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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之教师管理范本

时间:2019-05-14 10:40:58 网站:公文素材库

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应该以身作则,遵守规章制度。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之教师管理范本,大家可以进来看看!

第四章    教师管理

一、教师管理总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定期组织教职工政治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带领教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树立“乐创”的育人理念,打造“土小”的精神文化和教职工的行为文化。

2.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耐心细致地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不得歧视、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

3.严肃工作纪律,教职员工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要求自己。         

4.严格执行岗位规范,每个教师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认真组织课外活动,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每周有安排,并有记录。

5.有计划地组织教师进行文化、业务学习和基本功的训练,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6.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组织教工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主动关心教工生活,形成良好的教工集体。

二、树“师表形象”的规定

1.教师不得私自收费,必要的收费一定要通过校长室,并履行财务手续。

2.必要的开支要得到学校的同意,来往账目要向学生和家长交代清楚。

3.教师不得要学生做事或要家长代购物品等,更不得通过学生向学生家长代售物品等。

4.教师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的任何礼品。

5.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准私自向学生收费。

6.教师不得由学生代批作业。

7.教师上班时间不得为个人私利外出联系奔波。

8.教师在办公时间内应做到:

(1) 遵守办公时间,履行请假制度。

(2) 认真参加升旗仪式,坚持做广播体操。

(3) 按时参加学校各项学习及活动。

(4) 同志间搞好交流学习,互相尊重,关系融洽,团结友爱互助,不在背后议论同志,发生纠纷要劝阻,注意顾大局识大体,有意见和建议采取妥善的方法反映。

(5) 衣着大方得体,注重师表。

(6) 言谈举止文明,室内保持安静,说话轻声,不做与办公无关的事。

三、教师忌语禁行

为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赢得社会的更高信誉,特制定以下忌语禁行:

(一)忌语:

1 你耳朵有毛病吧?

2 神经病,哪根神经搭错了?

3 真烦人,去、去、去!

4 你真笨,实在太笨了!

5 傻不拉几的,傻呼呼的。

6 猪头三,十三点,二百五!

7 头脑少几窍。

8 滚出去,你给我滚!

9 轻骨头,没有几两重。

10 厚脸皮,你的脸皮怎么这么厚?

11 闭起你的臭嘴巴!

12 你说慌,你真不老实。

13 你真没用,你什么事都做不好。

14 我倒不相信,对你没办法。

15 我再也没法管你了,叫你父母来。

16 我说不好你了,我对你没信心。

17 不要理他,不要和他在一起,霉他

18 偷东西,做小贼,想吃官司

19 你不会有出息的

(二)禁行:

拎耳朵、拉头发、用书打人、站在门口 、站在教室角落里、站在办公室里、站在操场上、拖出门外、书包扔出去、停止上课、把书扔掉、罚跑步

四、关于体罚与变相体罚的具体现象说明

体罚的含义:体罚是用罚站、罚跪、拎耳朵、打手心等方式来伤害学生身体或心灵的行为,体罚是处罚儿童的错误教育方式。

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的,变相体罚同样会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的心灵,归纳以下几种:

1.罚抄。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

2.罚钱。无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

3.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

4.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

5.敲教鞭,甩东西。

6.未经领导同意,随意停课或停止学生参加一切活动。

五、教学常规四不准

不准带茶杯进课堂

不准坐着讲课

不准随便调课

不准学科课程冲活动课程

六、教学常规要求

(一)备课

1.教师备课重点要放在熟悉课标、研读教材、选择教法、分析学情、指导学法等方面,并在备课材料以及课堂教学中得到体现。

2.采用备课本备课的,教师必须将其中所有环节填写完整,备课内容应充分体现教与学的主要过程。

3.青年教师(30周岁以下)及新教科目的备课必须手写详案。对具备一定工作经验(至少带过一次年段循环教学)且教学态度认真的教师备课,在书写内容上可适当放宽要求,写出精准、实用的简案。

4.实行电子备课的教案,必须结构完整、栏目清晰且根据学生实际不断修订、充实。有明显的自备或深度备课痕迹。

5.使用集体备课的教案,应注明复备和上课时间,复备内容原则上不少于全案的1/4且用不同颜色标明。教案应与上课内容一致。

6.导学案是引导学生学习的辅助材料,可作为教师备课的重要部分,但不得以导学案(若其中环节与备课环节基本一致的导学案可酌情对待)代替教师备课教案。

7.不同的课型都得有备课教案。规定一课时一案。不管采取何种形式备课,必须留有课后反思(即后记)。课后反思的次数应不少于总备课数的1/2,反思的书写形式可根据不同的备课方式确定,可在相应栏目中反映,可另外附注,字数不少于30字。

8.学校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年段规定的课时,定期检查教师备课数量和质量,重在质量,做好检查等第的书面记录,并将其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9.学校行政领导要蹲点备课组,参与集体备课活动,狠抓学科集体备课质量。要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有成效。语数外学科每周2次集体备课(小学每周一次)。其它学科每周一次(小学每两周一次)。

(二)上课

 1.教师要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代课等,一经发现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2.教师上课前做好一切准备。预备铃响后人应进课堂。不得迟到,不得中途离开教室。手机不准带进教室。在课堂上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拖堂。

3.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严肃课堂纪律。上课要精神饱满,自觉践行新课改理念,教师要大胆尝试新教学方法的运用。提倡教学民主,师生平等。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中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在课堂教学中要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技术,熟练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

5.学校要建立领导巡课制度。各校要将每班课程表按统一式样制作置于教室门外墙壁上,便于巡课检查,并留有书面记录。

6.学校要定期开展校内视导活动,深入课堂听课,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反馈,有总结。学校要对薄弱学科的相关教师进行跟踪听课,直至改进为止。

7.学校要依据各学科主要课型基本教学要求,狠抓常态课教学,坚决杜绝不合格课,确保每堂课教学效果。

8. 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上好每一节课,自觉接受教师监督,每学期至少有一位行政领导在全校范围内开设一节示范课,敢于做全校教师的典范。

9.教师无故不服从学校分工或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可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年终考核为不合格。

(三)课堂训练

1.学校要规定并监控课堂练习的量,确保学生充分自主的学习时间。所有文化学科:小学当堂训练时间不少于10分钟、初中不少于15分钟、高中不少于20分钟。(初高中毕业年级可酌情处理)

2.教师要精心选择习题,举一反三。严把讲义印刷关,坚决反对乱做题、滥做题现象。

3.每节新授课必须有适量时间训练,消化、巩固所学知识,强化双基训练。

4.教师必须当堂对学生的训练进行选择性讲评,做到有练必评,对发现的共性、个性问题及时讲解。

5.学校要及时监控学科训练的质,通过校内检查、学生评教、评比等方式进行监督、考核。要有过程,有落实,有记录,有实效。

(四)课后作业

1.课外作业量要控制,所有文化学科总量:小学不得超过1小时,初中不得超过2小时,高中不得超过3小时。(初高中毕业年级可酌情处理)

2.教师要精心设计作业,体现趣味性;作业形式要多样化,作业难度要适中。语文学科作业每学期不少于40次(小学一篇课文2次作业),其中作文与周记每学期各不少于10次(小学大、小作文各不少于8篇),数学作业每学期不少于80次,英语学科每学期不少于50次,物理、化学学科作业每学期不少于40次,其它文化学科作业每学期不少于20次。(小学非语数外文化学科需完成15次书面作业)

3.教师对布置的作业必须做到及时、规范(给出具体分数)(小学须给出等第)批改,及时讲评。学校要定期检查教师作业批改情况,将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与评优晋职挂钩。

(五)辅导

学校要根据各班级学生实际,制定提优补差辅导计划,明确辅导任务,抓实辅导过程,确保辅导效果,并对辅导工作定期考核检查。要有过程,有举措(如可让相关学生签名等),有记录,有实效。

(六)检测

1.学校要在坚持规范办学的前提下,组织学科质量检测,每单元结束后及时进行调研,形式可多样灵活,用好用活相关数据,分析教学得失。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举措,有记录。

2.学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校内教学质量评价机制,设置教学质量预警与奖惩机制。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举措,有记录。

(七)听课

1.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要经常听本年级组老师的课。要有过程,有记录。

2. 学科教师间要相互认真听课并详细记录听课过程,要及时把所思所感写成课后评价。听课后及时坦诚评课,评课要评教学理念,评教材处理,评教法运用,评学法指导,评教学过程,评教学效果。突出重点,不要面面俱到。评课活动要有过程,有记录。

3. 学校规定各类人员每学期听课节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区教学骨干层次以上的教师不少于20节,教学校长、教导主任等中层领导听课不少于30节(含班会课3节),其中,一把手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0节(含班会课5节)。(不含校外听课)

4.学科教师每学期要写出不少于8篇的听课、评课感想或反思(每篇不少于300字)。学校要定期开展交流、评比等活动,并结集成册。

(八)教研

1.学校要强化行政领导蹲点教研组制度,随时督促和定期参加校内教研活动,与学科组教师一道听课、评课、交流、研讨。要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

2.区教学骨干以上教师要积极承担各类教研活动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帮扶。要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有效果。

3.学校要制定教研奖惩机制。行政领导要带头撰写教学反思与论文。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撰写至少一篇教研论文或经验总结(必须为本学期所教内容,且不少于2000字)。(50周岁以上教师每一学年不少于一篇)

4.学校要重视校本教研,做到有计划,有过程,有记录,有效果。并提供具体的校本教研材料。

管理要求:

(1)学期校内教学工作视导每月一次,其中对年段部视导3次,学科组视导1次。

(2)每次视导由教导处拟定视导计划,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每学期确保视导面覆盖低、中、高年段的教师常态课堂、集体备课、教师“五认真”等内容。

(3)每次视导后由教导处负责召集视导小组汇总情况,形成书面的视导报告,每月在教师会上进行通报(每月看台)。

(4)对视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教务处会同年段部负责进行指导、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反馈。

(5)视导听课、查看“五认真”采用随机听课的方式进行。

(6)注意收集管理资料,作为考核年段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优秀教师评比的基本要求

1. 评选条件

(1)具备高尚师德,严格执行“三要八不准”,全学期没有违反教育教学规定的行为,任教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病假超过15天、事假超过3天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3)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团队合作意识强,时时处处能维护学校利益、服务学校发展和学生发展,起较好的表率作用。

(4)专任教师每学期无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任教学科在期末检测中最低或低于年级均分以上,不得评为优秀教师。

2.评选办法

(1)每学期结束,教师对照评比办法,自主申报,联名推荐,年段部、处室推荐。

(2)年段部测评后报校长室。

(3)校长室组织进行教师民主评议。

(4)校长室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教师民主评议结果,对照评选条件,最终确定表彰名单。

(5)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奖励办法

对获得学校优秀教师称号的,学校颁发证书,给予100元奖励,并作为教师岗位竞聘优先聘任条件之一。

八、教师政治学习制度

1.每学期学校都要定期对全体教职工集中进行政治学习。

2.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主持,学习有关教育教学理论、师德要求、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上级文件精神;布置贯彻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学校有关工作计划。

3.每位教师要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参加政治学习时要认真记录,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按时交记录本和学习体会。

4.每位教师要自觉加强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能做到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

九、校本培训制度

1、学校每周都要安排特定的时间进行校本培训,召开周前会,具体时间由校长室根据情况商定。

2、主要内容是进行相关的业务理论学习、校本培训,并由校长室负责总结上周工作情况、通报学校的重大事项、部署下周的工作。

3、全体教师准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要提前请假,办公室负责考勤,其结果纳入学校每月出勤考核。

4、全体教师要认真参会并做好记录,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保持良好会风,对于严重违反会议纪律的教师,要给予适当的批评和教育。

十、教育教学研究制度

1.每位专任教师都要参加各级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教研组长做好考勤记录。教研组每次集体备课都要有一人主讲,共同研究,每学期都要出精品课。

2.每位教师都要按时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不得无故缺席,出勤情况记入当月考勤。

3.每学期都要制定教科研计划,确定一个研究专题,上好研究课、申报课,认真写好期末总结。

4.自觉认真地学习有关教育杂志的文章,并认真做好每周一次有关内容的摘抄工作,每月月底上交校长室审阅,每学期交流一次。

十一、教师岗位考勤制度

①教师出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在上班时间外出,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外出的须告知分管领导(年段部教师向年段部主任说明,后勤人员向后勤主任说明),有病有事要自觉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②关于几类假的说明

a病假必须持有医院病休证明与病历等相关材料,才能按病假给予考勤,否则按事假记载。

b事假:教职工一学期事假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学校向上级部门请示研究后决定是否准假。

c婚、丧、计划生育等政策性休假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对于主动放弃或缩短政策性休假时间,提前上班的教师按照提前天数给予每天50元补助。

d教职工探亲应在假期中进行,探亲路费按照相关政策报销。

e学校、职能部门、年段部组织的会议、活动,因公因私不能参加的均需提前请假(具体要求见学校会议制度)。

F学历进修需要调整好自己的课务,外出前需要向年段部主任详细告知课务调整情况。

③迟到、早退

a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4次折算半天事假,累计6次折算一天事假。

b一月内会议与活动无故缺席累计两次折算半天事假,累计4次折算一天事假。

c哺乳期女教师等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由学校安排一定时间处理个人事情。

④请假手续

a教职工两天以内假期,由本人向分管部门负责人书面请假;三天及以上假期需向分管校长书面请假。(分管校长通知相关部门并协助安排其课务)

b行政管理人员因公因私外出需要向校长办公室请假,并在行政管理人员外出登记栏上写明去向;外出应安排调课,特殊情况需要代课的需经年段部主任同意。

c教师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才可离校休假;非突发原因需要请三天以上休假,要提前一周向分管校长书面请假,以便安排代课教师;如遇超假,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d请假原则上必须本人履行请假手续,非特殊情况不可以由家人、同事代请。

e不管向谁请假,涉及课务的(包括大课间、会议等)必须告知年段主任做好工作安排,否则造成班级、课务失管以及教学事故,当事人必须承担责任。

⑤出勤考核

a学校设立教职工出勤奖,每月160元。其中满勤奖每月10元,只要请假(包括病事假,迟到、早退,会议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该项奖励扣除。

b病假、事假(已调整完成课务的)以每天5元扣除,未完成课务的事假以每天20元扣除,当月出勤奖扣完为止;旷工的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处理。

c如果一学期事假超过三天,超过天数以每天100元扣除,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师德风尚奖等方面进行考核。

d每学期末,学校公示教职工出勤情况。

十二、中层干部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塑造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动力,以促进学校管理机制有效运转、促进学校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根本出发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1.考核程序:

(1)对照考核细则,写好述职报告,进行自评。

(2)公开述职,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评议,确立考核结果。

2.本考核由校长室负责,每学期进行一次。

3.考核细则:

(1)岗位管理(基本分400分)

①期初认真制定分管工作计划,期末认真写好总结(100分),学期中,对制定计划有一定创新意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可视情况加20分。

②能围绕计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工作完成率达90%,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决策失误(200分)。

③学期中部门开展的工作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0分);有国家级、省、市、区级以上活动现场可分别加(100分、80分、60分、40分);部门工作在区级以上获奖或受表彰,国家级加80分,省级每次加60分,市级每次加40分,区级每次加20分。(活动以项计算)

(2)协调管理(基本分200分)

①能很好地配合学校搞好行政值日工作,处理好偶发事件,(60分),在值日期间出现事故,每次扣5分。

②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卫生、板报及各类比赛的检查、评比工作达总次数的80%(60分)。

③能积极参与学校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率较高(80分)。

(3)个人情况(基本分200分)

①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20字”要求和学校《规范化管理手册》中的要求,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与政治活动。以身作则,做好教师的表率(40分)。

②自觉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坚持出满勤,无迟到、早退现象(40分)。事假一天扣5分。

③能积极参加和组织教学教研活动,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参加各类研究课、申报课、观摩课的听课、评课活动;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集体备课6次,听课30节,组织评课10次(总务主任除外),撰写论文、教案、课件制作1篇区级以上获奖或发表可得基本分(60分),每超出一次或1节可加2分,论文、教案、课件获奖或发表,国家、省、市、区级每篇可加80分、60分、40、20分;公开课国家、省、市、区级每次分别加40分、30分、20、10分。

④能认真做好自己的教学五认真,五认真检查合格得40分。被评为优秀可加20分。

⑤认真做好困难生帮教工作(20分)在帮教工作中成效明显的可加10分。

(4)备注

①在学校测评中被评为优秀的可加总分的20%,不合格的扣总分的20%。

②管理能力中部门计划完成率低于90%的此项不得分。

③个人情况中有违反师德修养的,第1条40分不得。

④个人情况中教学教研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此项不得分。

⑤个人情况中五认真不合格的此项不得分。

⑥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金额为:总分×0.5元。

十三、先进教研组评比办法

1.先进教研组评比标准如下:

(1) 期初有教研计划,期末有总结。

(2) 每位教师每学期创优课至少1节,教研组有镇级以上的公开课、研究课。

(3) 每人听课达20节(要有听课笔记和评分记录)。

(4) 人人完成教学论文,教研组有区以上论文、教案等教育教学成果。

(5) 活动时间保证100%,参加活动的人员保证100%(除公事外出,病事假外)。

(6) 开展集体备课,教师教学有明显提高,有书面总结材料。

2.先进教研组每学期末评选一次,被评为先进教研组的其成员每人奖20元。

十四、教研组长考核方案

1.     学期初能认真制定教研组活动计划与备课计划,学期结束能认真制定教研组活动总结与备课总结。(10分)

2.       能认真组织教研组教师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活动效果好,次数达规定要求,活动资料齐全。少1次扣5分。(20分)

3.       能组织教研组教师人人上各种层次公开课、申报课达规定要求。各种公开课教学效果好。少1节扣5分。(30分)

4.       人人撰写论文得10分,少1篇扣1分。(10分)

5.       每人听课达20节,少1节扣1分。(10分)

6.       语文、数学、英语教研组在各级抽测中成绩显著,艺体教研组为学校创造显著成绩的得20分;成绩不明显的,酌情扣5分、10分、15分、20分。(20分)

说明:

1.本考核方案每学期考核一次。

2.考核金额:按“绩效考核方案”

3.本考核方案从2010年9月起执行。  

十五、区级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学骨干在教学、教研等方面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师资队伍的整体优化,现对区级“骨干教师”岗位职责考核细则作出如下说明:

(一)分值

满分100分,分项对照打分并累计得分。

(二)学科岗位任职(10分)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得10分。

1.担任评聘学科的教学工作,在学科教学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由于学校工作需要不担任所评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仍有参与、指导相应学科教学的职责。

3.因担任学校管理职务而不担任所评学科教学者,分工负责指导学校或年级相应学科的教学与研究。

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未能履行职责,不得分并取消年度考核资格。

(三)听课(10分)

每学期听课指导不得少于20节(年度考核时提供听课笔记备查),少1节扣3分,扣完为止。

(四)教学讲座(10分)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得10分。

1.每年区级讲座至少1次(附讲座稿并及时报教研室教研员登记、存档)。

2.外出参观学习或参加培训后撰写交流文章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登载。

3.每年教学片片级讲座至少1次(附讲座稿并及时报教学片长登记、存档)。

4.在学校教研组或备课组集体备课中担任主备2次以上。

(五)公开课(10分)

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得10分。

1.考核的当年间参加区级优质课比赛获奖。

2.每年区级或片级公开课至少1节(附教案及评议表并及时报教研室教研员登记、存档)。

3.每年校级公开课2次以上(每学期至少1次)。

(六)教学论文撰写、发表(20分)

1.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在正式刊物发表或在省、市级教育学会(含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管理部门,下同)论文评审中获一等奖,得20分。

2.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在区级教育学会论文评审中获一等奖,得20分。

3.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在省、市、区级教育学会论文评审中获二等奖,得18分。

4.每年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教学案例)在省、市、区级教育学会论文评审中获三等奖,得15分。

5.考核的当年间在学校编写的文集中登载教育教学文章,得12分。

6.没有以上所列项目的,每年必须撰写1篇教育教学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得10分。

7.没有以上所列项目的,学习《中国教育报》《教师报》及教育杂志后撰写至少1篇体会类文章,字数不少于1000字,得10分。

(七)教育教学成绩(30分)

1.所任学科的考试成绩处于中上等以上的水平(校内考试在校内比,区内考试在区内比)。

2.没有考试成绩显示的,应以指导、辅导学生参赛获奖或以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成效说明。

(八)其它(10分)

1.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相关工作。

2.填写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表附后),年末由教务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评估。

(九)一票否决

1.无故不参加骨干教师年度岗位职责考核,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2.在骨干教师年度岗位职责考核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3.有不良师德行为者,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取消当年考核资格。

十六、教学工作考核奖惩方案

为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激励广大教师的质量意识,根据“江宁区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方案”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奖惩意见:

(一)校统一抽测奖

校级统一抽测,奖励教师个体。奖励方法如下:

1.名次奖:六个班的年级,抽测综合得分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180元、160元、140元;八个(七个)班的年级,抽测综合得分前一、二、三、四名分别奖励180元、160元、140元、100(80)元。十一个班的年级抽测综合得分前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励180元、160元、140元、100元、80元、60元。

2.进步奖:与前一次学校抽测成绩相比,综合得分对比校均每提高(或缩短)1分奖励40元。(同一教师教同一班级综合得分先减少和提高不在奖励之内)

3.共进奖:若被抽测学科年级整体水平相当(综合得分最好与最差:语数在5分之内、英语在8分之内),则每班再获团体质量奖40元.

(二)区统一抽测奖

区级统一抽测,根据团体获奖情况下发奖励总额。再按相关标准统一分配给任课教师。(教育局下发奖金不够,由学校补足;有剩余,平均分配给被抽测学科教师)

1.毕业考试抽测奖

(1)抽测名次奖:获区统一抽测一、二、三等奖,按抽测学科教师数(科学、品德学科按任教六个班级折算一名教师)每人奖励1200元、1000元、800元下发.

(2)奋斗目标奖:保持全区一等奖, 按抽测学科教师数(科学、品德学科按任教六个班级折算一名教师)每人再奖励600元。

(3)进步奖:以全区第8名为基础,每进步一名,每人再奖励200元。(4)班级学科名次奖:语数英毕业考试成绩同时在校内评比,按校统一抽测给予奖励。

(5)以上四项可以兼得.

注:①对于勇挑重担,承担两门主要学科(或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级英语、薄弱班级)教学的教师,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另行给予奖励;②若未能获得区等级奖,按校统一抽测奖励;③未抽测学科(语数英)给予抽测学科教师奖励金额平均数的80%。

2.非毕业年级抽测奖

获区统一抽测一、二、三等奖,按抽测学科教师数(科学、品德学科按任教六个班级折算一名教师),奖励教师每人1000元、600元、300元(单科综合得分在区均以下,该科教师不予奖励)。若未能获得区等级奖,按校统一抽测奖励。

(三)对教学管理人员的奖励

单科抽测成绩居区1-3名、4-6名、7-10名,分别奖励教研组长、教学组长400元、300元、100元;抽测成绩获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教务主任和年段部负责人800元、600元、200元。

(四)说明

1.校级抽测按学生实际成绩计算。

2.本考核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3.所有考核成绩以下发文件为准。

4.本考核方案从2012年元月起执行。

5.以上奖惩意见若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相悖,按上级文件精神修改相关条款;与本校奖惩方案重复,以此为奖励标准且不兼得。

十七、教学五认真考核实施方案细则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教学工作的主观能动性,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备课(18分)

1.开学初能认真制订本学期学科教学工作计划,按时上交教导处(2分)。

2.能刻苦钻研教材,在通晓全册、单元教材的基础上,认真写好教材分析和单元分析,认真备好每一课,备课突出教法与学法、教学重难点,做到备课超前一周(8分),少一次扣1分。

3.备课栏目填写齐全(4分),少一次扣1分。

4.认真写好教后小记,数量达三分之二以上(4分),未达到酌情扣1、2、3、4分。

(二)上课与教学研究(34分)

5.认真做好课前准备,上课做到不迟到,下课不拖堂(2分),发现1次扣1分。

6.上课时不随便离开课堂,不处理个人私事,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2分),发现1次扣1分。

7.能主动上申报课与研究示范课,每学期达1节(5分),多上1节加5分,在区教学工作大检查中上课的教师加10分。

8.积极参加教科研,每学期能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以上交为准)(5分),如获奖,每篇加5分。

9.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全学期听课达15节栏目填写完整(5分),少1节扣1分。

10.每月上交一篇教学反思,全学期共5篇(5分),少一篇扣1分。

11.每学期上交教导处4篇具有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教学设计、1篇教学案例(5分),少一篇扣1分。

12.积极参加集体备课与教科研、信息技术提高班培训,达规定次数要求(5分),少1次扣1分。

(三)作业(12分)

13.作业内容能紧扣教材,精心设计,有一定的创造性(2分)。

14.课堂作业、家庭作业的次数与数量达规定要求,教师能认真及时批改(8分)。

15.学生作业用笔、用本按规定要求进行(2分)。

(四)辅导(12分)

16.认真制定提优辅差计划,做到活动有内容,有记录,有效果(6分),差生在原有基础上,成绩每提高或减少一分,就在总分中加或减1分。

17.艺、体、科技、电脑、数学、写作兴趣小组有辅导,有记录(6分),辅导学生获奖每人次加1分。

(五)考核(24分)

18.单元考试能做到认真监考,认真批阅,所有试卷让家长签字后收回(6分),少1次扣2分。

19.每次考试后能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填写好质量分析表,及时上交教导处(6分),少1次扣2分。

20.平时、期中、期末抽测中,成绩达年级平均分(12分),均分高于年级平均分每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年级平均分每个百分点扣1分。

备注:

(1)考核结果累计总分,语、数、外教师按40%取优,其他学科教师按25%取优,学校给获得优秀的教师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总分×1元。

(2)考核主要由教务处,教科室、各年级组长负责。

(3)本考核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十八、关于教师继续教育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1.学历培训。教师参加大专、本科等高一级学历进修,每结业一门,学校报销30元,所有科目全部结业后,凭毕业证书一次性报销。

2.新教师培训。对工作未满一年,属试用期的新教师,参加区级及区级以上的各种培训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学校不予报销。工作满一年,新教师与学校签订评聘合同后,参加培训按相关规定执行。

3.职称培训:与晋升职称有关的培训费用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执行,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普通话培训费用由教师本人承担,学校不予报销。

4.业务培训:

(1)教师全员参与培训,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信息技术培训,教学基本功等培训按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没有文件的由学校研究决定。若考核不合格,补考和培训所有费用由教师个人全部承担。

(2)由市、区教研室、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学科培训,幼儿教师技能培训,新教材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经学校同意参加培训的教师,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报销。学习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完成学习任务或学习表现差,培训费用学校不予报销。

(3)教师到外地参加听课、学习,经学校同意或学校安排的教师,费用全部报销,属教师个人行为的学校不予报销。

十九、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奋发进取,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修订本奖励条例。

1.学科竞赛成果奖

(1)教师类

①凡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评比中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奖励团队成员。

获省及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200元、100元;

获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

获区级团体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

②凡由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中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奖励教师个人。

获省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200元、100元;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

获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

③凡在学校以及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活动中开设示范课、公开课以及讲座,奖励教师个人。

市及以上奖励:100元;

区级奖励:60元;

校级奖励:30元

(2)学生类

①凡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学科竞赛中获团体奖的,给予辅导教师奖励。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学科团体竞赛,根据学校核定工作量,给予辅导教师相应的课时补贴。

获省及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200元、100元;

获市级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150元、100元;

获区级团体一、二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00元。

②凡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学科竞赛中获个人奖的,给予辅导教师奖励。

获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按人数计算每人分别奖励:40元、20元、15元;

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元、15元、10元;

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元、10元、5元。

学生在报刊上发表文章,给予辅导教师奖励,市及以上每篇奖励40元;区级20元。

在市及以上竞赛中,获优秀奖、鼓励奖等,每人奖励10元。区优秀奖无奖励。

2.体育竞赛成果奖

凡在市区级体育运动会获奖的,给予辅导教师一定的奖励。

获市及以上团体1─2名奖励400元,3─4名奖励300元,5─6名奖励200元;获区团体1─2名奖励300元,3─4名奖励200元,5─6名奖励100元。获个人前三名的,市级分别奖励70元、50元、40元;区级分别奖励60元、40元、30元。获个人第4─6名,奖励一律为20元。

3.少先队活动成果奖

凡参加区以上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少先队活动竞赛获奖,给辅导员奖励。

获先进大队、中队、小队等集体称号的,全国级奖励200元,省级奖励150元,市级奖励100元,区级奖励80元。(获先进大队奖的奖励大队辅导员,获先进中队、小队奖的奖励中队辅导员)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论文、案例、课件等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给教师奖励。

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市及以上优秀奖,均奖励50元;区优秀奖不奖励。

(2)文章发表、经验推广: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学术会刊、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报发表奖励200元;外省级其它刊物及本省市级刊物发表奖励100元;区级发表奖励80元。

(注:文章发表字数要在1500字以上,1500字以下的折半;学校供稿不予奖励。)

(3)个人课题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立项,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结题,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被评为优秀成果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4)教师论文评审费、个人课题立项评审费均每篇自付一半,另一半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支付,教龄满30年的教师此评审费由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支付。

(5)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绩效总额本年度以最高2000元封顶。

5.关于“阳光伙伴”、“大合唱”、“鼓号队”教育局组织的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的奖励。(根据教育局组织情况有增加项目)

市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获奖团体3000元、2000元、800元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获奖团体2000元、800元、600元

备注:

(1)凡同一内容,在不同层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计奖,不重复计奖。

(2)骨干以上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奖,需剔除相应称号考核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篇数后再考核。

(3)本条例所述成果须由教育行政部门评定或者正式教育教学刊物发表,自发参与、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非正规教育教学杂志(无CN标志)获奖发表的成果不予评奖。凡本奖励条例未涉及到的各种教育教学成果,在无法参评的情况下,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研究后给予奖励。

(4)由上述主管部门组织竞赛,由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推荐参赛的,降低一级给予奖励。

(5)各种层次的奖励均以获奖证书、表彰决定等为凭据。

(6)以上奖惩意见若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相悖,按上级文件精神修改相关条款。

(7) 本考核方案从2012年1月开始执行。

(8) 本方案由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小组成员负责解释。

二十、教科研工作条例

为确实将“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的意识落到实处,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广大教师教科研素养和能力,推广教科研成果,学校特制定教科研工作条例,暂定如下:

1.构建教科研网络,网络分三个层面:

(1)学校设立教科室,在校长室、教导处领导下,协同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开展和学校主课题的研究。

(2)学校分年级、分学科成立学科课题组,即课题小组,负责子课题研究工作。

(3)每位专任教师都隶属于课题组或教研组,50%以上的骨干教师有课题。

2.开展常规教科研活动:

(1)教科室指导、检查课题小组科研工作;定期组织各课题小组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定期举办教科研热点问题讨论和教科研经验交流。

(2)课题组教师围绕选定的课题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研究,各级公开课、研究课必须体现课题研究,学期结束,至少撰写一篇研究论文。

(3)教科室依据课题过程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选题、计划、研究、结题、推广的流程管理;按教科研考核办法实施评估奖励。

3.加强学习与培训:

(1)坚持每月例会制,定期组织学习、交流,普及教科研理论知识,并在此基础上邀请专家、教授和有关领导来校指导、讲座,挖掘学习深度。

(2)及时准确地收集校内外教育教科研的信息、资料、成果,为教师教科研提供情报和咨询服务。

(3)强化理论学习意识,实验教师每月自学有关理论文章2 篇以上,认真作摘抄,为课题研究寻找依据、素材。

二十一、课题管理总则

课题研究分三级,学校主课题,课题组子课题,教师个人专题。

1.课题的申报。各课题小组、全体研究教师都必须围绕学校主课题,结合本年级、本学科的实际确定研究课题并向教科室申报,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除外。

2.课题的论证、立项。在教科室初步审核论证基础上,教科室与申报方共同修定,确立研究课题,课题确定后,由学校签署意见、立项。

3.中期管理。研究教师在实施过程中应即时向教科室反馈信息,写出课题阶段报告,教科室定期进行检查、指导。

4.成果鉴定。课题研究结束时应写出研究报告(论文、实验报告),上缴全部资料。学校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鉴定,择优上报,全校推广,并按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给予奖励。

二十二、教科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科研工作的开展,发挥教科研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促使我校教科研工作上规模,上层次,出效益,经校行政会研究,修订完善教科研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如下:

1. 课题组考核:

(1)学期末依据课题研究过程、组织、成果情况,对课题组研究情况进行考核,并评出先进课题组1-2名,组员各奖30元。

(2)课题组长考核。依据课题组学期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分别奖励60、40、20元。

(3)课题组教师考核。依据参予课题研究、学习培训、成果等综合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第,按10%的比例评选校级教科研先进教师,考核结果载入教师研究档案。被评为校级教科研先进教师奖励50元。

2. 教科研成果考核:

(1)教师论文、案例、课件等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给教师奖励。

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60元、40元;

市及以上优秀奖,均奖励50元;区优秀奖不奖励。

(2)文章发表、经验推广: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学术会刊、江苏教育、江苏教育研究、江苏教育报发表奖励200元;外省级其它刊物及本省市级刊物发表奖励100元;区级发表奖励80元。

(注:文章发表字数要在1500字以上,1500字以下的折半;学校供稿不予奖励。)

(3)个人课题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立项,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结题,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教师个人课题在市以上、区、校级被评为优秀成果奖,分别奖励100元、80元、60元。

(4)教师论文评审费、个人课题立项评审费均每篇自付一半,另一半学校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支付,教龄满30年的教师此评审费由学校统筹支付。

(5)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绩效总额本年度以最高2000元封顶。

3. 几点说明:

(1)凡同一内容,在不同层次获奖,取最高层次,不重复计奖。省市级成果限本省本市。

(2)本考核条例所述成果必须与本人申报研究课题密切相关,系本人研究成果,经权威部门认可或正式教育教学杂志刊物发表。各奖均以获奖证书、表彰决定为依据。

二十三、特殊贡献奖评审与奖励办法

1.申报条件和奖励对象

(1)教师个人取得对学校声誉产生积极影响的各项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师个人。如:教师个人通过层层选拔课堂教学大赛获省一等奖,文章在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发表等。

(2)教师(学生)团体取得对学校声誉产生积极影响的各项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辅导团体获奖的教师群体。如:区教育局组织的阳光伙伴大赛、鼓号大赛、大合唱比赛获得第一名成绩等。

…………

2.奖励办法

(1)申报:采用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校所有在岗教职工个人或团队均可对照条件自主申报,各分管部门均可推荐。

(2)校务会议研究认定。从劳动付出和贡献大小两方面认定奖励额度。单项个人奖励不超过2000元。

3.奖励数量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奖励数量,根据申报、推荐数,每年设个人奖、团体奖1-3个,可以空缺。

4.备注

本办法由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小组成员负责解释。

二十四、班主任考核方案

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分配方案,认真贯彻班主任绩效考核原则,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班主任管理考核制度,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班级管理、学生管理,进一步体现我校友善、和谐、健康的办学思想。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班主任的工作特点,特修订本条例。

(一)考核内容

主要针对履行职责、工作量、班级常规管理和开展活动及自身学习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班主任考核金额专项金额每月300元,奖励绩效教育金额每月100元/月/人

班主任绩效考核共计1000分

1.履行职责200分;工作量100分;常规管理600分;学习效果100分

2.班主任每学期绩效考核得分=100x5x班主任数÷所有班主任得分总和×个人得分

3.学期考核中班级常规管理、班级活动开展、成绩加分等项累计分年级前三名的为校优秀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

(三)考核领导小组

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德育室、少先队、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分管领导。

(四)考核细则

1.履行职责(200分)

(1)能认真执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的有关规定,乐意接受学校,年段部对班主任工作的分配。(50分)

(2)按学校要求在大课间、班队会对学生进行指导、组织与管理,不迟到和无故缺席。(50分)

(3)按时参加班主任会(25分),班会课用于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不挪作它用。(25分)

(4)按时上传或上交德育处、少先队资料。(50分)

2.工作量(100分)

班级人数48人视为满工作量,每增减一个人,增减2分

3.常规管理(600分)

(1)做学生思想工作方法得当,有明显的效果,流动红旗评比按每面20分计算

(2)所带班级学生文明守纪,班风正,学风浓。(50分)班级学生有违法乱纪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分

(3) 按要求认真出好班级黑板报,布置班级文化墙,班级、包干区卫生扫除(50分)获年级优秀的每期分别加20分。

(4)有完善的班级管理制度和班委会,能开展各种主题特色班队活动,(50分),班级开展全校主题队会示范活动另加50分,年段范围开展的每次加10分(根据网站宣传和年段主任提供)

(5) 按学校要求及时进行班级阶段总结,定期召开家长会,家校工作有特色(50分),家校联系好,家校通和东小班级论坛发挥好,利用率高,效果凸显另加20分。(根据信息技术室提供数据为准)

(6)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50) ,班集体获全国、省、市、区、先进称号分别加80、60、40、20分,支持学生参加全国、省、市、区竞赛并获奖的加40、30、20、10分

(7)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50分)

4.自身学习(100分)

(1)积极参加各级班主任培训活动。能在学校博客上发表自己教育管理心得日志(50分)一学期10篇以上另加50分。

(2)班主任能撰写上交德育论文,案例参加各级评比。不交此项不得分(50分)

5.备注说明

(1)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班主任有严重失职行为或处理不当,取消专项考核经费。

(2)班主任在管理班级、教育学生中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出现家长投诉和媒体曝光,取消专项考核经费。

二十五、副班主任考核方案

搭班教师(副班主任)是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结合班主任考核原则,为了调动搭班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搭班教师和本班班主任共同管理好班级的作用,由校长室、德育室、年段部共同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考核方案。

1.考核标准80元/人/月,根据每月考核得分奖励

2.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协助班主任搞好班级常规管理,耐心细致地帮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特殊学生的帮教与转化工作(10分)。

(2)协助班主任搞好班级常规管理。开学学生报到时,协助班主任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学期结束时,和班主任一起做好结束工作。早操、大课间、路队等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管理,管理到位得(2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特殊情况请告知年段部、班主任。

(3)协助班主任组织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协助班主任组织维护好班级纪律,共同参与活动,保证安全,争取佳绩。(20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特殊情况请告知年段部、班主任。

(4)班主任如不在家,搭班教师能自觉代理班主任,管理好班级,主动管理好班级事务(10分)。

(5)经常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和班主任一起组织好每学期的家长会,协助做好本班的家校沟通。遇到班级突发事故能够主动协助班主任共同家访,妥善解决事端(10分)

(6)搭班教师要与班主任主动沟通,熟悉班级学生情况,友好协作,积极尽责,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教育与常规管理,促进班级优良班风学风的形成(10分)

(7)学期末班主任对副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10分)

优秀得10分;合格得8分;不合格此项不得分。

3.考核方式以年段部日常管理考核与校长室、德育处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4.全体非班主任的在岗教职工均可申请担任副班主任,采用双向选择,年段部协调的方式聘任。

5.副班主任间断代理班主任累计满一周以上,按比例享受此班主任津贴,年段部期末汇总后报德育处操作。

二十六、 “青蓝工程”实施考核细则

为促进青年教师的尽快成长,开展好“传、帮、带”工作,使青蓝工程收到实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职责与义务

(1)区以上各级各类骨干教师都有“师徒结队”的应尽职责与义务;也可适当考虑部分教学中有较强经验和一定知名度的学科非骨干教师担任师傅。

(2)师傅每学期听徒弟课5节以上,课后及时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并在听课本上作好记录。

(3)平时经常关心徒弟的教学情况,指导徒弟备课,每学期至少集体备课3次,并作好记录,期末交学校。

(4)每学期初确定培养目标,并制定本学期具体的培养计划,每学期末结束前,要认真分析工作得失,写出本学期培养总结,分别在学期初与期末交教务处。

(5)每学期指导徒弟上好一节校级或以上公开课,努力创优课。

2.考核与奖励:

每年年底考核一次,评出一、二、三等奖。区以上骨干教师担任师傅考核只评出等第,不另行奖励分值;非骨干教师担任师傅根据考核等第分别奖励100元、80元、50元。

二十七、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1.男方年满二十五周岁,女方年满二十三周岁,才允许申请结婚,领取结婚证书,订节育合同,享受晚婚假十五天。

2.女方年满二十三周岁,得到校方允许,持准生证怀孕、生育,如计划外怀孕,立即中止怀孕(手术后休息算事假,带环怀孕除外)。

3.女方生育一孩后,落实有效节育措施后,方可领取独生子女证,享受学校规定优惠待遇。

4.按计划生育一孩者,可享受120 天产假(剖腹产加半月上环另加2天),正常上班后,一孩一周岁内,可享受每天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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