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2018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基础学部各团总支、团支部,全体团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勇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助力精准扶贫,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在感受改革开放40年取得的新成就新面貌的生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基础学部团委根据学校学期制度安排,决定于2018年夏季学期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大学习·奋斗新时代
二、开展时间
2018年6月19日-7月22日(夏季学期)
三、组织形式
基础学部夏季学期社会实践采用自由申报的方式,学生可在现有主题内自定题目,也可在现有主题外选择实践内容。
四、活动内容
本次社会实践倡导全员参与,主要分为探寻党的发展历程、寻访一带一路新发展、感受扶贫攻坚战、民生生态热点调查、哈工大的老故事五大板块。具体内容如下。
1. 探寻党的发展历程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到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峥嵘岁月,了解这一段历史是帮助青年学生和团学干部牢固树立对党的科学理论的信仰和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要求。同学们可实地走访先辈足迹,寻访党的发展历程中的关键点,重温中国共产党发展历史中的重要时刻。
2. 献礼改革开放四十年
1978年,在邓小平先生倡导下,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征程。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40年众志成城,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中国人民用双手书写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鼓励学生深入各地充分了解改革开放带来的深刻历史性变革,回顾和梳理中国改革40年的经验和成就,深刻理解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
3. 寻访一带一路新发展
“一带一路”建设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它植根于历史,但面向未来;它源自中国,但属于世界。为了让广大青年学生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鼓励其到“一带一路”沿线城市考察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状况,参与文化交流与合作,弘扬“丝路精神”,传承“丝路文化”。
4. 感受扶贫攻坚战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进程中,我国吹响了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号角,改革、发展的春风吹遍祖国大地。同学们可选取身边的城市村镇,实地走访感受“扶贫攻坚战”成效,深入社会底层,用双脚发现社会变化与问题。
5. 民生生态热点调查
围绕“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大理念,倡导学生关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重点开展针对教育公平、医疗保障、生态资源、新能源开发等具体社会问题的调查和研究。通过发放问卷、实地调研、走访部门宣传科普等方式深入基层,为广大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增进青年学生对奉献社会关心社会的内涵理解。
6. 哈工大的老故事
当前是哈工大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百年强校的重要时期,哈工大自1920年成立以来,经历多次迁移、拆分、组合,在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永葆发展活力,同学们可探寻哈工大百年发展历程中的老故事,用老故事引领新发展。
六、日程安排
1. 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6日,基础学部全体团员青年进行项目申报
2. 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8日,基础学部团委对项目进行审核
3. 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1日,项目审核通过结果公示
4. 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19日,开展项目实施
5. 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2日,提交社会实践总结,开展评比工作
七、报名及考核奖励方式
(一)报名方式
1. 2018年6月26日下午17点前,各组请登录xx填写问卷,问卷内容将被整理成为报名信息(注:实践地点限定在东三省)。同时将电子版《基础学部2018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申请表》发送至邮箱xx(1人为个人项目,1人以上为团队项目),《申请表》以“学院+负责人姓名+社会实践”命名(例:管理学院+张三+社会实践)。各项目负责人请加入QQ群xx
2. 鼓励跨学院组建的团队,学科交叉融合开展社会实践,跨学院组队的以组长所在学院为准。
(二)考核方式
1. 各实践项目参照《基础学部2018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总结模板》,完成社会实践调查总结报告(字数2000字以上),《总结模板》中的内容只是建议,各位同学请根据实际项目内容,合理设计报告内容,例如社会热点问题报告中,可加入现状描述、分析、建议等内容。
2. 纸质版材料:各组需上交《基础学部2018年夏季学期社会实践总结》,同时将加盖实践地公章的纸质版《基础学部寒假社会实践证明》附在总结报告最后,按时间要求提交。
3. 在开展寒假社会实践过程中,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己的安全自卫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在公共场合注意自身言行举止的得体并注意自我保护。确保在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各项实践活动。
(三)奖励方式
在提交社会实践总结后,基础学部组织对各组总结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可报销实践过程中产生的路费、住宿费,相关要求如下:
1. 火车票或汽车票要形成闭合回路,且哈尔滨必须包含在回路内。例如,从哈尔滨出发,到北京中转,最后到达社会实践地点保定,从保定结束,到沈阳中转,最后回到哈尔滨的路线。哈尔滨-北京-保定-沈阳-哈尔滨,共四张火车票。非构成回路无法给予报销。
2. 动车组列车(包括G、D),普通列车(包括K、T、Z以及无字母开头),全部按照普通列车硬座票价给予报销。
3. 车票的时间必须为2018年7月2日-7月19日内。
4. 报销车票必须全部上交,将按照实际上交的车票情况进行报销。
5. 住宿费按实际消费予以报销,但要求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必须有正规住宿发票,发票抬头必须写“哈尔滨工业大学”。
5. 机票、出租车发票,餐费等不予报销。
对于表现优异的团队,在车票报销的基础上,将给予相关证书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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