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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10篇(教师)

时间:2019-05-14 10:10:04 网站:公文素材库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关于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10篇(教师),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下面大家参考!

(篇一)

老师们、同学们:上午好!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也是宪法颁布32周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在校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养,我校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和德育处工作安排,将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小公民”,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今天升旗仪式,我讲话的主题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在2月27日召开的九年级学生家长会上,也做了明确要求。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还有一些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青年交往密切,时常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等场所,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上犯罪。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如果有矛盾双方都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今天,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篇二)

学宪法讲宪法国旗下讲话:

学法、守法,从我做起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从我做起》。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2016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124,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124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

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智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拨,行为加以制约。

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及其单纯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从小不培养法律意识,不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是一句空话!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个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个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有模糊的印象,有时候违犯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我们小学生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意识。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不需要做什么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有人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私自撕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乘船时;当有人哄卖假药,坑害他人时等等。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同学们,我们应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需要。我们今天的小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小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法制的蓝天是湛蓝而深远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吧!

(篇三)

青少年法制教育演讲稿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

我今天讲三个主题:一、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 ;二、学会感恩 ,学会忍让;三、弘扬中华美德 , 做守法小公民。

先讲第一个主题: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

一滴水蕴藏着大海的本质,一束光反映了太阳的光辉,一件小事也能折射出一个人的修养。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则报道:某大公司招聘一名员工,因为待遇好,来应聘的人很多。最后,是一位其貌不扬,学历也不高的人被选中了。其他的应聘者不服,就问公司老板。老板说:“聘用他的原因是他带来了许多‘介绍信’。第一,他在门口蹭掉脚下的泥土,进办公室后随手关上了门,说明他办事认真、仔细;第二,他看到有个残疾老人,立即起身让座,表明他心地善良,体贴别人;第三,应聘时他先脱掉帽子,回答问题干脆果断,说明他既懂礼貌又有魄力;第四,其他人都从我故意放在地板上的那本书上迈过去,只有他俯身拾起并放在桌子上…… 这些不是很好的‘介绍信’吗?把工作交给这样的人,不是很放心吗?”

这个报道告诉我们,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点滴小事会给人以成功的阶梯,也会使人与成功失之交臂。

难道举手投足的瞬间小事真的会有如此作用吗?其实文明习惯是一个人的文化修养和行为情操的重要表现,文明与不文明二者之间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同样是一件小事,这样做就文明,那样做就不文明,泾渭分明,道理并不复杂,但贵就贵在文明习惯的养成,难就难在长期的坚持。

大家都是长期接受教育的人,你们是否知道如何对待手中的一张废纸,教室寝室中洁白的墙壁,嘴里的一口痰,吃后的果皮、包装袋,教室寝室中的公物;如何面对每一节课,一次日常的作业,一次普通的考试;如何对待同学之间的磕磕碰碰,口角俗语?无论大家将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将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而一个人只有学会做人,学会善待身边的小事,才算具有成功的基础。一个不知道爱父母、爱家庭的人,一个不知道爱培养他教育他的学校的人,一个不知道爱自己工作环境的人,哪里谈得上爱国呢?同样一个不知道爱别人的人,也是不可能得到别人的爱和帮助的。

同学们,文明习惯和爱心无处不在,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我们必须而且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谈举止看作小事,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标志着一个民族的健康程度,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和幸福,在学校也体现着它的办学水平。最后,我希望大家能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礼貌教育中去,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真正做到爱他人、爱家庭、爱学校、爱祖国。

讲第二个问题:学会感恩 ,学会忍让

大家知道,清明节——中国的传统节日,一个纪念祖先的日子,其主要的纪念仪式扫墓是行孝的具体表现。当你们在扫墓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身体从哪里来?父母处来。父母的身体又是哪里来?祖父母处……”这样一直追问下去,我们就会发现,没有祖先就没有我们。为表示感谢,所以我们要到祖先的坟前奠祭,这就叫感恩。

记得有位哲学家说过,世界上最大的悲剧或不幸就是一个人大言不惭地说没有人给我任何东西。但事实上,一个人来到社会后尚未作任何贡献就已经得到了社会恩泽,享受着科技文化和教育等社会资源和社会服务。一个自然人发展成社会人,首先是他人和社会帮助的结果。所以,一个人要在社会上安身立命,就要学会感恩。

那么,作为尚未进入社会的高中生的我们,应该对谁感恩,怎样感恩呢?这是我们第一个要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对自己的父母感恩。给大家讲个故事:一个年轻人负气出门远游,其实他只不过是被妈妈责备了两句而已。年轻人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又冷又饿,整整四天没吃到东西了。 醒来的时候,他躺在温暖的床上,额头上放着一块浸了湿水的毛巾,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坐在床边给他一勺一勺地喂姜汤。担心姜汤太烫,老人总是轻轻地对着汤勺吹几口气,然后才小心翼翼地喂给他,看着老人那慈爱的模样,他的鼻子顿感发酸,两颗晶莹的泪珠慢慢涌上了他的眼角,他哽咽的对老太太说:“大娘,谢谢您!”。夜里,窗外飘起鹅毛大雪,他刚刚闭上眼睛,忽然听到门吱的一声轻响,老人蹑手蹑脚地进来,轻轻给他掖了掖被角。看着额上落满雪花的老人,他终于忍不住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紧紧拉着老人的手说:“大娘,真的谢谢你了!”接着,他便如实的告诉了老人自己离家出走的缘由。听完他的话,老人怜爱的叹息了一声:“你真是一个傻孩子啊!”老人顿了顿对他说:“我只不过是为你做了一顿饭,掖了一次被角,你就这么的感激我。可是有人给你做了几千次饭,给你掖过几千次被角,可你感激过她一次吗?他怔住了,不解地望着床边的老人,这个人是谁呢?。老人笑着对他说:“这个人就是你妈妈呀。你妈妈为你做了那么多,可你曾对她说过一句谢谢了吗?”。是啊!妈妈对自己做了那么多,付出了那么多,自己真的至今连一声谢谢都没说过。愧疚的泪水渐渐涌满了他的眼眶,为眼前这位萍水相逢的老人,更为那一个神圣而温暖的称呼:妈妈。

我们曾经感激过许多相识或不相识得人,我们曾经为一件件的事情而心存感激,但我们谁曾对自己的妈妈由衷地说过一声“谢谢你”呢? 妈妈的温暖就像阳光,沐浴其中,我们却从没想到过感激,妈妈的慈爱就像最细碎而晶莹的盐粒,我们一日三餐安然品味着她的芳香,却在菜肴里从没有看到过盐粒的光芒。母爱默默地滋养着我们,我们却从来不曾留意她那纯美的晶莹。感恩世界,感恩一切,就让我们从感恩母爱开始吧。因为他们不仅赐予我们生命,更把我们养育成人。我们的父母起早摸黑挣钱供养我们读书。当你们在小店购物或在食堂就餐时,应该理解父母的辛苦钱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因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树立一种正确的消费观,适当消费。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这样的现象:有的同学星期天从父母那里拿来的一周生活费不到一天就用完了,以后的几天靠从同学教师那里借钱度日;有的同学甚至用钱进行赌博、抽烟或买小灵通、手机等。我想,父母把我们养大成人,非常不容易。我们要对父母感恩,就不应该贪得无厌地索求他们的付出。

(篇四)

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大家好,去年《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高发,与多方面教育缺失有关。今天很高兴有这一个机会来和大家谈谈校园欺凌这个问题,我的演讲分三个角度。

一、 防微杜渐,严于律己。

近几年来,校园欺凌案例不断出现,同学们通过媒体多有所了解,生活中也耳闻目睹。19世纪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提出过天生犯罪人理论,认为犯罪是一种返祖现象,是异常的人,当然今天的刑事犯罪理论认为犯罪的原因很多,既有先天更有后天,特别是社会环境,所有我们才有“孟母三迁”的故事。在校园这个环境下,是我们预防犯罪的第一个重要场所,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多一所学校就少一所监狱。

我从事律师工作来接触过不少犯罪人,其实,并没有天生的犯罪人,人之初,性本善。中国人的传统儒家思想就是这样的观点。很多犯罪都是从小事发展而来的,我们有句常德话就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所以我们平时就有要严于律己,学会正确处理矛盾。第一次违法被制止,其实是拯救了自己。(体育馆约架杀人案,2014年8月13日12时40分许,常德市鼎城区江南城区花溪路体育馆北门口发生一起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鼎城区第九中学学生胡某被刺身亡。胡某,男,17岁,鼎城区蔡家岗镇延寿庵村关湖组人,为常德市鼎城区第九中学学生。8月13日,胡某与15岁的丁某因女朋友问题发生矛盾冲突。当天12时40分许,双方约定在江南城区花溪路体育馆北门口“谈判”,并各邀集数人助阵。期间,双方发生斗殴。在斗殴过程中,胡某被刺中腹部,送常德市第六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一涉案人陈某被砍伤头部。)

二、 常见的犯罪行为简介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于社会危害性极大的8类暴力(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下犯罪的一律不能处以刑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常德未满14杀人案、山东警校学生不满18岁杀人案)

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抢夺等罪。

三、 如何面对欺凌,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正确应对。

不鼓励硬碰硬,不能沉默,事后告知成年人,老师,家长处理。生命、健康、财产的价值取向。最后,建议学生们不妨有意识地多吸收对自己成长有利的信息,如此才能让青春远离危险,遇到危险时做到从容、有效应对。同时也要学法、尊重他人、尊重人权,拥有现代文明意识。

谢谢大家!

(篇五)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安全法制教育。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同样,它给了我们展示一切才能的机会,让我们的生活可以绚丽多彩。希望全体同学都能把安全作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第一准则。同学们,我想大家对生命都充满了无限憧憬与期望,那就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篇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律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的基本方略,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但根据国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也一定有人说:违法犯罪的事情离我太远了,纯粹杞人忧天,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看看发生在北京的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个17岁的少年竟将自己的奶奶致死,爷爷致成重伤。是什么让这位少年对疼爱自己的亲人痛下如此残忍的手段呢?沉迷于网络的他因为家里不再提供网费,于是想到了偷,不料将熟睡中的奶奶惊醒,惊慌之下他举起菜刀将奶奶砍死,响声惊动了爷爷,他又再一次将刀砍向了爷爷。这样,一个本该拥有美好前途的少年因为禁受不住网络的诱惑,只能在铁窗中忏悔,接受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谴责。这样的结局如何不让人惋惜。类似一桩桩一件件的事都让人痛心不已。居于铁窗之中的这些花季少年们回忆起来,往往失声痛哭: “如果当初我听了父母老师的劝告,也不会到今天。”有很多时候,理智和道德的边缘是那么脆弱,一旦被冲动的魔鬼巨手一推,它就会轰然倒塌。越过了法律的边界,你也就掩埋了自己的前途。

那么,到底是什么将这些学生推向了罪恶的深渊呢?我认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与社会不良青少年交往,带来不良的行为习惯。比如,在社会上,不讲社会公德、惹是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里,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违法的,但他们根本没有真正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和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大不了扣几分罢了,扣几分无所谓,反正离违法还远。可是习惯成自然,小事变大事,违纪就会逐步变成违法,这绝不是危言耸听。须知千里之堤,匮于蚁穴。

作为普通中学生的我们,应该怎样做到遵纪守法,远离犯罪呢?我认为:

第一:从我做起,遵守校纪校规,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第二:加强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意识。

第三: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第四: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不该做的事情不去做,杜绝一切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我们青春的生命充满活力,我们精彩的未来遍布光明,为什么要让那些罪恶阻断我们追求梦想的道路,折断我们飞翔的翅膀?让我们举起法律的盾牌,去抵制一切不良现象,让我们一起学法、懂法,一起守法、护法,让丑恶远离,让文明长驻。用美好的心灵净化身边的丑恶,用灵巧的双手共同创建一个美丽文明的校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七)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上午好! 不久前,由派出所牵头,镇综治办、市二中、区实验小学、唐闸小学、二三工小等附近几所学校以及我校的领导,在我校召开了唐闸镇首届学校德育工作联席会议,重点探讨了新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开展学校德育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区公安分局领导也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我们的学校以及整个社会高度重视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大家都知道,我国正在努力建设法制社会。学法、知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必须要做到的。我国300多部法律中,与我们广大师生关系密切的有《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是我们大家都要遵守的。事实证明,我们唐闸中学绝大部分老师和同学都做得很好。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我们还有些同学在做违反纪律、违反法规的事。有的同学认为来学校受教育是我的权利,来不来学校学习是我的自由,无心学习,却不知道受教育是他的义务;有的同学作业不做,敷衍了事,却不知道完成老师规定的学习任务也是他应尽的义务;有的同学在课堂上讲话说笑,扰乱课堂;有的同学不讲社会公德,乱丢杂物,甚至砸坏附近居民家的玻璃;有的打架斗殴、惹是生非;有的偷偷吸烟;有的小偷小摸甚至盗窃;等等。这些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违法犯罪的行为之所以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同学缺乏法制观念,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影响,与不良青年交往,从而养成不良行为习惯。这些同学虽然也知道自己的所做所为是违法违纪的,但他们不以为然,没有真正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认为违反校纪校规对自己今后没有严重影响,却不知道如此的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现在忍不住常常违纪的同学,以后到社会也会忍不住干些违法的事,所谓习惯成自然,这样小事就会变成大事,违纪也就逐步变成了违法甚至犯罪,而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同学们,“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的制裁才悔恨呢?我们在父母的期盼中来到了这个世界,在父母呵护与关怀中茁壮成长,他们从不在乎辛苦劳累,只希望我们得到幸福与快乐,希望我们堂堂正正地做人。我们又怎么忍心因为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气而让他们整天提心吊胆呢? 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增强法制意识,让法制观念深入我们的心田,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争取做一名让父母满意、让老师放心、让同学喜欢的合格中学生,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篇八)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13个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国旗下讲话稿[智库|专题]。目的是要求大家集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从而不断提高每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我给同学们列举一个案列:一天,119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某小区发生火灾,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却并未发现任何火灾迹象。而此时,该市北面一个化工厂却真的发生了火灾,由于消防官兵未能及时赶到,扑救不够及时,造成了重大损失。事后经过调查,第一个报警电话原来是一名小学生处于好奇制造的恶作剧。同学们这位小学生他触犯法律了吗?一个小小的恶作剧竟然对社会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危害!恶作剧的背后,透露出法律意识的淡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国旗下讲话稿《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国旗下讲话稿》(https://www.bsmz.net)。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特别提醒以下几点:(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3)注意交通安全。同学们一定要从频繁的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上下学、穿越马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来往车辆;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5)注意冬季雨雪天的路途防滑安全,不走结冰路面,不在路面上滑冰滑雪,不去池塘、湖泊结冰面滑冰。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们不仅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还要向周围的人宣传法律知识,做学法好学生,做守法好少年!

(篇九)

学宪法  讲宪法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出示手中的《宪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她适用于每个公民,规定了我们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她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除宪法之外的其他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基础,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得与宪法相违背。由此可见,宪法的意义多么重大,多么庄严和神圣。

我国的宪法经过四次修订,共有五个部分,四个章节,一百三十八条。具体的内容我们会随着学业的增长慢慢的接触。今天,我们先一起来学习其中与我们少年儿童紧密相关的内容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我们国家是依法治国的国家,我们从呱呱坠地的娃娃开始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了我们生活、学习、工作的权力和义务。我们必须学法、知法、守法做合格公民。否则,一旦有人触犯法律,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和制裁。最近几年,青少年的犯罪率一直攀升,好多孩子因为不懂法,不守法而最终锒铛入狱,毁掉了自己的一生。由此可见,学法对我们少年儿童来说是多么重要。

最后,请我们面向国旗,许下诺言:学宪法、讲宪法,做守法的好学生!

谢谢!

(篇十)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话题是“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这个词在我们心中并不陌生,但对于法律大家又了解多少呢?邓小平爷爷曾说道: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及其单纯而特殊的团体,我们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我就举例来说吧: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另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捅死。事后,他竟无知的说:“是他先来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看似触目惊心,其实也就是一时的冲动,竞酿成了如此大的悲剧。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一旦触犯法律,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后悔莫及!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们伟大祖国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必须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远离违法犯罪。要对自己的前途负责,不要因为眼前一点一行而放弃了为将来所要奠定的基础;对家庭负责,不能辜负父母和所有爱你的人一片苦心和期望;对学校负责,不为母校脸上抹黑;对社会负责,不做危害社会的事。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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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10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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