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假是人们最痛恨的事情之一了,而疫苗与人们息息相关,更容易引起人们愤怒。这里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疫苗事件的思考网评精选9篇,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
篇一
近日,长生生物接连被曝狂犬疫苗生产记录作假、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问题,疫苗安全问题如破堤之水一顷而下,针尖上的洪水猛兽令人胆颤心寒。不仅是25万余支问题疫苗的流向问题,随着公众、媒体等的曝光,长生生物背后问题接二连三的浮出水面。“长生国企改革”、“股权信息”、“借壳上市”等“不正常”情形如火上浇油使得群众怒火蔓延。
其实,疫苗问题绝非个例,早在2016年3月,山东5.7亿元非法疫苗事件就曾激起“全民公愤”,更早之前还有引发轩然大波的山西贴签乙肝疫苗事件。过往种种还历历在目,长此以往必定会引发公众信任塌方。
“问题疫苗”不应只在疫苗。疫苗安全问题发现滞后,反映了我们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漏洞。众所周知,疫苗安全事关人命,无效疫苗会让接种人失去对该疫苗对应抗原的免疫力,而令人细思极恐的是这次疫苗中的狂犬疫苗所对应的狂犬病更是有着100%发病致死率,这意味着一旦感染病毒就基本无回天之力,所以监管的力度直接关系人的性命。
“问题疫苗”的曝光也反映了我国媒体监管的进步、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随着普法的深入,依法治国的深入民心,群众的法制意识也得到极大提高。特别是在官媒体、自媒体的引导下,政务公开、阳光行政得到了群众的极力拥护。然而“问题疫苗”的背后是否还存在猫腻,还需我们执法部门深入调查,将其曝光于阳光之下。
不仅如此,相关部门还须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办,绝不姑息纵容任何一个人,对失职渎职人员严格依照党纪国法追责查办,并尽快加紧落实补救措施,让受影响群众在第一时间减少伤害。就像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批示一样,“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为此,笔者郑重呼吁:不要再让“问题瘟疫”成为人民群众心中的隐痛。
篇二
近日,关于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的消息铺天盖地,据悉,该件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已基本查清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
生产记录造假不是小事,是个很大的生产漏洞,说明了厂家对疫苗的质量重视程度低,质量相关培训及监管不到位,质量保障体系出了问题。从多年前的“毒奶粉”,到如今的“问题疫苗”,只要一涉及到孩子,就没有小事。往小了说,重视疫苗质量就是重视孩子的健康。往大了说,重视疫苗质量就是重视整个国家的未来。疫苗的质量只有0和1, 别无其他选择。
一言以蔽之,监管中的漏洞才是核心所在。面对层出不穷的疫苗问题,我国医药监管体制和疫苗产业的深层次问题引人深思。身为监管部门必须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要对得起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信任。疫苗从研发到使用分为研发、注册、生产、流通、使用五个阶段,环节多,时间长,在这期间,很难想象会出多少纰漏,有多少机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疫苗安全事件频发,暴露出疫苗管理体系重审批、轻监管,头重脚轻现象任然存在。有关部门必须拿出“零容忍”和“严惩”的态度,才能起到震慑作用,让蔑视生命的不法厂家没有生存的空间,重新赢回人民群众的信任。
处罚不力也助长了不良商家的嚣张之气。我国药品管理法对生产销售假药及劣药的处罚做出了规定,罚款金额仅为货值金额的2-5倍及1-3倍,震慑力有限。对不良商家来说能用有限的金钱解决的事情当然“不足挂齿”,“风声”过后,该干嘛继续干嘛,以“应付”的态度“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执法部门的处罚,根本没有从内心上意识到生产问题疫苗的严重性,也就不能根除贪婪的“病灶”,拾回道德的“良心”。
生产企业的药控部门不独立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疫苗制品质量的保障主要以政府监管为主,生产企业普遍缺乏完善的质控体系,质控部门在企业内部地位不高,对疫苗制品的出厂销售无决定权,在渠道营销、追逐利润的行业生态下,企业质控部门难以充分发挥作用,成为我国疫苗行业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孩子是家庭的核心,是民族的希望,利用祖国的“希望”谋取利益,实在不是“高明的手段”。希望不法分子能够悬崖勒马“回归正业”,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做实监管的“椅子”让家长不再恐慌,愿生命得到尊重。
篇三
最近一段时间,长春长生生物公司生产的“狂犬疫苗”和“百白破”疫苗出现问题,引发强烈的媒体关切和社会声讨。针对问题疫苗,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对涉事企业绝不姑息并严惩不贷。与此同时,各地卫生防疫和药品监督部门也纷纷采取行动,加大疫苗检验、问题疫苗封存和补种等工作,避免问题疫苗导致进一步的负面影响。
“百白破”是婴幼儿必打的一类疫苗,是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服务。“狂犬疫苗”是需要个人自费的二类疫苗,用于防治致死率极高的“狂犬病”。这两类疫苗如果被证明是无效的,而接种人及其家庭却不知情,那么后果会很严重。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会对问题疫苗感到义愤填膺,因为这在很大程度上触及了每个人的“道德底线”。
疫苗问题频频爆发,根本原因在于产业链恶性竞争和监管失职。对于此次问题疫苗事件,我们有必要反思与之相关的整个产业链和监管体制存在的弊病,但是当务之急的是考虑尽最大限度地应对问题疫苗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
疫苗的覆盖面和流向广,牵动着每一个家庭的心,因此需要高度重视此次问题疫苗事件可能诱发的社会风险。为此,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
首先,尽可能做到信息及时有效传播,让官方信息在舆论中发挥引领作用。在互联网时代,加强信息沟通和传播至关重要,通过及时有效地沟通赢得民众的信任。非典和禽流感等防疫事件警醒我们,第一时间发声并沟通,是有效遏制谣言和恐慌的利器。
在危机爆发时期,人们之所以会焦虑和恐慌,主要同信息不对称有很大关系。当政府权威信息发布滞后的时候,人们不得不诉诸于社交媒体和小道消息,并可能受谣言的蛊惑。由此可见,政府部门应该加强信息沟通,特别是与此相关的职能部门应该通过官方媒体和社交媒体同民众密切沟通,使民众能够及时掌握信息并心中有底。
其次,各级各地卫生防疫部门需要彻查相关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评估问题疫苗可能造成的防疫无效问题,并考虑启动告知提醒、检验和补种等配套工作。目前涉事企业生产的数十万支疫苗已经销售并注入婴幼儿和成年人的体内,他们为此而忧心忡忡,害怕因为疫苗无效而防疫失灵。即便是没有使用存在问题批次的疫苗,人们也会过分担忧,害怕涉事企业的其他批次存在尚未揭露的问题。因此,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借助接种记录数据,尽快排查并找到这些接种人并予以告知和提醒,为其提供免费的咨询、检验和补种等服务。
对于接种了问题疫苗的民众而言,他们不仅要担惊受怕而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而且可能要承担检验和补种的间接经济成本(如误工费、交通费等)。对此,政府部门应考虑启动“绿色通道”,为使用了问题疫苗而需要检验和补种的人们提供免费服务。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人员,特别是不使用智能手机和互联网的弱势群体和流动人口,则要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信息共享和沟通,做到不让一个人掉队。
最后,政府部门还应举一反三,借此契机对全行业进行排查,避免过去隐藏的问题再次浮现。如果不是内部员工举报,此次问题疫苗事件可能还要等很久才能被揭发。长生生物、武汉生物等企业暴露的问题,可能并非孤案,或带有行业特性。如果不对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进行排查,不仅会埋下难以根治的隐患,而且也不利于市场良性有序竞争。
与此同时,因为此次问题疫苗事件,民众可能对整个国产疫苗行业失去信心。这可能会对全行业导致灭顶之灾,甚至会使一些人做出拒绝疫苗的极端行为。为此,应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顺藤摸瓜对疫苗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并予以及时信息发布和积极有效应对。唯有如此,才能对整个行业产生警醒和震慑作用,并推动全行业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
篇四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规生产狂犬疫苗,存在记录造假等行为。狂犬病的死亡率几乎为100%,此次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7月17日,长春长生发布声明,表示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并“深表歉意”。很多人表示,这么大的事不能仅仅“致歉”了事,应该“治罪”。(7月22日《检察日报》)
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推测中国人,鲁迅先生的这句名言,再次在疫苗造假事件上得到验证,令人体会到盛夏里的悲凉之意。长春长生并非初犯,而是恶迹斑斑,此前已多次发生问题疫苗事件,遭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整顿,可并未吸取教训,依然屡屡犯错,甚至于故意造假。显而易见,民众普遍不接受长春长生的“道歉”,亦是基于问题疫苗的恶劣性影响,以及其屡教不改的态度,希望见到更严厉的惩罚措施,最好是让负责人入刑、企业倒闭。
周末,一篇自媒体文章《疫苗之王》被网友疯狂转发,其中透露了更多长生生物股权售卖、上市、造假等细节和内幕,令吃瓜群众难以想象的事,长春长生的疫苗毛利率居然超过茅台,市值由几亿涨到几百亿,堪称优质“成长股”了。可是,这样一家占据疫苗市场主要份额的公司,研发投入不足8%,却拿20亿元做理财,不能不令人怀疑,其屡屡发生问题疫苗事件,说明管理、品控、价值观、研发能力等方面均存在问题。
打疫苗是防治流行病、传染病的最佳方法,问题疫苗则失去效力,导致防线失守,将民众暴露在疾病风险下,甚至危及生命安全,显然这不仅是造假,更是在谋财害命。此次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造假、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等事件,给广大接种者埋下巨大安全隐患,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引发全民恐慌情绪,令很多人联想到多年前的“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
在“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发生后,国产奶粉陷入全行业信用危机,国民对国产奶粉质量失去信心,纷纷选择购买进口奶粉,至今阴影都未消除,国产奶粉仍未重新崛起。问题疫苗与之类似,令公众对国产疫苗质量产生质疑,对厂家、监管部门不再信任,如果处理不当的话,国产疫苗行业将步国产奶粉的后尘,陷入全行业危机,民众则再次被迫选择进口疫苗。
近些年来,国产疫苗频频出现问题,虽然涉案企业遭到处罚,可是乱象并未终结。有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我国对进口疫苗采取的是全部检验的防疫政策,但是国产疫苗是抽检,检验标准不一致,呈现外严内松的局面,令国产问题疫苗有机可乘。此外,监管层处罚力度不强,违法成本较低也是造成国产疫苗现状的部分客观因素。
因此,从防范问题疫苗的角度看,有必要对国产疫苗采取全面检验措施,不放过任何一个批次产品,让厂家无洞可钻。同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对疫苗造假、劣质等违法问题,予以最严厉的惩罚措施,让涉案者倾家荡产,永远不得再从事医药行业。对于监管失职、包庇等行为,也要一查到底,打掉问题疫苗背后的腐败利益、保护伞,恢复国产疫苗的清朗空间。
篇五
此次闹得沸沸扬扬的疫苗事件是指长生生物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及其子公司长春长生“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遭到吉林省药监局行政处罚的事件。近段时间以来,疫苗事件成为刷屏朋友圈的一大“亮点”,经久不息地受到网友的口诛笔伐,主要在于该疫苗对人们身体和身心的叠加负面影响使得人们焦虑万分,于是,众志成城地加入到了讨伐的队伍中。
所以,在此背景下,人们将长生疫苗当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是情有可原的。为此,对于胆敢突破人的道德底线的疫苗事件必须真彻查,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说的那样:“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习总书记作出了“一查到底,严肃追责,依法从严处理”的最高指示。此事又有了最新进展,包括长生董事长高某在内的几名高管已被启动了刑事追责程序,这也印证了“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句口头禅。
狂犬病疫苗是被猫狗咬伤、抓伤后保命所采取的一种“灵丹妙药”,否则,一旦病入膏肓,狂犬病发作,即使神医华佗、扁鹊在世,也无力回天。而“百白破”虽然没有如此神奇的疗效,但对人们强身健体具体不可替代的预防作用。可以说,“百白破”是治“未病”的极佳良药。因此,疫苗必须确保真之又真,必须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不越雷池半步。
我国对疫苗的监管历来都是是十分严格、十分到位的。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查处的“一条龙”监管体系可谓密不透风、无懈可击,监管没有“真空地带”,真正构筑了一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严密监管体系。
但,百密难免一疏。即使在这样“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监管下,竟然出现了让人闹心的疫苗事件,这是李克强总理拍案而起的原因所在,到底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这是必须查清并问责的。此外,还必须亡羊补牢,对症下药,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话又说回来,对于这次疫苗事件,人们还是有点担心过头、焦虑过度了。特别是有些媒体不负责任的言必称“假疫苗”,起到了很不好的负面效应,让人们陷入到了无尽的恐慌中,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严格意义上讲,此次的狂犬病疫苗和“百白破”不能定性为“假疫苗”,只能说是有质量问题,疗效欠佳,其对人体是安全的。生命时报记者董长喜采访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感染中心主任吴昊说:“长生疫苗不是假疫苗,并非狂犬疫苗本身出了问题。生产记录造假和实际产品造假不能划等号。效价不符合标准的问题,是劣药的问题,是有效成分的含量不达标,疫苗是安全的。”专家的答疑解惑,应该成为我们纾解焦虑情绪的一剂“良药”。因此,即使“误中”长生疫苗,也不必惊慌失措。如有不良反应,及时到医疗机构问诊就安然无恙了。
其实,我国生产疫苗的技术在全世界都是处于领先水平的。多年来,我国凭着自制的国产疫苗消灭了天花、麻风病等疑难杂症,就是疫苗技术过硬的最好证明。疫苗生产,并非“外国的和尚会念经”。2017年底,巴斯德公司进口的五联疫苗有8批次不合格未准上市,犯的错误和这次长春长生疫苗如出一辙,而我国的同类药一般只有进口药的二分之一。因此,不能因噎废食,不必舍近求远,支持国产疫苗药是利国利民的双赢之举。
我们坚信,通过这次疫苗市场的彻查与整顿,中国的疫苗必将更安全、更放心,成为国人身体健康的最佳“保护神”。龙继辉
篇六
疫苗事件持续发酵,已经有了从“问题疫苗”向“疫苗腐败”转向的意味。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自2010年以来,长春长生(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的全资子公司)销售人员涉及多起向地方医院、疾病防疫部门负责人行贿的案件。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涉及长春长生的司法裁定书中,10余起均是通过回扣的方式行贿,所涉及的疫苗包括狂犬、水痘、乙肝、流感等多种;其中,72元/支的冻干狂犬病疫苗,回扣额高达20元/支。
另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湛江多家医院的医务人员在采购疫苗的过程中,吃医药公司业务员或销售人员的回扣,这些案件中均有涉及长春长生的疫苗产品。
医药行业一个公开的秘密是——乱钱太多。以此次疫苗事件为例,长生生物2017年报显示,该公司2017年销售费用为5.83亿元,在营业成本中占比高达60.29%;销售人员仅25人,人均销售费用2331.85万元;销售费用细项中,“推广服务费”占比逾七成,为4.42亿元,相比2016年翻倍。
这个“推广服务费”是什么东西?多家新闻报道指向了同一件事情——该公司的员工、经销商通过行贿有采购权限的相关部门,以给予有关人员回扣的方式推销疫苗产品。而这,也是疫苗推广的“潜规则”。
我们心知肚明,这个“潜规则”其实就是以药养医。它大致包含了两层意思:一者,是药品生产企业“不务正业”,没有把经济成本投入到药品原创研发和品质监管提升上,而是注入公关贿赂的黑色地带,靠不正当推广来确保销量和拉升利润。在这种本末倒置的激励机制下,药企的注意力偏离了核心内容,出事恐怕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二者,是整个医药行业深受其害。这些源源不断的“推广服务费”转化为回扣式营销,令一些基层医生及医院管理者、卫计委、食药监等部门掌权者被腐化击倒,站到了公共利益的对立面,声败名裂,甚至成为阶下囚。
很难说这只是一个孤例。不久前,A股生物医药公司陆续披露了2017年财报,总计159家生物医药上市公司中,42家上市药企的销售费用超30%,部分医药企业甚至已经超过了50%。另一个令人不安的现象是,近年来,医药领域成为腐败高危地带,大批的职能机构官员、院长纷纷落马,地方集体性的医生吃回扣事件屡屡被媒体曝光。这些,从很大程度上说,都是以药养医温床滋生的怪胎。
一直以来,我们都认为以药养医就是医德败坏的代名词,只是腐化掉一批临床医生。但从疫苗事件来看,这种认识未免太肤浅。
事实上,以药养医的核心是“以药养权”,本质是“腐败养医”,这才是问题的关键。这种医疗经济模式,腐化掉的绝不仅仅只是几个临床医生,包括主管职能机构、医药生产企业、医药销售机构。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其腐化力量和速度是可怕的。问题疫苗事件,足以证明这一点。
一旦现实验证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成立和行得通,它就会“激励”更多不思进取和问题丛生的医药企业不断调整发展重心,从药品质量和安全转向公关行贿,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强化公关能力。对公共利益而言,这意味着一匹吃人的怪兽已经被催醒,并且蠢蠢欲动,随时准备好了伤害无辜者。
问题是,我们为什么如此醉心于一个如此低智商、容错空间太大、击鼓传花一样的危险游戏?
医生、医院、职能部门收回扣卖药物事件,只不过是腐败的最后一环。问题的关键,不仅仅在于暴露得多么淋漓尽致,更在于修正问题的方向和深度。
一场震惊全国的危机,可能才是撬动改革的最大动力。这一次,问题疫苗事件能否成为整改“以药养医”的契机? 取决于相关部门整改的决心和意志。篇八
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2018年7月23日中国政府网)
疫苗和药品一样,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特别是关乎孩子的健康成长,其质量安全容不得有丝毫瑕疵。连日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百白破”疫苗检验结果“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事件持续发酵,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也引发了公众对疫苗安全的焦虑。此前7月16日,李克强已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要求彻查。这次再做批示,不仅表明的是鲜明态度,更是彻查行动。唯有彻查,才能拯救“疫苗信任”危机。
接种疫苗是全球公认的最成功、最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之一,可以最大限度降低儿童患病风险,而且免疫接种的效益已经越来越延伸到整个生命过程,可保护人们免受流感、脑膜炎、狂犬病等威胁。然而,一旦注射的疫苗是“问题疫苗”,其结果必然是“无效免疫”,人们就会失去这种免疫保护,正如人们所说“打了也白打,根本没啥用”,岂能拿这样的事情当儿戏?情不能忍,理不能容,法不能恕,必须彻查到底,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决不能手软。
疫苗非小事,虽然“问题疫苗”本身不是“毒疫苗”,但其行为本身严重违规违法,让人细思极恐,自然引发人们的不安情绪,质疑声不绝于耳:“生产记录造假”对疫苗功效有何影响?之前的疫苗是不是存在同样的问题?25万支“问题疫苗”去哪儿了?究竟有多少疫苗流入市场?是全部封存了,还是的确有孩子注射了问题疫苗?有没有孩子因为问题疫苗患病、健康受损?有无救济渠道?当此之时,李克强总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无疑给广大民众吃了一颗定心丸,绝不能让“疫苗信任”之殇成为动摇人民对政府信任之殇。
毋庸置疑,这次“疫苗事件”再次敲响警钟: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驱使下,不排除在疫苗的生产、销售过程中存在着监管漏洞,也不排除“疫苗腐败”的滋生与存在。为此,我们必须重拳治乱、一查到底,形成强大震慑,特别是要加大对疫苗日常的生产、销售、使用上的监管,以更严格的生产标准、更严厉的常态监管、更严重的违法处罚规范疫苗行业发展,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篇七
“长生疫苗”事件揭露以来,舆论一片哗然。此乃典型的“谋财害命”,实属天理不容,罪不可恕。
有这样一个故事:
传说很久以前,有个老头,全部财产就只一头小猪。他精心喂养,最后好不容易把猪养大长肥、到集市上卖了。谁知所得银两竟被一小伙偷了。老头回家,被老太一顿痛骂,伤心欲绝,跳河自尽。老太见老头死了,万分自责,随即也上吊死去。偷银小伙知道后,非常害怕。睡前对他母亲说:“妈,晚上如果有雷声,你把我藏到缸里去!”母亲一听这话,就问:“你怎么啦?”儿子也不回答。当晚,小伙就自行躲入缸里。一夜无事,到了凌晨,只听“咣”的一声,母亲出来一看,发现儿子被雷劈死了,全身乌黑。母亲非常痛苦,朝天大吼:“我儿子到底作了什么孽?”突然,小伙背上显出四字:“谋财害命!”
谋财害命,罪莫大焉!
郎中、药铺最涉“财”与“命”,自古以来,从业人员多受“天理”道德的约束,以“悬壶济世”自勉。
可叹,进入近代以来,资本贪婪“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的虔诚、骑士的热忱、小市民的伤感这些情感的神圣激发,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共产党宣言》)
资本主义把人们的私利推向了极致,导致私有罪恶的无限膨胀:
从资本海盗明火执仗的抢劫掠夺,到灭绝印第安人的种族大屠杀;从贩卖黑人奴隶、贩卖华工,到公开发动殖民战争;从使用飞机、大炮,到动用细菌、生化、核武滥杀无辜,等等,所有这些罪恶背后,有哪一项不是私有资本的罪恶?与上述罪恶相比,老板们搞点“制假”、“贩假”,“制毒”、“贩毒”,“假医”、“假药”等等,其实也就“小巫见大巫”了。
笔者以为,如今再来数说这些“假医”、“假药”的危害性,实属多余废话。真正需要解决的是:找出真正祸根,对症下药,表本兼顾,解决问题。回顾历史,或可借鉴。
1949年新中国建立初期,虽说已是个社会主义国家,但经济体制上还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私营经济仍很活跃。短短几年,老板们就犯上“五毒”罪行: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资财;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为此,1952年国家掀起了一场“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针对国家干部)、“五反”(反五毒)运动,反击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1953年2月28日,上海“大康药房”老板王康年,因向志愿军“贩卖假药”罪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这是新中国历史上处理的第一起“假药”事件。由于处理果断、及时;加之1956年后私营经济全部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此后市场上再未发现过商品“制假”、“造假”,彻底杜绝了“假医”、“假药”事件,保持了整整一个时代干部队伍的风清气正与市场的健康运行。
“GK”以来,随着私有制的恢复,公知们公然推波助澜地鼓吹人性“自私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似乎已成了“公理”。随着历史虚无主义的泛滥,英雄人物遭污蔑,反派人物站起来。就连像王康年那样贩卖假药的罪人,也居然被炒作成是“一个善良、本分的年轻工商业主”,说成是当年司法“黑箱”操作的“冤死鬼”!(见“天涯网”:《抗美援朝中的奸商王康年》2016-09-19)等等。
既然私有制得以恢复,既然不择手段(白猫黑猫)追求私利(利润最大化),成为天经地义,既然原有的道德是非全被颠倒,于是“假医”、“假药”等罪恶重现中华大地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要问:谁是本次“长生疫苗”事件的真正谋财害命人?——当然是被私利蒙住了双眼的所有当事人;二还是推动这一罪恶欲念的医药私有制。
想要杜绝此一罪恶吗?唯有对症下药:严惩所有有关犯罪当事人(治表);再就是重新以医药公有制取代医药私有制(治本)。非如此,此罪恶是不可能消除的!
篇八
这几天,国人一直很闹心。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公告吉林长生生物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紧接着有公告称,吉林省食药监局决定对长生生物2017年生产、销售百白破联合疫苗劣药作出处罚。媒体从中解读出,原来这长生生物去年就有案在身、“负案在逃”直到现在。
公众的愤怒固然冲着长生生物而来,但大家对监管部门的怨诽也“厚积厚发”、喷薄而出:疫苗涉及人群广大,为什么长生生物2017年生产、销售百白破联合疫苗劣药的事长期秘而不宣?长生生物生产销售劣质疫苗25万多支,已经销往山东,说不定已经搞让25万儿童“被假免疫”,而吉林省食药监局只予以罚款300多万元,这难道不是像护士阿姨哄小朋友所言,“就像蚊子在皮肤上叮了一下”?
近日又有媒体爆料所谓“疫苗之王”高俊芳、韩刚君和杜伟民,分别是长生生物、江苏延申生物和深圳康泰三家疫苗企业的实控人,三人掌握了中国疫苗市场半壁江山,但每一家企业都曾卷入违法或者犯罪案件。
企业作恶,企业必须承担自己的责任,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我们要问,企业为什么作恶?疫苗市场乱象丛生、丑闻频出,根源是监管缺位、监管虚置、监管不力。譬若足球比赛,比赛规则和裁判执法是前提,否则两支球队在场上只会越踢越乱,直到群魔乱舞、球星变流氓。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制度是游戏规则,政府监管是裁判执法,如果监管不作为,市场必然大乱。方今疫苗市场大乱,根子还是市场执法者不作为、乱作为。
事实上,我们的疫苗市场很可能是请到了“假监管”。这些监管者在其位,整天发文件,说大话,声闻于天又闻于野。但他们就像《皇帝的新衣》里的那几个骗子,整天坐在织布机上穿梭引线,忙得不可开交,可实际上他们只是装模作样。疫苗市场的监管者占着位子,装得像公仆的样子,其实他们只是架空了规则和监管。
证据一,长生生物去年被查出生产销售疫苗劣药,去年10月宣布立案调查,受害者多达25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些信息理应及时公开。但直到几天前全中国都还蒙在鼓里,即使现在人们如梦方醒,也不是吉林省食药监局主动公开信息,而是长生生物作为上市企业被动向股东公告,普通公众至今属于“道听途说”。疫苗市场成了黑屋子,我们只能反躬自省:是我们请到了“假监管”。
证据二, “疫苗之王”之一杜伟民收购北京民海生物后,不到一年时间弄出3种疫苗,获准生产并先后上市。而北京市高级法院一份判决书显示,2010年到2014年间,杜伟民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议中心副主任尹红章行贿47万元,促其为自己的药品申报审批事宜提供帮助。药品审批环节权钱交易是一件公开的秘密,官员获刑的已经有了一批。如果权钱交易也算监管,那也只能算“假监管”了。
证据三,韩刚君的江苏延申2009年被认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公司被罚300万元,总经理和另五名员工获刑,但仅仅半年之后,江苏延申就拿到防疫部门160万人份甲流订单,价格超过亿元,不久还获得了甲流疫苗生产牌照。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只能反躬自省:是我们请到了“假监管”。
证据四,一个10年前因食品监管不力的司局级官员,居然高升成了药品总监,直到今年2月退居二线。而恰恰是这几年,疫苗丑闻频发。如果排除权钱交易的嫌疑,至少他存在能力不能胜任的问题吧?对此我们也只能反躬自省:是我们请到了“假监管”。
现在疫苗市场的黑屋子被照进一丝光亮,公众看到了一些真相,群情激愤,有关部门应当对上对下有一个交待了。如何交待?“假监管”要予辞退,让真监管上台亮相并采取行动。中超赛场,也曾黑哨横行,先是都不承认,后果潮水退去现出裸泳者。足球之覆,疫苗之鉴。
这里要强调一个前提,就是市场与监管都要公开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公开透明,群众不明真相,如何行使监督权?群众不明真相,监督真假不明,此时假作为真时真亦假,试看今日之寰中,岂不成了假模假式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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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苗事件的思考网评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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