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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治理微腐败通讯稿精选12篇

时间:2019-05-14 11:02:16 网站:公文素材库

倡廉反腐是我国加大力度宣传的一项政策。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最新治理微腐败通讯稿精选12篇,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

今年,**县采取“四项措施”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活动,治理“微腐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全面部署。扶贫攻坚是今年全县的重点和难点工作,县委高度重视扶贫资金安全问题。自治区纪委推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认真迅速学习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此项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和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完善制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带领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对负责实施或监管扶贫项目资金的重点部门(单位)开展调研活动。采取实地查看资料台账、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各相关部门(单位)涉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制度运行情况、目前急需解决的纪律和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及建议、针对项目资金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讨论提出要出台管用的保障制度。扶贫、财政、发改、农牧等部门根据调研讨论意见,进一步严格纪律要求,细化和完善项目资金实施和监管制度,制定了简单实用的管人、管钱、管事的制度进行公示,切实堵塞制度漏洞,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

严厉查处。对涉及精准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逐件销号;对已经掌握的问题线索加强查办力量,建立纪律审查片区协作和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深挖细究,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和个人,曝光通报,全面追责;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按时办结。紧盯项目、紧盯涉农惠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紧盯基层干部,着力查办一批影响扶贫政策落实,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形成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和震慑效应。 截至目前,共初步核实26件,立案查处5件5人。

强化教育。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民主法治、党纪政纪和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从源头上遏制违纪行为的发生。健全完善农村党员干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农村党员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村监会“551”机制及参加乡镇重要会议和报告等制度,健全落实农村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促进农村党员干部依法依规依纪行使权力。

篇二

5月25日,****新区**街道**社区在**家园小区召开治理“微腐败”专题坝坝会,**街道小管办、**自来水厂、**家园物业公司、社区工作人员、小区业委会和业主代表等近两百人参与“吐槽”。

为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街道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5月以来,**街道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各类活动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街道通过抓问题治理,实现思想、作风和形象提升,推动“城市治理示范城市”目标实现,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不留死角 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为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不断深入,**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专项治理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街道召开了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部署会,学习了《中共**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近期全市查处的“微腐败”问题和问责典型案例通报》、《2017年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传达了**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指导社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街道注重实效,牢牢把握宣传工作的“声势”和“力度”。期间设立举报箱30余个、墙体公益广告20余幅,制作宣传展架、宣传展板150余个,悬挂横幅、标语200余条,张贴海报300余张,利用多个LED屏循环滚动播放关于“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宣传画面、视频和标语。

为确保“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街道纪工委对社区“微腐败”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纠正社区宣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举报箱、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内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做到不留死角,让群众充分理解并主动支持配合工作开展。

创新方式 城管办“三举措”亮剑

5月26日,街道城管办召开“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专题安排“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城管办“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从5月25日开始至12月底结束,按照动员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考核验收四个步骤组织实施。采取三项措施,亮剑微腐败。

一是问题治理“无盲区”。“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对照街道“微腐败”治理会议精神和街道办提出的“八项治理内容”,城管办梳理出自身存的“十个方面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坚持全纳入,采取个人检查、科(室)队自查、支部清查办法,对党员、中层干部、正式和聘用员工分层、分级查找;体现全方位,围绕思想、作风、纪律、工作、廉洁“五项内容”深挖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做到全时空,对工作和业余时间存在的问题一并查找、一并治理。

二是执纪问责“零容忍”。治理工作中,城管办将采取日常巡察抽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走访群众、设立信访举报等方法,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运用交心谈心、函询、诫勉谈话、内部通报、社会公开曝光和组织处理等手段,实施教育提醒和严肃惩戒。

三是治理成果“看成效”。“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围绕治理重点,集中解决城管队伍思想上的“五个意识淡化”倾向、作风上的“五个顽症”问题、工作上的“五个不主动”表现、廉洁上的“五种侥幸心理”,集中整治微腐败。

深入小区 依靠居民共建廉洁社区

**街道始终秉承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理念,积极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深入小区院落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为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社区开展“治理‘微腐败’,共创‘邻里乐’”活动。**社区以弘扬新风正气,筑牢拒腐防变、治腐预腐思想和制度防线的总体思路,坚持党建引领,多元参与方式,在南阳锦城、老**等小区院落里面开设流动图书馆,把党风廉政读本送到居民家门口,宣传治理“微腐败”对创建和谐社区的意义,号召居民共建廉洁社区。

**社区发动群众开展“亮剑‘微腐败’,我的宣言”活动。**社区经过广泛宣传动员,党员们自发组织开展了“亮剑”微腐败活动,开办治理“微腐败”专题党员循环自制黑板报。黑板报活动将持续至12月底,每周更新一期,让广大群众了解和参与到集中整治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工作中来……

篇三

摘要:按照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部署,市城管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整体联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部署,市城管委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整体联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抓好思想发动,提高政治站位

委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研读《**市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研判城管系统形势任务,部署城管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在分管范围内层层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抓住重点关键,制定治理方案

结合城管系统实际,制定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在全面贯彻市专项治理工作总体部署的基础上,细化专项治理内容,着力从城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业监管、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10个方面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治理,切实提高治理的针对性。

抓实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在委机关大厅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微腐败”治理宣传海报,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置“微腐败”治理意见箱,结合端午节前廉政教育,印发市城管委《关于廉洁过“端午”坚决反“四风”的通知》,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政短信,着力营造“微腐败”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

篇四

今年以来,**市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常州市纪委工作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管好“微权力”,遏制“微腐败”,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维护民生民利的实际成效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坚持问题导向。印发《关于开展“微腐败”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纪委吃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常州市纪委专项督查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督查责任,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工作实际,围绕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自行组织开展检查,按时按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就存在问题进行统计汇总,形成案源线索上报。对故意隐瞒不报、避重就轻、应付了事的将直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根据各单位(部门)上报情况,市纪委会同财政、审计、人社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部门联动,共同发力,合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将自查与抽查情况综合汇总,对突出问题的责任人严厉查处,对一般性问题的相关人进行诫勉约谈。

突出专项整治。根据镇(区)、部门上报及市纪委案管室、信访室收集的问题线索,对可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分类统计,摸清底数,掌握其表现形式。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公款招待等‘四风’问题”和“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两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明确监督审查重点,聚焦“群众利益”,紧盯“城镇社区、农村村组”,严查“突出问题”,回应“强烈问题”。在重点领域上,针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问题;在重点问题上,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在干部履职行为上,严查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欺骗群众的违纪行为。

严格执纪问责。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销号管理,通过“编号”、“对号”、“销号”等管理措施,坚持查结一条销号一条、不查不销,杜绝久拖不办、久拖不结,甚至压案不查等现象。指导农林、水利、农工、民政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部门,找准自身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深入挖掘案源线索,彻底打破少数基层纪检组织“零办案”现象。同时,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作为“两个责任”考核、纪律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分值,实施季度通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有效形成了对基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惩治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6件,党政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3人。

篇五

**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近期多措并举,集中开展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治理“微腐败”。

多方联动,同下“一盘棋”。在全市系统制定下发《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利用OA系统、宣传展板等开设专栏,动态宣传阶段性进展情况、查处的典型案件及预防成效等,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调动其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自查自纠,开出“良药方”。通过开展宗旨意识大讨论,挖出腐败的“思想根子”;组织正反面典型教育,摆出自查自纠的“镜子”,教育引导员工严守底线;结合相关专题教育活动,列出自查自纠的“清单”,认真查找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立体排查,密织“监督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从群众身边的小事情抓起治理微腐败,对反映集中的问题线索进行起底大筛查并挂牌督办,来到群众身边深入查并建立台账进行销号制核实。

强化机制,高筑“防腐墙”。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基层权力运行机制、干部管理约束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基层便民惠民制度建设,形成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篇六

“微权力”滋生的“微腐败”,往往会给基层群众带来更真切的“切肤之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打虎”的同时,“拍蝇”的步伐一刻未停,而党的十九大,则对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力度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如何更好地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村(居)务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兴文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高建一语破题。今年以来,该县一方面率先开展“微信群+”村(居)务公开,创新实施窗口服务部门扫码评价,拓宽群众监督“微权力”载体;另一方面强化查处问责,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极大地提升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度和获得感。

严峻形势

亟需村(居)务有效公开

今年3月,一条党员干部在公益林补偿金发放过程中涉嫌违纪的举报线索,摆在了兴文县大坝苗族乡纪委书记何向东的案头。兴文县纪委接到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组织纪检监察精干力量立即开展调查。对大坝苗族乡拥有50亩以上公益林的村民进行逐一排查后,梳理案件线索25条,涉及17名基层党员干部。目前,已给予9人党纪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追回赃款22万余元,其余涉案人员仍在接受审查。

篇七

摘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部署,**区公安分局始终以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为指引,全力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部署,**区公安分局始终以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为指引,以实现“微腐败”得到标本兼治为根本目标,通过深入动员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自查自纠查摆整改问题,集中梳理核查信访反映情况,强化公共服务满意度工作等措施,全力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高度重视,认清目标,层层传导压实责任

一是安排部署迅速,推进扎实有秩。在开展 “微腐败”工作过程中,分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部署落实“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微腐败”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全体民警围绕六个“治理重点”,认真梳理自身存在的“微腐败”问题,深刻剖析反思,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

二是组织领导有力,治理重点明确。各单位对自查梳理的问题,逐一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进一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筑牢制度的篱笆,切实保证民警的行为时时刻刻处于制度的监督下。同时,以网上督察平台为中心,积极构建全方位、全面覆盖的监督网络,加大警务督察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以切实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

一是自查自纠深入,收集问题全面。分局制定了“微腐败”第一阶段工作清单,通过学习传达,使全体民警明确“微腐败”的治理重点,要求各单位和全体民警要开展自查工作,查找自己身上是否存在违规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贪污侵占等问题;查找自己身上是否存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执法不公、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查找自己身上是否存在慵懒散浮拖、工作不实、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查找自己身上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的问题等。

二是坚决严肃纪律,整治突出问题。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向分局党委签订了《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承诺书》,通过深层次发动,使全体民警一人不落地参与整个活动。并按照分局工作方案的方法步骤、目标要求、具体时限按节点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分局纪检、督察部门采取集中督察、突击暗访的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坚决查纠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广的“微腐败”问题。

三是问责追究严格,治腐力度强化。纪检、督察对分局各单位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切实看住热点纪律问题、热点“微腐败”问题。共下发《督察通报》19期、《督察通知书》5份,对10个所队、20名警务人员涉及的19个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19条整改建议。分局对群众来信来访、110投诉、12389举报平台受理和上级部门转来的信访举报,以及媒体、舆情中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苗头和违法违纪线索,严格按照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标准”进行处置,实行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及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告知信访人。分局纪检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19件。同时,注重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共函询3人、约谈提醒11人、问责5人。

集中信访排查,认真核查反映

一是分局认真对“微腐败”信访问题线索开展集中梳理排查。对信访中所涉及的问题、单位、个人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要求处置整改。

二是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分局接市长、厅长信箱等四系统六渠道涉及“微腐败”信访事项6件,通过认真核查全部予以回复。

三是分局对上级交办、信访反映工作由纪检组承担,按照信访规定要求,依托分局各单位兼职纪检员,对四系统六渠道反应的问题及时开展处理回复。

强化公共服务,提升群众满意

分局将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和《2017年**市公共服务满意度测评》相结合,高度重视群众反馈意见内容清单,认真梳理测评中发现的本单位问题,针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分局努力实现服务和监督“三效合一”,多方搭建警民沟通的桥梁,定期开展“警民恳谈会”、“警民相约警务室”等警民互动活动,不断拓展群众评价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断地改进公安工作。

篇八

**社区:发放问卷收集民情民意

**街道**社区积极探索多样模式,成立“微腐败”宣传小分队,综合利用各单元楼栋公示栏张贴海报、发放问卷调查400余份,主动面向群众讲解专项治理“微腐败”的重点内容,收集关于“微腐败”问题线索以及对“微腐败”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营造浓厚氛围,让“微腐败”治理活动深入人心。

**社区:开展“微腐败”查摆点评会

5月27日晚,**社区组织党员代表、居民小组长共计20余人开展“微腐败”查摆点评会。会上,提出了“创新方式、查摆问题、自查自纠、加强监督”的工作方针。社区工作人员围绕基层“微腐败”重点治理内容进行查摆对照、深刻剖析,实事求是地开展个人自评和互评。通过改进干部工作作风,让腐败现象无处遁形,真正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监督”,不断提升群众对“微腐败”治理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社区:召开“微腐败”问题自查会

5月31日,**社区召开了“微腐败”问题自查会。会上,社区党委书记李亚梅首先结合自身工作进行自查,指出针对社区工作,“微腐败”问题主要涉及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成立程序复杂,社区要尽快完成成立事宜。最后,大家表示针对“微腐败”的问题,要不断深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改正不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社区:多举措开展自纠自查工作

从5月22日开始,**社区以多种方式推动开展“微腐败”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召开党委班子扩大会,开展全面自查;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强化问题点评;密切联系群众,全领域收集群众意见;公示自查报告,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社区: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社区利用宣传展板、门型展架、院落宣传海报、宣传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召开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辖区居民群众开展喜闻乐见的主题活动3场,并积极走访联系群众。社区党员分别就**党风廉政建设、微腐败突出问题、社区两委干部廉洁情况、办事效率等15项内容,认真诚恳收集意见建议。

篇九

今年**月,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四查四促”(查涉农资金,促脱贫攻坚;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查村务公开,促知情监督)专项行动。全市各地各单位迅速行动,创新工作方法,取得扎实成效。本报今起开设《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栏,报道各地各单位在此项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将“四查四促”专项行动不断引向深入。敬请关注。

作为非煤矿山管理站站长,本应严格监督企业合法运行,却未能履行打击境内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资源职责,反而与企业沆瀣一气,充当中间人介绍收购铝矿石并从中牟利。日前,**县石寺镇非煤矿山管理站站长林某被**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在“四查四促”专项行动中,**县坚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以“小八长”微权治理为重点,大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小八长”指科长、股长、队长、站长、所长、校长、院长、村长(村“三委”负责人)。“人微言轻责却重,事小权实易围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说,“小八长”地位不高,但岗位重要;工作平凡,却手握实权。近年,**县纪委查处的案件中有七成以上发生在基层,群众对“小官大贪”“小鬼难缠”“雁过拔毛”等现象深恶痛绝。

在“四查四促”专项行动中,**县将“小八长”微权治理作为突破口,治理对象主要包括县直下属部门和二级机构、派出机构负责人,县直医疗机构负责人、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安系统的中队长、指导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等,基本涵盖了与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所有基层职能部门负责人。

**县**镇西高村党支部委员董某违规挪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20760元;在低保户资金发放过程中违规操作;利用旧宅复耕土地,以农户名义申报粮食直补款54800多元用于村里支出;违规在自己和儿媳名下新增退耕还林面积和粮食直补面积,套取国家资金5400多元用于村里支出,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基层情况纷繁复杂,工作千头万绪,如何确保治理成效?**县的做法是坚持“六个一”:设立“小八长”廉政档案,确保每人一档;梳理“小八长”职责权力,做到每责一图;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坚持每人一账;完善廉政警示夜校制度,确保每月一场;对“小八长”进行廉政提醒,坚持每季一谈;对违纪对象严肃问责,坚持每案一曝。

“六个一”举措,把“小八长”的“微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让“蚁贪蝇害”无处遁形。截至目前,**县在专项行动中共发现问题线索130个,纠正问题22个,查处问题68个,党政纪处分51人,组织处理12人。“‘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必须严肃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说。

篇十

2017年以来,**市**区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采取“五个对接”工作法将微腐败治理与司法治理深度融合,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的双促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组织对接。**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微腐败治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全院上下一盘棋,形成了由党组领导、政治处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助、各部门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微腐败治理格局。由于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系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不仅有效增强了微腐败治理的组织领导力度,而且为“一岗双责”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制度对接。该院将制定微腐败治理工作方案、预防微腐败制度等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规程、制度紧密结合,特别是以司法责任制为切入,认真研究和分析《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从中梳理排查检察业务工作流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微腐败风险点。结合各类风险点,并根据基层检察业务特点和需求,制定了《**市**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较好地实现了微腐败治理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同部署、同开展、同考评,避免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两张皮”。

工作对接。首先是将风险点的梳理排查与检察业务流程运转紧密结合。一方面,要求各部门认真对照微腐败表现形式,结合自身工作流程进行自查自纠。另一方面,通过设置意见箱,在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向群众发放民意调查问卷等载体广泛收集问题,主动引入外部监督。通过“内查外举”的方式,对执法司法、专项资金管理、窗口部门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等微腐败问题逐一梳理排查。该院从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工作履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几个方面共梳理各类问题30余条,确保了问题找得实、细、准。其次,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即不仅从业务流程、检察管理、制度建设上分析微腐败现象存在的技术原因,更进一步从思想政治、主观认识、纪律作风、党风廉政等多方面逐一剖析党性等思想根子上的原因。

信息对接。该院案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案件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业务监管和纪律作风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为及时发现微腐败苗头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提供了良好技术条件。由于案管部门对办案流程进行全程监控,具有很强的检察业务信息整合聚集优势。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案管信息平台与案管部门实现了无缝的信息对接,可以根据案管部门对案件评查的结果以及流程监控结果等信息,及时梳理、总结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存在的各类违法、违纪以及司法不规范等问题。据此建立相应微腐败问题台账,让问题找得更实,更准,更符合检察业务工作实际。

考评对接。该院将微腐败治理工作与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实现同部署、同开展、同考评。将业务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对接起来,形成队伍的综合性考评指标。通过综合指标的设置,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该院将党员干警的考评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检察业务质效指标,另一个是职业操守及党风廉政建设指标。前者属业务性指标,后者则属综合性指标,这样就既推动了业务工作持续向前,又发挥了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正向激励、推动和保障作用,真正实现了检察机关业务和政治功能的同步强化。

篇十一

继“打虎”、“除蝇”之后,治理“微腐败”成为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记重拳。这一拳源于对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意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事关新形势下国家发展的“大未来”。这一拳,志在必行。

治理“微腐败”,是对改进干部作风的精益求精。当前,中央以及各级党委都结合实际出台多项党员干部管理条例,我们党员干部的整体作风也是优良的,但这并不代表“微腐败”的情况不存在了,还是有人在打着“八项规定”的“擦边球”,在动着“罚不责众”的“小九九”。治理“微腐败”,就是针对这些情况不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再以违者众而放任,将日后可能导致党员干部“堕落”的那一点松弛规避,可能导致“伸手”的那一点动摇扼杀,党员干部才能锤炼出更经得起考验、更顶得住压力、更拼得出成绩的过硬作风。

治理“微腐败”,是对改良工作成效的再接再厉。“微腐败”的治理工作涉及各类惠民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群众身边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等等,宣传受众涵盖党员干部和所有人群。在这一场全民公开、人人监督的专项治理中,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违纪违法及时惩处,势必将极大地促进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态度的转变、工作责任的落实,对群众的每一项“微服务”都尽全力做到满分,让广大群众更有获得感,才是党员干部工作成效的本质提升。

治理“微腐败”,是对改善党群关系的锦上添花。吃群众一顿饭、接受群众一点土特产,听起来似乎“合情”,下乡为群众办事半天“休整”半天,看起来好像“不太严重”,老百姓对诸如此类的行为也大多持“暧昧”态度。但事实上,这些行为都属于“微腐败”,不管多么“微小”,它损害群众利益的本质是改变不了的,它辜负群众对党员干部信任的事实也是改变不了的。只有将“微腐败”一一清除,留给群众的才会是全心全意,群众对党员干部加倍信任,党群感情的堡垒才能加倍牢固。

治理“微腐败”虽从“微”处入手,但治理的强度不“微”、惩处的力度不“微”,时至今日,专项治理也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相信在全体党员干部的严格执行、广大群众的监督参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定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篇十二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治理微腐败、淬炼好作风”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这是我市为深入推进“三服务”工作实施的又一举措,旨在从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采取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等形式,使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明显提升。

据了解,“治理微腐败、淬炼好作风”专项行动从3月份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整治和查处基层扶贫领域、财务管理和隐形“四风”等三类问题。专项行动剑指市级机关部门单位、驻邮部门单位、乡镇园区干部,重点是各单位中层干部。据悉,专项行动分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并通过开展专题讨论、形成问题清单、处理通报典型案例、构建长效机制、表彰先进典型等方式,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方案》要求,各部门单位、乡镇园区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各阶段工作;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协调沟通,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及乡镇(园区)纪(工)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强化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有关线索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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