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局长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局长在全市深化多证合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年初以来,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深化认识,转变作风,围绕“放管服”,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不断走向深入,为促进全市创新创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按照会议安排,由我通报我市商事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安排下一阶段重点改革任务。
一、真抓实干,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8月31日,全市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xx7104户,与去年同比增长7.61% 。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0436户,与去年同比增长8.92%。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通过实施企业注册资本改革、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改革、“六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和信息共享等改革举措,市场准入更加便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投资创业热情,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
(一)“多证合一”改革基础工作不断完善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要求,为下一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顺利实施,通过“六证合一”微信交流群,归集“六证合一”改革实施中涉及部门遇到的业务、数据问题,反馈给省工商局,进一步完善业务系统。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33号)要求,在全市对20xx年10月1日前设立的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开展换照工作,截至8月末,全市完成换照xx262户,换照率77.4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4月末,根据改革工作部署,对年度内新设立的25户企业进行了“多证合一”企业涉证情况调查,完成新办企业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上报,供改革决策参考。
(二)“先照后证”改革取得新进展
按照国务院清理前置审批的相关规定,目前全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改革前的226项减少到35项(国务院决定保留28项、法律法规规定5项,省政府明确2项),全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减少到205项。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登记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省政府明确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在市政府网站、红盾信息网站及时进行目录动态更新。严格履行“先照后证”改革中的“双告知”职责。对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通过填写承诺书的方式告知业者办理营业执照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证件、接受监管;通过辽宁省部门协同监管系统平台及时推送登记数据告知相关审批部门做好监管工作,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三)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取得良好效果
2017年3月1日,按照《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要求,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含外商投资)、非公司企业法人(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含外商投资)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不再需要向登记机关进行清算组成员备案;不再提交清算报告;不需要在报纸公告,节约企业成本同时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截止8月31日,全市共有533家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完成简易注销业务275笔。
(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改革全面推开
20xx年我局即开始探索建立“双随机”抽查模式在市场主体监管领域的应用,龙港区局作为双随机抽查试点完成第一次尝试,积累了初步经验。在此基础上,20xx年在抽查中“双随机”监管模式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局全面铺开,市局对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及存在问题等进行了全面梳理总结,进一步完善了“双随机”抽查制度,与市编办牵头组织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初步建立了全市随机抽查的工作格局。2017年,为实现双随机抽查全覆盖的目标,通过联合下发文件,组织召开工作推动会议,明确任务指标,开展专项督查等方式推动工作开展,3月底前实现了全覆盖。市本级实行随机抽查事项208项,其中市场监管执法事项136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72项)。我局共汇总清单29项,执法人员名录库182人,市场主体名录库8831户。开展双随机抽查企业859户,在各部门单独实施“双随机”检查的基础上,我们正在推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在减少对企业的不合理干扰的同时,将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信用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建立
20xx年8月以来,我局按照省局和省政府要求,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代市政府起草了《葫芦岛市推进政府部门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连续两年牵头召开了全市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下发了《葫芦岛市推进政府部门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工作要点》,明确归集主体、内容、渠道、保障措施,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全市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框架基本形成。同时,政府各部门围绕此项工作,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促进,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市已归集涉企行政许可信息25127条、行政处罚信息xx63条、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4789条、扶持政策惠企信息 833条,初步实现了全市涉企部门信息的互通共享。通过信息共享,企业监管工作从“政府主导”延伸到“社会共治”的信用监管条件日趋成熟。
(六)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质量不断提高
20xx年以来,市局精心组织部署,大力宣传培训,积极稳妥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建立了职责明确、分工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采用“工作通报+实地督导+政务督察”的方式,推动责任落实。2017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达到93.12%、71.98%、85.09%(其中年报企业19479户、个体工商户8930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184户,比上年分别增长2.73%、24.55%、40.25%),各类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率逐年提升,市场主体年报和公示的意愿不断提高,为落实信用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七)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化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应用。依托辽宁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增设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展示平台,将葫芦岛创客空间和辽宁财贸学院大学生创业科技园基本情况、政策支持、服务事项、突出特色和相关图片等内容予以公示;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展示平台对辽宁三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展示,起到了示范宣传作用。截至8月31日,累计发布全市扶持政策文件30件、公示扶企优惠政策632条,入库企业21946户、个体工商户104687户。绥中县、南票区政府办分别出台《建设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推动扶持政策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八)实施“个转企”工程成效明显
为确保完成全市650户“个转企”任务,出台了全市“个转企”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绩效考评实施方案,指标分解到县(市)区,明确节点考核标准,按月细化和落实工作措施,强化行政指导,10xx户个体工商户纳入转型培育库。借力特色乡镇建设,创新工作载体,推进2个特色乡镇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12户。截止今年8月末全市完成“个转企”645户,提前3个多月完成省政府核定600户的任务,完成省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 107.5%;完成市政府年度650户工作任务的99.23%,9月4日圆满完成市政府确定的650户任务,9月中旬完成了664户。绥中县、兴城市已提前4个月完成年度目标。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仍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 一是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识还不统一。由于商事制度改革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一些地区和部门思想还不够解放,存在与己无关思想或畏难情绪,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强。二是监管方式的转变还不到位。“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还没有完全落实,“双随机”抽查监管模式、工作机制、配套措施尚未健全;基层一些同志对新的监管方式还不完全适应,新的监管制度措施还不能完全有效落实。三是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差距较大。一些地区和部门没有将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相当数量的政府部门对信息归集工作不重视,有的尚未开展归集工作。四是协调配合的力度还不够。一些地区和部门改革的协同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对部门间数据互通、信息共享能力建设不重视,联合惩戒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深化全市商事制度改革的大局出发,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对标先进,全力打好改革攻坚战
商事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今后的任务会更重,矛盾也会更突出。我们要全面完成下一阶段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改革任务,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探索和共同努力。
(一)强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关于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审议,会后将印发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10月1日实现“二十六证合一、一照一码”。一是做好改革的基础工作。根据省、市局统一的工作部署,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进行服务指南、示范文本、流程图的编制,申请材料的印制工作。确保在改革前,基础工作到位、不出问题。确保“多证合一”改革顺利开展。二是强化落实责任。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时间节点和任务标准,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合作、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保障信息化平台平稳高效运行,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远程备案、一网归集”。三是强化窗口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系统软硬件建设,配足配强登记窗口人员,强化新业务培训,提高窗口服务效能。四是加强部门协调。针对改革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各涉改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管平台的运用,实现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五是鼓励探索创新。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对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要进一步主动梳理并提出进一步整合的意见,由市工商局汇总后上报,使得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六是加大社会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对新政策进行全面解读,扩大社会各界的知悉程度,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互认和应用,促进新政策尽快落地生根。
此次“多证合一”改革,涉及到13个部门,20项新归集的内容,各部门一定要积极汇报、沟通上级部门,确保信息共享、传输顺畅,远程确认无误,保证改革于10月1日顺利实施。
(二)全力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在10月底前开通网上登记系统。目前,省工商局正抓紧进行研发测试工作,10月上旬,登记受理等相关功能模块将陆续上线运行。系统上线后全市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应用。新软件上线,关键在应用,跟着省里节奏全市要同步启动,不留死角。具体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熟悉软件,模拟业务操作,掌握操作规程,能够独立完成操作任务。二是多种登记方式并行。坚持惠企便民原则,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窗口或网上登记方式,选择纸质或电子营业执照。要合理统筹线上线下受理业务,兑现服务时限承诺,保证办理质量,切实让企业少跑路、降成本、快准入。三是规范网上登记行为。要严格用户管理,严守操作规范,建立痕迹可追溯机制,确保全程电子化登记各环节安全可信。要加强电子档案管理,按照总局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等文件要求统一生成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完整、可靠、实用。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大众反映强烈的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欠优等问题出发,关注企业需求,推行24小时网上受理、网上预约登记、自动咨询回复等渠道多样、简便易行的网上办理服务,不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
(三)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
一是继续完善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并公开向社会发布。随机抽查对象库要涵盖本部门全部被监管的市场主体,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名单。要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事项合法,细则内容要包括检查方案、抽查方式、检查频次、公示制度、结果运用等内容,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防止过度检查和执法扰民。二是严格按照“双随机”的方式加强市场监管,执法过程要探索联合执法,在推进部门内的综合执法情况下,积极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减少“多头执法”,避免执法扰民。三是结果运用。抽查结果要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方法,探索风险分类监管、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高风险市场主体,可列为监管重点,实行“双随机”定向抽查,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抽查比例;对一般风险市场主体,除以不定向抽查进行监管外,可主要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启动执法检查程序。
此项工作是省政府对市政府、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年底要实现100%全覆盖,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要求,随机检查一定要选取合适的随机方式,做到“可查询、可记载、可实现”,确保全面推开、全面覆盖、痕迹可查、不出问题。
(四)全面完成“个转企”目标任务
“个转企”是全省民营经济提升三大工程之一,虽然我市完成了今年市定“个转企”任务,但是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通过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在围绕“转得了、留得住、能做大”的要求上下功夫,切实谋划好全市2018年“个转企”工程。一是查缺补漏、提早谋划。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民营工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xx—2018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xx〕120号)要求,全市明年“个转企”任务是600户。下一步,我们要在完善今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谋划明年的“个转企”工作,确保2018年“个转企”培育库和重点转企行业和转企标准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定期对个体工商户存量情况进行比对分析。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克服畏难情绪和工商部门“一头热”的问题,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要加大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力度。牵头部门要履职尽责,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要真正形成“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优惠扶持政策。全面落实有关准入服务、税费扶持、金融扶持、行业支持等政策措施,创新“个转企”激励机制,切实降低转企升级的制度性成本,让个体工商户转型之后,有利于发展,能得到更多的实惠。四是优化服务。根据转企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在“转得了”上下功夫,挤出转企水分,夯实转企基础。通过强化转企质量,实现转企“留得住”、“不回流”。开展跟踪回访,了解转型后企业经营状况,对发展潜力大的,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小变大”,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发挥转型引领作用。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工商局《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深化四个平台的应用,加大扶企优惠政策公示力度。五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强化对“个转企”工作形势的分析、调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激励先进,督促落后。要加强调查研究,借鉴先进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确保今年任务完成和谋划好明年的工作奠定基础。
(五)同步推进相关登记改革任务
在抓好重点任务的同时,其他各项改革任务也要按照年初部署,按时限标准要求,积极推进,抓好落实。一是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持续做好清理“后证”工作,各部门要对涉企证照种类、数量进行认真梳理,对同部门、同依据的“后证”提出整合建议,以利于进一步压缩、合并涉企证照审批事项。二是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落实名称禁限用规则和相同相近规则,结合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提高企业名称审核的智能化水平。三是推进个体工商户简化登记。全面落实名称自主选择、经营场所自主申报等一系列便民高效制度,按照工作部署适时开展简化登记工作。四是继续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严格把控简易注销的条件和流程,全面落实企业简易注销政策,按照工作部署适时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减少提交材料,缩短办理时间,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破解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
(六)不断完善信用监管机制
继续加大推进信息归集共享建设力度,确保政府的第一责任、部门的主体责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牵头协调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确保涉企信息随产生随公示,杜绝突击和随意,要根据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逐一确认是否产生涉企信息,按照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确保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信息归集不遗漏、全覆盖。要开展经常性数据质量检查,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要严格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依法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加快构建以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不断完善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引导利益相关主体、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查询使用市场主体信息,形成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20xx年我市就开始了涉企信息归集工作,今年工作模式转入即时公示方式。目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距省政府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希望各级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这项省政府对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工作有效完成。
为了做好以上重点工作,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大督促和协调力度,逐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跟踪工作进度,定期向市政府和市直各有关单位通报改革进展落实情况,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时完成。借此机会感谢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对商事制度改革所给予的重视和支持。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力争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中不断取得新进展,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葫芦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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