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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及补贴标准

时间:2019-05-14 11:14:14 网站:公文素材库

凡在我县4个直补订单乡(镇)内种植粮食并按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计划销售粮食给政府指定的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企业的农民,可享有补贴。下面的是小编带来的2018年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及补贴标准,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凡在我县***、***、***和***这4个直补订单乡(镇)内种植粮食并按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计划销售粮食给政府指定的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企业的农民。

    二、直补资金总额和标准

    2018年我县计划安排直补资金总额144万元。补贴标准:普通稻谷每公斤补贴0.20元,优质稻每公斤补贴0.24 元。

    三、2018年收购总量

    2018 年全县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总量为7000吨,其中普通早籼稻6000吨,优质稻1000吨。

    四、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普通早籼稻2.48元/公斤,早籼优质稻2.62元/公斤,晚籼优质稻2.78元/公斤。鉴于各乡(镇)种植的优质稻品种繁多,品质差异较大,对少数品质特优的品种,在顺价销售的原则下,收购价格可适当上浮;对个别品质较差的品种,收购价格可适当下浮,下浮幅度一般不能超过5%,且下浮后的收购价格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2018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由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企业自行定价,并报县人民政府及县粮食局备案。

    五、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落实

    由县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下达的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根据本县种粮的实际情况,将计划分解到乡(镇)。

    对一般种粮农户,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村种粮情况分解到村,再由村委会根据农户的种粮面积、粮食产量、商品量等情况,于夏粮入库前将订单计划分配落实到户。落实到户的粮食数量一般每户应在500 公斤以上, 500公斤以下的农户可以联合推选一户代表与村委会签订售粮计划,一起交售粮食。

    对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安排。首先由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根据自己的种粮情况自主申报,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与农户签订的土地经营权转让合同、村委会出具的实际粮食种植面积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且公示3天无异议后给予登记造册,填发《粮食直补农户售粮协议书》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收购品种、质量要求

    收购的品种为普通早籼稻,优质稻。质量要求:必须是2018年种植生产的粮食,粮食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中等以上要求。

    七、收购时间

    收购时间。普通早籼稻为2018 年7 月1 日至2018年10月31 日,优质稻为201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八、收购价款及补贴款项的领取办法

    收购价款:由订单粮食收购企业按收购数量直接现金兑付。

    补贴款项:由财政部门通过农补网“一折通”直接兑付,并在15个工作日内兑现给售粮农户。

    ***县粮食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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