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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文精选

时间:2019-05-14 09:59:41 网站:公文素材库

又到了我们的论文时间了,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文精选,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的爱来帮助!

中国与东盟的战略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论坛的举办对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法律界交流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张军部长对中国-东盟法律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发出“一带一路”倡议,这一倡议已经从理念化为行动,从愿景变为现实,取得累累硕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指出,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坚定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决心和信心。

东盟是亚洲最具活力和潜力的区域一体化组织,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合作地区和重要合作伙伴。中国同东盟山水相连、人心相通,是互信、互谅、互利、互助的战略伙伴。2017年11月,习近平主席出席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与东盟领导人对话会,并对越南、老挝进行国事访问。这表明中国将坚定发展同东盟友好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同东盟发展战略深入对接,打造更高水平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为中国同东盟国家的互利共赢合作带来新机遇,谱写新篇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由于历史文化传统、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差异较大,随着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贸易合作、人员往来的增加,各种跨国法律纠纷不断出现,沿线国家和人民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迅速增长。顺应新时代新要求,中国司法部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努力为“一带一路”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一是统筹谋划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

2017年年初,经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全面部署,把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提高到一个更高水平。这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第一个专门就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的顶层设计,凸显了涉外法律服务业在我国法治建设和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司法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和《涉外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对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司法行政服务“一带一路”的主要任务包括为提升我国地区经济开放水平、投资贸易合作、资金融通、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加强与区域内国家法律和司法领域的交流合作,为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指明服务方向、业务领域、服务内容和方式方法等。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建立了由司法部、外交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商务部等13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与的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工作,加强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涉外法律服务业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沟通交流涉外法律服务业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中的典型经验。我们发起建立了上海合作组织司法部长会议机制,2017年10月,第五次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司法部提交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法律服务联合工作组条例》,成立法律服务联合工作组将进一步推动成员国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我们积极发起建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健全完善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推荐机制,推荐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入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专家机构、评审机构、争端解决机构以及国际仲裁机构,为我驻外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加强理论研究和数据信息建设。司法部成立了服务“一带一路”研究中心,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理论研究。

2017年8月,我们在北京召开了司法行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研讨会,围绕法律服务和对外合作交流、法治保障和区域安全、理论和实践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专题展开讨论,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政策理论支持。筹建“一带一路”国别法律信息数据库和“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信息数据库。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策划并联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律师共同撰写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全面详细介绍了“一带一路”沿线43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环境,为国家、企业、个人的投资和发展,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支持。四是促进法律和司法领域交流合作。大力加强国际司法协助领域的工作,司法部牵头起草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为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提供法律依据;作为司法协助条约指定的中央机关每年办理的涉及贸易纠纷、海事运输、民商事裁决承认与执行、刑事诉讼移转和被判刑人移管等国际司法协助案件达3000余件,为打击跨国犯罪、追逃追赃及保护人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维护区域经济发展和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历来重视与东盟成员国之间法律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与东盟成员国司法部互访日趋频繁,交流合作日益紧密。前不久,张军部长先后与来华访问的东盟有关国家的司法部长举行会谈,就加强与东盟各国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进行了深入、富有成效的交流。截至目前,已经与东盟成员国签订了16件司法协助条约以及合作协议。

司法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完善扶持保障政策,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探索健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涉外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业开放,深化法律服务业对外合作交流,坚持在CEPA及其补充协议框架下,实施内地对香港、澳门的各项开放措施。我们将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加强与东盟成员国之间法律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推动合作协议的全面落实。我们将适应“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拓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壮大服务队伍,建立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当前全球治理日趋法治化,国际合作中存在的风险、争端,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通,才能促进和保障政策沟通,设施连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合作愿景才能更好地转化为共同行动。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我们欢迎东盟各国律师同仁积极加入“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开展广泛法律合作,我们愿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东盟各成员国法律界朋友们携手努力,进一步凝聚合作共识,打造交流合作新亮点,发挥交流合作新优势,不断开创东盟框架下法律服务领域交流合作的新局面,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和平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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