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最新的公安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案,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作为公安机关的党委如何正确履行主体职责,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保证警察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民警的综合素质、为民服务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明显减少,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观,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高。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警风,让民警树立忠诚、严格、公正、廉洁的价值观,是一个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如何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几点看法。
一、当前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准确定位。有的领导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硬任务,容易抓、见效快;党风廉政建设是虚指标、软任务,不易见成效、不易出成绩,只要多动笔杆子,多磨嘴皮子,使民警不越雷池、不闯“红灯”,队伍不出大事就行了。二是部分民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因此对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有排斥、工作有抵触,被动地接受监督,真正理解、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氛围尚未很好形成。
(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难。多年来,公安机关虽然一直致力于构建公安“大监督”工作格局,但党风廉政建设体制始终未能真正有效落实,公安机关个别部门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职能部门的职责概念模糊,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而使监督的整体效能大打折扣,甚至还存在一些错误倾向。一是“不想抓”。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甚至片面地认为实行责任追究就是“搞株连”,更多时喜欢“捧鲜花”而不愿“举大棒”。二是“不真抓”。个别部门只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和纪委要求的规定动作,缺乏针对性,适应公安机关及民警实际的新手段、新方式少。三是“不会抓”。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了解,又不学习、不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往往就是开个会,或者是“以会代训”方式,念念上级的通报,读读廉政文件,走走过场,表示会议上已经传达了,或者签几份内部责任书了事,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日常管理中去。
(三)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保持队伍稳定、服务队伍建设、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其中最主要的一项职能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但由于机构编制能诸多原因,公安纪检监察的力量相对薄弱,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高,监督事项多,专项任务也多,由于纪检监察警力捉襟见肘,个别地方只能应付日常事务,根本没有精力去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没有时间下基层所队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更没有精力去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直接削弱了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足,没有牢固树立廉洁从警的理想信念。目前,公安机关平时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抓业务工作上,认为公安机关是一个实战部门,本职工作就是抓业务、多破案,而忽略了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放在业务工作的末尾,没有从人民警察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高度认识警察的职业特点,没有从坚定廉洁从警的理想信念,导致部分干警放松了思想警惕性,从而引发了问题。
(二)纪律执行不严,廉政教育反腐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对“五条禁令”、“八项规定”等各项纪律规定的执行不够严格,廉政教育和防腐败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出台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各项纪律规定,往往成为了响亮的口号。
三、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廉政教育。要把党风廉政教育贯彻全年思想政治教育始终,逐步提升全体干警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知度,定期分析、研判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队伍纪律作风状况,研究制定加强队伍管理措施,深入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等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政治建警、文化育警、廉洁从警,并经常组织民警观看“警钟长鸣”等系列节目,提高民警的警惕心理,形成“以贪为耻,以廉为荣”浓厚的廉政氛围,打好反腐倡廉“预防针”。
(二)明确职责任务。要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突出“一岗双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实行追究,做到权责一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落实,要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任务分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定期向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报告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纪检工作。按照工作职责要求,选好配强纪检监察专职民警,人员选配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坚强的党性原则,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懂业务、恪尽职守、无私无畏、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敢于动真碰硬;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协调本级公安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加强与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维护民警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要严肃警务纪律和公安廉政规定,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和“庸懒散软”、“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车枪酒赌”及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规定的案件,坚决查处为“黄、赌、毒”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治理一线、规范一方”的综合效果,以实际成效服务和保障公安工作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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