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防汛防洪防治工作是夏季最为重要的工作,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汛期防汛防洪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哦!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7月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xxx分别在州委督查室《转办通知》(州委督转字〔2018〕63号)和州政府办公室《转办通知》(州政办发密电〔2018〕38号)上批示“我们已做了多次安排,但防汛工作压力仍然很大,水电、国土、防汛办、河长办人员要进行一次系统检查,靠实工作,强化责任,切实做好近期防汛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确保群众生命安全。”“请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加强防范,强化值班值守,我们也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督查检查,要切实把防汛防灾工作任务落实到点上,责任压到实处,把隐患排除工作作为当务之急,抓实抓细抓早。”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我县面临的防汛抗洪严峻形势,深入分析研究今年入汛以来雨情水情新特点,对防汛抗洪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隐患排查、预警监测、应急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切实把各项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到位,全面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大汛期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全力疏通受阻道路,及时对强降雨造成的道路塌方、泥石流堆积体、沟道淤泥进行清理,组织群众开展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自救等工作。要细查各类隐患,对江河行洪、水库、水电站、河道采砂监管等防汛重点部位以及在建工程的安全状况、防汛预案、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绝不允许出现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到位,引发新的次生灾害的现象发生。县民政、水电、交通、国土等部门要加强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储备和工作指导,扎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各项应急准备。
(二)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切实做好预报预警。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好领导带班制度,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是县防汛办、应急办、河长办、自然灾害预警中心要完善值班制度,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重要气象信息、汛情、水情等防汛信息,确保人员在岗、信息畅通。对于突发重大自然灾害,要提高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大预警预报信息发布频率,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和灾害信息员传递等多种途径,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到户、到人,切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预警全覆盖。要超前转移群众,周密考虑转移方案、撤退路线、安置地点、避险设施等,做到 不漏一户一人、不出任何意外。
(三)加强汛期监测巡查,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的汛期“三查”工作,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县国土、气象、水电、防汛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合作,共享信息,采取短信、微信、广播、电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迅速、及时向防灾责任部门负责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检测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的群众发布预警信息。要充分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主动寻找工作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作用,配备简单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不断提高群众防灾减灾、主动防范的自觉性、应急避险及自救能力。
(四)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汛期安全度汛。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采取部门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灾害易发多发区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县上成立两个工作组,分别组织国土、水电、安监、防汛办、河长办工作人员,对近期防汛抗洪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完善各类防灾避险预案,尤其要落实水库下游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员的转移安置预案,一旦有洪涝灾害征兆,要在第一时间预警并转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地区群众,确保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督查、抽查力度,对各类防范措施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将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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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汛期防汛防洪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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