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浅谈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方案,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建立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方案
各司法所(办)、各科室处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张军部长关于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部署,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要求,积极适应“互联网+法律服务”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司法行政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建立区、乡、村三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建设,确保及时实现三级覆盖
按照分级建群、分级管理、统筹协调、上下一致的原则,建立区、乡、村三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尽快实现全覆盖。其中,区级微信群由区司法局牵头建群,公律科负责,名称为“12348**群”,群内成员由司法局各科室处局及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等负责人组成;乡镇级微信群由司法所牵头建群,名称(以小溪塔为例)为“12348小溪塔群”,群内成员由各司法所人员及辖村(社区)法律顾问等组成;村(社区)级微信群由村(社区)法律顾问牵头建群,名称为(以小溪塔兴安社区为例)为“12348兴安群”,群内成员由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网格员组成。区、乡两级微信群在11月底前建成,村(社区)微信群在12月底建成。
二、充分发挥功能,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服务群众实效
微信平台具有及时便捷、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特点,通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可以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方法,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作用和功能,体现公共法律服务实效。一是发挥多层次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及时推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讲话精神,让群众了解国家大事和有关动态;及时推送有关政策法规、法治资讯,满足群众法律知识需求,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及时推送律师代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说法,让群众做法律“明白人”;及时提示重要风险,如社会普遍关注的区域法律风险提示、互联网金融防范、网络电信诈骗趋势预测、学生安全风险预警等信息,提升群众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二是发挥全天候法律服务功能。把微信群作为“法律问题咨询窗口”,开展法律问题微讨论、微课堂,及时解答基层干部群众法律咨询;把微信群作为“法律业务办理窗口”,及时办理矛盾纠纷在线调解、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公证服务指引等法律服务事项;把微信群作为“社情民意反映窗口”,广泛收集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为司法行政部门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呼声提供新的渠道。三是发挥“零距离”工作交流功能。各单位要积极踊跃地将本地、本单位相关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创新举措、意见建议等信息上传到微信群。进一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群组管理,确保微信群规范运行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统筹协调、上下协同、运行有序、管理规范。一是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微信群信息发布联络员制度,由各级联络员对各类信息进行编辑、审核,基层信息逐级向上报送,上级精神逐级向下传达。二是建立法律服务机制。区司法局将通过微信群将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串联起来,将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入户”服务、“12348热线”线上服务、“12348法网”网上服务、“12348”APP掌上服务等有机融合,形成立体化的法律服务创新模式,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提升法律服务实效。三是建立日常考核制度。区司法局将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方式,分层分级实施考核,每季度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进行考评并予以通报。同时要将微信群建设情况纳入对司法所、法律顾问等工作的相应考核内容中,与年终考核工作挂钩。四是建立督导巡查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微信群的检查、巡查、指导、督办、尤其是对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工作的“僵尸群”、“刷屏群”,及时进行整改,既要保持微信群的活跃度,又要防止微信群庸俗化。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浅谈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方案》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181084.html
- 下一篇:关于2018年社情民意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