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是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下面是小编带来的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随着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不断推进,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文明出行等方面都在不断改善,但城市公共场所依然存在诸多不文明现象。城区违规遛犬、非遛犬时段牵犬外出、未注射疫苗、随地便溺、损毁绿地、犬只扰民、流浪犬伤人等不文明现象依然大量存在。规范不文明养犬行为是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特制订本方案。
一、 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规范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信息报送。政府副县长包大智任组长,住建局局长张凤海、公安局副局长李志坚任副组长,宣传部、农牧局、食市局、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住建局副局长任桂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部门职责
(一)住建局:负责对违规遛犬、犬只便溺、携犬出入公共场所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规范教育,责令遛犬人员对犬只便溺进行清理。对拒不清理的按照《通告》进行相应处罚;对按不按规定牵绳遛犬的人员进行劝导;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对流浪犬进行收容、捕捉。联系物业在各居民小区显要位置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并向临街店铺、单位、和过往行人散发宣
传材料及告知注意事项。
(二)公安局:负责对城区内大型犬、烈犬、进行捕捉没收(身高≥35厘米、体长≥55厘米),没收由养犬人约束不当造成扰民、伤民犬只,没收不听劝阻、强行交易的大型犬只,此项工作由森林公安局配合执法行动;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进行公开;对无证养犬行为进行处罚;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按规定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和限定区域的养犬人进行处罚;对在执法过程中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人进行处罚。
(三)农牧局:负责对狂犬疫情监测监控;对符合规定的犬只进行疫苗注射,发放《犬类疫苗证》;对未注射疫苗的犬只按照《通告》进行相应处罚;负责提供本地区犬只疫苗注射率;宣传防疫常识;对犬只销售场所进行防疫检查;对疑似狂犬的犬只进行鉴定。
(四)食市局: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批制度;控制犬只销售养殖场所数量;查处违法经营犬只行为。
(五)宣传部:负责在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媒体平台上进行文明养犬宣传,组织社区开展居民养犬文明教育引导工作。
三、工作时限
各部门从即日起,立即开展规范养犬整治工作,整治工作于2018年10月底结束。各部门制定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整治时间、内容、要求。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此项工作
纳入常态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严防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城市不文明养犬、遛犬、犬只扰民、流浪犬伤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养犬管理和开展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具体干,按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狗患问题已严重影响我县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进度,与建设国际奥运名城目标格格不入,有效治理狗患,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品位的迫切需要。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职责,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由县政府组织建立联合行动大队,配备专项经费和执法人员、执法车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各部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题材新颖的宣传手段,有特点的贴近群众实际生活,提高文明养犬意识,理解文明养犬的重要性,鼓励相关媒体,加大对城市狗患治理工作的报道力度,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群众转变观念,自觉养成维护社会公德的好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狗患;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建立举报平台,鼓励群众曝光城市不文明养犬行为。让不文明养犬人从主观上提高文明养犬素质,才能从根源上减少不文明遛犬、犬只便溺现象;三是鼓励居民携犬出行自带清洁工具,随时将犬只粪便清理干净,还大家整洁的出行环境;四是环卫部门提高环卫保洁力度和保洁频次,加大对人行便道、绿化隔离带的清扫保洁力度。通过上述措施提升我县城市品味、改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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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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