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该怎么写?你是不是在为这个问题而烦恼?不要急,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范文模板,有需要的小伙伴千万不要错过,一起来看看吧!
01
根据《中共xx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施州办发电〔2018〕x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于5月至6月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宪法和监察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1.加强宣传学习贯彻。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职工会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掌握宪法、监察法原文,真正学习好、理解好党纪法规。
2.发挥领导干部引领作用,开展班子成员讲党课活动。围绕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开展好班子成员讲党课活动,带动和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宪法意识。
3.组织开展集中测试。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集中测试。积极参与全州宪法和监察法知识集中测试。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
4.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组织机关干部结合岗位职责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清单,拟定整改措施;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教育谈话。
5.开展传承好家风、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传承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良好家风家规,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引导党员干部重视家庭建设,廉洁修身、齐家,签定家庭助廉责任书。
6.组织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关注州纪委监委“清风恩施”微信公众号。
(三)组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
7.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何功伟、刘惠馨、段德昌等革命烈士陵园和叶挺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撰写心得体会。
8.组织观看省纪委监委制作的《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担当》《我们决不当李自成》《革命时期铁的纪律》等专题片。
9.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州纪委编印的《身边的警示》,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讨论。
10.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州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期间的各项通报。
(四)深入开展文化促廉宣传教育活动
11.加强机关廉政文化走廊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文化书法比赛;利用电子屏、局官网等平台加强廉政宣传,营造氛围。
12.依托脱贫攻坚“尖刀班”临时支部,开展好扶贫驻点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好“大篷车”普纪宣传进村、入农户。
13.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州“清风恩施.正气荡涤”为主题的身边廉洁故事征文活动。
二、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领导,增强实效,局党组决定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教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宣传和督办检查。局党建办、机关党支部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示范引领,带头参加活动,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突出特色,抓好创新。在落实州委部署的主要活动的同时,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移民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宣传,注重实效。局机关办公室要充分利用好机关廉政文化长廊、电子屏和局官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大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局党建办要加强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送动态信息,注意收集好相关文案资料,并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情况。
02
根据《中共孝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办发电[2018]x号)精神,今年5月在市工程咨询公司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统一安排部署,聚焦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主题,通过学习宣传、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组织生活会、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为做强做优做大市工程咨询公司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 活动内容
“宣教月”活动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开展好6类14项活动:
(一) 开展学习宣传测试活动
1. 充分利用公司网站、党员学习QQ群、微信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宣教月”的主题、活动内容、开展方式进行专题展示,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5月全月)
2. 观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展览,通过深刻的文字、形象的
图片、名家的书画从道德教育、政治制度、廉洁事迹等方面展示说明,教育党员干部以史为鉴,提高廉洁从政意识。(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5月上旬)
3.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切实把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5月中旬)
4.开展测试活动,组织党纪党规、《宪法》、《监察法》知识
测试,以测促学,推动党员员工把党纪国法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5月下旬)
(二) 开展党支部主题活动
5. 举办以学习党纪国法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深
入学习宪法关于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定位,形成党员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完成时限:5月上旬)
6. 党支部书记在全体党员大会上讲一堂廉政党课,推动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5月下旬)
7.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代建办各项目经理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做好以上率下。(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完成时限:5月上旬)
8. 公司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任及代建办各项目部副经理、技术经理等中层开展廉政谈话,加强中层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的中坚力量。(责任人:公司各部室领导,完成时限:5月中旬)
(三)开展廉洁承诺活动
9.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让廉政建设进入各部室、各项目部,确保各部室及项目工程建设廉洁、绿色、高效。(责任部门:公司各部室、代建各项目部,完成时限:5月下旬)
(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
10.开廉政教育和争当廉内助座谈会,制定《助廉倡议书》印发至党员干部家属,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家属填写《助廉建议书》,倡导廉洁家庭。(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5月中旬)
(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1.组织观看《反腐枪声》、《沉沦》等正反两方面典型电教片和警示片,不断增强党员廉洁意识。(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5月上旬)
12. 编辑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广大干部职工筑牢廉洁思想防线,使大家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廉政教育的熏陶。(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5月中旬)
13. 梳理各地国企负面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教育材料。剖析负面典型案例产生的深层原因,列举“负面清单”进行自我检验。(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5月下旬)
(六)开展示范教育活动
14. 开展评“勤廉兼优好干部”活动,以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洁教育,提升全体党员干部廉洁意识。(责任部门:党办,完成时限:5月中旬)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公司成立“宣教月”活动工作专班,由党支部书记统筹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实施,公司各部室及代建办各项目部协助配合,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
(二)积极参与,注重实效。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宣教月”活动,主动客服“不以为然、与己无关”等模糊认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自觉投入到“宣教月”活动中来。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公司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教月”活动浓厚氛围。
03
一、活动主题
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深入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我市早日建成江汉平原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提供坚强政治保 证。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期间重点组织开展以下七项活动:
(一)开展《宪法》、《监察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结合“七五”普法,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支部结合“三会一课”活动学习、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做到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5月底前,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形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加强对局属单位开展《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活动的检查通报,确保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活动全覆盖、无死角。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一是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新提拔重用干部廉政谈话活动,由派驻纪检组、人事科负责;二是继续开展新录用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由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三是以“树廉洁家风.创荆州最美家庭”为主题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由局工会负责。市直农业系统各单位要分级分层开展好此项活动。
(三)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活动。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人员,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和“机关党建七个专项治理”、“市直农业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对违纪违法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查处、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用好反面教材,组织党员干部阅读《忏悔录》、《警示录》并深入讨论,并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5月组织50名机关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荆州监狱、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形式,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加强正向激励,积极宣传党员、干部队伍中廉政兼优典型,在系统内弘扬担当精神和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四)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定期发送廉政短信、机关LED屏滚动播放、节假日廉政提醒、荆农微报宣传、开辟宣传栏、廉政书画作品展示等,让廉洁理念和要求时时提醒、处处警醒,增强市直农业系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
(五)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市直农业系统党员干部观看市纪委、市监委举办的“五月的清风”荆州市廉政文艺汇演;开办《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专栏。办好市直农业系统“耕读者”读书会活动,开展廉政文化座谈。
(六)开展市直农业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存在问题为导向,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五自查四整治三提升四检验”活动,切实解决“三农”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干部队伍,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七)组织党员干部到乡村进行党性锻炼。市农业局组织2017年度市直农业系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流动红旗科室人员到松滋市刘家场镇三堰淌村接受党课教育,组织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到公安县南平镇青岭村开展“驻学”活动,与精准扶贫帮扶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自觉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本单位的“宣教月”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讲授党课、参加活动、接受教育,发挥好“头雁效应”。
(二)聚焦主线主题。要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主题,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廉政文化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各单位要利用橱窗、LED屏、简报、网站、荆农微报等多种载体,深入进行宣传引导。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宣教月”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局直属机关党委将充分运用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为“宣教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各单位实施方案和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及时报局直属机关党委
04
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办发电[2018]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办发电[2018]31号)和《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今年5月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咸宁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赤壁市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筒称《问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级党组织、每名党员,为赤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1.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专题报告会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局党办、局主体办、各单位党组织)
2.运用车船、显示屏、专栏、展板等多种载体,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局办公室、各单位党组织)
3.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活动,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测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
4.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知识竟赛活动。(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党组织)
(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
1.开展预备党员及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洁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局党办、各单位)
2.开展以培养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助廉活动。(责任单位:局工会、各单位)
3.开展干部廉政谈话活动。(责任单位:局党组、市纪委驻局纪检组)
(三)开展正面廉政教育活动
1.深入推进廉洁工程建设。结合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打造一批廉洁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局党组、市公路局)
2.开展特色主题教育活动。参加市《文化赤壁·经典传唱暨清风咏志?诵读经典》特色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廉政文化影响力;积极参与廉洁诗会、廉政征文、廉政摄影比赛等特色活动,用更多接地气、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局工会、局团委、各单位党组织)
3.组织收看武汉市纪委拍摄的“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党使命担当”、黄冈市纪委拍摄的“革命时期铁的纪律”专题片,组织收看以何功伟事迹为原型的微电影《碧血天香》,弘扬红色革命文化。(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单位党组织)
4.围绕端午、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日,结合传统风俗节庆,融合廉洁元素,开展廉洁教育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党组织)
(四)开展反面警示教育活动
1.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省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和系列以案说纪短片、咸宁市纪委监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迷失》《我们决不当李自成》。(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党组织)
2.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咸宁市、赤壁市纪委监委编印的近两年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责任单位: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党组织)
3.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闯王文化园廉政教育馆,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责任单位:各单位)
4.组织党员干部及家属旁听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各单位)
5.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例,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咸宁市纪委监委编印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及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责任单位:局党办、局主体办、各单位党组织)
6.参与全媒体问政活动,聚焦“四风”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决策部署执行落实不力问题、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等,用身边活生生的违纪违规事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动全局党风政风进一步优化。(责任单位:纪委驻局纪检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强力推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宣教月各项活动亲自部署、带头参加,发挥好领导核心和示范带动作用。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周密部署,把握细节、注重协作,形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
(二)聚焦主题。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宣教月活动是严肃的政治教育活动这一定位,方向不能偏离、主题不能发散。要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主题,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组织生活会、正面廉政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让党性观念、纪律规矩、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务实重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坚持痕迹管理,注重保留视频、图片资料,及时总结创新举措,大力宣传宣教月活动新进展新成效,着力营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
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请及时报送驻局纪检组、局主体办。驻局纪检组将适时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进行通报。
05
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办发电〔2018〕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办发电〔2018〕x号)精神,市城管委决定今年5月在委系统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党规党纪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级党组织、每名党员,为咸宁率先建成特色增长极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
1.充分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廉政讲堂、专题报告会、支部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2.运用媒体及广告牌、专栏、展板等多种载体,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使党规党纪教育和《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3.组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测试活动,各单位负责人加强对本单位开展测试活动情况的督促检查。
4.组织委系统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章》《宪法》《监察法》知识竞赛活动。
(二)开展“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
1.积极参加市委、市纪委组织的廉洁教育活动。
2.开展预备党员及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洁教育活动。
3.开展以培养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助廉活动。
4.每季度开展一次“香城义工·清洁家园”党员志愿者。
5.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主题征文活动。
(三)开展正面廉政教育活动
1.委属各单位深入推进廉文化品牌建设,做实1-2期宣传栏廉洁文化阵地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积极响应市县两级合作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廉政文艺晚会,切实增强勤廉文化的吸引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3.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收看武汉市纪委拍摄的“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使命担当”、黄冈市纪委拍摄的“革命时期铁的纪律”专题片,组织收看以何功伟事迹为原型的微电影《碧血天香》,弘扬革命红色文化。
4.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分时段收看《纪检监察人之歌》《水滴石穿》《钱瑛回乡》等廉政微视频及廉政微党课。
5.围绕端午、中秋、春节等重要节日,结合传统风俗节庆,融合廉洁元素,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洁教育宣传节日行系列活动。
(四)开展反面警示教育活动
1.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迷失》《我们决不当李自成》。
2.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市纪委监委编印的近两年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
3.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闯王文化园廉政教育馆、咸宁监狱等,促使党员干部知戒惧、明行止。
4.利用主题党日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市纪委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案例,重点筛选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及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5.各单位及时组织收看电视问政节目,达到人人知晓,杜绝“四风”问题的发生,推动我委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自觉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强力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宣教月各项活动亲自部署、带头参加,发挥好领导核心和示范带动作用,并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加强督促指导。
(二)把握主题定位。各单位要牢牢把握宣教月活动是严肃的政治教育活动这一定位,方向不能偏离、主题不能发散。要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主题,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组织生活会、正面廉政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让党性观念、纪律规矩、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坚持务实重行。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按照市委、市纪委和我委的统一部署,创造性开展宣教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接天线和接地气相统一 、形式和内容相统一、质量和效果相统一。既要科学严谨地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又要同步细化落实各项活动的具体措施;既要坚持目标管理,弘扬主旋律,又要坚持痕迹管理,注重保留视频、图片资料;既要及时总结创新举措,又要大力宣传宣教月活动新进展新成效。各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与宣传纪律,加强对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应及时报委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市委和我委机关党委将适时组织工作专班对各单位开展宣教月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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