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如何进行教育成本的核算呢?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财务会计生均教育成本核算研究,大家可以看一看成本是多少!
摘要:新时期,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迅速扩大,也开始面临越发激烈的市场竞争,《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相继实施,要求高等学校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成本核算工作进行细化,做好生均教育成本的核算。本文从生均教育成本核算对于高等学校的必要性出发,分析了新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带来的影响,并就如何做好生均教育成本核算提出了几点建议。
2012年,财政部出台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3年又出台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要求高校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工作,在其预计使用寿命以内,对固定资产成本进行分摊,同时增加无形资产摊销,以此来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反映,确保资产计量准确可靠。新制度的实施,为高校生均教育成本核算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也因此得到了高校财会人员的重视。
一高校生均教育成本核算的必要性
一方面,生均教育成本核算是设置学费标准以及生均拨款的基础。最近几年,我国越发认识到了人才的重要性,将教育放在了更加关键的位置,据统计,财政性教育支出占据了国内生产总值4%以上,高校教育成本也因此备受关注。现阶段,我国正在逐步形成以举办方投资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成本、学校设基金接收社会捐赠的高校经费筹措机制,生均财政拨款属于财政专项拨款中的一般预算,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而生均财政拨款需要以生均教育成本为基础。另外,自从设置高校学费制度后,政府部门将学费与生均教育成本联系在一起,成本核算的效果直接影响学费标准的合理性,因此,加强对于生均教育成本的核算和研究,有着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1]。另一方面,生均教育成本核算是推动高等教育稳健发展的前提。当前,教学和科研是高校从事的主要活动,其能够为社会提供专业人才,学生在校学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知识和能力的积累过程,也是其本身内在价值增值的过程,而想要确保这个过程顺利进行,往往需要耗费大量资源。因此,高校需要充分考虑人才培养环节的投入产出比,一方面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另一方面控制教育资源消耗。通过生均教育成本核算,可以帮助高校更加准确地实现教育成本分析及控制,解决教育经费短缺和教育资源浪费问题,通过资源优化配置推动高校可持续发展。
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对生均教育成本核算的影响
新财务会计制度中,增加了成本费用管理,提出高校需要立足实际,细化成本核算,做好教育总成本与生均教育成本核算工作[2]。可以说,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为高校生均教育成本核算提供了制度依据,其对于生均教育成本核算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权责发生制应用
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提出,高校会计核算在一般情况下应采用收付实现制,对于部分经济业务,则需要依照相关规定应用权责发生制,这就为高校开展教育成本核算提供了基础保障。从高校角度,如果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完全采用收付实现制开展生均教育成本核算,则无法对成本进行有效分摊。因此,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应该将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就每个会计期间成本受益情况进行确认,得到真实准确的教育成本。必须明确一点,高校教育投入与学生培养并不同步,一般是先投入后培养,如教学楼建设、教学设备购置、图书资料收集等,会将全部的投入集中在某个时期,而这些投入能够为很多届学生提供教育资源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先开支的费用依照一定比例计入之后各个会计期间的教育成本中,但是会引发分摊问题,以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能够对上述问题进行有效解决[3]。
(二)收支科目调整
为了能够准确反映高校收支状况,新财务会计制度依照权责发生制,针对收入和支出进行了重新配比,其中收入类科目包含了教育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研事业收入等七种不同类型,支出类科目则包含了科研事业支出、教育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等,通过收支科目调整,使得其能够更好地适应高校经费来源多样化和支出项目多元化需求,对新时期高校应该加强支出的核算与管理进行了凸显,能够为教育成本归类分摊提供便利。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一直以来,高校都没有对自身的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从而造成固定资产信息失真。新高校财会制度中,要求高校必须做好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不仅能够满足权责发生制要求,也是高校开展教育成本核算的基础。对高校财会制度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其中有条款指出,高校需要明确固定资产定义,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方法,针对不同类别和项目设置相应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以此为依据开展固定资产核算。一般情况下,高校可以运用年限平均法,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固定资产科目设置方面,应该取消固定资金科目,代之以累计折旧科目,更加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价值,保证生均教育成本核算结果准确可靠[4]。
三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下生均教育成本核算的有效策略
从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对于生均教育成本核算的影响出发,想要提升核算效果,需要高校结合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策略。
(一)合理划分会计期间
通常情况下,我国在划分会计期间时多是依照自然年度,即从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期间。不过,高等学校无论是教学课程设置还是学费收取,都是按照学年度展开,因此,在对高校生均教育成本核算会计期间进行划分时,应该依以教学年度为参照,从每年的9月1日到来年的8月31日,这样能够帮助财务会计人员更好地计算各界学生教育成本。
(二)做好成本类型区分
按照成本计入方式,可以将支出分为两种,一是直接成本,包括教学费用和学生费用,指可以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中的成本费用。其中,教学费用指高校在开展教学活动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如包括教师工资、社保经费、师资培训等在内的教学人员费用,以及包括设施购置费、设施维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在内的教学业务费用等;学生费用指用于开展学生相关事务的费用,如贫困补助、奖学金、医疗费用、实习费用等;二是间接成本,指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培养成本计算对象中的学生培养费用,包括教学辅助支出、科研支出、固定资产折旧和部分行政管理支出等,划分间接成本可以从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坚持“谁受益谁负担”原则,依照课时或者学生人数确定分配标准,对于各项间接成本,都能够分为应计入和不应计入培养成本两部分。
(三)明确成本核算对象
想要确保生均教育成本核算结果准确可靠,需要首先对教育成本核算对象进行明确,所谓生均教育成本,指标准学生的教育成本,而普通高校会设置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同学历层次会带来不同成本,因此不能简单相加,而是应该运用折算权数将其全部折算为标准学生。例如,本科生文科专业学制为4年,理科生部分学制为5年,专业学制短则多强调理论知识传授,专业学制长则关注实践能力培养,而两者产生的教育成本存在很大差异,必须依照统一折算系数,将不同类别学生折算为标准学生数,才能对生均教育成本进行准确核算[5]。
四结语
总而言之,新时期,高校财务会计制度对于高校教育成本核算产生了巨大影响,高校应该立足自身实际,做好生均教育成本核算工作,结合成本核算结果确定学费标准和生均拨款,减少资金浪费问题,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和管理效率,推动学校自身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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