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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精选(共12篇)

时间:2019-05-14 10:28:52 网站:公文素材库

食品安全与我们生活安全息息相关,它的工作做好很重要。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精选(共12篇),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

一、食品产业基本情况

(一)生产环节:全县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包括4家小作坊)19家。

(二)食品经营环节:流通环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共计1394户,其中,批发46户,零售1348户。消费环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427户。

(三)畜产品养殖环节:全县有冷冻肉超市10家,畜禽产品精加工企业2家,定点屠宰场1个,乡镇屠宰点4个。

三、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食安委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2部门为成员单位。二是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2次,通报食品安全状况,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三是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县政府年初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各职能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把食品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并加强了督查考核。全县已初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牵头单位协调、成员部门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我们在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开展了成效明显的食品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活动。

1、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一是根据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划分了质量安全等级,其中A类企业2家,B类企业13家,C类企业4家;年初制订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和巡查计划,按照巡查计划开展日常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在节假日、两会、杏花节、葡萄节前期对县城内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生产记录、购销记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2家次,责令整改企业6家、小作坊4家。

2、切实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一是以“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为契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防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发生,集中开展了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责任区职能,将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检查相结合,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安全消费环境。该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42人次,执法车辆76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356户次,下发行政指导书35份。二是开展打击治理走私冻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商场超市、冷冻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通过检查冷冻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资质、经营范围、产品质量等手段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包装不符合规定的进口冻肉一律下架退市,查清其源头和去向。把开展专项行动与推进经营者诚信自律建设、落实经营者法定责任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引导经营者把好进货查验关,完善和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登记制度等,强化市场开办者、冻库经营者及冷链物流出租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多方面保障辖区市场上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28人次,检查辖区冷冻肉销售相关经营户82户次。

3、切实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一是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分批次进行停业整顿,对停业整顿卫生现场检查合格的,才能允许开业,确保2017年餐饮单位环境卫生整洁,今年,完成停业整顿324家次。二是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大清查、大排查,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期间,开展联合检查3次。三是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执法人员进驻举办“杏花节”活动夏乡南湖、郭勒布依乡会场,对餐饮服务接待单位进行现场监督,先后对223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513家次,对存在问题的13家餐饮服务点责令当场进行整改,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切实加强农业种植环节的监管

一是加大农产品检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1-9月份在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共计抽检45种蔬菜,每种蔬菜样品随机抽取10份,共计450个蔬菜样品。配合做好2017年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二是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加大力度开展农资市场检查。1-9月份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7起,其中农药6起、肥料1起,流动农资销售点取缔1起,扣押免检农药10瓶(待处理),国库缴纳罚款1.2万元;出动执法人员共计50次,195人次。积极配合、联合吐鲁番执法支队进行突击式交叉检查5次,出动执法人员15次,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个别商户存在违规销售高毒(剧毒)农药1起,下达立即整改通知书7份,当场处罚2起,立案2起。

5、切实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监管

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开展产地检疫严禁为应强免而未强免动物、未佩戴标识动物和染疫动物开具检疫证明,禁止无证动物出栏、出场(户),全县规范建设动物检疫申报点9个,全县产地检疫牛0.8611万头,羊1.6285万只,猪0.0932万头,鸡0.1551万羽。二是规范开展屠宰检疫。依法开展畜禽屠宰检疫,进一步强化屠宰检疫工作。与县城畜禽定点屠宰场签订《畜禽屠宰协议书》,规范产地屠宰检疫程序,并制作张贴了标志、标牌、公示牌、相关法律及有关制度等,对欲销售、屠宰的动物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三是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等专项整治行动(执法监督检查)22次,监督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28家次、畜禽定点屠宰场点18家次、动物产品经营、使用场所270家次、兽药经营场所27家次,其中做监督检查记录27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办理发放相关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2个;对猪牛羊养殖、屠宰环节开展“瘦肉精”抽样检测1700余份尿样次;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兽药经营店签订动物防疫及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38份;发放各类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200余份。

(五)加大综合协调,开展专项整治

1、扎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综合治理,我县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大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指导学校抓好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由食安办牵头,食药监、教育、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抓学校食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对7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采购保管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各学校营养餐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储存、发放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下达整改通知书11份,全部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大力开展打击校园内外无证经营食品行为,清理校园周边流动餐饮摊点,净化了校园周边食品环境,保障了师生饮食安全。    

   2、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保障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在重大节假日前,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都要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做出专项安排,要求各在关职能部门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节日大宗消费食品的监管,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期间,共组织开展节假日食品安全联合检查6次,有效防止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六)加大宣传培训,推进社会共治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县政府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有效的宣传活动,形成了食品安全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组织食药、卫生、工商、质监、畜牧、农业、商经等部门,通过设立现场咨询点、展示假冒伪劣食品、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常识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期间,现场接受咨询群众20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27000余份。二是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并对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负责人、食品生产加工及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质量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育,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500余人次。三是持之以恒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12315”、“12331”等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关于食品安全问题投诉。

(七)完善应急机制,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结合我县食品安全状况,编制印发《托克逊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托克逊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在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24值班制度,实现信息互通,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四、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待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点多、面广、线长,呈现散、乱、杂等特点,尤其是接头小吃摊、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监管难度大,具有流动、分散、隐蔽、随意性的特点,从业人员大多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农民等,一旦取缔,则会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造成上访等,成为困扰食品安全的一个社会难题。

(二)《食品安全法》宣传与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手段与效果具有一定局限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仍然是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薄弱环节,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平台,扩大宣传普及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还比较多。比如一些种植养殖基地农药兽药使用不规范,休药期制度执行还不到位;一些食品生产加工的设施设备简陋、产品标准缺失、自检能力不足等;一些食品经营企业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村食品市场安全水平较低。

(四)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是虽然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工作已经完成,但人员还没有到位,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领域和环节的监管还存在“空白地带”。二是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组建工作难度较大,现有编制和监管力量无法满足日常监管工作需要等等。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意识,通过完善机制、强化协调、加大投入、提升能力,积极破解影响我县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篇二)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年,我局在全市率先成立了芦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局干部职工同心协力,克服职能履行“过渡期”,机构运行“磨合期”的现实困难,服从大局、勇于担当,稳妥推进市场监管体制调整和机构整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保障我县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确保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和群体食源性事件的发生,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制定了长远规划,现将**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责任,实现食品安全工作良好开局。

1.加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我局按照省市部署,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在组建成立后,迅速转变角色,做到了机构整合、职能整合、人财物划转、班子配备、规范形象五个到位,建立了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实行全过程、无缝隙的监督管理机制。

2.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整合。按要求设立了芦溪、宣风、上埠、南坑、新泉5个市场监管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牌子),弥补了以往的乡镇区域监管空白,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死角,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宣教当先,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一是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新《食品安全法》,重点从新《食品安全法》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法律责任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升了政府各级领导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对内培训。通过“每周一课”、“每月一法”、“每季一考”、“每年一评”多层培训的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三是强化对外宣传。制订了《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活动方案》,组织全县213名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参加“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采取“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营造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防治结合,切实提升群众饮食安全感。

1.做实“防”字。完善基层分局食品市场巡查制度,从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全方位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层层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同时,强化快检,消除安全隐患,全年完成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环节快速检测1680余批次,合格率98%以上。

2.做实“治”字。突出重点时段,做好节假日、“两会”和“两考”期间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重大活动期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突出重点区域,以交通繁华地段、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加强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品种,以肉制品、奶制品、食用油、酒类、地方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强化监管,严防问题发生。同时,加大抽查力度,多渠道、多领域地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人次,检查经营户4320户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238户次,制作笔录、意见书235份。全年完成蔬菜农残速测542批次,合格率为99%;生猪养殖环节猪尿快速检测636批次,合格率为100%;蔬菜、猪肉定量监测200批次,合格率均为100%;水产品定量检测16批次,合格率均为100%;猪尿定量检测100批次,合格率均为100%。全年查处各类食品案件39件,收缴各类不合格食品100余公斤。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经营者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对食品原料进购索票索证、生产加工过程自查、食品出厂检验、产品标识、从业人员等方面认识不足,留下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2.食品安全监管难度大。一是监管对象数量庞大。目前我县范围内食品经营单位1794户,餐饮服务单位499户,食品生产企业31户,保健食品经营企业63户,化妆品经营单位10户,按照每户每月巡查两次的要求,全年我局需要开展日常巡查5.7528万户次,目前我局基层分局巡查人员只有40人,每人每天巡查达6户次,造成监管人员在巡查中走马观花,成为形式巡查,也成了一种避责履职的方式。二是食品加工小作坊普遍存在。无证无照小餐饮、小作坊、小食品店众多,流动食品摊贩现状不容乐观,农村红、白宴席的监管也是难点之一。

3.财力保障不足。政府财政预算严重不足,主管部门抽检经费投入少,检测设备和检测手段落后,食品监管执法还停留在眼看、鼻嗅、手摸阶段,大大降低了食品的安全率。因为抽检经费缺乏,利益的得失成为是否抽检的重要因素,形成了被动监管模式。

五、**年工作思路

1.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安全意识。一方面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培训及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完善企业自律,推动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准入关”。

2.多部门联动,打好配合。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络化监管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明确市场监管、卫生、农牧、商务等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健全三级工作体系,优化人员配置,监管力量向一线倾斜,解决食药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整合执法资源。充分发挥食安办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总牵头作用,会同卫生部门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配合文体局抓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3.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一是全面落实“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市场巡查目标责任制。建立“两图一书”制度,推行坐标式管理。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经常性地组织开展集中性专项整治,在整治中注重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集中整治。充分发挥联合执法机制的作用,全面加强六小综合治理,维护城市环境和食品安全秩序。

4.加强与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衔接,争取更多的支持。多汇报、多沟通,争取当地政府增加经费预算,更加重视食品安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增加专项经费投入,强化业务指导。

(篇三)

**年上半年,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省、市、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及**年度闽侯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县级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工作,结合本辖区实际,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建章立制,切实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现将我局**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

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年全局工作重点,制定了**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档案。修订了《**年关于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解决辖区内食品监管点多、面广、线长和人员少的问题,我局努力整合优化监管资源,继续实行划片分组监管制度,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社会监督员分为甘蔗、上街、青口三个片组负责日常监管,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个片区食品监管稽查小组并加强督查落实,以加强食品监管一线力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同时我局持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强化对农村、边远地区食品市场的监管,以保障辖区内食品安全。

二、注重教育,注重预防,注重宣传。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多次组织召开辖区内保健食品、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动员部署会议,认真开展学习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活动,传达贯彻国务院、省、市、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制定了《**年闽侯县保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社会、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通过3.15及6月份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2、签订承诺书。**年县内保健食品企业全部签订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承诺书》,承诺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督促企业按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表》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的,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上报。

三、强化监管稽查,规范市场秩序。

1、认真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企业认真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专项整治和检查行动。**年1-6月,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5家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27家次,检查各类保健食品计526种次,责令2家违规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同时我局加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移送工商部门。

2、规范行政许可受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限做好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申请受理、现场检查验收评分等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引导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改造提升经营环境卫生条件、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保健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规定,建立完善保健食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年1-6月我局已受理申请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9家,通过现场验收合格核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9家。

四、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有关工作。

**年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年,6月份,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职能已正式由质检、工商部门划转我局,9月份,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也将由卫生局划转我局。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积极履职,较好地完成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由于涉及人员、机构的重组、职能职责的划转,监管执法人员又来自不同的工作单位,所掌握的监管知识和技能只是新职能的一个方面,干部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显得十分突出,为了使广大干部尽快适应新的工作、新的职能,我局主动作为,积极筹备,6月中旬,我局举办了为期2周的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培训的内容涉及群众路线理论教育、廉政教育、业务培训,各业务骨干对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监管流程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交流,并组织大家到企业进行现场模拟检查,有效提升了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综合素质。

(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职能方面的工作。

1、加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机制建设。将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放在我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建立并完善许可办理审批流转制度,加强本级生产许可审批发证基本条件建设,强化对从事食品生产许可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派员参加了全省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资格培训,尽快培养一批有资质、有能力、有责任心的审查人员。

2、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了食品标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虚假标注、夸大宣传、利用标签标识欺诈造假等违法行为,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真实、不全面、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企业专项风险排查行动。要求辖区内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违法添加生产。三是开展桶装水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对辖区监督抽检合格率偏低的桶装水、蜜饯、黄酒、调味品(酱油、食醋)、薯类及膨化食品、炒货及坚果食品、肉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续开展整治,着力治理在食品中违法添加、掺杂掺假或以假充真等不合格问题。四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要求企业限期整改、限期申证。10月1日后开展无证生产专项查处活动。

3、持续做好县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对腐竹产品进行每月4次风险监测,对我县产品合格率较低的蜜饯、黄酒、饮用水等产品进行每月1-2次风险监测。在此基础上,依据企业、产品及其项目的风险程度,详细制定了《**年8-12月份加工食品监督检验计划》,拟对我县风险较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数量较多的十种食品产品进行监督抽检,提高风险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职能方面的工作。

1、做好职能对接。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职能原来在工商部门,现已转移至我局,目前我局已做好工作对接,包括食品流能检测设备和食品流通市场主体经济户口的接收,食品流通领域的案件投诉处理,食品流通市场主体行政许可审批职能落实等有关事宜。

2、充分开展食品流通领域市场主体监管调研工作,我局新组建以来,先后组织人员对大型专业市场、粮食批发市场、海峡批发市场,以及永辉超市进行调研。特别是对食品批发市场、海峡批发市场落实业主责任制方面进行了调研,对市场内的经营户进行了走访。  

3、制定现场勘察制度,完善现场勘察审查程序,规范流通领域食品经营主体准入行为,增强经营者经营管理安全意识。做到准入前,让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经营管理进行全面学习。

4、制定流通领域食品抽检工作计划和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方案积极开展经营企业食品抽样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经过大力整治,强化日常监管,我县的食品市场秩序有所改善,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党和政府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信用意识还不够强等;另外还存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线长,监管力量薄弱,法律法规不配套,经费不足等困难情况。

今后我局将根据新“三定”方案确定工作职责,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以监管保安全、以安全促发展”的工作理念,着力创新监管工作机制和方式,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认真搞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不断提高我县食品安全水平,为闽侯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篇四)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调研组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听取了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东坡区、仁寿县、青神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查看了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企业、超市和学校食堂等相关场所11处,召开了3次座谈会,听取了3个区县政府的工作报告,征求了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关于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将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整合到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实现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统一监管。市食安委和食安办充分发挥作用,着力厘清食品安全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逗硬问责机制,提升成员单位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查处违法、打击犯罪、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协调联动能力,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监管能力有所增强。工商、质检、卫生、药监等部门原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车辆、场所得到了有机整合,监管效能得到加强。市政府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68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已投入财政资金900余万元, 50个乡镇监管所开展了该项工作,基层监管能力正在加快形成。

(三)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果。目前已在猪肉制品、泡菜、奶制品行业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相关产品实现了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出台《眉山市农村自办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管理办法(试点)》等文件,以乡村厨师为抓手,抓好“农家宴”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农家宴”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对学校食堂等安全高风险行业监管与整治,出台《眉山市学校食堂三年行动计划》,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对全市学校食堂和厕所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受到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坚持问题导向,将抽检监测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立足发现问题、治理隐患、消除风险,严格管控食品安全风险。**年以来,全市组织实施各类食品抽检监测2991批次,发现不合格食品275批次,检出率为9.19%。

(四)重拳出击成效明显。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农业部门办理农药、种子、肥料一般程序案件103件,抽检农资产品91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250余万元,有效净化了生产源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违法案件2848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3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受到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表扬。畜牧部门查处违规饲料兽药经营、收售病死和死因不明畜禽和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使用违禁药物等案件62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

(五)宣传发动较为广泛。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主题宣传活动54次。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举办《食品安全法》执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7期、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训5期,在市级以上媒体开设“食品安全法大讲堂”专栏15期,印制发放新《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出台《眉山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眉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范投诉举报管理流程和奖励办法,各级相关部门分别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二、存在问题

(一)基层监管能力不足。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人员编制、执法装备有的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村级监管能力薄弱,个别监管人员履职不到位。彭山区、仁寿县等区县基层监管所尚为片区食品药品监管所,还没有实现每个乡镇设立监管所的目标。乡镇一级目前还没有畜禽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全市目前畜禽产品数量大、品种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盲区。

(二)检验监测水平不高。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多数职能部门单独设有自己的检测机构,但检验检测水平普遍不高,资源共享较差,作用发挥不够。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刚刚通过国家立项,建成并投入使用还需一段时日,食品检验监测技术支撑能力不足。质检专业技术人员待遇薪酬较低,部分质量检验监测机构难以引进和留住专业技术人才。

(三)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在种养殖环节,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和面源污染较重,农产品种类多、产量大、流向复杂,源头治理难度大;部分农户存在滥用农药和未到休药间隔期蔬菜上市问题,导致农残超标;部分畜禽、水产养殖户滥用抗生素和饲料添加剂。在生产环节,小作坊较为普遍,无证经营、滥用增白剂、食用色素等现象较为严重。在流通环节,部分食品经营户无证经营,一些食品经营户销售过期食品或过期食品销毁未建立台账、过期食品去向无法追溯;农贸市场普遍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不法企业和商贩有机可乘;学校周围小摊小贩、偏街小巷流动商贩等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在餐饮环节,无证经营、无证上岗现象比较严重;小餐饮存在卫生状况差,原料无证无票,不按食品安全规范操作的现象;餐厨垃圾没有统一回收处理,去向不明;夜间食品摊点、工地食堂监管存在盲区。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公权力要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理意识,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了解、分析、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全力支持、参与、督查食品安全工作。要充分发挥食安委的作用,督促食安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无缝监管的工作机制。

  (二)突出着力重点,助力“东坡味道”千亿产业。以助推我市“东坡味道”千亿产业为重点,在食品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关键环节加大抽检和专项治理力度,严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推进农业生产和食品加工的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推动农超对接、农商协作,加强对药品和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奶制品、泡菜等重点产品的食品溯源体系,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抽检力度,设立抽检结果公示栏,尽快配齐全市所有农贸市场农残快速检测仪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督巡查,对无证经营、无证上岗、非法使用“潲水油”、“地沟油”、假冒伪劣原料、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农村“坝坝宴”、“两小企业”等实施重点监管。

(三)强化基本保障,提升监管水平。加快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建站步伐,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下沉执法力量,增加基层食药监所的执法人员,增配执法装备、快检设备,提高基层监管水平。整合现有食品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充分挖掘现有设备和技术力量,引进一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检测设备,搭建统一公共检测平台,构建覆盖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依法将食品安全监管必要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装备配备和样品采购等的经费投入。逐步提高检验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稳定人才队伍。

  (四)加强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方式,积极开展全民食品安全教育,大力宣传新食品安全法,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突出社会参与,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和企业诚信评价机制,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向全社会公布各类执法结果,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对新闻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查处并公布相关信息,消除公众疑虑和社会影响。拓宽公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提高有奖举报额度,实行高限奖励,构建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始终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新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法律武器,有案必查,高限处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完善部门联动和行刑司法衔接,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问题。

(篇五)

2017年上半年,在省局市局的关怀和指导下,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积极推动“四有两责”,强化监管,严格执法,狠抓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和规范食品药品经营秩序,有效维护了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摸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全县食品药品企业193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9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非餐饮类)247家;餐饮企业425家(学校食堂43家,建筑工地食堂7家,中型餐饮24家、餐饮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51家,);食品流通企业648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包括专营、兼营)51家。化妆品经营企业65家。药品经营企业47家。医疗器械专营单位1家。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36(乡镇卫生院17,村卫生所375,个体诊所40,县级医疗机构4)。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监管任务繁重,监管压力大。  

(二)以点带面,全面开展食药安全监管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水产一条街”食品专项整治。针对我县新华街水产一条街存在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共检查企业54家,排查出企业隐患24家次,提出整改意见48条,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两家无证企业下达了关停整顿通知书。二是开展红色旅游景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配合“红色兴县、绿色发展”旅游节的开展,对旅游区内食品药品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17家食品流通企业进行了规范,对10家饭店促成其店面改造,并颁发了许可证书。在蔡家崖打造红色旅游小吃一条街。三是开展农贸市场全面排查。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实行索证索票、检验检疫合格等有关要求,对食品公司农贸市场、旧纸厂院内农贸市场内食品流通、餐饮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备案登记48家,办理流通许可7家,对2家肉类销售摊贩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对12家食品小摊贩下达整改意见书,农贸市场食品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四是围绕酒类、食用油醋、食用盐、蛋糕等重点品种开展集中整治。联合酒管办、盐业公司对辖区内的经营企业进行了一个月的集中整治,检查经营销售酒类企业21家,食用盐经营企业28家,食醋经营企业7家。没收酒类 47箱、“臭脚盐”100件。同时对辖区内的16家蛋糕店、14家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17家食醋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规范。五是与县农委联合对全县肉类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覆盖城区肉类销售企业32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份。规范了全县肉类市场。六是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专项集中整治。紧紧围绕GSP认证规范要求,认真核查,对照查找发现问题和漏洞,对疫苗、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隐形眼镜、避孕套等开展专项整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7份,督促46家药品经营企业根据GSP质量规范完善了计算机系统,对4家变更企业进行了检查、指导。对10家重点监管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进行了督查检查。

(三)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

县食安委积极发挥牵头作用,4月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做了详细安排,县委副书记 、县长刘世庆与各乡镇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了乡镇和各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下发了《关于对各乡镇食安办的考核意见》和《协管员考核办法》、《乡镇食品安全考核办法》。围绕县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由县食安办牵头,各监管部门对蔡家崖、魏家滩,瓦塘等5个重点区域食品安全进行集中检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进一步贯彻,取得良好效果。共出动执法人员 17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9台次,检查食品企业512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0户次,小摊贩78户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272户次,小餐饮124户次,学校食堂58户次), 排查食品安全隐患72处,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84份。

  (四)强化案件稽查 ,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

针对我县稽查办案严重滞后的被动局面,县局多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提振信心,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稽查队长专门抓的工作格局。2017年上年立案查处案件12起,累计罚款50900元。

  (五)宣教并重,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化治理格局。

一是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载体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教活动,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监管环境。在广场隆重举行食品安全周启动仪式,县分管副县长杨红梅出席并讲话,食安办成员单位和部分企业组织300余人参加。会场设立咨询台9处,设立展板27块,悬挂横幅9条,本次宣传周活动持续两周,共接收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册10000余册,单页宣传资料23000余份。同时在县电视滚动播放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监管氛围。二是通过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的方式,组织行政村协管人员参加培训12期377人,举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讲座4期,药品从业人员医疗器械信息化培训1期,通过培训考试,重新对377名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发放了聘用书,并制作了377公示牌,在每个行政村悬挂,明确了协管员职责与义务。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积极配合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县政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调研活动。全面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工作亮点

(一)创新开展 “大兵团作战”监管机制。

县局抽调县稽查队,机构股室,相关站所业务骨干,组成12人执法队伍,分两组由局领导带队,对蔡家崖、魏家滩、康宁镇等8个乡镇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查处,并委托所属驻地监管站人员跟踪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共出动执法人员104人次,检查食品药品企业213户次,下达整改意见书71份,整改到位率达到90%以上,有力地推动了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纳入教育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考核细则。与城管部门联合,集中规划了“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行业市场,实行统一管理,亮证经营、持证上岗,努力转变“三小”行业的脏乱现象。与盐业公司、酒类办联合集中开展了“臭脚盐”“劣质酒”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食品安全问题集中整治。

(三)保障全县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配合省局、市局圆满完成全省扶贫工作现场会、中央领导视察兴县,红色旅游活动启动等重大活动开展,强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排查35批次,有力保障了全县重大活动开展。配合县政府为电商开通便捷服务,办理网络销售食品许可17家。确定食品抽检任务300批次,目前已经完成150批次,其中畜禽类1批次,蛋类2批次,蔬菜类133批次,水果类14批次,抽检全部合格。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监管基础仍旧薄弱。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和基层站办公场所紧缺,9个基层站均租用或占用乡(镇)府所在地1-2间办公室。执法设施设备短缺,执法车辆至今没有配备,执法配套硬件严重不足。

(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不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专业性强而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人员短缺,专业对口和食品相关的专业人员仅占到5%,加之监管人员大部分培训机会少,主动学习少,缺乏强有力的监管责任心,很难适应发展的形势,肩负的责任,监管的要求,群众的期待。

四、下一步打算  

按照本次会议安排部署和市局已安排的“两个百日行动”专项整治为指针,重点抓好七方面的工作。

1.抓基层、打基础,助推监管能力提升。

2.抓网格、建平台,倒逼监管责任落实。

3.抓重点、攻难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4.抓示范、树典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5.抓宣教、造声势,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6.抓案件、重查处,形成有力震慑作用。

7.抓队伍、强素质,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篇六)

**年以来,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主线,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现将我局**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年由**县医药管理局变更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年变更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的职能。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取消省以下垂直管理,作为县政府的工作部门,新增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现有工作人员5人(含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5人。

全县现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37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2个,乡镇卫生院19个,个体诊所14个,村级卫生站168个,厂矿医院5个,计生指导站1个,零售药店128个。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8家,各类食品经营企业1529家,餐饮业(食堂)600余家,生猪定点屠宰点25个,集贸市场20个。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3200余人。

二、**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两个提高、一个确保”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监管与整治、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面完成了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不断提升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保障水平。

(一)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1、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每年都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制定下发《**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监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明确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各监管部门强化内部监管责任的落实,实行“分段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将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股(室)及人员,形成了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事故有追究的工作格局,使全县食品各个环节的监管到位率和监管有效性均得到明显提升。

2、积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来抓。为抓好工作落实,先后拟发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措施、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并以政府的名义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成员单位,全面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督管理督查工作机制。

3、认真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为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的问题,在县人大的关心支持下,从2007年起,我局先后在乡镇和村组聘请了254名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管理办法》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考核办法》,将信息员的工作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从而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员在食品安全宣传、信息反馈、群体性聚餐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前例,被省政府作为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4、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局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以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每年均制定下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自**年以来,先后组织农业、工商、质监、卫生、教育、商务、畜牧、水电等部门开展节假日、问题奶粉、地沟油、学校食堂、文化旅游节等专项检查28次。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整治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车辆250余台次,检查生产企业、作坊107家次,食品经营及餐饮单位8079户次、发整改通知书85份,取缔无证经营户21户,查获没收销毁物品1000余公斤。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1件,罚没款6.5万余元。

5、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为全面提高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我局每年都要利用“3.15”、“6.26”等宣传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广泛开展与食品药品相关的知识宣传。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五进”活动(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的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采取悬挂标语、设立宣传台、散发宣传资料以及在电视台开展专题栏目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参与意识,杜绝经营仿冒侵权商品的行为,引导广大业主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再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三年来,我局共出动宣传人员82人次,悬挂标语160余幅,散发宣传资料13余万份,受理各类投诉10起。

6、进一步筑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防线。我局一直把农村食品安全(特别是群体性聚餐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多次下发加强群体性聚餐监督管理的通知,强调各乡镇要严格执行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申报审批和监管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多次会同卫生部门深入各乡镇进行督导,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群体性聚餐活动申报审查管理等相关资料,对乡镇食品市场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求,目前,我县群体性聚餐监管率达到了80%以上,未发生一起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事故。

(二)全面加强药械监管,药品市场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

1、突出重点,加强药械日常监管。积极实施药械日常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对药械经营企业以分类监管为原则,根据信用等级增加或者减少检查频次,重点检查药械的购进渠道、药械质量、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等,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对医疗机构推行医疗设备为重点的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范化建设,掌握医疗机构医疗设备使用现状,规范在用医疗设备逐台监管检查办法。加强县级医疗机构植入性医用耗材监管,对产品的采购索证、验收使用、使用后质量追溯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对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每年检查2次以上,村级卫生站每年检查1次,并将监督检查面纳入全年目标考核,确保检查的全覆盖。

2、规范药品经营管理秩序。**年以来,累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前指导76家次,配合省、市局完成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和复认证96家。对全县119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GSP跟踪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认证后管理是否出现滑坡,对放松质量管理、存在药品安全隐患的28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3、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三年来相继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医用氧、违法药品广告、药品流通环节、中药饮片、高风险药械、兴奋剂类药品、基本药物质量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检查。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近17件,当场处罚131件;查获销毁假劣药品13个品种,价值近万元;取缔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7起。进一步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药械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药械经营使用秩序明显改观。所查处案件没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4、严格市场准入,推进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我局严格审核药品零售企业的申报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初审和转报工作,坚持申报资料不符合不真实的不受理;坚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三年来,新增药品零售企业23家,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到期换证105家,全县药品年销售额达到4000多万元,从业人员增加到400余人。

5、巩固完善,纵深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局逐渐摸索出了“五化一稽查”的监管模式(即:镇村一体化、药品配送化、监管网络化、检查规范化、处罚程序化、稽查促规范),目前,全县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面达到100%,配送率达95%以上,农村药品消费环境基本达到了安全、便捷、经济、有效的要求。

6、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增强。三年来举办法律法规、技能鉴定、GPS认证等培训班8期,培训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增加100余人。

7、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监管模式进一步创新。重点规范进货渠道,严格供方资质审查,建立药品供货单位档案和假劣药品信息档案等监管模式,走在全市前列,从源头上遏制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提高工作实效。

8、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为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我局严格实行重大案件或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凡是涉及金额较大或案情较复杂的案件,必须由领导班子和各股室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所办案件的监督。纪检负责同志除了参加案件的讨论外,还不定期对经过复核的案卷调阅,监督所办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收集是否充分,引用“法条”是否适当,对有疑问的案卷要求重新办理,加大监督力度。同时,不定期到涉药单位进行走访,了解执法人员的工作态度,是否有吃、拿、卡、要行为,是否有粗暴执法行为,是否有违反公务员管理条例和市局制定的“十不准“的情况。

(三)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干部职工素质明显提升

局党组按照“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狠抓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力求整体素质的提高。一是狠抓思想建设,注重领导班子和监管队伍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了执政为民的思想和科学监管的理念;二是狠抓能力建设,注重提升班子的管理能力、示范能力和调研能力,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力,注重提升监管队伍的学习能力和落实能力,监管水平得到了明显增强;三是狠抓廉政建设,依靠制度强化自律机制,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在全局认真落实“三卡”监督制度,保证了队伍的清廉,几年来全局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机构改革的特殊时期,班子和队伍经受住了考验,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班子和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得到了明显增强,取得了一系列的工作成绩,**年获得“四好班子”的荣誉;近几年来本系统目标考核中均名列前茅,荣获“优秀单位”的称号; **年我局撰写的《药品先行登记保存应采取何种措施》等2篇文章被省局编入《执法实务》;2009年一名同志荣获全市“稽查能手”称号;2009年,我局两同志参加全省依法行政知识竞赛分别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

(四)认真办理落实县人大审议意见

**年9月,县人大对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审议,提出了4项审议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职能股室进行研究,逐项进行细化分解和责任落实,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整改,受到县人大的肯定和好评。

三、自查自纠情况

通过近几年来的工作,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总体上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并处于可控状态。但是,由于多方原因,在监管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人员素质的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识假打假能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式创新等方面还需要加强。我们要创新思路,科学监管,正确处理好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变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为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以适应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一)加强药监机关文化建设,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素质。“事业是树,文化是根”,药监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必须要有一种积极向上的药监文化精神。这种文化精神最终体现在监管与服务的理念上。体制改革后,我们药监要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有一个昂扬向上的监管形象,一种高效廉洁的机关作风,一批奋发有为的机关干部,以一流的工作、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创新来赢得我们应有的地位。

(二)整合监管资源,确保干事有人。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期间,局机关执法人员由于调出和退休等原因,现机关工作人员由10人减少到5人,加之机构改革后,增加食品消费环节、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现有的监管队伍无法保证工作的开展,为此,我们希望人大在对我们工作进行评议的同时,也帮助我们解决新体制下的执法队伍编制问题,不断充实壮大执法队伍。一是确保不低于垂直管理时期公务员编制10人,二是建议增设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编制10至12人(初步统计现有监管对象1200余户,其中食品餐饮单位600余户,药械经营使用单位337户,保健品经营户120户,化妆品经营使用户117户)。

(三)创新监管思路,提升监管实效。一是管理网格化。面对全县食品药品监管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将全县划分为四个片区,实行片区监管对象与监管人员无缝对接,做到“四定四包”,即定监管区域、包情况清楚,定监管对象、包宣传教育,定监管责任、包检查指导,定监管目标、包无事故发生。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网络。二是触角延伸化,坚持“三个延伸”,沿县城向乡镇延伸,沿公路干线向周边延伸,沿中心乡镇向边远山区延伸。切实将监管重心向农村地区转移。三是思维放射化,坚持“五个转变”,即监管对象由药品经营企业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及个体诊所转变(对基本药物实施重点监管);监管力量由自身执法向社会参与转变;监管目标由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监管手段由注重经验向发挥技术监督转变;监管内容由单纯整治向帮促服务转变。四是奖惩明晰化。坚持“以绩定奖、以效评优、逗硬考核”的原则。对重大案件、特色案件、优秀执法案件和优秀执法人员实行奖励。对工作无起色、不履职尽责进行诫勉谈话,对造成不良后果的奖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农村信息员实行信息报送和举报制度。

(四)持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等“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宣传食品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揭露、曝光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跟踪报道加强监管的措施和效果。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名牌、优秀企业,增强群众的消费信心,真正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创造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诚恳的欢迎县人大的各位领导和检查评议组的同志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整改,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经济的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沿着人大指明的方向,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和县 “重点建设招商年”活动作出药监人应有的贡献。

(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呼食安办〔**〕85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深入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安全的通知》(内商秩字〔**〕215号)和《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定点屠宰企业食品安全的通知》(内商秩字〔**〕1131号)和精神,加强屠宰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让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市商务局在转发上级有关通知的同时,还下发了《关于加强**年春节期间屠宰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呼政商行管字〔**〕2号),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打击私屠滥宰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对肉品质量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在各旗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会议上,就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对工作任务、工作重点都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节日期间在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重点区域检查进行了专门部署,坚决取缔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确保肉品安全工作见到实效

一是根据商务局职能,检查了定点屠宰企业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在检查中,我们对全市所有定点屠宰企业的畜禽进厂(场)是否经过检疫(是否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出厂(场)是否通过检验检疫、病死畜禽病害畜禽肉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检查,各定点屠宰企业都能够严格执行宰前、宰中、宰后检疫检验的各项规定。在检查工作中,我们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加强自律自查,弥补管理制度漏洞,特别要加强对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管理和屠宰户的教育,坚决杜绝不合格肉品出厂(场)。

二是加强屠宰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商务局联合市四区的商务主管部门在元旦前对市区的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地区为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查处,主要采取主动查处与根据群众举报信息查处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高发地段和地域巡查,深入整治私屠滥宰。近期,各旗县区都联合了本地区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联合查处,对生产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三、严格监督检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加大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促进屠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1月22日,市商务局联合市四区对市区对私屠滥宰问题进行了联合查处,内蒙古电视台、呼和浩特电视台、北方新报、呼市日报、呼市晚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跟踪宣传报道。

二是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完善定点屠宰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将集中执法和日常检查相结合,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增强监管能力。同时,推动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履行肉品质量安全承诺。

三是进一步加大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采取主动查处与根据群众举报信息查处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高发地段和地域巡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对私屠滥宰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篇八)

从**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以来,**区政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现食品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现将我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区食品行业概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8家,食品销售单位549家,食品餐饮经营单位165家,保健食品销售单位23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共243家。全区管辖范围较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布点多、面广,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制约,大部分生产经营主体规模较小,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质量安全意识相对欠缺,监管难度大。

二、加强领导,调整充实食品安全委员会

按照中央对食品安全提出“党政同责”、**年市政府42号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厅13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区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食品安全的副区长为副组长,以政府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经局、动监局等共20个单位为成员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全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工作。

三、整合食品监管力量,实现无缝监管

根据国务院、省、市食品机构改革的要求和部署,我区于**年2月初,将原**区的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卫生防疫站,进行优化整合,组建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地集中了食品监管力量,除食用农产品种殖外,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实现了从分段环节式监管向无缝全覆盖监管的转变,进一步提高了食品监管工作效率。

四、夯实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落实法律刚性要求

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全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向全区各部门下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区食品安全放心建设工作规划的通知》、《**年**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年**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方案》文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二是修订了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后,我们及时修订了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要求各镇、街道、企业和有关单位制定(修订)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监管体系。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承担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监管责任体系。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镇人民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各镇人民政府设1-2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1名食品安全信息员,村(社区)至少设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学校设立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生产企业设食品安全管理员,全区成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不少于70人,“社会共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四是加大食品监管经费投入。为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有关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支出和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经费均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五、统一指挥调度,充分发挥各监管部门的作用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力量,组建以来,在刘怀录局长的亲自带领下,不断加大食品日常监督检查、综合执法打假、风险隐患排查和跟踪服务企业的力度,使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专项整治。全区以重点整治小作坊、小餐饮等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开展了“食品监管在行动”系列整治行动,通过对生产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食品、肉制品、酒类产品、饮用水、食用植物油、销售调味食品、餐饮单位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等系列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对200余家小作坊、小餐饮发放登记证明,堵塞了困扰多年的食品监管漏洞,出动车辆1000余台次,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00余家,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辖区内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是强力推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改造工作。根据省、市食药局文件要求,以辖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餐饮科和各所通力合作,督促帮助学校、托幼机构开展食堂亮化改造,精心制作“文明餐桌”提示牌免费发放到餐饮企业,同时,组织开展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大检查工作,目前,“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完成52家,完成率达到70%以上,提前完成了省30%、市局60%的目标。

三是督促推动生产经营企业扎实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采取宣传引导、典型示范和督促检查等举措,促进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去年,政府投入资金,印制《食品经营者(个体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食品经营者(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共6000多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示板1000余块,流通企业进货查验台账2000本,经营批发企业销售台账500本,销售企业检查、巡查记录200本,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核查书1500本,餐饮企业量化等级牌400余块,下发到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材料及时向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免费发放,确保100%发放宣传到户。出动检查人员1000余人次,与28家食品生产企业、549家食品销售企业、165家餐饮企业,111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32家小餐饮店签订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并开展主体责任自查核查工作,确保全区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达到规范化,督促企业遵守法规,诚信经营,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

四是及时高效处理食品投诉举报。成立区市场监督投诉举报中心以来,建立了投诉举报管理机制,规范了投诉举报管理和处理程序,广泛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共印刷了12331投诉举报牌匾1200余份,免费下发到全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截止目前,共收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0余起,接到的举报均按程序进行处理、存档,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举报人。

五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为全面提高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守法意识,做到规范生产经营,全面提高全社会的维权意识,并发挥监管作用,对全区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127人和聘任的70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一线食品监管人员先后参加了省局、市局组织的各种培训100余人次,组织生产企业负责人培训150余人次,食品销售企业负责人代表培训10家次。各监管部门充分利用日常巡查、培训、指导等各种时机,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的“四进”《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10块,横幅8幅,发放“食品、药品安全、保健食品常识、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等普法宣传资料20000余份。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生产经营企业的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更加明显。

(篇九)

**年**省食药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家总局和省里安排部署,坚持“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一、抓改革。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步履坚定,一批重点改革实现较大突破。监管体制改革方面,历时3年的食药监管体制落下帷幕,推动基层综合设置监管机构统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食药监管网底更加稳固,权威、统一、集中监管效能作用得以显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全省首批化学药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顺利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经营管理、创新性医疗器械产品快速审批在改革中不断创新。全面推行食品生产企业“SC证”,将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企一证”得以实现。“放管服”改革方面,目前省局共承接国家总局行政审批事项10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1项,下放市州行政审批事项19项,清理规范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外省药品广告备案”、“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实行全网无纸化审批。事业单位分级改革方面,将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与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合并为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将省医疗器械与药用包装材料(容器)检测所更名为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所,在全国率先组建了省食品安全审评认证中心,医工所成建制移交省国资委管理,形成了“四品一械”检验检测“多轮驱动”,食品、药品审评认证“齐头并进”的,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资源集中、保障有力的检测审评技术支撑体系。

二、建规制。着眼大局长远,强化顶层设计,探索创新法规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以省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推动颁布实施新修订的《**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措施,为全省强化“三小”监管奠定了法制基础。充分发挥省食安办职能作用,推动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积极争取将对市州党委政府的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由过去扣分项改为常设项,权重达2%;将食药安全重大事故纳入了全省社会综合治理创新“一票否决”,将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了年度考核评议重点指标。省食安办联合5部门印发了《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较好解决了基层案件移送推进难、追根溯源难、检验认定难等问题。省局与省农业委联合制订了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机制,实现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有序衔接。省局出台医疗机构制剂规范、投诉举报管理办法、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和基准等制度规范,创新 “双随机”抽查机制,全面梳理省市县 “三清单一目录”,完善了行政审批基本流程、标准及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日益健全。坚持把责任落实作为有力抓手,落实 “四有两责”,推动市县 “党政同责”、地方属地管理之责、部门监管之责、企业主体之责,着力构建了地方党委、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多位一体”的责任体系。科学编制了《**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提出系列具有标志性的重点工程和重要举措,为促进食药监管长远发展绘就了科学蓝图。

三、强能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强能力,将**年确定为“能力建设年”,扎实推进“两库三单四网五大项目”建设。“两库”方面,建成了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食品药品检查员库,重点解决了制约食药监管“高精专”人才支撑的短板问题。“三单”方面,建立健全了权力责任清单、信访投诉举报请求清单、分级分类风险清单,权力责任更加明晰精准,信访投诉更加通畅,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管中得到实质性应用。“四网”方面,开通了政务网络“高速公路”,全省食药监政务专网基本建立;监管责任网实现了全省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风险防控网延伸到乡镇村社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终端;投诉举报网实现县级局100%覆盖,“12331”业务系统年内接收信息2.9万件,同比增长243%。“五大项目”方面, “智慧食药监”一期工程项目、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基层执法装备项目、药品进口口岸申报建设项目、监管队伍培训项目“五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同时为为14个市州、130个县市区配置执法记录仪、执法箱、摄相机等设备,配发123个县市区局基层快检装备,配备了应急管理装备。创建了“**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平台,首次建立了检验机构考核评价机制。科研步伐加快,22项科技项目结题,新申报科技立项35项。强化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职业学院逐步成为全省乃至中部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食品药品安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全面推进全员普法培训计划行动,业务管理能力大幅提升。

四、严监管。创新监管方面,推行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格式化、管理痕迹化,构建了“以网定格、以格定人、以人定岗、以岗定责”的监管网络体系;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实施了分类分级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得到强化。抽检监测方面,深入推行 “四个统一”,全面完成总局和省级食品抽检计划。专项整治方面,持续两年 “四查”行动圆满收官,全省首次统一全面建立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数据库。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和“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专项行动,取缔一批“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连续3年会同教育、旅游等部门开展了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均取得了良好实效。扎实开展胶囊剂药品、人工牛黄以及中药提取物、原料药、多组分生化制剂和中药饮片等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整治,排查了一批安全隐患,规范了一批行业行为,惩治了一批“潜规则”。稽查打假方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年全省立案查处“四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打出了食药监管的权威性、震慑力和影响力。

五、促共治。以“双安双创”为主抓手,大力支持长沙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大力支持张家界市成功申报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启动了省级“双安双创”,长沙浏阳市、株洲醴陵市、郴州资兴市被列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首批试点城市。永州成功承办国家示范性食品安全事故实战化应急演练,邵阳市创新食品安全村民自治试点,均得到国家总局充分肯定。抓牢宣传应急主动权,着力打造省局官网、红网“食品药品安全”专栏、“时刻新闻”客户端“食药专栏”、“中国食事药闻”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品牌,各类网站平台年点击量超过1100多万人次。开展了 “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安全走基层”、“食品安全三湘行”等主题宣传,积极参与红网“百姓问?厅长答”、省政府门户网“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在线访谈,上百万群众直接参与宣传互动。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处置效能,妥善处置了疫苗、“毒狗肉”、“地沟油”、金牛角王“鸭牛排”等敏感舆情。强化协会、商会、媒体、社会第三方组织监督合作。

总体上讲,近些年来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改革深度、监管强度、打击力度都不断加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监管体制有待完善;二是法规建设相对滞后;三是基层监管能力亟需加强;四是新兴业态监管难度较大。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通过改革创新的办法,逐一加以解决。2017年,全省食药监系统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抓整合、打基础、提能力、建体系、促共治,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以“四个最严”捍卫食品药品安全,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提供好“舌尖上的安全”保障。

(篇十)

**年1-6月,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和帮助下,商务局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作为全局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确保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的落实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及曲靖市商务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我局在年初就结合部门实际,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场流通科、贸易发展科和综合科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市商务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小组,负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根据不同时段的不同工作要求,把整治与建设,打假与扶优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商务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依法行政,严格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是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把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多次召开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企业签订了《**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各定点屠宰企业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在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做到“三个100%”,即:生猪入场检疫率达100%,肉品出厂检验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从源头保证肉品质量安全。特别是今年4月份,河南双汇“瘦肉精”事件曝光后,我局更是加大了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从4月24日开始,在局主要领导的带领下,多次对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突击检查,要求企业对疑似病害和违法添加违禁物的生猪,要坚决扣押并做好送检工作,对确诊的要按照《生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据统计,截至**年6月10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车辆8台次,对3户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提出整改意见11条。我市3户定点屠宰企业,已定点屠宰生猪45382头,其中:在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及其产品折合共计162头。

二是根据商务部颁布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与4户超市、3个农贸市场签订了《**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利用节假日,先后4次组织人员对全市流通领域,特别是城区大型超市、商场、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放在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食品协议准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落实上,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给予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今年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7人次,对城区超市、商场、市场进行检查、巡查,发出整改通知书11份,提出整改意见16条,在农贸市场查处私屠滥宰生猪2头,已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及曲靖市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的实际,在“元旦”、“春节”、“五一节”期间,抽调专门人员,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具有一定规模的集镇进行逐户检查的方式进行。对已办理备案登记的经营户,除查证照外,对所经营的酒类商品进行抽查,看是否货单相符,对在检查中发现未进行备案登记的,除给予口头警告外,还向其开具《责令改正商务违法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补办完善其手续。据统计,今年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车辆5台次,对800余户酒类经营户进行检查。截至**年6月,全市已完成酒类备案登记户约2126户。

四是按照《云南省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猪肉地方储备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宣拓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市畜牧科贸有限公司等5户承担省级猪肉储备企业的监管,先后4次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车辆6台次,对承储企业的储备肉质量及数量进行检查,以达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的目的。到目前为止,我市5户省级猪肉承储企业储备的360吨冻肉、80吨火腿、9000头生猪活体全部足额在库。

五是加强信息沟通,确保监管形成合力。根据上级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上报各类监管信息,以便形成合力,共同监管。除此而外,还加强与被监管单位的联系,根据工作需要,要求各企业及时上报各种周报、月报,以便及时掌握各种信息,制定工作监管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商务监督举报电话:12312。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总结今年1-6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尽管我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认真履行职责,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全市定点覆盖率低,绝大多数乡(镇)至今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究其原因:①是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再加之少数屠户在利益驱使下,不愿实行定点屠宰。②是宣传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

二是酒类流通监管手段尚须改进和加强,目前凭《酒类流通随附单》只能确定商品的首次来源渠道,检查主要靠经验,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特别是散装白酒的监管,由于涉及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涉及多个部门,监管的力度及部门间协调尚须进一步加强。

三是执法队伍不健全,无人员编制,执法经费无保障。肉品、酒类监管,环节多,包括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商务执法监管多数时候要抽调各科室人员协同完成,监管难免出现漏洞。因此,亟需组建3-5人的执法队,配备专门的执法车辆和检验、检测装备,并给予相应的经费保障。据测算,商务执法队配备车辆,装备需投入经费30万元,每年执法保障经费需要10万元。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要加强宣传,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二是积极推动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开展。要按照《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牲畜定点屠宰工作的意见》(宣政发(2010)62号)的规定,用足用好政策,争取年内在3-5个乡镇开展此项工作。

三是积极主动搞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同心协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要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篇十一)

**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积极组织农业、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教育、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为: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睢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中须同志任主任,主抓文教卫生的副县长李长领同志任副主任,食药监、农业、畜牧、工商、质监、商务、卫生、教育等19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也成立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各行政村聘任食品安全协管员,形成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措施得力、强化监管

县委、县政府将食品安全目标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县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做人民群众贴心人工作”活动中,专门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改起,从群众期盼的事做起,针对群众提出的小餐饮店食品卫生脏乱差问题,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以解决,县食药监局开展了“透明厨房”活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县组织部长孙寄格同志专门对这项活动进行视察指导,得到县委和群众一致好评。

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专门听取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事项听取全县学校食堂监管工作汇报。睢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多次召开由各乡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参加的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多项专项整治工作。

县政府从经费方面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拨付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食品抽验检测经费9万元。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1.开展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药监、教育、纠风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对10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两次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相当一部分学校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设施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我们下达了监督意见书92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8家,停业整顿12家。

2.开展馒头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行动。质监、食药监联合开展的馒头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用塑料编织袋当屉布的6家给予停业整顿,无证经营的4家予以取缔,不符合生产加工条件的16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3.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睢县食监所与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检查了全县牛羊肉、卤肉,是否非法添加亚硝酸盐。其中,两家牛羊肉店、1家卤肉店亚硝酸盐严重超标,涉案人员已刑拘3人。与宗教局联合检查了清真饭店,对使用不纯羊肉的阿海饭店予以取缔,对使用病死畜禽的振海羊汤锅予以停业整顿。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检查单位3**家,查处违法违规单位14家,责令改正14家,立案查处8起,没收问题肉及肉制品105公斤。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案件3起,刑拘 3人。  

4.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安办19家成员单位于6月17日-27日在北门口广场相继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2000册,宣传彩页1万余份,举办食品安全电视栏目两期,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一场。

5. 及时准确回复人大提案建议。**年睢县食安委收到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工商、质监、食药监积极研究,成立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组,具体负责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议案、建议的回复工作,确保议案、建议及时准确回复,在回访过程中人大代表对议案回复情况十分满意。

6.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食药监、公安联合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户410户,查处过期变质及假冒食品、儿童食品、白酒、豆制品、饮料等劣质食品7种。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食品4家,无证照餐饮单位2家,捣毁制假窝点1家,对生产不符合卫生要求的3家和没有建立购销台帐的28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7.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睢县食安委下达了《睢县实施食品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部署实施,特别是粮食部门对粮店、粮库进行了专项检查;质检部门对面、面制品、糕点进行了重点检查;食药监部门对餐饮单位使用面及面制品进行了重点检查。

8.开展“十大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米、面及面制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饮料、酱油、醋、蔬菜等“十大类”食品、200个品种的抽验,对检查结果进行正确的评估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我县的食品安全状况。

9.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县工商局结合各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中原红盾“消费维权”行动,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要区域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对生鲜猪肉的经营者,严格检查所经营的猪肉来源是否合法,对销售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予以严肃查处。

10.加强流通环节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监管。从**年1月1日起,县工商局完成了对所属辖区内部分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企业、大中型超市实行每周抽取一个样品,对部分小超市、食杂店、零售商等实行每月抽取一个样品。样品品种为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明录内的所有品种。共抽取53组乳品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11.开展“四查、四建、四落实”活动。县质监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以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为目标,突出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活动。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三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四查自身监管工作和执法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除此之外,县食安委还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高、中招”、“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酒类产品专项检查,饮用水专项检查,酱油食醋生产企业专项检查,食品标签专项检查等。

四、查找问题、正确面对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正处于改革时期,职能还未理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分别由质监、工商、药监承担。有些单位无缝衔接不足,密切配合不够,责任意识不强,监管不及时,履职不到位,给食品违法违规犯罪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

2.农村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设施简陋,卫生条件差,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无证经营现象比较严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3.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仍然处于薄弱环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隐患大,喜忧白事基本无人监管,部分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意识不强,一些小餐饮单位卫生状况很差,早餐、夜市、街头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管薄弱。

4.食品从业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一些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小作坊、小摊贩的质量责任意识不高,食品质量难以保证。

5.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宣传还不够普及和深入,农村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不干不净,不生大病”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食品安全还存在很多隐患。

五、加压促进、再上台阶

1.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 “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即将进入巩固提高阶段, 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加强食品抽检频次,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加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要通过“百日行动”的开展,树立典型示范一批、取缔打击一批、整顿规范一批,进一步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放心主食工程进入集中治理整顿阶段,各职能部门应重点开展面粉、食用植物油、大米以及馒头、面条、速冻食品、油条,方便面等食品的行业综合治理和达标创优工作。切实加强粮食管理,整顿和规范主食食品加工行为,规范主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餐饮单位、食堂主食食品采购和使用行为,深化“地沟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3.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0月9日市局下发了《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丘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食药监[**]141号),针对仍有部分学校食堂整改不彻底,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食品加工设施、设备陈旧,存在诸多食品安全的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继续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有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药监与城管部门联合加强餐饮类食品摊贩(早餐、夜市)的管理。根据《河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要求,餐饮摊贩(俗称早餐、夜市)要在明显位置悬挂或者张贴“三证”即经营证明、备案证明、健康证明。通过电视宣传和现场督查,要求早餐夜市经营者向城管部门取得经营证明(摊位证),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得备案证明及健康证明,然后城管部门与药监部门联合执法,对于没有持证经营者或者卫生条件、消毒设施不达标者进行依法查处,必要时给予电视曝光。

(篇十二)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责任意识,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肃的问责、最严厉的处罚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执法车辆580余台次,监督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3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335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80余家,查处案件519起,抽验药品25批次,抽验食品80余批次,对抽检出问题的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置,切实保障了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思想转变作风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部署要求,深入学习教育,广泛听取意见,坚持边查边改,活动扎实有序推进。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局对照党章、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对照焦裕禄精神,对照省委周本顺书记提出的“保定四问”,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撰写并反复修改对照检查材料。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班子全体及党员干部经受了一次党内政治生活的锻炼,深受教育。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新起点,认真执行党章,严格遵守党的规定,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运用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去,把食药监局锤炼成一个团结战斗的坚强集体,坚定信心、苦干实干,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创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工作扎实推进

(一)、关于创建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县的情况介绍

1、创建背景

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早在今年全省“两会”期间,张庆伟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已经提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我省的具体安排是**年在省直管县、扩权县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开展创建活动,大概占全省县总数的30%,**年扩展到全省县总数的60%,**年底全省所有县都要完成创建任务。我市7个县在**年要完成创建工作,7个县分别是涿州、高碑店、安国、徐水、阜平、定兴和**,其中我县是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被上级指定开展创建工作的,这也说明了省政府、市政府对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认可和肯定。在这个背景下今年我县“两会”上,明确将“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列入到王县长所做政府工作报告中。3月26日,我县组织召开了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暨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王县长亲自做了动员讲话。

2、创建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于食品药品安全有了更高的要求,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也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只是个载体,通过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和能力才是根本目的。另外,在食药安全领域成功争创全省先进,不仅仅是我县的一块金字招牌、无形广告,也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硬实力、软环境的一项重要标识,这对于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县整体形象,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3、创建工作的总体任务

此次创建活动点多、面广、线长,业务性极强。按照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评价指标体系,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被分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保障;监督执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抽验及问题发现情况;群众满意度及社会参与;加分项、扣分项、否决项等六大模块。每个模块都有丰富的内涵、详尽的内容、具体的规定、必须完成的任务和相对应的分值。三月份我县印发了《**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并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将《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评价指标体系》层层分解为32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到关键冲刺阶段。

(二)、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展开

在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工作中,我局不仅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环节,食品中的餐饮消费、保健食品环节中的创建任务,还承担着县食安办综合协调全县创建工作的重任。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这个最艰巨、最重要、最核心的工作任务,在克服人力、物力、财力遇到极大困难的同时,上下动员,戮力同心,举全局之力,奋力推动创建工作步步前进。到目前为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1、关于动员部署情况

印发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反复请教研究解读上级任务要求,以任务分解表的形式,将我县创建工作层层分解为32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在进一步求证取经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第二版、第三版任务责任分工。全县大会后又分别组织了三次调度会,对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工作再动员,具体部署、细化措施和责任。

2、关于组织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补充、完善、重新制发县政府层面,食安委、食安办层面的各项制度、计划、方案、办法、措施等文件资料多达数十项;完善健全了县食安委、食安办、各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了二次食品药品安全议题,县政府常务扩大会议听取了三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组织督促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会商制度”;县政府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单位、各乡镇,各乡镇与各村,各监管部门与被监管单位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并严格落实;组织督促各监管部门、乡镇、村落实了“六员联防”制度,实现了分村分片负责制;设置了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点。

3、关于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在前期对餐饮、药械、保健食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大规模调查、摸底、核实的基础上,目前正在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监管诚信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持证餐饮单位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今年以来共抽检药品25个批次,食品80余批次,对查出问题的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修定完善了《**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编印了相应的操作手册;开展了对药械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选送一线执法人员赴省、市局参加培训9批次30余人次。从6月中旬到7月初,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组织一线执法骨干分赴8个乡镇,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和130余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进行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培训。这次培训采取面对面的讲授,点对点的答疑,现场实例示范等多种形式,切实保证了培训效果。

4、关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对符合发证相关条件的餐饮药械经营者依法颁发许可并纳入持续监管,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流程、人员及落实责任管理、质量管控正在持续监督指导落实。对小餐饮店、餐饮摊贩正在进行备案、建档、纳入监管工作;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对餐饮单位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正在筹备中;对药品经营单位新版GSP认证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5、关于群众满意度及社会参与情况

通过**社区报开辟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栏;以《**在线》网站为平台,开办了《**县食品药品安全宣教专栏》,该“专栏”每周一期,分为“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科普宣传”“信息发布”四个板块;通过街头LED大屏幕播放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宣传标语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短片,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牵头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当天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乡镇、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仪式,布置展台20余块,现场接受咨询8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启动仪式后我局与**中学联合组织“家长开放日”活动,组织部分家长走进**中学的食堂厨房,实地查看了厨房环境卫生、专间设置、防蝇防尘、餐具消毒、原料采购、食品加工流程等相关情况。随后,参观人员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座谈。多措并举开展“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启动以“关爱生命健康,安全合理用药”为主题的“清理家庭小药箱”回收过期药品活动。分别在县城宝芝林药店、崇德药店、同仁大药房和金长城大药房设置过期药品收集点,群众可用过期药品换取奖励券及食品药品科普图书,食药监局将对收集到的过期药品进行集中销毁。同时,我局围绕安全月期间的重阳节、全国高血压日、世界关节炎日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等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答疑解惑,普及知识,引导老年人科学合理购药、用药,增强健康素质,提高生命质量。

三、将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有机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再上新台阶

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布置以及我局自主安排的专项行动多达36项,工作任务异常繁重。我们凭着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精心安排部署,苦干实干加巧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下面就几项具体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全力保障药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1、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保障监管不留死角的同时,认真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3次,安排部署重点检查全县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销售行为和质量状况,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启动药品零售企业规范整治大检查

检查的重点是:营业场所实际经营面积与许可面积是否相符,是否达到许可要求;证照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相关证照;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处方药、非处方药是否完全分柜摆放,处方药是否凭医师处方销售;设施设备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是否配置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药品是否按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规范等多项内容。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记录,督促并指导其采取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处理,保证了检查一家,整治一家,规范一家,达到了既治标又治本的目的。

3、强化对通过GSP认证药店的跟踪检查

开展了药械经营企业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分类管理、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索证索票等专项检查。尤其注重对通过GSP认证和即将进行GSP认证药店的跟踪检查。今年以来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0余家,对涉及GSP认证的药店进行了多频次的反复核查,对存在问题的6家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经检查人员现场复查基本整改到位。

4、特殊药品安全监管上水平

一是与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责任。二是配合县计生局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检查,检查县级医疗机构3家,卫生院、民营医院11家,进一步规范了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秩序。三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对一、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与肽类激素、麻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2次,累计监督检查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1 家。

5、“药品诚信示范店”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积极向企业宣传“诚信兴商”,号召企业守法自律、诚实守信,增强抵制假冒伪劣药品的自觉性,号召药品经营企业积极争创“药品诚信示范店”,目前已对2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摸底和集中宣贯,最终选择四家上报市局,正在等待验收。

6、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进展顺利

结合全年日常监管及执法工作的开展,加强与医疗机构及药品经营企业的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强化监督,进行现场指导,提高了基层监测点上报人员对上报工作的认识程度。今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11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7例,此项工作在去年受到省、市局表彰的基础上又有了新进步。

7、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完善了本局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健全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二是对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补充,加强组织领导。三是把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积极开展应急培训,增强应急管理能力。

(二)、扎实推进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见成效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百日行动”11个100% 要求,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和量化分级管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目前我县“百日行动”活动已通过市食药监局考评验收并获得好评。

2、组织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教育住建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违规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过期、劣质食品等问题,坚决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定期复查。

3、深入开展“地沟油”、食品添加剂、“瘦肉精”、私屠滥宰猪肉、假劣酒等五大专项治理工作

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要求餐饮单位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登记和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油当场予以了扣押。

4、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重点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排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工作制度等,要求使用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备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能当场改正的以外,执法人员都明确了整改要求及时限,并要求必须整改到位。

5、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

已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总数228家,其中大型5家。中型18家,小型150家,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45家,总体量化分级评定率达100 %。

6、就餐“小饭桌”工作进展顺利

对就餐“小饭桌”进行摸底排查,目前已对3家就餐“小饭桌”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了监督意见,责令停业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经营,督促小饭桌业主备案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7、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工作

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人员、区域、任务“三落实”的包片责任追究制,通过整治,城区小餐饮无证经营现象基本得到遏制,对通过整改达标的小餐饮单位核发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通过整改某些硬性指标仍不达标的小餐饮单位,参照备案制管理,建立监管档案,依法纳入监管。

8、“早餐示范店(点)”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

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小餐饮长效管理机制。作为市政府“民心工程”之一的惠民实事,按照市政府、市局的统一部署,在去年已创建10家早餐示范店的基础上,今年再创建5家,目前已有2家达标,另外3家正在按标准整改,经验收合格后将发放“放心早餐工程试点”牌。

9、“明厨亮灶”工程以点带面开始启动

让百姓看着安心、吃着放心,以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核心,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进“明厨亮灶”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先期进行的金方舟、博奥学校食堂等25家餐饮单位已经实现了“明厨亮灶”,下一步将在全县进一步推广。

10、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由一名主管局长带队,分成3个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组,分别负责校内食堂食品安全和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对相关学校食堂的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环节进行了全程跟踪式的监管,充分利用现有快检设备对购进的食品原料及半成品全程跟踪检查,批批检测,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不漏一处、不丢一户,坚决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中高考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11、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先后对人大、政协两会、大事要事联查、省运会飞碟比赛等多项重大活动提供了全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确保了活动期间领导、来宾的饮食安全,为活动的顺利开展保好了驾,护好了航。

(三)、切实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责

结合正在开展的隐患大排查行动,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强力开展打“四非”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等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内保健食品安全,提高公众合理使用保健食品意识。二是对全县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产品的合法性、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标签等内容。通过监督检查,对所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20份,责令整改项10项,进一步规范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

四、抓紧队伍、强化责任,执法能力有新提高

(一)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食药监局组织的GSP认证、行政许可审批、12331举报投诉工作等培训,受训人员30余人次;二是两次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新规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培训,累计培训执法人员80余人次。通过参加培训,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责任落实

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按照责任区划分,对全县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建立电子表格和数据库,明确监管对象、监管具体负责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个人,下发公示牌50余块,印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品一械”网格化监管一览表》60册。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首先,面对当前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极高关注度和期望值的情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是我们做好食药监管工作的基础,所以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最为迫切也是永恒的课题。其次,我局绝大部分工作人员属于自收自支人员,人员工资、工作经费本来就面临较大压力,今年以来,我们全力以赴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活动,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加上今年餐饮行业受到较大冲击,使得组织收入方面遇到巨大困难,人员工资、监管经费严重不足,稍有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人心涣散、一盘散沙的局面。我局已向县政府提出财政支持的请示。

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主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按照活动具体任务分工,扎实做好创建各项工作,创新举措,加强宣传,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二)深入开展“小餐饮”专项治理,本着“规范一批、引导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全县“小餐饮”单位规范经营要有新成效,备案制管理要有新突破。

(三)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四)深入开展打击“地沟油”、“瘦肉精”、“私屠滥宰”、“打假制假”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五)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在全县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中正常、有序地开展实质性工作,“六员”联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

(六)加快“实时监管网络平台”建设步伐。督促企业完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提升药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

(七)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专项行动,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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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材料精选(共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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