前新形势,全力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新举措、新思路、新成效。

5、宣传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禁毒、禁赌等法律法规,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扫除“黄赌毒”等不良社会现象。

四、主要活动:

1、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平安德化”大家共建,德化平安大家共享。

2、学校精心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力争实现“无民转刑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上访”,把矛盾纠纷排查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不发生赴县、市、赴省、赴京上访事件。

3、学校将积极配合所在乡镇举行综治平安建设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

4、学校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系列活动。以安全教育周和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开展系列安全教育活动;与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相结合广泛组织师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图片、举办交通安全讲座、征文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活动;组织综治副校长到校举行一次综治平安建设专题讲座;联合公安机关,组织一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确保校园的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强化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5、学校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

6、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学校将积极配合610办举行警示教育图片展,反邪教知识竞赛等,推进反邪教知识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

7、学校将积极配合县司法局、普法办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xx”普法宣传,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8、加强综治安全调研工作。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研究落实打、防、教、管、改、建和“平安校园”对策措施,全面提高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并争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

9、学校将举办以综治平安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人人谈论平安、人人支持平安、人人参与平安”的良好创建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切实把综治宣传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宣传内容及方法步骤上提出要求,做出具体规划安排。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阵地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切实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形成规模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利用标语、挂图、宣传报栏、大型宣传活动等各种形式,深入到班级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拓展宣传领域,加大综治宣传的覆盖面。

4、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发挥学校党、政、工和少先队的力量,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量求突破,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5、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密切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解决一批涉法涉诉重信重访

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6、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并及时总结活动经验。

03

按照我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关于开展2018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包综治委发[2018]2号)要求,为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深入推进平安石拐、法治石拐建设,区综治委决定今年3月继续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活动主题

今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深入推进法治石拐、平安石拐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各苏木乡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这一宣传主题,结合实际确定宣传主题。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新形势下政法综治工作的方向目标,地位作用、主要任务和基本遵循。

(二)宣传“5421”发展定位、十一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及区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

(三)宣传政法综治部门以法治为引领,深入推进平安石拐、法治石拐、过硬队伍建设,为把我区建成生态宜居城、智慧文明城、法治和谐城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全面部署,大力推进平安建设的情况和成效。

(五)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宣传《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包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包头市2018—2018年平安建设规划》,宣传各地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及事迹。

(六)宣传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所作出的努力及成效;宣传有关部门及社会各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良好局面的做法和经验。

(七)宣传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措施及成效。

(八)宣传政法综治部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升队伍执法公信力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九)宣传我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推进法治建设鲜活经验。

三、宣传形式及具体活动安排

(一)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进行常规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1.利用“魅力喜桂图”微信客户端,开展综治知识竞赛。

2.在石拐区政府门户网站展播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题片,学习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

3.区广播电视台记者和政法各部门、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深入基层,走进一线,贴近实际,采编和发表一批有影响力、高质量宣传作品。

(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围绕活动主题,突出重点、丰富手段,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参与集中宣传,制作并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台,并配备宣传员发放宣传材料。

4.定于2018年3月27日上午在喜桂图新区社区医院前开展综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暨“法润石拐”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5.各苏木乡镇街道要就近设置宣传点,在辖区内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并结合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好社情民意搜集活动。

(三)开展群众性宣传。各地各单位要把综治宣传和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张贴宣传画和标语、举办培训班、讲座、展览、征文和文体比赛等活动,借助民俗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旅游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使宣传活动更加深入实际、贴近群众。

6.各单位要精选一批具有时代特征、综治特色、通俗易懂的综治宣传工作用语,利用移动信息平台及各中小学校的校信通进行宣传。

7.政法各部门、各普法成员单位要进村入户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为“两委”换届提供法治保障。

8.在各中小学开展“上好一堂平安课”活动,政法各部门、区教育局要共同抓好学生法律知识、安全知识的宣讲和普及。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区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宣传月实施方案和系列宣传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区综治办将对各苏木乡镇街道和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二)扩大声势,强化效果。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找准切入点,结合职能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着力推出适合多种载体、适合反复使用的综治宣传精品。苏木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制作以综治宣传和平安建设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橱窗等,在辖区内悬挂宣传标语1-3条。同时,要办好嘎查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发展“墙头文化”。

(三)总结提炼,及时报送。各地区、各成员单位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要注意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将总结报告于4月8日前上报区综治办,阶段性和专项宣传工作情况随时报送。

04

每年3月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为贯彻落实省工信委《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工信综治办字[2018]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3月5日-4月5日。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党的以中央、省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强卫书记关于做好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二)深入学习《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8-2020年)》(赣发[2018]6号)、《中共江西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赣发[2018]24号)、《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工信法规字[2018]303号)、《深化平安江西建设行动方案》(赣办发[2013]14号))和《江西省工信委关于深化平安建设行动的实施意见》(赣工信综治办发[2013]15号)文件精神;

(三)宣传大力开展和谐平安创建,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治安防范措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典型做法;

(四)依靠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成功做法;重点宣传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完善行政调解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的做法和经验。

(五)宣传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以“六五”普法活动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宣传形式

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群众、务求实效”的要求,重点做好“三个一”宣传活动。

(一)建立一批综治宣传阵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网站、板报、标语、横幅、QQ群等有效形式开展宣传。

(二)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将于3月16日上午8:30-11:30在院会议室举行综治宣传日活动。综合办公室准备相关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一块、宣传条幅两条,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组织一次综治知识讲座。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综治知识讲座,讲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制建设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治安防范、识骗防骗和法制知识,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真正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提供保障,确保综治宣传工作有声势、有效果。

(二)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要结合实际,注重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三)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在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中,要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做好有关宣传活动的影像、图片、文字等材料的收集建档工作;要通过宣传月活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设计院和谐稳定。 05

为充分挖掘宣传资源,广泛发动干部、群众踊跃参与,营造祥和平安的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加强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化平安单位建设,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综发〔2018〕5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要求,制定2018年综治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zd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的方针,整合宣传资源,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浓厚的综治工作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促进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推动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宣传主要内容

(一)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宣传中央、全区、梧州市、全市zd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二)宣传我局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化平安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

(三)宣传解释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中的相关问题,引导群众正确评价本地治安形势,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稳控,营造人人参与平安建设工作,共享平安建设成果的浓厚氛围。

(四)宣传我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努力解决民生问题和群众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典型事例。

(五)宣传各级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禁毒专项斗争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新举措、新成效。

(六)宣传《禁毒法》、《铁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广西《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观念。

(七)宣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知识,包括:加强对各类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禁毒禁赌、防盗抢、防诈骗、防拐卖、反传销、反邪教等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宣传zd队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要务,服务大局,牢记宗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和先进事迹,树立广大zd干警执法司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九)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

(十)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的内容和精神,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和精神。

三、主要宣传活动安排

1.积极配合市综治委、各镇上街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水法律法规和我局化解社会矛盾方面成效、经验、接受群众的咨询。(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股、防汛办、河长办、水库安全管理站(参加市综治委组织的活动);各水管所(参加各镇组织的宣传活动))

2.结合汛前安全大检查及河道巡查时机制作一批主题宣传材料在河道、水库沿线镇、村采取拉网式宣传,深入宣传《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水政水资源股、河长办、局防汛抗旱检查督查五个工作组,各水管所)

3.利用电子屏等宣传载体滚动播放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知识、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标语。(责任单位:人事秘书股)

4.利用局微信群、电子邮箱等新型媒介推送中央、自治区、梧州和xx市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相关法规政策。(责任单位:人事秘书股)

5.组织干部职工关注浏览平安xx、xx公安公众号,关注支持我市zd工作。(责任单位:各二层单位,各股、办、站、室)

6.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群众安全感分析(推进)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等时机学习《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等有关综治工作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群众安全感调查问卷知识的宣传和学习(责任单位:局、各二层单位)。

(相关学习资料由人事秘书股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综发〔2018〕5号)转发至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学习需要自行下载使用)

四、具体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月活动,认真按照活动安排开展综治宣传工作,并收集好活动资料于4月5日前发到局公共邮箱,由人事秘书股统一汇总活动开展情况于4月10日前报送市综治办。

2.局机关各股办站室、二层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运用各种宣传工具,抓好本单位综治宣传月活动,并努力拓宽宣传面,推动本单位平安建设。

3.各单位开展综治宣传工作中的亮点要及时反馈局人事秘书股,以便积极向新闻宣传部门提供开展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宣传稿件,推动我局综治宣传月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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