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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车辆通行证办理办法范本

时间:2019-05-14 11:10:07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为了维护校园安全,对停放在校园内的所有车辆都查的很严,只有教职工才能顺利进出。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学院车辆通行证办理办法范本,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参照《企业事业内部治安保卫条例》、《xx市发改委、xx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收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分为校内车辆和社会车辆两类。校内车辆须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由保卫处将车辆信息录入道闸系统。

第三条  车辆通行证仅作为xx学院校内通行的凭证,不作为车辆保管凭证,车主对车辆及车内财物负完全保管责任。

第四条  校内车辆按主体属性分为A、B、C、D、E五类,每类车辆按照相应的规定办理车辆通行证。D、E类车辆可选择按社会车辆方式出入校园,也可选择按校内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出入校园。

第五条  学校公务车属A类车辆。

公务车办理车辆通行证,车辆管理单位填写《公务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  教职工的私家车属B类车辆。

教职工仅限办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车辆通行证。办证需填写《教职工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本人的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的,须提供有效关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教职工离职时其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

第七条  校聘人员的私家车属C类车辆。

校聘人员仅限办理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车辆通行证。填写《校聘人员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本人的聘用关系证明、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的,须提供有效关系的复印件。

校聘人员离职时其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

第八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原则上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办理的学生车辆属D类车辆。

办理D类车辆通行证,需填写《学生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本人的学生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复印件,签订《校园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经家长同意(提供家长同意的视频资料),所属二级学院审核。

学生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三证不相符者,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学生毕业(肄业)离校时车辆通行证予以注销。

第九条  与学校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且在校内办公、经营的单位、企业、商户的车辆属D类车辆。

办理D类车辆通行证,需填写《外部车辆通行申请表》,提供车主本人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复印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出具业务关系有效证明。相关审核部门对办理通行证的车主负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第十条  A、B、C类车辆首次办理车辆通行证免收工本费,通行证遗失后,补办通行证每证收取10元工本费。C、D类车辆办理车辆通行证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第十一条  D、E类车辆通行证均实行年审制度,按学年缴纳校园道路维护费,缴纳标准按60元/辆/月执行。车辆通行证一经办理,所缴纳费用不再退还。

第十二条  社会车辆入校实行限时停放,一般不超过2小时。确因公务需要停放时间超出2小时的,由相关部门发放校园出门证,离校时由门卫收回。

第十三条  禁止社会车辆在校园内长时间或过夜停放。因特殊情况在校内超时停放的,须经保卫处同意,办理停放手续。停车超过2小时的车辆每次收费3元,过夜停放的车辆每次收费10元。对未经允许停放的车辆,校园安保人员有权采取锁车、拖移等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  办证费和校园道路维护费由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校园道路、停车场地的维护,校内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等支出。

第十五条  凡车辆通行证与车辆不相符者,保卫处有权没收其车辆通行证,注销其在道闸系统中的车辆信息,一个月内不得补办。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综治办负责解释,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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