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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方案

时间:2019-05-14 11:14:33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科学划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依托主体功能区划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布局,科学合理划定玉米、小麦、水稻粮食生产功能区和大豆生产保护区,发挥传统作物优势,通过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禀赋、优势作物、发展潜力等情况,优化农业生产布局,细分农业功能,划定建设优势明显、产能稳固的“两区”,提高区域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择优选择,确保精准。“两区”划定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各县(市、区)应结合农田基础设施、规模化种植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选择土地相对平整且集中连片、有明确经营管护主体、生产管理水平高的田块,优先划定为“两区”。

    (三)政策引导,主体参与。强化政策宣传和制度保障体系建设,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使其成为“两区”建设的骨干力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两区”划建,以优化种植结构、稳定农民收益为出发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落实县(市、区)监管和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两区”保护制度,确保“两区”发挥应有作用,持续稳定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18年年末,全市完成916.79万亩“两区”地块划定工作;“两区”内耕地全部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以“两区”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快优良品种、高产栽培技术普及应用,提升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重视培育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全面提升“两区”综合生产能力。

    (一)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274.86万亩。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168.97万亩,重点落实在第四积温带;小麦生产功能区100万亩,重点落实在第五、六积温带;水稻生产功能区5.89万亩,重点落实在在第三、四积温带。

    (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深入挖掘我市绿色优质专用大豆生产潜力,划定建设非转基因大豆生产保护区641.93万亩。

    四、工作任务

    (一)科学合理划定“两区”

    1.明确划定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在平原地区质量较好且相对集中连片,单片耕地面积不低于1000亩的永久基本农田或耕地;坡度在15度以下、质量较好且相对集中连片,单片耕地面积不低于500亩或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的永久基本农田;有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种植传统;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等规划,土壤无重金属、污水和垃圾污染。有灌溉水源,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已经或即将建成的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2.以县(市、区)为基础精准落地。结合我市实际和省定任务,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根据各县(市、区)近3年水稻、玉米、小麦和大豆种植面积,综合考虑资源条件、发展潜力等情况,确定“两区”划定各县(市、区)任务分解表(见附件)。各县(市、区)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和分解下达的“两区”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明确“两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

    3.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两区”划定成果包括“两区”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材料以及电子地图、数据库等电子信息。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做好备案、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等管理工作,并于2018年7月末前将“两区”划定成果报市农委。

    (二)抓好“两区”建设工作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以基本农田、机耕道、田间路、机电井和排水沟渠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批“田成方、渠成网、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生产基地,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推行大豆、玉米、小麦、水稻等作物的机械联合收获标准化作业,全面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加快旱田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配套完善农田水利工程,提升“两区”基础设施水平。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支持粮经结合、种养结合、机农结合等模式的家庭农场发展。加大对“两区”从业者技术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农民专业素质,提高农民应用先进技术、使用先进装备的能力。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生产企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探索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模式,切实提高农民收入。

    3.推广绿色低碳技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坚持连区连种,不断优化“两区”种植业结构,深入开展农业“三减”,大力推广生物肥、缓释肥等高效新型肥料和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鼓励“两区”内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种养结合、探索鸭稻、蟹稻、鹅玉米等多种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加强生态技术研发和应用,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4.构建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县级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平台,健全种子育繁推一体化服务体系;壮大农机服务组织,完善农机维修网点;做好粮食烘干和收储服务,提高抗灾能力。推进“互联网+”农业与“两区”建设深入融合,完善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环境智能监控、农情分析预警、病虫草害远程诊断、数据信息发布等功能,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做好“两区”管理工作

    1.完善“两区”保护相关制度。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两区”保护相关制度。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机制。扎实做好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基本农田管理信息化支撑体系和应用系统建设。

    2.落实管护责任。各县(市、区)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由地方各级政府逐级签订管护责任书,乡镇政府与“两区”地块经营主体签订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书,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调动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

    3.加强数据信息监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遥感技术建立监测管理体系,对划定地块的实际种植情况实施精准化、动态化管理。抓好“两区”内“互联网+农业”高标准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农业病虫害在线监测、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系统,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两区”管理数据库。加强动态监测和评价考核,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四)加大政策支持

    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农田水利、现代农业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向“两区”聚焦。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农业防灾救灾等方面的财政支农资金,支持“两区”发展。优先在“两区”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加大培育力度,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拓宽抵押物范围,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两区”划建工作,切实将此项工作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两区”划建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

    (二)明确部门分工。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做好各项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统筹整合,优化使用方向。农业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两区”划定任务,依据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等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农业部门要会同统计等部门加强监测管护,做好划定结果的核查工作。金融部门要创新和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新型经营主体,做好督促和指导工作。注重“两区”建设和管护专业队伍建设,建章立制,培训技术骨干,完善工作条件和举措,着力构建“两区”建设管护长效机制。

    (四)严格考核制度。为确保“两区”划建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要求对各县(市、区)“两区”划建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督导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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