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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社保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9-05-14 10:37:15 网站:公文素材库

推动社会保障的执行,全面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以及待遇发放问题,对于整个社会的保障机制都是十分有必要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8年社保工作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计划,按需参考。

第一篇

一、2018年1-6月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一) 大力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形成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截止目前,我市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登记x人,转移农村劳动力x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创业培训3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x万元。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在岗86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x人、公益性岗位开发x人。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1410人、就业技能培训x人、技能提升培训x人、职业技能鉴定x人;新增技能人才x人、培养高级工x人。

一是全力做好企业用工服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补充意见》,建立了企业用工服务与招商引资等同考核的工作机制,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举办了业务培训班,开展了企业用工需求和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摸底,组建了19支企业用工服务招工小组,常态化深入企业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难题。二是全面拓展人力资源市场。一方面积极举办了2018年春季大型人力资源招聘会,开发区及重点乡镇同期举办了招聘活动,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五开展常规招聘。积极推广省阳光就业网办平台的应用,健全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动态管理服务机制。一方面采取走出去方式,开展“两皖”劳务对接拓展招工渠道;市人大、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率用工企业赴西部地区开展劳务合作;目前已在湖北省广水市,四川省布拖县、德昌县、普格县,甘肃省积石山县建立了劳务输入基地。三是主动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失业预警和失业动态检测,继续实施企业普惠制岗位补贴政策。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212.18万元、基层特岗补贴100.9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6.9万元。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4050”人员社保补贴41.98万元。四是积极帮扶大众创业。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小额担保贷款整贷直发流程,提高放贷时效。建立了众达、皖斛堂、梦想故事汇3家民营创业孵化基地,为广大创业者提供了创业孵化的平台。五是扎实开展技能培训工作。以民生工程为抓手,强化政策宣传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实行培训信息实名制动态管理,实现技能培训与技能岗位精准对接。

(二) 大力实施社保“安民工程”,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保体系。截止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分别达x、xxxx人,基金总收入5.37亿元、基金总支出x亿元、滚存结余x亿元。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分别达x万人、x万人,基金累计结存分别为x亿、x亿元。

一是扎实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稳妥地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工作。提请市政府建立了社会保险费欠费处理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地税、法院等部门清理企业拖欠社保费的工作职责。二是全面开展稽核工作。贯彻落实《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xx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入院指征指南(试行)》。全面开展社保业务内控稽核,不断规范经办流程。对21家一级以上协议医疗机构开展了突击夜查;对121家村级卫生室履行医疗服务协议情况进行了稽核检查;对市内13家协议医疗机构的住院病例开展评审,约谈了2家次均费用涨幅较大的医疗机构。三是积极推进社保制度改革。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调整了缴费档次,大幅提升高缴费档次的财政补贴,调整了基础养老金和丧葬补助金;新增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代缴群体。进一步深化了城乡医保医共体总额预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印发了《xx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四是兑现特殊人群社保补贴。发放3696名“七老”人员生活补贴420.88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及兑现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保补贴共计805.76万元。五是做好社保卡应用工作。加大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的宣传力度,发放社保卡30.1万张,引进社保卡即时制卡机。全面实现新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通过社保卡形式发放,其他险种相关待遇发放逐步通过社保卡发放。

(三) 大力实施人才“支撑工程”,全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我市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技型、技能型人才队伍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日益凸显。一是优化筑巢引凤的环境。根据《xx市“三津英才”六大行动计划打造人才高地的意见》兑现各类人才补贴政策。xx市英才苑入住25名高层次人才,累计入住98人。二是积极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与上海海洋大学开展校企合作;组织中鼎等40余家公司赴安徽工程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开展春季校园专场招聘会。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三是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4月26,启动了xx市2018年度暨第五届职业技能大赛,大赛涵盖餐饮、电子商务、交通、教育、工业主导产业、服务六大行业12个竞赛工种。组织了15名技工参加全省统一技能鉴定报名考试。联合安吉县人社局、总工会主办了2018年“安吉-xx”省际职工工业主导产业技能大赛,涵盖数控车工、机修钳工、焊工竞赛三个项目。四是服务博士后工作站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帮助中鼎橡塑、龙晟公司做好申报博士后工作站的准备工作;协助凤形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引进博士。充分发挥了技能大师工作室传帮带作用,为企业大力培养储备人才。五是统筹推进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荐了6位同志申报全省2018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新增2名享受宣城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推荐我市4位同志申报2018年第七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

(四) 大力实施人事“阳光工程”,不断提升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我市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队伍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一是做好人事招录管理工作。完成38名公务员、105名事业单位、10名三支一扶招录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办理了30名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人事调配工作;组建了人事面试工作考官库;做好市直单位选调(聘)工作。二是做好专技人员管理工作。大力培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新聘高级职称65人、中级职称148人。完成农业、林业和环保等单位岗位重新设置和审核报批工作。三是做好人事考核培训工作。开展了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度考核工作。安排了四期2017年度新招录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班和三期2018年度全省公务员专题培训。四是落实好工资福利工作。四是落实好工资福利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政策和福利制度;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和乡镇工作补贴;稳步推进公检法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后退休人员重新核算前期准备工作。

(五) 大力实施劳动“保障工程”,全面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我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有效地维护了用工双方合法权益。一是健全劳动关系监管机制。加强省级示范仲裁院建设,完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仲裁员服务企业活动,推进集体协商制度。新增劳动用工备案x人次,累计录入阳光就业系统x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x%以上。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7件,结案84件,期限内结案率92%以上,已调解和调解撤诉结案77件,裁决结案7件,案外调解21起,调解成功率超70%以上,调解仲裁办案系统案件上线率为100%。二是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对54家用人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对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季度巡查和“端午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节前通过“四方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x万元;对80家用人单位开展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信用评价网上申报工作,对7家劳务公司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工作;持续推进重难点欠薪案件的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余额x万元;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60起,涉及x人、金额x万元,已结案49件,其中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移送公安机关2件(不含“两节”期间清欠数)。三是做好企业职工退休核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强化会审环节,落实公示制度。累计办理退休审批x人,其中正常退休x人、特殊工种73人、病退(退职)18人、重核工龄23人、被征地农民退休188人,大龄参保2人。四是做好工伤认定工作。建立与法律顾问、法院、公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受理工伤认定申请382件,报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x人;完成工伤认定411件(含2017年结转),小工伤认定180件;行政诉讼二审1件。五是抓好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办结了17起自收和转办的信访案件。对7家劳务派遣企业开展督查,依法批准6家企业27个岗位4171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14个岗位167名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依法许可博安、联创公司延续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优尔蓝公司劳动派遣备案。

(六) 大力实施党建“引领工程”,提升了基层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我市基层人社服务平台日益完善,人社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抓好每月党员活动日活动,全面推行党员“红黄榜”制度。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机关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整治“酒桌办公”,加强财务收支和内控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面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三是大力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服务提质增效、文明创建、困难户大走访、基层大调研等活动10余次。四是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机关效能监管,举办道德讲堂和科长讲坛,选派干部参加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虽然,当前人社工作开局良好,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所面临的问题。一是企业普遍存在普工招收难。二是社会转型和历史遗留问题引发的多种社会保障矛盾全面显现;企业职工保险缴费基数高于周边省份。三是县域经济的人才引进机制、工作生活环境与大中城市差距较大。四是劳动争议调处和劳动监察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社会保障卡的服务功能与“互联网+”发展有待进一步融合。

二、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人社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化解信访隐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以“互联网+人社”提质增效,构建“阳光人社、法治人社、智慧人社、服务人社”。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服务企业用工。把服务企业用工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开展“送政策进企业”;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培训和就业工作。举办各类招聘会,赴省内外建立劳务输入基地。推进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技工学校办学机制,推进“xx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在各村、社区配备社会保障卡“便民宝”。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保障基层民生。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进一步深化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与省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建立合作关系,推进医疗保险异地结算。统筹抓好民生工程;开展社保基金和协议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逐步扩展社保卡的应用功能;不断优化养老保险退休审批和工伤认定受理经办流程。

(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支撑作用。举办好职业技能大赛;编印“2018-2020年行业、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赴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高层次人才“xx行”活动。积极争创“博士后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进一步健全人才服务政策,协调解决引进人才在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和住房保障等方面问题。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关心艰苦边远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完成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和“三支一扶”招募、安置等工作,妥善完成军转安置任务。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仲裁多元处理机制。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扎实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劳动用工申报备案工作。依法开展劳动监察工作,落实农民工工资清欠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和劳动监察维权渠道,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二篇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强化人才支撑,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力社保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推进城市国际化、建设世界名城贡献人社力量。 

一、 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一)确保完成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1万,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0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8万,接收高校毕业生7.5万,城镇登记失业率3.5%以内。 

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服务局 

(二)完善落实政策扶持就业。贯彻国家、省《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出台实施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和实施细则,加大政策培训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失业保险政策、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等新政。推进公益性岗位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和政策性帮扶岗位转型,出台公益性岗位试点管理意见。健全与黔东南、恩施两地的扶贫协作机制,指导各区、县(市)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确保完成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任务。牵头做好农民工工作和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加强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监管,引入第三方审计检查评估机制。完善就业创业指数考核评价体系,引导推动各地落实就业工作任务。协同做好国际就业形势研讨会的承办工作。 

责任单位:就创处、规财处、职业能力处、就业局、培训指导中心 

(三)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引领工程,发布2017 年度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与20所国内重点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修订出台大学生企业实训政策,加强实名制管理和就业帮扶,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就业,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收入农户、持证残疾人等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深化就业援助行动,有效发挥就业扶贫的积极作用。加强就业培训,积极应对结构性失业矛盾。 

责任单位:人才开发处、就创处、职业能力处、就业局、人才服务局、培训指导中心、鉴定指导中心 

(四)积极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抓住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加快推进全球电子商务平台杭州实验区建设机遇,坚持实体创业和网络创业齐头并进,不断掀起创新创业热潮。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启动运行成长型大学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出台实施新一轮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市校合作实施“杭州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办好大学生创业服务周、创业项目对接会等活动,推动大学生创业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鼓励大众创业,大力开展网络创业培训,办好2018年众创大会,发展提升网尚空间、创业陪跑空间、小微创业园等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和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300个,新增大学生创业企业1700家,带动就业8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人才开发处、就创处、人才服务局、就业局、培训指导中心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形势监测分析。完善智慧就业信息系统,整合信息资源和发布渠道,着力提高求职招聘对接效率。开展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认定,着力优化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开展第三届职业指导人员技能大赛,提升职业指导水平。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指导各区、县(市)开展失业预警工作,做好企业用工监测和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开发处、就创处 

二、大力培养集聚高层次人才 

(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建设世界名城部署,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跨境电商综试区、“拥江发展”、城西科创大走廊、城东智造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等重大战略、重大平台建设,认真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杭州人才国际化的实施意见》,落实好“全球聚才十条”、“开放育才六条”等政策,启动外国人在杭州工作管理服务的立法研究,健全完善国际化人才引育机制。创新开展外国高端人才“一卡通”服务试点,为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发放市民卡、享受市民待遇。努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广揽全球英才来杭创新创业,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责任单位:人才开发处、就创处、专技处、外专局、人才服务局、留服中心 

(七)精准引进优质高层次人才。会同市统计局等部门编制发布我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进一步提高全市引才工作的针对性。贯彻落实“人才新政27条”和“人才若干意见22条”,发布新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完善人才居住证政策。办好“浙江·杭州国际人才交流与项目合作大会”和“创客天下·杭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新增举办国际人才(非华裔)创新创业大赛(专场),加为我市引进一批符合产业特点和转型发展需要的优质人才和项目。高标准建设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对入驻园区的国际人才、特别是外国人才项目给予特别支持。充分发挥“智汇杭州”国际招才引智平台作用,实现线上线下、国内国外的人才、项目和资本实时互动、有效对接。实施杭州市“115”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全市引进各类外国专家1万人次,其中高端外国专家20名,实施引智项目220项。实施钱江特聘专家计划,新选聘钱江特聘专家30名。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70名。 

责任单位:人才开发处、就创处、专技处、外专局、人才服务局、留服中心 

(八)大力培养培育高层次人才。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各项人才培养工程和项目。做好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省“千人计划”和“外专千人计划”申报工作,选拔50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实施新一轮“131”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16-2020年),做好重点资助、国外短训等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拓宽专技人才成长渠道,加大继续教育管理力度,出台行业组织承接部分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事务性工作管理办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应专业工程师评价条件。继续实施专业技术职称与职业资格考试。围绕我市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中国制造2025”杭州行动纲要等中心工作,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 

责任单位:专技处、培训教育处、外专局、留服中心、干培中心、人事考试办公室 

(九)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细则》和《杭州市引荐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办法(试行)》,承办国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联盟年会,创新举办杭州市人力资源高峰论坛和优秀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各类产业园区、行业企业精准对接,进一步健全市场选才、市场评才、市场配才、市场用才机制。 

责任单位:人才开发处、就创处、人才服务局、留服中心 

三、努力造就技能型劳动者大军 

(十)实施《培育“杭州工匠”行动计划(2016—2020年)》。健全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3万名左右。大力开展技能竞赛,做好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的选手选拔、集训等准备工作,围绕“1+6”产业集群开展市级技能竞赛20场以上,进一步带动企业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组织优秀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加大世赛成果和优秀高技能人才宣传力度,协助办好《杭州工匠》电视栏目,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处、局办公室、培训指导中心、鉴定指导中心、第一技师学院、轻工技师学院 

(十一)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开展企业技能人才需求调查,为制定完善政策提供参考。鼓励技工院校深化校企合作,推广新型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以备战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推动技工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化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强化技工院校社会培训等服务功能。完成轻工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立项。新认定35个左右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能大师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集体攻关解决企业生产中的技术技能难题。健全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技能实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等功能。 

. 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处、工资福利处、培训指导中心、鉴定指导中心、第一技师学院、轻工技师学院 

(十二)打造职业培训工作品牌。实施《杭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办法》和《杭州市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办法(试行)》,进一步向企业放开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权限。出台《杭州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教学现场的抽查监管,开展教学现场监控试点,组织品牌培训机构评选。出台《杭州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继续壮大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做精网络创业培训项目,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率。 

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处、培训指导中心、鉴定指导中心、第一技师学院、轻工技师学院 

四、推进社会保障更加公平可持续 

(十三)深入挖掘参保扩面空间。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率达100%,以全民参保登记为基础,深挖潜力、精准扩面,指导萧山余杭富阳三区做好扩面工作,推动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等法定人员全覆盖。完成省下达的各项扩面任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巩固在95%、98%以上。 

责任单位:工伤处、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 

(十四)继续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指导督促萧山余杭富阳三区社保一体化统筹管理实施,及时研究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临安区与主城区融合发展的部署要求,启动临安就业社保一体化工作。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省统一安排,进一步规范经办业务,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职业年金管理、后续基金清算等工作。完成其他养老保险改革任务。 

责任单位:养老处、医保处、工伤处、规财处、退管处、工资处、公务员处、事业处、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退管中心、信息中心 

(十五)完善落实社保政策待遇。实施《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杭州市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组织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确保新政落实到位。贯彻落实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约束机制,适时适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调整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保质完成社会保险各项待遇审核发放工作。 

责任单位:养老处、医保处、社保局、医保局、退管中心 

(十六)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全面落实《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工伤预防工作,开展矿山、有毒有害、建筑企业等重点领域实地检查,严控工伤发生率。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 

责任单位:工伤处、社保局 

(十七)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各地基金监管工作的指导。学习新修订的《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组织社保基金监督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开展社保基金监督专项检查,督促各地落实问题整改、严格执行要情报告制度,推动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管。探索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工作,开展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提高监督实效。健全完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加强社会监督。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加强部门联动和稽核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医保违规违法行为,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责任单位:规财处、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医保事务受理中心 

五、提高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 

(十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创新公务员考录工作,与“双一流”高校合作做好公务员选调生考录工作,尝试在部分单位开展无领导小组面试,边远地区提高面向本地生源招录比例。建立新录用公务员“三访”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制度。探索公务员管理新模式,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宣传《杭州市公务员行为守则》,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出台实施《杭州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规范我市行政奖励工作。根据省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督促各地建立健全公务员申诉委员会,切实维护公务员合法权利。推进网上办事,提高人事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培训,促动全市公务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行能力。 

责任单位:公务员处、事业处、培训教育处、人事考试办公室、干培中心 

(十九)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提高面试环节公信力。完善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政策,实施《杭州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调整,研究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流动调配之间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规范用人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吃空饷”、“混岗”等问题的整治工作。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推进公立医院、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落实人民警察工资待遇调整政策。 

责任单位:事业处、工资处、劳动关系处、人事考试办公室 

(二十)认真做好军转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大局,继续做好转业干部安置任务。完善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政策措施。健全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机制。落实《杭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确保完成随军家属安置任务。 

责任单位:军转处 

六、持续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十一)深化综合试验区创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市委〔2016〕12号), 以“双爱”活动为载体,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广运用“调解、仲裁、监察执法”三位一体的“基层一站式劳动关系综合协调服务平台” , 积极探索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人力社保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 

责任单位:调解仲裁处、劳动关系处、监察支队、仲裁院 

(二十二)努力实现更满意收入。严格落实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完善企业工资增长劳资共决机制。发布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分析报告,引导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效益合理确定劳动者工资。深入开展“杭州无欠薪”行动,突出建筑、交通、水利等建设领域,重点抓住政府工程领域这个关键,建立健全欠薪治理长效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和欠薪案件处理绿色通道,努力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责任单位: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处、监察支队、仲裁院 

(二十三)加强劳动用工源头治理。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推进“智慧劳动监察”信息化建设,劳动保障投诉举报结案率达96%。抓好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大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核验,定期组织人力资源市场、用工管理、特殊工时、防暑降温、劳务派遣等联合督查和专项检查。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加强仲裁庭信息化建设和仲裁派出庭管理,逐步推广要素式办案模式,案件结案率、调解率分别达92%、70%以上。 

责任单位:调解仲裁处、劳动关系处、监察支队、仲裁院 

六、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质效 

(二十四)优化窗口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省统一部署和我市打造“移动办事之城”的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巩固推进个人事项网上办、就近办、掌上办等“三办”工作。全面推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力争年底前所有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实现一次办结,其中80%以上开通网上办理,5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进一步抓好窗口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开展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努力提升窗口服务品质。 

责任单位: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各窗口单位 

(二十五)完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健全“互联网+”服务模式,发挥“六位一体”智慧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大力提高供需对接效率;积极拓展人才公共服务领域,促进人才、项目、资金等创业要素高效对接。 

责任单位:就业局、人才服务局 

(二十六)提升社保管理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社保”,推动数据共享和大数据应用,提升经办服务标准化水平。拓展医保经办服务网点和服务职能,探索借助社会力量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和绩效的有效途径,保障全市刷卡就医“一卡通”平稳运行,进一步深化异地就医结算合作。 

责任单位:社保局、医保局、医保事务受理中心、信息中心 

(二十七)创新社会化管理服务。指导基层人力社保站(室)服务标准化建设,在市区街道推广退休人员档案电子化,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退休人员“红袖章”志愿者活动,推进退休人员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组织实施第七轮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做好健康疗养、困难慰问、大病探望等工作。进一步打响“文化养老”品牌,组织文体活动900场以上,继续办好退休干部(职工)大学。 

责任单位:退管处、退管中心、退休干部(职工)大学 

(二十八)做好人事考试工作。精心组织、安全完成职称与执业资格考试、选拔性考试等各类人事考试。 

责任单位:人事考试办公室 

七、加强综合基础性工作 

(二十九)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8-2019年)》,努力推进“法治人社”构建。协助市人大启动外国人在杭工作管理服务立法研究,出台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抓好医保新政的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强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管理,落实“三统一”制度。完善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程序规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裁量制度、行政指导执法制度等。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深入推进“双随机”工作,扩大监管范围、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审理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巩固行政司法联席会议机制成效,合力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实现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人力社保政策法规普及率、知晓率。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审批。 

责任单位: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监察支队,其他机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扎实开展“百千万”蹲点调研工作。抓住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和基层反映的难点问题,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局党委成员各领衔一个调研课题,并在全系统开展调研成果评比,并积极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一)推进规划、统计和财务工作。完善统计数据体系,强化统计分析。做好部门财务预决算工作,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实施系统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内部审计,配合做好省、市各类审计工作,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 

责任单位:规财处、办公室,其他机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二)推进智慧人社建设。保障主城区与萧山、余杭、富阳区就业社保一体化系统平稳运行,协调推进临安、桐庐、淳安、建德四地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落实“互联网+人社”行动,着力推进外单位数据共享、同城通办、网上及移动端业务功能拓展等信息化建设。完成省数据集中项目,实现大杭州人社业务数据实时集中和上传。完善社会保障卡发放渠道,扩展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机关各处室、其他局属单位 

(三十三)做好行政后勤工作。加强重大会议活动的服务保障。加强系统固定资产监督管理。加强用水、用电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各项考核任务。 

责任单位:办公室、大厦管理中心,局属各单位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三十四)抓好系统党建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系统党建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干部职工,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宣传意识形态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完善2018年基层党建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强化局属单位党建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五)做好组织人事工作。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深入开展系统干部队伍调研分析,制定结构化培养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培养锻炼。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办法》,优化局管后备干部结构,拓宽干部锻炼渠道。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定期举办业务论坛和知识讲堂,分类组织开展系统党务干部、人事干部、组工干部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责任单位:组织人事处,局属各单位 

(三十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局系统作风建设相关措施,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文明单位建设。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严明党的纪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开展党风廉政常态化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和专项督查,加大纪律审查和问责力度,为推动人力社保事业新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法规处,其他机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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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社保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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