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计划,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保护红线工作是很重要的,计划是必要的,下面一起参考!
刚才,省环保厅通报了相关情况,xx市、xx市、省林业厅、省测绘地信局作了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就“绿盾2018”专项行动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持续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和按期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战略位置。生态文明已经成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绿盾”专项行动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可以说,从中央到地方对这项工作都高度重视。因此,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会持续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和按期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重大意义。
第一,持续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和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破坏事件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坚决抓住不放,一抓到底,不彻底解决决不松手。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教训的通报》,释放出严惩破坏生态行为的强烈信号。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红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这个红线不能突破”,“生态红线的观念一定要牢固树立起来”。习近平总书记针对xx的两次重要讲话,提出要我们保住“四个安全”,其中一个安全就是生态安全,因为我们担负着全国重大生态安全。因此,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护区的违法行为,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切实把自然保护区建设好、保护好、监管好,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不断提升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第二,持续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是推进建设美丽新龙江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九大把美丽中国建设纳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奋斗目标。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强调,要让“两座金山银山”造福全省人民,全面建设美丽新龙江。我省作为生态大省,生态资源优势是最大优势和发展潜力。我们很多好山和好水都在划定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都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能不能做到严格保护好自然保护区,能不能划定好生态红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美丽新龙江奋斗目标能否实现。我们一定要扎实开展好“绿盾”专项行动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坚决清除自然保护区内人为因素的影响,最大限度保护重要生态空间,遏制生态系统退化,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三,持续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是解决当前生态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还有较大距离,仍是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弱项,我省生态化整体优势还没有完全发挥和释放。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矛盾日益显现,森林、湿地、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在不同程度上遭到破坏,部分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薄弱,生物多样性保护需加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56项环保问题,其中,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十分突出。三江平原生态功能区湿地面积减少239平方公里,生态功能呈现下降趋势。在扎龙、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毁湿毁草开垦,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通过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共核实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人类活动点位1336个,保护区内存在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和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水电开发等违法违规问题。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就是要“刮骨疗毒”“猛药去疴”“标本兼治”,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真正实现绿色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真抓严管实改,切实开展好“绿盾2018”专项行动
经过2017年专项行动的排查梳理、推进问题整改和工作问责,一些较为容易的问题得到解决。“绿盾2017”专项行动首先是查问题,全面排查、全面梳理,然后建立问题台账,推动整改,同时,也问责了一些工作不力的人。但是,从去年“绿盾”行动开展的情况来看,整体进展极不平衡,有些地方做得不错,行动也比较快,问题整改力度也比较大,有些问题已经彻底整改到位。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地方,问题欠账比较多,行动慢,该整改的问题没有及时整改,尤其是一些难点问题几乎没有什么进展。因此,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好改的、好办的问题都已经改好了、解决了,不好改的、难办的问题都没有下足功夫、没有解决。经过分析,“绿盾2017”专项行动主要问题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在思想认识上,没有真正到位,个别地方对自然保护区工作仍然不够重视,重划轻管,这个问题始终都存在。二是在问题整改上,部分地方未按要求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和整改销号制度,甚至问题底数就不清。还有就是没有设定时间表、路线图,干工作没目标、没计划。三是追责问题上,力度不够大,不少地方以经济处罚和整改代替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问题追责不够,压力传导和警示震慑作用还不明显。四是在基础能力上,一些自然保护区管理基础薄弱,勘界立标任务落实不到位,边界不清,警示警告设施缺失。五是在管理体制上,环保部门综合管理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不明晰,森工、农垦和地方政府管理存在交叉,体制机制不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持续开展好“绿盾2018”专项行动,不彻底解决问题,决不放手,决不罢休,决不收兵。
(一)坚决完成“绿盾2017”专项行动问题整改。各市地、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管理机构直接责任,对自然保护区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及早整改处理,争取工作主动权。要严格落实国家巡查反馈意见,对各类问题建立台账清单,逐一制定详细具体整改措施和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分类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完成督查问题整改。要坚持“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工作方法,实施分类处理,抓住重点,尽快清理突出问题。对已经明确需要整改的问题,要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违法违建项目,要立即关停,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好路线图、时间表,抓紧整改。省环保厅已经印发了督办函,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总体方案的要求报送详细具体整改措施和方案,但至今仍有一些市(地)政府(行署)、有关部门没有报送。这些市(地)和部门必须在3天内将整改方案报送省环保厅。
在此,我重点强调几个具体问题:一是保护区内矿业权问题,省国土资源厅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督导市(地)政府(行署)按时限落实,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探矿权、采矿权全面有序退出。二是保护区内水(风)电开发问题,由市(地)政府(行署)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并按时限分类落实。三是保护区内采砂问题,省水利厅、市(地)政府(行署)要制定并落实详细整改方案,采砂活动立即全部停止,拆除设备,实施生态恢复。四是保护区内旅游开发问题,省住建厅要制定风景名胜区与自然保护区重叠区域内的详细整改方案,市(地)政府(行署)制定其他保护区内详细整改方案,对在核心区、缓冲区内违法开展的旅游开发活动及建设项目,依法立即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设施、设备和实施生态恢复。五是保护区内毁湿(林、草)开垦问题,由省林业厅、森工总局制定详细整改方案,督导市(地)政府(行署)按时限分类落实。六是保护区调整和规范问题,要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坚持尊重自然,占补平衡,不降整体功能、提升核心功能,科学区划、边界落地,权属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不得缩小核心区、缓冲区面积,严禁以调整来规避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省环保厅要会同保护区主管部门,对全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系统梳理、全面审查,集中受理、审核、调整、报批。
(二)扎实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绿盾2018”专项行动是在去年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强化自然保护区监管、压茬推进、由易到难、持续深入的行动,任务量更大,问题更棘手,矛盾更复杂。各市地、各部门必须把“绿盾2018”专项行动做细做实,层层压实责任,做好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各市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入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确保市(地)、县(市)政府(行署)属地管理责任(包括农垦、森工系统)和省直有关部门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市(地)政府(行署)、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专项行动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要深入研究,主动协调、狠抓落实;职责部门要提高执行力,及时总结,深剖细纠,解决问题。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要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全面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建档立卡拉条,挂图集中攻坚。各市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林业、森工、农垦部门负责乱占林(湿)地、违法开垦耕地、乱捕乱猎、滥伐林木问题的排查处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矿业权的排查清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农业部门负责查处非法捕捞行为;水利部门负责河道采砂问题排查清理;测绘部门负责配合精准核实问题点位。要新老问题齐抓,推动问题解决。“绿盾2018”行动的首要任务就是针对“绿盾2017”行动问题整改“回头看”,重点检查问题的整改进展、整改效果、销号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确保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整改不彻底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经整改后问题仍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要进行约谈和督办,直到彻底解决。“减存量、控增量”是今年专项行动的关键点。要认真解决老问题,系统梳理历次遥感监测疑似问题、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级历年检查发现问题、媒体披露问题及群众信访举报的问题,妥善加以解决,减少存量,还清“旧账”。要坚决查处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国家级及省级自然保护区要系统组织一次遥感调查,摸清现状,掌握底数,控制增量,不欠“新账”。同时,还要重点检查保护区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包括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在保护区勘界立标、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等方面不到位、不完善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要强化督办问责,敢于真抓碰硬。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杜绝避重就轻走过场,谁造成问题,就处理谁,让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懒政怠政者受到惩戒。各市地、各部门要紧抓关键问题和难点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调查取证、原因分析、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活动,推动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问题查处和整改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疑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工作推进落实不力、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制定报送迟缓及瞒报漏报、问题排查和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的,省政府将对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督办、约谈、问责。今年,国家还要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必将针对我省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督察,各市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切实做到真抓真干真改。
三、落实时序安排,抢抓工作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国家要求5月份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任务。目前,已有15个省份生态红线划定方案通过国家审核并批复。我省距国家要求的最后时限仅有不到1个月时间,可以说时间非常紧迫。特别是我省全国重要生态功能区面积大、占国土面积比例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数量全国第一,生态红线比例较高,时间紧、任务重、基础弱、压力大、推进难。所以,大家一定要增强紧迫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将落下的工作补上,确保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一)要准确把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原则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不是哪个部门的工作,不是单纯的技术性工作,是关系国家、区域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在这里我重点强调的是,“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所以,我们划生态保护红线还是要端正指导思想,端正我们的态度,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这是从我们子孙后代百年大计、千年大计来考虑的。具体来说就是要划好“一条红线”,形成“一张地图”,坚守一个原则。划好“一条红线”。就是遵循自然生态系统整体性和系统性,开展科学评估,把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高山等生态空间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并落实到国土空间。目前,一些地方心存顾虑,担心红线范围过大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希望预留更多的发展空间。这从我们过去的理念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按照现在新的发展理念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要求,该保的保住,该划的划进来,恰恰是对这个地方负责,恰恰是对事业负责,对党负责,对人民、对子孙后代负责,这个理念一定要转变,要从国家发展大局出发,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确保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形成“一张地图”。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既是划定成果集成,也是严守基础;既是布局图,也是监管图,必须做到区域上联通顺畅、布局上系统完整。我省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衔接总体空间格局和分布意见,做好省市衔接、市地衔接、森工农垦衔接、跨省衔接、国家衔接,另一方面必须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确保红线空间连续、系统完整。坚守“一个原则”。生态红线是生态安全的生命线,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要统筹考虑,合理可行,既要避免划得不足,应该划入的必须划入,也要避免划得过大,要预留适当的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总之,就是遵循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兼顾发展、兼顾民生的原则,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特点、功能发挥和保护现状、影响因素,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
(二)要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合力推进,我省工作方案中已经明确了各市(地)政府(行署)、省直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前期各部门都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数据和相关规划,目前完成了省市三轮技术审核对接。但是,还存在着部门基础资料数据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划定需要;按国家要求应划入红线范围的区域现状存在较多的耕地、居民、人工设施;红线和实际现状、相关规划还需要更科学合理地衔接;我省存在着特殊的森工、农垦管理区域,红线与行政区叠加情况复杂、工作量大等划定难点问题。各市地、各部门必须心往一块想、劲往一起使,按照职责分工,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三)要按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各项任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过程中,当前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一怕”“二等”“三缺”。“一怕”,一些地方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不能“应划尽划”。“二等”,被动等待国家和省里政策、技术文件和现成经验做法,迟迟打不开局面,迈不开步子。“三缺”,缺少数据支撑,缺少沟通协调对接,缺少技术能力。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组织协调,落实主体责任,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市地(森工、农垦)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红线划定和核实评估、空间落地,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县、乡、村,组成专门队伍,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红线落地。省各有关部门要负责相关资料、数据提供和红线协调性及确界落地等划定工作。要立即组织力量尽最大努力补充提供基础资料数据。要严格落实全省划定初步方案的审核责任,严格执行禁止开发区划入范围要求,充分协调相关规划,科学考虑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客观公正地进行论证、提供佐证,科学谨慎地提出优化意见,严格负责地审核范围界线,并对其负责。省环保厅、发改委要组织协调推进组、技术工作组、专家组,按日精确排定各环节时间进度表,严格按时限完成。要抓紧完成省市审核对接、省各有关部门协调对接、与国家对接、省政府专家和部门论证、国家部门论证和初审、省政府常务会议或省委深改领导小组审议、报送送审稿等各环节工作。我再明确一下时间节点,各市(地)务必于4月25日前,以政府文件报送经过政府论证审定的红线划定方案;省各有关部门务必于5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全省红线划定方案审核意见。
同志们,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和按期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勇于担当、扛起责任,敢于碰硬、真抓实干,推动“绿盾”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坚决按时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需要、建设美丽新龙江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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