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工厂申报工作在很多市县开展,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开展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通知,有需求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
各县区经信委(经发局、经科委):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促进我市工业绿色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我市注册成立,运行两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绿色工厂称号,符合绿色工厂基本条件和相关评价要求的企业。
二、推荐程序:
1、申报企业按照《铜陵市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和管理办法(试行》,参考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18),编制市级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自评合格的,送至各县区经信委。
2、各县区经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3、我委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市级绿色工厂要求的,确定为市级绿色工厂。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不符合要求情况的,三年内取消绿色工厂参评资格。
2、各县区经信委要对申报绿色工厂的企业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质量。对近三年发生过较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的企业一律不得推荐。
3、铜官区、郊区申报企业不超过2家,枞阳县、义安区、开发区申报企业不超过3家。申报省级绿色工厂未通过的,完善企业基础条件后符合要求的可优先推荐,不占指标。
4、请各县区经信委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连同推荐文件于7月15日前报送至我委,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
附件: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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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开展市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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