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征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1篇),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2018年上半年,我办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围绕党工委、管委会提出的主动融入宁波“名城名都”建设大局,全面实施“五新发展计划”的部署,按照保障征迁、助力征迁的工作思路,以启动实施征迁计划、完善政策保障征迁、征迁安置工作助推为工作重点,攻坚克难,合力联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征迁计划
根据我区土地利用计划,对接建设主体单位、征迁实施单位谋划征迁方案,踏勘拆迁地块现场,完成全区房屋征迁年度计划的编制,共涉及集体土地拆迁计划项目3个,拆迁房屋建筑面积8.17万平方米,拆迁户数456户。针对今年拆迁体量大的情况,提前协调相关部门安排拆迁资金和安置用房,制定王榭、长墩、堍头三个拆迁地块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并得到管委会批准。拆迁公告发布后,与街道、国土联合召开拆迁动员大会,正式启动了拆迁工作,比往年提前了近2个月时间,为大榭街道实施拆迁工作赢得了时间。
(二)修订完善征迁安置政策
委托评估机构确定我区上年度商品住宅市场指导价格,牵头组织物价、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调查分析去年我区商品住宅交易价格,按时间节点完成2018年度我区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的测定,得到市级部门核准并发文。会同街道多层次开展高层安置房结算价格方案的意见建议征求,制定出台我区十二至十八层高层住宅调产安置有关价格,为碧海蓝湾高层安置房分配提供了政策保障。提前谋划我区国有土地征收政策修订工作,对市级层面即将出台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有关政策开展了研究工作。
(三)推进榭北工业园征收地块“清零”
全力做好榭北工业园蓝天制衣厂诉市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纠纷案诉讼应对工作,持续跟踪庭后案件进展动态,并取得一审胜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该厂要求撤销房屋征收决定的诉讼请求。我办坚持不放弃协商的工作原则,在一审判决后,主动与蓝天制衣厂开展征收补偿商谈3次。协助街道完成榭北工业园已签约企业腾空搬迁2家,累计完成17家。
(四)助推房屋征迁安置工作
积极做好司法强制搬迁工作,孚竹地块拆迁裁决申请1户,开展太平村李某房屋拆迁裁决纠纷案应诉工作,配合裁决机构开展裁决案件审理工作。以管委会、街道两级征迁工作例会为载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会商解决征迁疑难问题,保障征迁工作的推进。做好行政裁决程序等业务交流指导,利用拆迁动员大会、拆迁现场等平台,开展房屋征迁安置政策的宣传咨询。妥善处理房屋征迁信访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化解征迁矛盾纠纷,上半年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接待来访2批,处理信访件1件,并参与管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接访,及时应答群众提出的疑惑、处理群众提出的问题。协助街道做好碧海蓝湾安置房分配,集合全办力量参与碧海蓝湾安置房分配现场相关工作。
(五)房屋征迁安置规范化工作
做好房屋征迁安置工作的监督,常态化参与街道征迁指挥部会议,在拆迁补偿安置面积认定等方面进行监督。定期统计汇总征迁进度数据和安置房有关数据,向市级部门交流通报我区房屋征迁安置总体情况。以管委会官网为主阵地,利用信息发布、平台回复、电话咨询等平台,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补偿公告、项目进度等信息,推进征迁信息透明化。
(六)履行主体责任抓党建工作
按照党工委部署和要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党内法规规章等内容。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按照履职清单要求,组织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开展正风肃纪常态化监督检查,以发送信息等方式抓好节前教育和提醒警示,常敲廉洁警钟。
上半年的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与困难:
1.榭北工业园征收地块未签约户搬迁工作进展不理想,清零工作存在较大难度。主要原因:一是由于被征收人补偿要求高,与征收补偿政策有较大差距,一时难以达成签约意向。二是被征收人法律诉讼频繁,司法搬迁程序受诉讼案件牵制无法启动实施。
2.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的修订工作未能实质性推进,时间滞后。主要原因:市级层面的政策是修订我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的依据,由于目前市级层面尚未出台政策,我区配套征收政策暂不能开展修订。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下半年工作目标与任务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年度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榭北工业园征收地块扫尾,着力健全政策保障体系,着力做好助推拆迁安置工作。完成下半年的工作目标与任务,需要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征收地块扫尾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蓝天制衣厂诉市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纠纷案二审、再审应对工作。坚持司法搬迁与协商搬迁并进的工作方式,既主动与蓝天制衣厂进行补偿商谈,又要启动实施司法搬迁程序,借助司法手段推动签约搬迁。会同街道推进榭北工业园企业腾空搬迁,完成已签约企业的腾空搬迁。
(二)推进政策完善,健全政策保障体系
在市级层面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及时修订我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在做好我区房屋征收政策修订的调研、意见征求等工作,调整征收评估技术规程相关系数和标准,制定出台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程。
(三)加大助推力度,合力做好征迁工作
运用行政裁决等手段,分类施策,精准施策,推进拆迁地块司法搬迁,并做好裁决案件审理裁决配合工作。做好征迁业务工作日常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征迁与安置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征迁安置政策宣传释解和业务培训。不断拓展和完善征迁信息公开渠道,妥善做好征迁信访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开展资金拨付、政策执行等方面的检查和动态监督,增强公信力。
(四)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四铁干部队伍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弛而不息抓好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常态化制度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的工作要求,抓好党风廉政源头防控,推进制度建设、效能建设和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篇二)
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按照《关于上报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额政办字[2018]27号)要求,现将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18年实施的民生项目。
(一)加大力度,完成呼伦贝尔市安排的征收工作
逐户走访、讲政策、讲民生、讲感情、把政府的决心和信心送到,多途径、多角度、多渠道,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来推进征收工作。早行动,早入手,分区域了解群众参加棚户区改造的比例,给政府提供有力依据,合理确定征收区域范围,按时完成1000 户棚户区改造征收任务。为了按时完成任务,征收办从2018年1月份开始入户宣传调查,了解群众参加棚改的意愿和要求。通过前期的大量工作,入户调查、征求意见、张贴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收补偿论证会、风险评估会、征收决定、征收公告、评估机构的选定、房屋资产评估等环节,从5月31日正式开始在牧场农垦社区棚改现场与被征收户签订征收协议,截止到目前已经签订503户,完成全年任务的50.3%
(二)完善**市政府旅游集散中心广场和道路工程项目
宣传政策,大力推进旅游集散中心广场和道路工程项目,力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被征收户的搬离,保证旅游集散中心广场和道路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整个区域共有征迁户75户,目前已有36户签完征收协议。
(三)国道332线拉布大林至哈达图公路工程改造项目
该项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以来,是我市以政府为征收主体的第六个公益项目,整个范围内涉及被征收户48户,目前45户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剩余3户在**年度按照规定履行司法程序。法院已下达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
(四)城外城回迁楼建设项目
**年共有242户被征收户申请在政府提供的房源内自主选房,其中在城外城地块2018年度将建设138户被征收户的回迁楼,整个征迁区域共有92户,已签订协议91户,正在办理土地手续,力争今年开工,确保被征收户明年选房入住。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善呼伦贝尔市安排的征收工作
加大力度继续完善呼伦贝尔安排的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剩余户数,力争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
(二)完善**市政府旅游集散中心广场和道路工程项目
积极宣传政策,做工作推进剩余征收户的征收工作。
(三)城外城回迁楼建设项目
督促回迁楼建设方尽早开工,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回迁户的安置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市政府旅游集散中心广场和道路工程项目中,由于个别历史形成的大型院落,老百姓对于补偿期望值过高,而不同意征收。
城外城项目有1户被征收户工作还在争取中。
四、推进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房屋征收的政策规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是对房屋征收补偿开始至居民回迁安置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通过张贴公告、入户讲解、设立意见箱、政务信息公示栏、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手段,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房屋征收政策,使被征收人正确理解政策,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依法实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开通宣传热线电话,随时接受百姓的咨询和答疑,及时化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篇三)
**年上半年,征收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我办全体同志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凝百倍干劲、聚千股力量,为实现我区快速发展、开拓创新,克服重重困难、积极推进征地拆迁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上半年工作的总体回顾
(一)棚改工作
**年到**年,我区共有棚户区改造项目24个地块,占地面积138.6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5.91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居民7256户,已签约4598户,完成任务总量的63.37%,其中有3994户选择产权调换,占总签约数的86.9%;有604户选择货币安置,占总签约数的13.14%。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3个地块,占地面积24.67万平方米,住宅面积11.69平方米,涉及被征收居民2716户。
目前北四台子二期地块已启动征收,涉及征收住宅504户,截止目前,已经签约212户,未签约住宅292户,预计年末完成全部征收任务;三台子二号、三号地两个地块正在进行征收方案的征求意见及风险评估阶段,预计今年6月末正式启动征收。
(二)清根拔刺工作
全区有清根拔刺地块49个,总占地面积为292.84万平方米,涉及住宅房屋户数为17962户,非住宅房屋户数为942家。截止目前,住宅已签约17637户,签约率为98.19%,未签约户数317户;非住宅已签约871家,签约率为92.46%,未签约户数66家(未含珠江街139号地块**燃料集团)。
年初以来,各功能区共签约52户,其中:住宅39户(黄河功能区6户、三台子功能区9户、华山功能区1户、舍利塔功能区5户、明廉功能区18户),非住宅13家(黄河功能区1家、华山功能区1家、明廉功能区10家、首府新区1家)。已完成3个地块(珠江街西地块、天山路南地块、车辆厂地块)的清根工作。
(三)土地储备工作
1.土地出让情况
**年上半年我区完成土地出让7宗地,出让面积约为13.96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172.12%,规划建筑面积约为44.22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长356.61%,成交总价约为14.2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3.88%。
上半年,**市市本级招商地块出让4宗,出让面积约为19.46万平方米,成交总金额约为191784.81万元。我区招商地块出让1宗,占全市出让地块总数25%,出让面积约为7万平方米,占全市出让总面积约为36%,成交金额88493.83万元,占全市成交总金额约为46.14%。
我区出让地块中,招商地块1宗,即:三台子一号地(三台子松山路地铁口),出让面积约为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3.10万平方米,起拍价3150元/㎡,经68手竞拍,最终由华润置地以成交楼面价3830元/㎡竞得,溢价21.6%,成交总价约为8.85亿元,区里预计收益1.66亿元;棚改地块6宗,即:三台子十一号地(地块一)、三台子十一号地(地块二)、区中心医院北、新安江19号、151巷地块、二三厂南地块,出让面积约为6.96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1.11万平方米,成交总价约为5.43亿元。
2.土地收储情况
(1)结转项目
**年我区结转项目11宗,储备面积113.94万平方米,预计出让面积80.77万平方米。
(2)新增项目
**年新增项目,即**年皇姑区预计列入**市土地储备计划项目15宗,收储面积161.57万平方米,预计实际征收成本约为54.72亿元,市土地储备中心评估中心根据地块项目可出让规划指标倒推收储资金约为43.16亿元。
(四)回迁安置工作
1.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安排,**年11月开始组织相关功能区对新乐、政法干校等23个征收地块进行第一批回迁安置选房工作,于**年2月结束,完成5330户选房工作。
2.启动航院回迁地块1123户回迁居民办理房屋产权证要件核实工作,目前已进入到正式办证程序。
3.指导明廉功能区进行车辆厂东、西地块回迁安置档案核实工作,为下一步回迁安置工作打好基础。针对该地块回迁安置房源不足情况,对房源进行了统筹调剂。
(五)信访调解工作
我办**年上半年共受理信访案件7件,其中省、市、区交办案件7件,督办7件,结案率100%。
日常信访接待150余人次;电话咨询190余人次,对居民提出的各项咨询均按照征收政策规定做出了详细解释;接待了多个征收地块共计20批次/150余人次集体访,对其中存在的超期回迁、拖欠补偿款及临时过渡补助费等方面问题及时调度,及时解决。至目前为止,绝大部分集体访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彻底或部分解决。
二、**年上半年工作主要体会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同时也是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工作职能向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职能转变,房屋拆迁体制向房屋征收体制转变及稳固的特殊时期。皇姑区征收办在这半年的工作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针对征收补偿工作的新特点采取了各项有力措施,推进皇姑区行政区划内的危旧房屋和棚改地块的征收工作,为推动我区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年,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就房屋征收工作而言,形势发生了变化,拆迁改为征收,工作职能发生变化。房地产市场始终处于增长状态,被征收居民征收补偿预期普遍提升,要求提高房屋征收补偿款心理加重,征收项目推进压力增大。
为加强全区房屋征收工作宏观管理,确保征收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同时为更好地服务于各功能区,实现功能区征收工作实施的便捷高效,保障权利、明晰责任,维护正常的征收工作秩序,区征收办进一步明确了征收补偿资金审批流程。对各功能区、审批人员及征收办相关责任、审核内容、权限等做了清晰定位。
在信访稳定工作中,我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稳控责任体系。对长期上访的重点人员,逐一落实了领导包案及稳控责任人,逐一制定了化解方案和稳控工作方案,将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确保皇姑区稳定的大好局面。二是加强了横向联合。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联合,落实了“四位一体”责任包保稳控措施,构建了快捷的稳控体系。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缓解对立情绪,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三、**年上半年工作不足和存在问题
1.剩余住宅和非住宅的未签约原因。清根拔刺征收工作中,未签约住宅存在要高价、一房多要不交房屋差价款、家庭纠纷、征收手续不全、涉法涉诉等问题;非住宅也存在要价过高,对补偿价格未达成一致以及涉法涉诉,无产籍房屋等问题。
2.新老政策差异过大。2013年以来,我区执行的是《皇姑区国有土地上主要街路补偿办法》,该政策是以鼓励居民选择产权调换为主,在政策上给予了大幅度的优惠。今年我市出台了新的征收补偿政策,新启动的征收地块必须执行**市人民政府46号令,新老政策比较,存在较大差异。
三台子二、三号地户型普遍较小,25-35平米的户型比较集中,今年市里规定全部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比照产权调换的优惠幅度不明显,居民的思想转变比较困难。
3.启动较晚。三台子二、三号地启动较晚,按市棚改办要求开工率时限完成比较困难。
4.政策难点。窗改门认定困难,根据46号令要求,窗改门必须达到以下四项标准才能认定:
(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正在经营且依法取得营业
执照,连续经营时间超过两年以上;
(2)依法取得税务登记证并有两年以上纳税记录;
(3)营业执照的营业地点与被征收房屋的位置相一
致;
(4)**年8月1日《**市城乡规划条例》施行
前,已实际经营的房屋。
认定后可按当地门市房评估价的70%补偿。
5.弱势群体、下岗职工在征收中存在实际困难。6
6.需进行用地性质调整。部分绿化用地、教育用地、市政用地需调整为建设用地,方能商谈收储及出让问题。
7.规划方案中存在退线不足,间距不足、挡光等问题。
8.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未达成协议,用地范围内地上物未拆除完毕。
9.征收成本过高,招商有难度,尚无明确开发意向。
10.企业转制遗留问题加大土地成本。
四、**年下半年工作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目标明确、任务清晰、精准征收。
1.进一步加大谈签力度。做好“清根拔刺”和 **-**年棚改项目收尾工作,加大力度,由主管领导负责,逐户研究,促进未签约居民早日签约。
2.进一步做好新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目前,我区三个棚改地块中有二个地块正在进行风险评估工作。今年执行市政府46号令,鼓励居民选择货币补偿、购买现房安置方式,消化我区的存量房,同时我们积极为居民搭建平台,目前已联系了万科、荣盛等五家上市开发公司和区属三家开发公司到征收现场销售,为被征收居民购房提供方便。
另外,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棚改开工任务,要加快征收工作进度,同时我们已购置1000套回迁房源,确保按市棚改办要求时限完成**年的棚改征收工作任务。
3.做好窗改门政策的解释工作,用实际测算说服引导居民。
4.为顺利推进项目改造建设,督促功能区尽快启动碧塘南地块昆山中路56号楼的征收工作和五三医院地块崇山中路49-1号、嘉陵江街121号两个住宅楼及锅炉房的摸底测算工作,做好地块征收前的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早晾地、收储、挂牌出让。
(二)严把政策,科学统筹,措施到位。
1.制定全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安置指导意见及补充意见,做好回迁安置政策指导工作,配合功能区做好回迁安置工作。
2.对全区产权调换建设房源及各征收地块所需产权调换房源进行平衡统计,做好区属开发公司建设回迁安置房源预留统计,为下一步棚改征收地块居民安置提供准确数据。
3.定期到产权调换房屋建设现场进行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全区产权调换房屋建设进度。
4.对已收储、已摘牌及影响回迁房建设地块的未签约户加大谈签工作力度,明确工作时限,力争尽早晾地。
5.严格按照风险评估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6.通过危房排险,采取搬迁拆除等排险强制措施促进签约。
7.做好产籍、地籍注销工作。各地块在征收过程中,对已签约完成的住宅和非住宅房屋产籍和地籍要及时予以注销。
8.因土地储备政策及土地储备资金筹集渠道的调整,我区现有征收拟收储未出让地块26宗地,预计列入**市**年土地储备计划15宗地,结合我区土地现存问题,从以下方面着手解决土地出让问题。
(1)摸清土地成本,加大招商力度,共同推进土地出让工作。
(2)积极协调规划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现已施工建设地块的规划方案调整办法,帮助规范及完善土地出让前相关手续。
(3)对因企业负债、企业转制等问题,增加土地成本的地块,争取市里土地收储及出让相应政策帮助。
(篇四)
城中村改造是提速瓯海城市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年是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半年来,区征收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大拆大整”专项行动,全面实施城中村改造360、大社区发展战略,切实增强紧迫感、使命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责任和担当,努力开创瓯海城中村改造工作新局面。现就**年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计划实施34个行政村(区块)、1.3万户以上、354.6万平方米改造任务。我办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将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年任务圆满完成。
(一)纵深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1.全力开展城中村改造
随着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启动,我办积极协助各实施单位做好房屋征收前期工作,截止6月12日,我区已启动改造31个村(区块),完成入户丈量13470户,签约4010户、腾空2039户、拆除旧房181户。其中,列入市级攻坚任务19个改造项目已全部启动,完成入户丈量9390户,签约3530户,腾空1855户,拆除旧房66户。目前,梧田街道南堡村(桐社),娄桥街道玕南村(三甲),三垟街道园底村、应潭村、垟河村等5个村已完成100%签约,新桥街道三浃村、新桥村、山前村,娄桥街道上汇村、吕家降村、玕西村,潘桥街道林桥头、河西村,梧田街道月落垟村、塘东村、寮东村、老殿后村,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南湖村、上蔡村,景山街道净水村(塔下)等16个村已进入协议签约阶段。
2.积极攻坚土地报征
按照“当年签约、当年腾空、当年拆除、当年做地”的要求,制定出台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报批工作指导意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土地报批程序。截止6月12日,新桥街道新桥村等15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已完成土地组件报征,其中市级项目12个,区级项目3个;尚有新桥街道三浃村等19个城中村改造工作未完成土地报征工作,其中市级7个项目,区级12个项目。
3.统筹推进周转房建设
制定出台《瓯海区临时周转房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化解周转困难,实现多形式、多渠道临时安置过渡。截止6月12日,新桥街道周转房建设一期、二期工程已完成,但仍存在指标缺口;景山街道利用现有周转房可以满足需求、潘桥街道利用原有粮库改造为周转房,无需另建;其余街道周转房建设统一采用EPC模式,5月18日已进行公开招标,因目前存在投诉件致使招标进度滞缓,待投诉件处理后将继续开展下一步工作。
4.强势推进攻坚清零
集中开展“清零行动”和启动依法征收房屋程序,加快旧房腾空、 拆除进度。截止6月12日,列入市区**、**年度任务计划的攻坚村(区块)仍有6户疑难户未签约(三垟街道6户);未“清零”其他建筑(含特殊建筑、文保单位、临时周转房)共139处,其中景山街道2处(均为宗教场所)、梧田街道7处(临时周转房5处20户、宗教场所2处)、潘桥街道16处(临时周转房12处37户、宗教场所4处)、三垟街道114处(临时周转房85处163户、宗教场所29处)。
5.大力推行货币安置
随着《瓯海区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产权调换安置权益回购若干规定》新政策的出台实施,目前全区有南白象街道上蔡村3户、梧田街道塘东村6户、景山街道净水村(塔下)6户、三垟街道428户,共443户实现货币安置,占今年目前累计协议签订比例11%。其中净水村(塔下)6户、上蔡村3户和塘东村6户是以安置权益回购形式实现货币安置。
6.依法开展房屋征收
协助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条例执行征收程序,完善依法征收流程,部分项目有个别被征收人未就补偿方案达成协议的,现需重新启动依法征收程序。今年重新启动的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仅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潘桥芙蓉山庄段)建设工程,已于**年3月25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
7.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建立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结对蹲点街道的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带队定期到城中村改造现场,排查解决疑难遗留问题,以加快房屋征收进程。截止目前,我办已办理各部门来文请示件18件;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联席工作会议6次,解决了500余户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疑难问题与遗留问题;区未登记建筑联合认定专家小组共完成17次未登记建筑联合调查认定工作,对11个项目300余户被征收人的未登记建筑进行了年份认定。
(二)加快推进房屋安置工作
1.顺利推进安置房交钥匙工作
为使被征收人早日回迁新房、安居乐业,我办不断深挖潜能,及时掌握安置房建设进展,努力化解安置房建设和安置过程遇到困难,确保我区安置工作提速提效。今年1-6月,已完成郭溪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塘景住宅区四组团)、瞿溪街道瞿岙村增减挂钩项目保障房建设工程(信达佳园)、丽岙街道丽南社区农改房后中村置换等13个项目3470套安置房摸文认购工作;完成西向排洪瓯海段工程、郭溪农改房集聚改造建设工程、西山路二期营业房、梧田农房改造及温瑞塘河老街段改造B-20文化广场、娄桥城中村改造(东风工业区片、吕家降村上杭片)提前第二、第三批安置及温州肯恩大学建设工程等共计1431套安置房交钥匙任务。
2.积极完善质押贷款登记工作
为加快推进房屋征收进程,拓宽房屋被征收人融资渠道,我区出台了《瓯海区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质押登记与管理办法》。**年来,我办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探索,制定完善具体配套措施,积极为有关金融机构和房屋被征收人牵线搭桥,并取得明显效果。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安置房质押贷款登记245宗,涉及贷款规模达5.87亿元。
3.严格把关工业用地及安置地块价格评估工作
为加强工业用地和安置地块市场评估价格的合理性、公正性,特邀请7家信誉良好的评估机构的估价师,组成专家库,参与区审价小组会审。截止目前,已完成全区31个地块安置权益回购价格的审价,8家企业土地价格审价。
(三)切实加强政策法规工作
1.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城中村改造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办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来访来信的接待处理,努力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截止目前,我办答复处理举报平台、问政平台、各部门转办等信访案件共计41件;接待来访咨询100余次,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房屋征收氛围。
2.发挥司法助推作用
一是及时启动房屋补偿、责令交地、强制执行等程序。审核并报请区政府于3月6日对新桥街道C08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郑金弟、陈小华分别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并送达;审核并报请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于4月27日对丽岙高铁连接线工程毛者庆户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并送达,法定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未复议或诉讼的,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审核并报请区政府于5月11日依法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南湖路建设工程张炳新吴小华户强制执行房屋补偿决定,法院于5月23日举行听证程序,目前未作裁定。二是积极应诉行政案件,化解原则贯穿始终。广化南路工程罗建等13人诉瓯海区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行政批准纠纷一案于3月29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办积极应诉目前未判决;新桥街道C08地块保障性安居工程中郑金弟、陈小华不服责令交地决定于4月10日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我办及时准备证据材料积极应诉,目前仍在审理中。
3.完善政策加强宣传
日常工作中,尤为注重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通过现场咨询、专题培训、网站微博信息发布、宣传手册发放等形式,切实提高我区房屋征收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改善房屋征收舆论氛围。上半年,拟定并报请区委区政府出台《瓯海区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产权调换安置权益回购若干规定》,制定更新《瓯海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政策汇编(**年版)》,组织参加各镇街房屋征收知识培训政策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手册和书籍1200余册。
(四)注重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我办党组书记亲自抓机关党建工作,分管副主任具体落实机关党建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抓好党组(党委)书记“个性清单”的落实。责权明确、运转高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响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三联三促”的工作部署,联系潘桥街道学士前村,主动协调解决困难,做好该村游步道建设的服务工作。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两次机关学习会,每月一次党员大会、支委会。通过班子成员主题发言、支部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提高了我办党组织生活质量,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唤醒了我办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3.全面提高机关作风效能
深入开展“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等规章制度。在每月两次的机关学习会议上通报典型案件,督促我办工作人员从我省、我市、我区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了我办工作人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房屋征收与安置工作关乎民生保障,我办将继续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助推我区城中村改造,为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不懈努力。**年下半年,我办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以360战略为引领,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
以360战略为引领,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有序实施。一是加快城中村改造推进力度,将实施计划中各项任务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要求各镇街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分步实施,落实对房屋征收、土地报征、周转房建设、攻坚清零等工作的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形成有序的良性竞争,力争圆满完成**年目标任务。二是深化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清零”和“清场”工作,依法打击影响项目建设的各类违法行为,制订“一户一策”并适时启动依法征收程序,充分利用边角地、公园绿化带落实地块等方式解决宗祠、宗教场所等特殊建筑的“清零”工作。三是坚持大拆大整和大建大美“两手抓,双统筹”,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注重城中村乡土文化和传统建筑保护,延续具有时代印记、地域特色的历史文脉。四是提早谋划2018年城中村改造项目,督促各镇街提早启动土地报批、项目立项、规划等前期工作,力争在2018年城中村改造工作开始时能够同步启动依法征收程序,确保房屋征收工作依法依规。
(二)以依法征收为抓手,纵深推进房屋征收
坚持“签、腾、拆、建”环环相扣、一气呵成,争取提前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一是积极配合各实施单位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做好剩余村(区块)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加强与各实施单位的沟通与交流,帮助解决征收过程中碰到的困难,使各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大力推进产权调换安置权益回购政策,从被征收人切身利益出发,积极为广大被征收人讲解政策与答疑解惑,引导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权益回购方式,进一步提高货币安置比例。三是严格开展房屋依法征收,切实按照依法征收的要求和程序去执行,确保房屋征收程序正当、内容合法、材料完备,以积极应对下一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四是不断加强房屋征收工作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协议书签订的有关规定,按照市级考核要求,同步录入温州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业务系统电子平台,加快临时(腾空)协议书转正式协议书工作,逐步实现我区房屋征收档案信息化、管理规范化。五是高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定期对各项目的征收疑难遗留问题进行排查梳理,针对因土地征收遗留的二、三产返回指标及村集体筹建未办理正式手续的建筑(如办公楼、农贸市场、老人活动场所等),分别通过“一村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予以一次性打包解决。
(三)以挖掘潜力为手段,努力提高安置速度
全面开展“安置提速提质年”行动,科学规划并着力推进梧白新区等七大社区连片改造、集中安置。一是继续做好安置房交钥匙工作,确保**年完成交钥匙4500套,力争完成6000套,重点是协助做好中心区建管办和高翔村C10、C35、C38等地块、平天镬公园D-25地块及仙岩街道穗丰村农改房等项目的安置工作。二是扎实做好剩余安置房源移交和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剩余房源处置利用的具体实施流程,加强我区剩余房源管理系统更新运营,最大限度盘活现有剩余安置房源,确保国有资产得到充分利用。三是严格把关工业用地及安置房市场评估价格,召集区审价小组对价格进行联合会审,使各地市场评估价格更趋于合理性、体现公平性,进一步体现“等价置换”的原则,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四是不断完善安置房质押贷款登记工作。随着安置房质押登记工作深入开展,还需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流程、配备专业人员、建档分类等工作。
(四)以完善政策为依托,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拆迁为民”的政府情怀,积极化解征地拆迁中出现的各类社会矛盾,妥善处置群众合理诉求。一是及时启动房屋补偿、责令交地、强制执行等程序。积极与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进度对接,对需要启动依法补偿程序的,督促并指导实施单位及时提供、补正相关材料,严格审查核实后报请区政府作出决定。继续做好丽岙高铁连接线工程毛者庆户、南湖路建设工程张炳新和吴小华户后续工作。二是积极应诉行政案件,化解原则贯穿始终。继续做好广化南路工程罗建等13人的诉后随访工作;继续做好新桥C08地块郑金弟、陈小华户的责令交地行政复议工作,及时补正相关证据材料;继续做好肯恩大学32户化解、三垟张严冯2户等责令交地工作。三是严格规范信访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信访登记受理回复回访等程序,加强与实施单位、信访人沟通,做好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瓯海综合问政平台、市住建委征管办转办等来信来访处理工作。四是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工作,积极向兄弟县市区学习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制定印发《瓯海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政策汇编(**年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法规的系统性宣传培训。
(五)以廉洁高效为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铁军是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要保障。一是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努力杜绝“四风”问题,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法治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习总书记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三是深入开展“强责任敢担当,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鼓励创新、容错免责的体制机制,保护支持敢担当、肯干事的干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
(篇五)
**年上半年,征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我办全体同志和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凝百倍干劲、聚千股力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克服重重困难,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征收政策体系。针对当前我县征收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方面存在问题,在提高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安置的奖励政策、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程序、取消云和县核心区块迁建安置政策,调整中心城区迁建安置标准,调整云和县征收土地青苗补偿和附属设施补偿标准以及健全征收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思考。一是制定和出台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细则》,填补了我县集体所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的空白。二是结合各项目征收实际,制定了金水小镇、石塘镇东部游客接待中心等项目的处置意见文件。
(二)汇合多方力量,合力推进政策处理百日攻坚。为保障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全县铁军大会战工作安排,牵头组织实施政策处理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打造阳光征收,攻克了一批历史遗留征收难题,保障了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同时也成长和锻炼了一批会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截至6月29日,列入百日攻坚项目的34个项目(其中后交线、采真里、大坪三期、木玩童话小镇涉及多个乡镇,合计39个子项)已完成25个,基本完成5个,完成土地征收494.49亩,房屋征收32804平方米。
(三)坚持规划先行,切实加快安置房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落实项目安置房(地),以转变现有的安置模式,努力实现房屋征收“以房等人,以地等人”目标。至目前,云和县城西北路拆迁有土安置房、云和县城西北路公寓式安置房、云和县国税大楼东侧地块安置房、云和县工会北侧拆迁安置房、云和县古坊小学扩建工程房屋征收安置地、云和县物流安置小区、云和中学安置房、云和县古坊小学东侧安置房共计6个项目先后竣工,共建设公寓式安置房144套,有土安置地基71直,已完成安置49套、71直,下半年将根据房屋征收实际情况进行安置。此外,云和县城西岗头安置区、云和县城东路53省道城南区块房屋征收安置区4个项目共规划公寓式安置房290套、有土安置地基146直。其中公寓式安置房238套,预计年底可竣工;其余安置房将根据下半年房屋征收情况分批次开工。
(四)抓好“六个加强”,推动工作进度。一是加强年度计划编制与管理。切实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土地、城乡等规划,对各乡镇、街道征收计划进行调研,科学安排,多方比较,确定年度征收规模。二是加强征收资金审核。对征收项目资金需求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按征收计划和征收进度与资金审批程序及时拨付征收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的效益,也确保了征收资金使用安全。上半年共拨付项目征收资金440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837万元,项目业主融资1735万元;共支付房屋与土地征收补偿款3665万元,征收工作经费743万元。三是加强服务指导。完善征收项目联系人制度,帮助、指导各街道做好征收实施方案制定、征收操作程序和政策执行的严格把关、政策疑难问题协调等系列工作。四是加强政策培训。在六月中旬举办了由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各指挥部领导及骨干100余人参加的政策培训班,提高了征收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五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各新闻媒体、信息通报及县里组织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征收政策知识。六是加强信访维稳,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受理信访件2件,完成答复2件。
(五)坚持务实进取,着力加强机关内部建设。有效结合每周干部例会制度与周一夜学制度,传达通报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部署、动态,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干部联系工作情况。积极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及征收相关政策、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着力改变工作作风。二是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摆在重要位置,在各种会议和场合经常敲廉政警钟,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同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从制度上筑牢拒腐防线。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下半年,我办将紧扣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工作部署,以加强和规范征收工作着手,抓好六方面工作,以加快项目征收工作有序推进。
(一)健全政策体系。一是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寻求最优方案,认真拟定《云和县**年房屋征收重置价等相关补偿标准》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征收政策体系。二是做好新旧征收政策的衔接过度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收补偿安置各项工作,确保新的征收补偿标准稳妥推进。
(二)加大难题破解。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不等不靠,进一步细化任务,实行时间、任务及倒逼机制,每一个项目都要定时间、定人员、定任务,逐个项目来落实明确责任,形成责任体系网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向联系领导汇报项目推进情况,以利于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的问题可提交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商议解决,千方百计破解难题,全面化解征收矛盾纠纷。
(三)加强综合协调。一是强化征收例会机制。加强与实施单位的沟通衔接,主动协调和服务,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合理调度资金,保障征收项目资金需求,为项目推进工作提供坚实的保证。二是完善检查督办制度。继续坚持“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制度,督促推进项目征收进度。特别是要加强征收困难项目推进的督促工作,想方设法谋划攻坚策略,确保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征收。
(四)加快安置房建设。加快城东路53省道城南区块房屋征收安置区项目完成4#、5#、6#、7#安置房开工建设。同时要加快已结项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扫尾工作,确保安置房尽快交付使用;加快开工安置房的建设进度和已确定安置区项目规划设计,做到拆迁安置房建设步伐与征收进度相适应。
(五)加强队伍管理。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适时进行廉政形势分析,及时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教育活动,认真按照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举措、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抓好各阶段工作目标落实。
(六)落实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针对新出台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实施细则》和即将出台的《云和县**年度房屋征收重置价及相关补偿标准》,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一线征收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过渡工作,依法履行有关程序,切实做好征收补偿安置各项工作,确保新征收政策稳妥推进。此外,要建立多部门联合机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特别是被征收户的理解、认同和支持。
(篇六)
**年芙蓉区征地拆迁以加快推进隆平新区城市化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为目标,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实施103号令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街道通力协作,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各项目拆迁安置工作。
一、**年上半年芙蓉区征地拆迁工作情况
围绕区委政府“三年内基本完成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总目标,**年计划铺排集体土地征地拆迁项目二十五宗,预计征地面积2598亩,拆迁房屋1086栋,拆迁安置人口4878人 ,拆迁安置费用19.2921亿元。上半年实施并启动隆平园630亩、芙蓉区社会福利中心、龟山路改扩建、杉木南路南延线、桐西小学、**小学、望龙路南延线、大河南路、芙蓉生态新城6-2#保障住房等九个项目,征地面积876.48亩,拆迁房屋344栋,拆迁安置人口1472人。
(一)依法依规,加速推进征地拆迁。一是推进征地拆迁力度。继续保持“百日竞赛活动”工作态势,各项目指挥部开夜车连轴转,目前已完成签订协议265栋。隆平园630亩项目6月8日发布实施公告,补偿张二榜、安置公示,已签订协议210栋,完成80%;芙蓉区社会福利中心3月24日张一榜,已签订协议24栋,完成65%;龟山路项目5月10日张一榜;望龙路南延线、大河南路南延线及**小学分别与5月、6月发布征地公告,组建指挥部,完成前期放线和摸底调查;杉木南路南延线、芙蓉生态新城6-2保障住房、桐西小学项目已于元月份截止。二是加快项目腾地,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区实施103号令领导小组部署,上半年实现十七宗项目扫尾腾地,完成倒房35栋、拆迁企业12家、迁坟719埂、落实青苗补偿363亩、集体设施拆迁17处,拆除违章43517平方米。火炬项目实施司法强拆7栋,嘉雨路、火炬小学、火炬路现已开工建设;加快实施隆平公园水稻博物馆项目扫尾,违章拆除、集体设施补偿,确保由芙蓉区委、区政府精心打造的世界首个以水稻为主题的博物馆于5月19日顺利开园开馆;积极推进二号安置点项目用地扫尾,为长沙县教育研究室24户教师提供限价商品房安置,剩余1栋未拆房屋实现协议拆迁,二号安置点实现全面开工建设,加快了被征地农民安置进程;采取提供汇一城限价商品房方式东风小学16户教师安置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加快未签协议房屋强拆程序和仓储拆迁问题协调,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及管廊通道施工建设按期推进。
(二)加强多渠道安置力度,加快被征地农民安置进程。一是加快保障住房安置回迁。春节过后,由区征地办、城建投相关街道共同成立了安置回迁工作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制定《三号安置点B地块选房分房工作方案》,核实项目指标及户型情况与房源匹配,完成建设单位竣工资料移交,配套设施建设、样板房装修均已落实到位,社区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事项正在加紧筹备,积极反映被征地农民诉求,化解安置矛盾。二是加大力度实施团购商品房安置补贴。利用拆迁动员会和项目指挥部宣传栏重点宣传团购商品房安置补贴政策和汇一城统购商品房申购,引导被征地农民转变观念。一对一政策宣传解释、一对一指导手续办理,做到每月申请一批、申报一批及资金审批拨付。截至目前全区已办理团购商品房安置1906户,累计发放补贴资金5.6亿元。我区团购商品房安置补贴工作做法引起省市相关部门高度关注,4月15日省委改革办改革推进处唐超雄处长一行专程来我区调研农民安置模式创新工作,详细听取相关情况汇报,组织货币补贴对象代表座谈,在**年5月9日第19期《改革简报》上登载了我区的做法,供全省交流推广,新华社等中央主流媒体近期也将来我区实地调研。三是加快套限价商品房推广。截至目前现已完成九批次171套限价商品房申购,部分申购对象已装修入住。四是研究制定货币安置方案。为进一步强化货币安置引导倾斜力度,全面放宽实施条件,对以户为单位保留了一套保障住房安置指标,自愿放弃其余安置指标的均可以申请货币补贴;结合区域内商品房市场行情及物价上涨实际,研究制定货币安置政策,全面加大货币安置力度。
(三)积极组织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一是制定认定办法。区实施103号令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会议研究并在征集东岸地区9村1场意见制定了《芙蓉区征地拆迁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暂行办法》。明确条款,维护正常拆迁安置秩序,下发各村,广泛宣传动员。二是积极开展认定工作。目前我区已经完成对未拆安地区在册人口6803人的初始认定和第一批新增人口52人初审工作。对在册人口初始认定采取未拆安人口调查登记、未拆安人员信息与村集体财产分配名单匹配、调阅户口迁移柜机等工作程序,重点把握是否参与村集体资产分配。对新增人口的认定主要以原农业户口迁移检索迁移轨迹和报审流程为基础;在册人口和新增人口初始认定结果均须报区103号令工作领导小组集体会审并张榜公示,结合项目拆迁安置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资格。
(四)落实拆后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一是纳入社保,落实社保待遇发放。上半年区政府筹措望龙保障住房、合平村、东湖村农民社保项目用地、新安保障住房、火炬项目第二批、隆平园138亩、杉木村保障住房、隆平园446等项目社保缺口资金7369万元和大拆违代征人员、收土转户人员社保资金9001万元,共计16370万元,确保**年下半年新增拆安对象2025人全部纳入社保范畴,社保资金解缴和社保纳入全部实现100%。二是及时发放双倍过渡费。AD地块、滨河路、十六中、远通苑、二号安置点等5个超期未安项目人员双倍过渡费已于**年底前发放到位。6月份又新增发放A2A3超期未安项目人员双倍过渡费4352520.8元。三是按期拨付“租地复绿”租金。根据拆违土地“租地复绿”政策,及时拨付半年度复绿用地租金1526.7万元,为拆违农民提供了生活保障。
(五)积极处理60号令遗留问题,维护基层利益。一是加快60号令项目遗留问题处理。关于隆平园198亩项目王跃辉户房屋拆迁问题,经多次邀请市国土局实地调研,请示处理意见,区103号令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会议研究,已形成具体实施方案,拆迁工作正在积极开展。省农科院长白路、创新中心遗留问题因农科院方面认为目前院方精力有限,同时难以落实拆迁安置的房源,导致项目实施一直无实质性的进展。二是支持启动“两安用地”项目。广泛征求各村生产用地处置意见,争取区委政府政策和拆迁资金支持,协调职能部门支持办理相关手续。东岸村生产用地正在加紧进行仓储建设;望龙村部分生产用地已经启动农贸市场开发;西龙村生产用地双杨石材城现已进驻;东屯村、新安村生产用地征求村民意见拟交由区政府进行招拍挂出让;其他村生产用地开发利用都将相继实施。
二、**年下半年芙蓉区征地拆迁工作计划
一是全力推进征地拆迁,促进隆平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区委政府**年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计划,下半年将实施并启动河山小学、滨河路五标段、温州商贸城、望龙村零星土地、东岸村零星土地、新安小学、新安村21#保障住房用地、营盘路三期、远大路改扩建项目、芙蓉区张公岭村9#保障用地、新安村零星土地、合平路二期、泉坝路、农大消防站、四号安置点二期、合平村零星土地十六个项目,征地面积1494亩,拆迁房屋557栋,拆迁安置人口2865人。二是加快保障住房安置回迁,推进被征地农民安置进程。组织实施三号安置点B地块分房选房工作,实现隆平园273亩、278亩、合平小学、合平路、东业地产及京杉B等6个项目1572人安置回迁。积极筹备一号安置点AD块安置回迁工作,对京杉B、AD地块、A2A3等项目进行项目指标及户型情况与房源匹配情况核对,加快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确保**年上半年一号安置点AD地块实现分房选房。三是加大货币安置力度,加速被征地农民安置进程。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纯货币安置政策要求和市绩效考核纯货币安置率达40%的目标,进一步加大货币安置力度,全面放宽实施条件,加强推广力度,力争全年实现货币安置人数达到1500人。四是落实督查问题整改,确保市对区绩效考核取得优异成绩。1、加快实施项目结算。**年上半年督查中通报的6个未办理结算的项目现已全部通过项目结算会,正在加紧进行资料报送工作,针对**年底截止满2年的项目,已经制定《下半年项目结算工作铺排表》,结算工作组正在与用地单位、街道、村充分沟通,扎实做好会前工作。2、加强完善公告、告示。针对通报中指出的公告、公示格式、内容不够完善的问题,征地办、国土分局再次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03号令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公告文本和补偿安置公示内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三公告一登记”、“两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第三榜公示采用大型喷绘在拆迁项目现场集中进行公示。3、积极学习兄弟区优秀做法。加快拆迁进度,提高服务质量,学习岳麓区一线服务、两级联审、三榜公示、四月签约腾房、五月交地结算“12345”工作模式;督促街道完善社保纳入程序。以天心区、岳麓区项目拆迁补偿进度表为模板,丰富台账内容,使格式更工整、美观。
(篇七)
半年来,我办在区委、区政府及市政管办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积极贯彻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房屋征收管理职能,加快推进安置管理工作。按照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积极创新思路,优化工作机制,奋力攻坚克难,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有力有效地保证相关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推进,统筹推进房屋征收事业的发展。现就半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并提出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年初,我办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市政管办的工作部署,将任务细化、量化、具体化,落实行动方案,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做到领导到位、目标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积极推进房屋征收工作
1、多形式开展房屋征收解析与政策宣传。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我们尤其注重房屋征收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社区、通报、网站、微博等宣传平台,通过现场咨询、座谈会、专题培训、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全力提升房屋征收管理水平,改善房屋征收环境,加大对广大被征收人的政策宣传,努力营造一个社会共同参与的和谐征收氛围。上半年,我们组织开展各种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和书籍1200余册,以此对房屋征收政策进行详细的解读,让被征收人对现行的征收政策有更加明确的认识,以争取得到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2、全力以赴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我办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温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工作。积极协助各实施单位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的前期工作,做好房屋征收范围或房屋补偿范围的确定、补偿方案的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确定等工作,同时,全力配合各实施单位做好房屋征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房屋征收过程中碰到的疑难问题。
**年上半年,我区做出房屋征收决定两个,分别是南湖路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广化南路(景山段)道路建设工程工业用房部分,另外广化南路(景山段)道路建设工程住宅部分、景山街道净水社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申请区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目前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征求意见期满。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的有104国道至瓯海大道连接线道路工程(新双南线)、104国道(瓯海段)拓宽工程等两个项目,目前正处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阶段。今年上半年新实施房屋征收的项目还有市域铁路S1线工程、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等,其房屋征收前期工作开展顺利,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上报区政府审批。
(二)加强部门督查协作,积极推进房屋安置工作
1、安置房安置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上半年我们根据**年全年安置房安置计划,组织了平天镬公园建设工程提前安置第三批、市域铁路S1线娄桥段提前安置、秀屿山公园建设工程提前安置第二批等项目共计75户,99套安置房认购工作。瓯海大道西段快速路工程91户,计174套安置房交钥匙工作也在紧张的筹备中,预计下月开始全面交付。同时我们也认真做好城市中心区商务区三期、东二条路工程、公安局检察院及三桥路改建工程等项目安置房安置方案的预审工作,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2、多部门协作加强对安置房建设督察力度。
根据《瓯海区拆迁安置房“安置提速”专项行动攻坚方案》,我们今年上半年协同住建部门通过召开安置房建设专题汇报会及安置房建设现场督察形式,及时掌握安置房建设的进展情况,共同化解安置房建设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还积极配合区人大对“安置提速”工作的巡视督察,并向人大提出许多有关拆迁安置工作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工作的落实,使我区安置房建设、安置工作得到全面快速推进。
3、加快剩余安置房房源移交处置工作。
随着《瓯海区剩余房源管理处置暂行办法》的实施,我们继续完善瓯海区安置房管理数据库系统同时,加快安置房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安置完毕后的剩余安置房源的移交工作。上半年,我们完成南塘大道建设工程仙岩段156套、西山路二期改建工程48套剩余安置房源的移交工作。现南塘大道建设工程梧田段安置房移交工作正紧张的衔接中。这项工作的开展,使剩余安置房源得到有效管理,为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防止资产流失作出新举措。
(三)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1、排查纠纷矛盾促和谐。
房屋征收工作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办尤其注重对矛盾纠纷的调解,一直来高度重视来访来信的接待处理,努力加强房屋征收矛盾纠纷排查,全面梳理上访的各种问题,积极化解房屋征收过程中的各类纠纷和矛盾。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耐心细致,不推不拖。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办共受理书面信访4件,包括彭区长批示督办信访件1件,浙江省网上信访平台处理信访件5件,接待来访90余次,对于每一件信访和投诉,每一个来访群众,都做到认真接待、详细记录、跟踪督办、准确回复和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2、破难攻坚化难题。
上半年,我们理清思路,找准方向,突出重点,协助项目业主单位妥善处理房屋征收遗留问题,定期集中对各项目进行排查梳理,及时组织专家小组进行研讨,对各类问题的解决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意见,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得当,把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有效地解决我区各工程项目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与遗留问题,加快房屋征收进程。**年上半年,共办理各部门来文请示件16件,我区共召开房屋征收与补偿联席工作会议4次,解决了200余户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疑难问题与遗留问题,区未登记建筑联合认定专家小组共完成5次未登记建筑联合调查认定工作,对6个项目80余户被征收人的未登记建筑进行了年份认定。
(四)注重队伍自身建设,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办党组始终坚持将党建工作与房屋征收工作同部署同安排,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党组书记亲自抓机关党建工作,分管副主任具体落实机关党建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了宽松环境,确保了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内容、效果的落实,责权明确、运转高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2、健全支部活动各项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员大会、支委会,每年两次的党课教育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会,发扬党内民主,认真筹备党支部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公推直选”办法,落实党支部换届工作。坚持按标准发展新党员,今年培养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党费管理,及时按标准收缴党费、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加强党建信息报送,上报信息6条。同时健全了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机制,上半年完成了青工委换届工作。
3、积极开展“三联三促”活动。根据区委的安排,今年我办“三联三促”活动联系潘桥街道潘西社区丁岙村,扶贫挂钩结对帮扶单位——泽雅镇下连坑村。半年来,我们积极响应区委“三联三促”活动工作部署,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队深入街道、社区,主动协调解决街道、社区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4、不断深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办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做到自持、自律、自警;由党支部牵头,开展与每个党员干部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观看一部廉政教育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提升防控水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严四禁”有关规定,控制公务活动接待费用,切实加强对公款吃喝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确保政府采购按规定进行;严格考勤制度,从严执行机关效能“四条禁令”,严守上下班纪律和外出登记制度。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我区近几年来建设项目不断启动,房屋征收补偿政策的调整、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面临的困难也越来越多的,目前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征收和遗留疑难问题处理面临困境。
目前,我区部分房屋征收项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区大多征收项目采取协议征收的形式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导致房屋征收工作不能依法依规,也给行政诉讼与强制执行带来影响;二是个别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工作细节上不够言谨,一些法定的工作程序未履行到位,比如征收调查结果、评估结果未依法进行公示,一些文书的送达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等等。
(二)安置工作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快进度。
目前安置工作进展总体还比较顺利,但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各工程项目业主存在重拆迁轻安置的观念,对安置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工程建设验收时间存在拖延现象,导致后续的安置定位和交钥匙工作无法开展;三是各安置房建设项目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这也是导致建设进度缓慢或延后的重要因素;四是部分项目因当时的进度要求未与被征收人签订正式协议,导致安置房套型无法确定,安置房无法开工建设或延后建设等,移交后的房源未得到充分利用。
(三)信访维稳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房屋征收和安置工作都是当前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征收矛盾和安置不妥善问题也是极易引发群众信访和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在前几年的项目推进过程中,因上级对工程进度的要求,一些工作并未做到位,再加上近一年多来征收补偿政策的收紧,引发了部分被征收人的不满和心理上的不平衡。从我办近期接待的信访来访人员增多以及到各项目业主单位处理疑难遗留问题的过程中可以看出,矛盾比较突出。
三、**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我办将紧紧团结在市政管办周围,全面学习领会两会精神,按照市政管办**年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努力。下半年,我办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加强政策宣传培训。
把完善征收补偿政策作为开展工作的前置基础,全面开展房屋征收政策研究,积极向先进地区和兄弟县市区学习交流成功经验,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省《条例》、温州市相关房屋征收政策有关规定,结合瓯海实际,积极开展房屋征收政策的深入调研。根据市政管办的政策取向努力探索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市场化安置的新路,尽快开辟新常态下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和切实可行的房屋征收政策,为开展房屋征收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继续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手段,积极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改善好、营造好区内的房屋征收环境,让广大民众充分了解并积极参与到房屋征收和城市建设工作中来。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政策法规的系统性培训,切实提高我区征收队伍及从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房屋阳光征收。
健全阳光征收与补偿运行机制,对**年新启动的房屋征收项目,全面执行阳光征收制度,加强阳光征收制度的可操作性,努力推进房屋征收补偿的规范化、阳光化,将各个环节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征收工作的公信力。在此同时,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积极协助做好房屋征收前期规划,加强房屋征收中介机构的管理,协同各部门各单位合力推进征收工作,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阳光”运行体系。积极配合茶山街道做好相关村级二产置换三产或实现货币补偿工作。
(三)积极挖掘安置潜力,努力推进“安置提速”。
针对安置工作相对滞后的现状,在做好需求分析和计划预测的基础上,我们将积极协同各部门、各建设单位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做到早筹划、早部署,提前落实和明确安置项目,督促、协调安置责任单位做好安置方案的编排、审核、实施等具体工作;二是创新安置思路,推进全区剩余安置房处置工作。根据《瓯海区剩余安置房源管理处置暂行办法》的有规定,及时开展剩余安置房源的交接和再次利用工作,并按照就近安置、提前安置的思路,及时启动安置工作,确保完成交钥匙1700套;三是及时排查梳理安置过程中遇到的遗留疑难问题,积极协同有关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四是加大“安置提速”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制订具体详实的工作措施,倒排工作时间表,真正达到提速、提效的目的。最终实现安置工作逐步还清旧账,不欠新账,适度超前的目标。
(四)全面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以全面开展作风建设为抓手,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塑造服务型人才,以适应新常态下房屋征收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促进征收事业的发展。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为重点,结合房屋征收工作特点,加大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宗旨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端正对群众的态度,真正树立群众导向,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为全面完成我办**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解决“四风”问题,积极研究并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措施,努力营造“干净、干事”的浓厚氛围。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持为民、便民、亲民原则,简化办事程序,寻找新的服务切入点,拓宽服务思路,加大服务力度。倡导形式多样的事业单位文化建设,真正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我区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篇八)
**年上半年,市征收办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征收工作的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行政,促进了征收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1-6月份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征收管理: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发布施行至今,我市尚有6个项目、278户房屋拆迁工作,在《条例》实施前已发放拆迁许可证,目前仍按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其中3户已依法申请行政裁决,目前未实施强制拆迁。1-6月份行政诉讼3件、行政复议1件。集体土地认证2.29万平方米,保证了征地拆迁中市政府投资及招商引资项目认证面100%。批准拆迁延期手续7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75件次,已协调解决73件次,做到了当年信访件办结率达97%。2、房屋安全鉴定:实施鉴定33件次,面积4.71万平方米。共收取鉴定费10.13万元。3、房屋拆迁:拆迁事务所1-6月累计接受委托拆除项目2个,拆迁面积2.3万平方米(含机械拆除面积),接受委托拆迁预收款18万元。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完善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及相关程序,并报请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安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2、结合我市实际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认证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调研和论证,并在市政府74号令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了相关实施办法;3、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和联系,拟定了完善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执行申请规程;4、加大了对历史遗留拆迁问题的处理力度,协调解决了多起拆迁安置纠纷信访案件;5、根据省住建厅安排,具体承办了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会议。6、审批、推进、完善华茂集团老厂区约16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收拆迁工作。7、以“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区别对待、限期解决,有利稳定”为工作准则,妥善处理遗留项目的调处工作,建立了纠纷排查、信访联动、应急处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了领导接访和网上受理投诉咨询等措施,对达不成协议或者拒绝拆迁的,尽最大努力,争取协商解决问题。8、加大对公共场所的非住宅装修、依附于房屋建筑设置的大型广告设施、通讯设施及使用超过20年以上进行交易房屋的管理力度,同时积极与行政执法局、广电局、房地产监察大队加强联系,形成相互把关、联合管理的工作格局。9、加强对拆迁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市本级实行以资质参与市场竞标,按时对全市(含八县)具有城市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进行资质年审,并加强业务培训力度,坚持持证上岗。10、坚持每月报表制度,报表数据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无漏报错报现象发生。1-6月已在政府信息平台发布信息44条,在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在线答复20多条。
三、扎实推进,党建工作成果丰硕
1、组织专题学习。由办支委成员带领党员干部认真参加“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开展大讨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余刚局长《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深入开展大讨论,把廉政工作放在首位,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工作;3、主要负责人讲党课。由我办主要负责人讲一次以“保持党的纯洁性、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为主题的党课,增强党课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4、效能建设,树立形象。一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强化单位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二是坚持阳光行政。将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政策、办事程序、期限等在我办办公大楼显要位置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同时在办公室五楼拆迁管理一科设立“业务咨询台”,方便群众咨询各项业务。三是落实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制度,落实目标管理制,形成竞争机制。5、文明创建,扎实有效。在巩固安徽省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思维,创造特色,扎实有效的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今年继续保持晚婚晚育、独生子女率达100%。单位安全保卫、治安案件等继续保持“六无”局面。通过以上举措,动员和吸引全体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办掀起了学习活动的新高潮。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拟订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并及时上报市政府;2、调整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补助费标准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3、做好新河水系整治等市重点工程的房屋征收拆迁认证及补偿方案的审核认定工作;4、进一步加大对历史遗留拆迁问题,特别是去省赴京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力争结案息访。5、继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通过学习创新,建立一支精良的具有先进性战斗力的征收管理队伍。6、继续完善各项规章,着力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规范从政行为,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正。7、继续做好拆迁市场管理工作,以整顿和规范拆迁市场秩序为重点,严格市场准入,依法查处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及野蛮拆迁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建立健全拆迁实施单位信用档案,实行不良行为登记制,逐步形成拆迁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拆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篇九)
**年,房屋征收管理局在旗委、旗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部门的有力配合下,不断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回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一、房屋征收管理局业务工作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为改善阿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棚户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实施棚户区改造,破解遗留片区“烂摊子”难题。按照市、旗两级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我局计划对**城区各棚户区进行征收改造。
现前期入户摸底调查、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工作已完成,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已完善,已报请旗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组织被征收人召开了动员大会,会上选聘了五名社会监督员,并联合社会监督员选定了评估机构。截至目前已出评估报告127份(其中住宅15份,商业112份);已完成征收83户0.53万平方米,支付现金323.7万元,兑付房票0.6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0户0.14万平方米,支付现金77.7万元,兑付房票0.02万平方米;商业73户0.39万平方米,支付现金246万元,兑付房票0.63万平方米)。
(二)回迁安置工作。今年上半年,通过整合房源、异地安置、兑换房票等措施共安置898户16.1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647户11.24万平方米,商业251户4.94万平方米),现剩余安置493户12.0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63户2.28万平方米,商业330户9.76万平方米)。
引进北京华财希盟投资有限公司与凯创公司合作开发,现凯创城回迁安置房项目已复工建设;另亚峰公司也已复工,目前主体已建至7层;天佐商业54户回迁房自建项目已开工建设,年底具备回迁安置条件;博业住宅安置房建设年底具备回迁安置条件。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工作。近年来,我们积极响应国家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金融政策,大力争取国家、自治区、市三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现已争取3500万元。为全力争取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和棚户区改造贷款,我们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定期检查棚户区改造项目并按月上报各棚户区回迁安置房建设进度,结合各棚户区情况,安排专人积极争取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整理、报备各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现已争取棚户区改造贷款16.44亿元,为各开发企业在自建回迁安置房和回购房源异地安置上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二、推进措施
(一)结合棚户区改造工作摸清各类房源,扩大互通范围,扩大房票使用范围,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置。针对目前回迁安置的现状,结合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整合可利用的一切房源并扩大互通范围、扩大房票适用范围,争取早日完成剩余回迁安置工作。
(二)充分利用棚改贷款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与金融办、市房管局及国开行联系,继续完善相关手续资料,将棚改贷款充分利用到**城区各棚户区改造上来,确保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为使今后的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我局专门制定了阳光征收操作流程,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征收工作,征收过程中所有事项将全部公示,真正做到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三、存在问题
(一)优质房源不足,棚户区改造难度较大。中心城区优质房源不足,特别是符合安置条件的商业房源严重不足,导致新征收户和回迁安置户选房意愿不强,棚改难度较大。
(二)资金短缺,征收工作及回迁房建设进度受限。因棚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不能按计划顺利进行,同时影响棚改货币化安置房源建设,存在资金断链、影响工程进度的可能。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争取棚户区改造贷款加快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按照市、旗两级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我局从下半年开始,对**城区各棚户区进行征收改造。同时继续加大棚改贷款的争取力度,确保各棚户区改造征收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
(二)继续争取棚户区改造贷款加快自建项目建设。对有一定能力继续建设回迁安置房的企业,根据各开发企业自建项目的建设进度,报请旗政府合理分配棚户区改造贷款,确保各自建项目按期施工。
(三)继续加大异地安置力度。结合棚户区改造摸清房源,扩大房票使用范围,争取尽早完成剩余安置工作。
(篇十)
市住建局: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住建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办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和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市住建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岛这一战略任务,紧紧抓住我办年度质效工作目标,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上半年完成房屋征收面积161713.10平方米,房屋征收户数945户,征收土地面积172353.73平方米,安全划转补偿资金约3.9亿元。
一、上半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五条断头路贯通工程房屋征收工作和市政续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1、扎实推进五条断头路贯通工程房屋征收工作。
侨中路、和平南路、世贸东路、文明东路、高登东路贯通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年确定的市政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工程项目建设要求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了确保重点工程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房屋征收任务,办主要领导亲身组织、周密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全办上下齐心协力,有力地推动了“五条”断头路贯通工程房屋征收工作。到6月30日止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了“五路四桥房屋征收工作:
(1)侨中路完成房屋征收面积9800平方米,征收户数13户,补偿安置资金6051.7万元。
(2)高登东路完成房屋征收面积10891.52平方米,征收户数222户,征收土地面积33776.45平方米,补偿安置资金606.5687万元。
(3)文明东路完成房屋征收面积24566.76平方米,征收户数92户,征收土地面积26055平方米,补偿安置资金8567.5217万元。
(4)和平南路完成房屋征收面积17674.59平方米,征收户数203户,征收土地面积18774.59平方米,补偿安置资金8229.0304万元。
(5)世贸东路完成房屋征收面积29980.4平方米,征收户数102户,征收土地面积23229.77平方米,补偿安置资金103,360,045万元。
(二)续建项目进展情况
1、完成东环铁路**站新增贵宾通道的房屋征收工作,房屋征收面积1772.45平方米,户数6户,征收土地面积700平方米,补偿经费122.6403万元。
2、龙昆南延长线房屋征收面积242.3平方米,户数70户,征收土地面积17904.78平方米,补偿经费22.0776万元。
3、龙桥立交房屋征收面积15391.66平方米,户数82户,征收土地面积46822.33平方米,补偿经费1734.9142万元。
4、海甸五西路片区路网房屋征收面积4593.42平方米,户数19户,补偿经费265.2986万元。
5、环岛路二、三标段征收土地面积5090.81平方米,户数55户,补偿经费317.0588万元。
6、向荣路填土方及管线迁移费补偿经费15.3605万元。
7、朱云片区完成房屋征收面积3000平方米,征收户数9户,补偿安置资金530万元。
8、镇海村完成房屋征收面积42200平方米,征收户数70户,补偿安置资金1680.07万元。
9、滨江新城完成房屋征收面积1600平方米,征收户数2户,补偿安置资金156.1651万元。
(三)新建项目工作推进情况
1、完成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核及报批工作,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2、完成滨海西路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核及报批工作,该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3、完成**区廉租房周边路网(敬贤路)房屋征收方案批复工作。
4、完成琼山区廉租房周边路网(博雅路)房屋征收方案批复工作。
(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法规建设,办理行政诉讼的答辩和应诉工作。
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了实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我市当前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对接,做好我市房屋征收工作,我办认真组织条例学习,传达贯彻条例精神并结合我市房屋征收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定了一批符合我市房屋征收工作的配套规定,用于指导房屋征收工作。上半年做了以下工作:
1、拟定市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职能和机构编制方案并报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完成了机构更名、职能调整,并按照新的机构名称和调整后的职能开展工作。
2、根据市领导的要求,我单位已于6月9日顺利搬迁到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办公,完成了办公室的迁址工作。
3、草拟《海南省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暂行办法》上报省住建厅。
4、拟定《**市政府房屋征收工作职责及工作规程》,已报市政府待批。
5、拟定《**市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工作职责及工作规程》,已报市政府待批。
6、拟定《**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工作职责及流程图》,已报市政府待批。
7、草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已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会签。
8、草拟《**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9、协助制定房屋征收公告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等格式文本,已在“五路四桥”房屋征收工作中使用。
10、依法做好行政诉讼的答辩和应诉工作,上半年共办理行政拆迁诉讼案件3宗,胜诉3宗,胜诉率100%。
(五)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巩固年”活动
根据《**市**年机关效能建设方案》和开展“优质服务巩固年”活动方案,结合我办实际,扎实开展以转变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执行力为重点的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效能建设方案,“优质服务巩固年”活动方案,并按计划活动方案完成了第一阶段工作,第二阶段工作正在实施之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开展了以“勤政、廉政、优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学习,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效能就是生产力、效能就是竞争力,抓效能就是抓发展”的意识。
2、严格执行“六不准”工作纪律,落实效能十项制度。根据我办实际修改、补充完善了十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一线工作法”。
3、按要求制作了宣传栏、岗位工作牌。
4、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于市政府**年重点工程建设目标。按照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目标任务,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顺利推进各项工作。
(六)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公职人员廉政风险点排查及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本办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在全办进行了一次党风廉政教育,研究制定了《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实施方案》。
2、全面深入排查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岗位廉政风险,根据不同层次,重点查找在思想道德建设,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推荐、大额资金使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业务处置权、内部管理权,重点工作岗位存在和潜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共排查出B级风险点53个,制定风险点防控措施103条,目前我办正在依据防控措施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控。
3、明确岗位风险等级,填写《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情况报告表》,签订岗位风险承诺,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公示,并将廉政风险排查情况汇总成册上报市住建局。
(七)安全与维稳工作
上半年重要节日多,又是“两会”召开时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和住建局关于认真做好 **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五一”、“端午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确保重要节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祥和。我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安保工作。重大节日和两会对安全生产和节日值班进行了认真部署,对房屋征收拆除工地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改;对房屋被征收户存在的诉求和有可能上访的苗头,进行了认真分析排查和化解工作;为了保证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和群发性事件。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和两会安全动员和工作部署
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周学英主任均组织召开全办安全工作部署会,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和住建局有关做好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认真分析房屋征收的安全形势、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排查,制定了检查方案,落实检查人员和责任,保证了房屋征收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2、认真处理人大政协提案和市委、市领导的批件,落实信访接待处理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办认真落实人大政协提案和市委、市政府
的批件办理制度,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3件,办理市委陈辞书记批件1件,办理市政府冀文林市长批件1件,办理市政府丁竹副市长批件2件。处理信访件4宗,解答12345政府服务热线4个,接待上访群众21人/次,落实板桥路遗留问题补偿资金200多万元,所有提案、领导批件及群众信访均得到了及时落实。
3、做好春节、五一节、端午节前后安全检查工作和对有上访倾向的房屋被征收户的思想劝导工作。
重大节日前后,我办主要领导亲自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对镇海村、朱云路旧改项目、“五路四桥”和市政续建项目等房屋被征收拆除工地均进行了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镇海村旧改项目房屋被征收拆除工地存在的防护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对所涉及的房屋征收可能存在上访倾向的房屋被征收户进行排查摸底,并由法规科进行劝导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突出矛盾。
(八)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春节期间按规定坚持值班制度,领导坚持带班,值班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没有发现脱岗、漏情、压情、错情现象。
(九)推进侨中路等五条断头路贯通工程,春节期间坚持加班。
为了落实市政府的要求,加快推进五条断头路贯通工程前期工作。2月6日(正月初四)我办主要领导和四个内设科室领导和骨干回到了工作岗位加班,研究“五条”断头路征收和补偿方案,研究新条例有关征收和补偿工作流程,2月8日完成了和平南路、文明东路贯通工程征收和补偿方案的上报工作。
(十)完成的其他工作
1、落实东环铁路拆迁补偿决算及资料上报工作。
2、协助市环保局落实全市水污染面源整治拆迁补偿资料审核工作。
3、对秀英区基层干部进行新征收条例培训一次。
4、撰写通讯一篇,该通讯被《“5路4桥“工作简报》采用。
5、完成了法人证书年审、劳动工资统计、季度拆迁补偿数据统计、公务员上半年考核考评等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下半年工作总体思路
做好下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旗帜、解放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住建局的工作中心和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以解放思想和开展“优质服务巩固年”活动为动力,推动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思路和方法创新,破解城市建设中房屋征收工作难题。坚持真抓实干,坚持又好又快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执行力。把下半年各项工作目标责任落实到科、到人。通过努力把我办打造成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和谐型机关,服务于我市城乡建设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二)下半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1、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下达的**年工作目标,全面履行我办职能赋予的工作职责。积极、务实、高效的协助指导和服务于市政项目和旧改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加强对市政项目房屋征收和拆迁监管指导、积极配合旧改办推进旧城区改造工作,为业主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力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2、继续抓紧抓好“五路四桥”房屋征收收尾工作,配合各区政府做好安居工程周边路网建设房屋征收工作。
3、协助市区两级政府做好**年准备打通的九条断头路前期准备工作。
4、认真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工作,确保安置补偿资金安全有效运作。
5、加强法规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法规、规章、规程。
6、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班子自身建设,建立和健全教育、管理、奖惩和使用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做好党风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快推进预防腐败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标本廉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廉洁从政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动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8、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提速、提质、提效”为要求,紧密结合我办工作职能和特点,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完善行政运行程序,改善工作作风、培养执政文化。落实“六不准”工作纪律和效能建设“十项”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质效考评机制、效能投诉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着力解决我办在监督指导、服务房屋征收工作中影响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打造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和谐型,人民群众满意的房屋征收机关竭尽全力。
9、认真开展“优质服务巩固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创新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争取工作一流业绩。努力做到服务意识有新的增强,服务行为有新的规范,服务环境有新的变化,服务评价有新的举措,服务能力有新的突破,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10、做好年度考评,重点目标责任考核、基层站所开展“优质服务巩固年”活动等考评考核工作。
(篇十一)
上半年,我办在县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 “民族团结进步年”、“纪律教育年”活动与房屋征收工作有机结合,按照统筹、协调、配合、服务等工作职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认真做好上半年县城棚户区改造及重点工程房屋征收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房屋征收进展情况
㈠工业园生活区项目:涉及房屋征收15户、企业3家、养殖地2户,到位资金500万元。经过入户摸底调查阶段、咨询性评估、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召开听证会、送达评估结果、张贴公告,开始签订协议,截止目前已签订协议15户,拆除房屋15户,补偿资金324万元,已发放324万元。企业签订协议2户,补偿资金259万。养殖地签订协议1户,补偿资金32万。正在继续做被征收人工作签订协议。
㈡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区项目:涉及房屋征收55户,到位资金1100万。其中:林业局开发区回民村民37户、火车站片区18户(其中12户是个体户),单位所属房屋3户(中央储备库精河直属库、博州烟草公司精河县分公司商铺和精河县国税局收税务办公室)、养殖户2户。已完成入户摸底调查、咨询性评估、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召开听证会、送达评估结果、张贴公告,开始签订协议,截止目前已签订协议51户,拆除房屋47户,其中涉及单位3户近期签订协议(3家单位为调管单位,正上报上级单位批复后签订协议,其中国税局和烟草局钥匙已交我办,粮食储备库房屋已拆除)1户个体户未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总补偿资金981万元,已发放951万元。正在继续做被征收人工作签订协议。
㈢工业园区项目用地储备区(29户)。征收范围:东至紫金商贸城、南至连霍高速公路、西至县气象局、北至312国道。涉及被征收人29户,其中:养殖户23户、企业3家、培训中心1家、餐饮2家。已完成房屋认定、发布征收公告、送达估价报告等法定程序,正在入户协商,已签订协议6户,拆除房屋6户。
㈣工业园区生活配套区(14户)。征收范围:东至茫丁乡巴西庄子村、南至连霍高速公路、西至紫金商贸城、北至312国道。涉及被征收人14户。已完成房屋认定、发布征收公告、送达估价报告等法定程序,正在入户协商。
㈤工业园区建设路扩建工程(9户)。征收范围:东至茫丁乡巴西庄子村、南至连霍高速公路、西至工业园区建设路、北至县中医院。涉及被征收人9户。已完成房屋认定、发布征收公告、送达估价报告等法定程序,已签订协议8户,拆除房屋8户;剩余1户因严重违建交由县住建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㈥精河县康复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县中医院东南侧)(66户)。征收范围:东至茫丁乡河西村、南至连霍高速公路、西至县中医院、北至312国道。涉及被征收人66户。已履行房屋认定、发布征收公告等法定程序,正在送达估价报告进行入户协商。
㈦**年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3户)。征收范围:茫丁乡河西村。涉及被征收人3户。补偿依据及标准参照县城棚户区改造方案执行。已完成房屋认定、送达估价报告等程序,正在入户协商。
㈧精河河段水污染治理工作(14户)。征收范围:东至沿河路、南至连霍高速公路、西至茫丁乡河西村、北至美食一条街。涉及被征收人14户。补偿依据及标准参照县城棚户区改造方案执行。已完成房屋认定、送达估价报告等法定程序,已签订协议9户,剩余5户。
㈨精河县城镇集中供热工程(2户)。征收范围:茫丁乡东庄村。涉及被征收人2户。补偿依据及标准参照县城棚户区改造方案执行。已履行完房屋认定、送达估价报告等程序,2户均已签订协议。
㈩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改造区域:东至火车南站、南至连霍高速公路、西至茫丁乡巴西庄子村路口加油站、北至解放路。上述区域内符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条件约有2100户,已报名1125户,评估476户,已签订协议61户。重点做好4号区西南侧(高速路与团结路交叉处)27户入户协商工作。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为加强房屋征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我办成立了由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组,划分责任区域,实行包片落实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全办干部职工发扬“白加黑”、“5加2”的工作精神,合力推进,奋力攻坚,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入户摸底调查,确保每户数据准确,有针对性的制定各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㈡齐抓共管促落实,提高工作质量。一是主动上门、逐户、面对面向被征收人宣讲房屋征收补偿奖励措施及法律法规,以及开展民意调查和说服等工作。二是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共同商议解决问题。在召开房屋征收工作例会时,由责任区域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群众提出的诉求,并进行集中解决答复。三是采取“签一户、搬一户”。对于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被征收户,督促他们及时领取安置补偿款,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房屋。
㈢保障群众利益,公开监督到位。本着“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一是公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有关优惠措施、奖励办法及补偿标准。二是公开被征收户原房屋的结构、建筑面积(包括各种附属物),房屋的评估金额;被征收人搬家、验收的时间,过渡补偿安置费用等情况。三是自觉接受各部门以及群众的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建议
㈠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区项目:个体户张娟对评估价不认同,同时对补偿价期望过高,我办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多次入户走访,了解到其一直要求赔偿260万,与评估价相差过大,目前我办正继续做工作。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征收其房屋。
㈡工业园区项目用地储备区:通过入户调查了解到,养殖户及企业均要求置换土地后,继续从事生产活动。6户个体户对补偿价值期望过高。建议给予划拨养殖地、企业用地进行置换。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我办在坚持抓好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 “民族团结进步年”、“纪律教育年”活动的同时,继续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程项目的房屋征收任务。
一是做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申报登记、评估认定和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工作,将重点做好4号区西南侧(高速路与团结路交叉处)27户入户协商工作。
二是做好精河河段水污染治理工作,东至沿河路、南至连霍高速公路、西至茫丁乡河西村、北至美食一条街房屋征收工作。
三是做好精河县康复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县中医院东南侧),东至茫丁乡河西村、南至连霍高速公路、西至县中医院、北至312国道,涉及被征收人66户的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工作。
四是做好**年棚户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茫丁乡河西村被征收人3户的房屋征收协议签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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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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