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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

时间:2019-05-14 11:19:22 网站:公文素材库

随着中医药国际化程度的加快,各国对中医药的认知度正逐步提升,目前全球约有40亿人使用中草药产品,年交易额近5000亿元,并以每年10%至20%的速度递增,国际医疗保健服务市场前景广阔。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年) ,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发挥中医药特色服务作用,拓展中医药服务新领域、新业态,加快推进健康**和生态康养旅游强县建设,按照《**省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广元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结合《**县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7—2020年)》,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机遇

    (一)发展基础

    1. 药材资源丰富。我县拥有药材资源2000余种,中药材作为中医药产业的生产原料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优势突出,全县现有中药材种植总面积达12.5万余亩,年产量达8万吨。川明参、白及、黄精、天麻、瓜蒌、丹参、银杏、葛根、百合等道地药材优势产业带正逐步形成。

    2. 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全县现有中药材种植及粗加工企业2家,老鸱山药文化博览园已具雏形。2017年底中药材年总产量达8万吨,综合产值超15亿元。

    3. 医疗服务发展较好。截至2017年底,我县拥有公立中医医疗机构1所(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全县100%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有中医科(室),95%以上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量持续保持50%以上。

    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我县中医药健康产业还存在着诸多不足。

    1. 产业结构单一,竞争优势不足。中医药产业主要以中药材种植和粗加工为主,企业尚无知名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对全县中医药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2. 政策措施乏力,吸引能力不足。招商引资的“软实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推进机制还不够健全,项目引进和产业培育的支持力度不够,对规模化产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吸引力不强。

    3. 药材特色欠缺,品种开发不足。我县药材资源丰富,与相邻县区比较特色不明显,规范化不足,规模较小。没有优势品种精深加工企业,综合开发利用不足,未形成产品链及产业链,产品的综合效益不明显。

    4. 科技基础薄弱,专业人才不足。作为边远贫困地区发展中医药科技支撑乏力,中药种植、栽培、研发、营销以及中药信息化产业和文化产业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较少,缺乏高等院校、产业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支持。

    (二)发展机遇

    1. 国际、国内中医药健康消费需求增长态势良好、前景广阔。近年来医药保健产业和医疗健康服务实现了快速发展,2015年全国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26885亿元,年均增长17.81%,较2010年相比增长20%以上,其中中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7867亿元,占比为35.95%,增速快于整个医药工业;国内保健品消费支出约为3500亿元;2015年全国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数58760个,同比增长2%;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达1.4亿人次,同比增长3.9%,在我国人口增长、老龄化、慢性疾病增多和全民医保体系更加完善的总体趋势下,医药健康需求还将不断扩大。随着中医药国际化程度的加快,各国对中医药的认知度正逐步提升,目前全球约有40亿人使用中草药产品,年交易额近5000亿元,并以每年10%至20%的速度递增,国际医疗保健服务市场前景广阔。

    2. 国家政策支持提供了有力保障。国家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战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30年)、《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等系列政策的相继实施,省、市对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从政策、监管、资金、要素等方面持续增强了对产业发展的推动力度。中医药产品是特殊产品,属于刚性需求,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生活条件改善和健康意识的不断提升,医药卫生需求将持续上升,且呈现多元化。同时医保投入继续增加,也为医药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为中医药产业探索发展新路、扩大开放合作提供了难得良机。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三)指导思想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要求,始终保持专注发展战略定力,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县委“2344”发展方略和建设生态康养旅游强县的总体部署,按照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立足中医药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规模化、特色化、生态化和信息化发展;遵循三次产业融合联动发展、做大做强大健康产业的发展路径,坚持存量与增量并重、速度与质效并举,充分利用现代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推动产业成链发展、有序发展和协同发展,将我县建设为现代中医药健康产业强县。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县中医药产业全产业链实现产值55亿元,其中医疗健康服务15亿元、医药加工贸易20亿元、药材种养殖20亿元。培育出有特色的药材大品种和大品牌,成为重要的药材资源产业基地;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品,产生一批龙头和特色企业,建成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实现中医药与“绿色生态、康养旅游”深度融合,形成特色鲜明的服务产业。

    1. 中医药服务能力目标。到2020年,建成以县中医医院为主体,公立综合医院中医科和社会办中医服务为补充,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覆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格局。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到60%,中医医院诊疗人次占医院诊疗人次比例达到28%以上。每千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人、县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1.2张,0—36个月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县中医医院实现从临床服务向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养老拓展,设立康复科、治未病科和老年病科。

    2. 生物医药工业目标。培育发展以现代中药和中药大健康产品为主,兽药、医疗器械为特色的产业体系,合理规划布局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产业园区建设,以承接产业转移为契机,着力引进中医药生产加工企业落园生产。

    3. 特色产品发展目标。培养具有竞争优势中成药品种3至5个,加大道地中药材产品及衍生品研发力度,着力开发一批以黄精、白及、丹参、瓜蒌、银杏叶等为代表的道地中药材品种,做强“苍药”品牌。

    4. 药材基地建设目标。围绕我县丰富的中药材资源,突出特色、打造优势。建设秦巴山区特色优势的规范化药材种植(养殖)基地15万亩,建成全国重要的药材资源开发与保护示范区。重点做强川明参、瓜蒌、丹参、黄精、白及、天麻、白僵蚕等优势品种,建成大宗药材品种的主要生产基地5至7个,实现药材栽培面积25万亩;新增道地药材品种3至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至5个。

    5. 医疗康养业目标。结合健康养生产业规划,大力发展医疗健康养生服务业,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收入5亿元。

    三、发展路径与重点

    (五)切实提升中药材生产种植数量与品质,全面夯实产业发展原料基础

    1. 科学规划中药材种植区域。鼓励发挥区域优势,结合省、市“精准扶贫”工程,建设可持续、多元化、特色化的中药材产区经济。重点发展川明参、僵蚕、白及、陈皮、黄精等。

    2. 建立健全中药材保护体系。完成省中医药管理局下达的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任务并促进成果转化,加快我县道地和特色优势药材新品种选育与推广应用,开展道地药材认证评价与认证标准示范研究。

    3. 调整优化中药材种植结构。科学建设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种植(养殖)基地,有计划种植(养殖),解决品种短缺与过剩。鼓励利用山地、林地、荒地建设中药材生态基地,支持和推广森林康养、林下种植(养殖)等多层次立体复合生态模式。推广1至2个道地和特色优势药材品种,扩大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基地面积5万亩。整合重要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实现道地药材有序生产。建设县级单位工作站和信息站的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和中药材生产信息服务网络。鼓励县内外大型中药企业联合建设一批跨区域、跨县经营、以中药材规模化基地共建共享为依托的中药材产业集群。

    (六)着力提高中药及健康衍生品生产规模与效益,全面增强产业核心竞争能力

    优化产业布局分工,以工业为主导,带动农业、康养及服务业发展。以“康养、药旅”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支持中药材种植(养殖)业和健康养生产业发展。

    1. 增强中药工业优势。加快直服粉末饮片、中药煮散颗粒、定量压制饮片等新型中药饮片研发。加快推进基于古方、名方、验方和秘方的中药新药(院内制剂)以及中药独家、保护品种的研发与产业化,重点开展大品种品牌中成药二次开发。推动中药工业实现药材来源基地化、生产过程规范化、质量控制标准化、检测手段科学化。

    2. 加快天然植物提取物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复方中药提取物、单味中药提取物扩大产业规模,重点发展药食同源植物提取物及其产品和植物提取粉剂、液体等剂型,有效解决重金属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探索开拓营养补充剂、生物农药、饲料等领域的使用市场,引导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加强生产质量控制,实现植物提取物产业多元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发展。

    3. 做强中药材大品种健康产业链。积极推动我县更多的道地药材进入国家药典和药食同源、新资源食品目录,有力促进适合我县种植的药食同源中药材引种和产业化。选择1个符合药食同源要求的优势特色中药材,实施从规范化种植、提取物到药品生产及其衍生品的全产业链开发。依托中药材资源优势,重点扶持和发展特色中药饮片,加强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如川明参、丹参、瓜蒌、天麻、杜仲、白及、黄精柴胡、前胡、茯苓、僵蚕等;突破性发展直接口服饮片,如天麻冻干片、天麻粉、僵蚕粉、灵芝粉、葛根粉、百合粉、白及粉、茯苓粉等;发展柴胡、淫羊藿、前胡和灵芝等中药提取物。抓住配方颗粒放开机遇,建设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基地,谋求中药配方颗粒市场布局。

    (七)充分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空间和领域,全面发挥产业需求拉动效应

    1. 优化中医药健康服务空间布局。在保障基本健康服务全覆盖基础上,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新发展的空间布局体系,医药产业按“一园多点”进行空间布局,医药深加工企业原则集中入驻医药产业园区。适度发展兽药、医疗器械、中药饮片等,重点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业和健康养生产业,适度布局药材产地加工和提取物生产企业。

    2. 健全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以公立医疗服务为主体,社会办中医服务为补充的覆盖县、乡(镇)、村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以县中医医院为载体,大力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支持县人民医院在赵公坝分院建设医康养综合体,支持县中医医院建设康养苑,支持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养老康养院。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性质的中医医院,加快发展个体中医诊所和中医坐堂诊所。大力发展社会办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开展中医特色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鼓励发展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多样化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3. 发展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支持以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科为基础建设县级中医康复平台。县中医医院设置康复门诊、功能治疗区和独立病房,全县二级医院均设置康复科。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一批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康养机构。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建立县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社区康复机构帮扶和双向转诊机制。

    4. 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康养协作机制,县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县中医医院开展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的特色优势,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拓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群提供居家式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培育中医医养融合服务机构或连锁机构,建设中医药特色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基地。

    5. 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实施全县濒危中医诊疗、中药炮制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纪录与研究保护。抢救、挖掘和弘扬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运动健身项目,鼓励各乡镇结合当地特色发展中医传统运动健身休闲产业。依托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示范片,加快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建设,开展中医药康养、森林康养、温泉康养、运动康养、女性养生、禅道康养等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和亭子湖、九龙山、云台观、梨仙湖湿地公园等养生度假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园区,开发中医药养生旅游产品项目,促进中医药旅游商品创新开发,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交流合作。

    6. 完善中医药商贸服务体系。加快相关流通配送行业兼并重组,鼓励支持建立中药材流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推动物流现代化。鼓励发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执业医师、执业药师远程在线处方审方。

    (八)实施产业触网支撑工程,实现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信息化

    1. 推进中药材种植(养殖)信息化。发展中药材种植物联网模式,普及网络化环境监测系统,推行智能灌溉,测土配方施肥等精准种植。推广应用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中药大规模种植(养殖)信息化技术,配套建设县中药溯源信息平台。

    2. 推进中药材精深加工信息化。加快企业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下同)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开展医药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支持生产企业开展网络精准营销和O2O(线上到线下)体验式营销。

    3. 推进中医药商贸流通信息化。依托相关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企业,建设信息采集发布平台和中药材资源指数体系。鼓励开发和应用中药材电子交易规格标准,推动中药材质押评估和担保业务开展,建设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推动中药材仓储物流信息化能力建设,规范和加强中医药电子商务诚信机制管理。

    4. 推进中医药诊疗服务信息化。推进中医药大健康门户建设,重点建设中医药特色诊疗信息化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中医药云健康系统建设,实施医养结合、中医养生大数据分析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积极开展家庭和医联体远程诊疗教育服务平台试点等工作。

    5. 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基础建设。建设县级中医药信息化网络节点,完善数据中心基础硬件建设。提升基层中医机构人员信息化终端的配置能力,逐步完善中医医疗数据安全规范和安全设施条件的配套。加强医疗信息化专业人员和中医药从业人员信息化能力培训。

    (九)实施技术创新支撑工程,实现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内驱化

    1. 增强研发创新能力。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临床方案的系统评价和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的深入研究,以及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床经验理论的整理研究,加强对中医名方、验方和医院制剂方的收集、筛选,加快中药新品种开发和名优中成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围绕大宗食药同源药材,进行资源、物质基础、药理毒理及饮片、中成药、提取物、保健用品等全方位系统研究开发。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加快研发成果转化。

    2. 加快产业技术进步。突破并掌握野生濒危药材人工繁育技术和工厂孵化技术,加快发展中药饮片生产新技术,积极推动生物工程、微胶囊、组织化和重组技术等中药相关产品生产技术的研发应用。

    3. 完善技术创新体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贯穿整个产业链,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引导实施科研成果本地转化及产业化,加快推动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提高中医药新产品研制能力。积极对接国家中医药科技计划并获得支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创新研发投入、收益和风险分担机制,完善政产学研医的协同创新体系。

    (十)实施交流合作支撑工程,实现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国际化

    1. 推进外部优势资源本地转化。依托丰富的中药材资源,谋划项目招商;依托现有企业产业上下游延伸,谋划包装项目招商;依托医疗资源、康养旅游资源,谋划包装项目招商;依托“校地合作”、产业创新联盟、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谋划包装产业化项目招商。通过招商项目落地,实现产业突破性发展。加强与长江三角洲、京津冀、珠三角经济带知名中医药健康企业合作,以三九药业、万达集团等国内中医药健康产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大精准招商力度,吸引国内中医药健康产业企业来我县设立中医药种植及精深加工一体化基地、设立药品研发及生产基地,进一步完善我县中药材产业链。

    2. 推进本地优势产业外向发展。建立中医药健康贸易与服务平台,重点实现与国(省)内外大型中药材交易市场、中医药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互联互通,推动本地优质产品“走出去”。重点引进以生产银杏叶注射剂、柴胡注射剂、柴胡滴丸等为主的企业,与我县具有规模化种植(养殖)、品质优良的种植(养殖)企业(基地)强强联合,共建提取物生产线,并合作开发相关产品。

    3. 推进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举办中医药健康国际论坛、中医药健康养生论坛和高端医药学术会议,搭建一批交流合作与产业发展平台。加强全国各地在健康医药政策、法规、技术及市场研究等方面的交流,组织并支持县内企业参加国内重大展会、开展对外合作研究与人才交流,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开放合作格局。

    (十一)实施质量品牌支撑工程,实现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优质化

    1.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发挥企业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坚持名企、名品、名标、名牌、名区联动发展,鼓励企业开展质量提升和品牌营销,引导中医药企业开展商标国内、国际注册。鼓励道地药材申请地理标志和专用标志使用,建成**省中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县。培养形成品牌优势产业和知名龙头企业,提升我县中医药健康产业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2. 建设优秀人才队伍。实施创新人才战略,以国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省名中医、省名中药师等高端人才培养计划为基础,培养一批在中医药健康重点领域具有影响力和话语权的领军型人才。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推进中医药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中医药健康产业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中医药名家的传帮带作用,健全我县中医药师承制度,完善基层中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中药材生产种植和精深加工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加强学科专业建设、通过开展在职继续教育、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校企、院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完善从研发、转化、生产到流通使用的产业链人才体系。

    3. 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完善部门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三大平台,扩大全县中药质量监督抽验覆盖面。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采用国际标准作为企业的内控标准。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建立药品质量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四、支持政策与措施

    (十二)财政投入政策。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加大用于中医药特色品种、基地、工程、企业和项目等发展重要支撑的后补助与奖励。支持在中医药健康领域采取市场募集、政府引导的方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积极引导社会各级各类相关投资基金投向于我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重点潜力项目。

    (十三)研发创新奖励政策。鼓励中药健康产业制造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支持设立中药健康产业的行业协同创新中心、区域创新服务和综合类创新服务平台,以及企业技术(设计)中心。

    (十四)投融资和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级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的融资支持和利率优惠。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提供贷款。

    (十五)要素供应政策。鼓励采取划拨、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多种方式扩大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重大项目用地供给。扩大直购电、天然气直供政策在中医药领域的适用范围,鼓励利用富余电量支持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及健康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相同的保供与价格政策。

    (十六)市场推广使用激励政策。鼓励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加大道地药材、中成药品种的采购使用,并支持进入国家省、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药物目录。

    (十七)中药材生产领域专项政策。统筹涉农资金,积极推动农业企业开展的中药资源有效开发利用及规范化种植。推进中药材GAP备案信息平台的使用。鼓励中药材生产企业实施中药材GAP自评或委托具有相对稳定的专业队伍和健全的制度,能独立开展中药材GAP评估工作的第三方单位进行评估。

    (十八)中药及健康衍生品生产制造领域专项政策。加大中药健康产业制造企业来广投资扶持力度。支持获得国家中药新药、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及中医药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科技成果的企业实现成果在我县的有效转化及产业化。

    (十九)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专项政策。制定并实施符合中医药特色的医疗机构管理、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等政策。简化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的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积极推动和完善中药制剂县内调剂使用制度。推行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支持新建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中医药特色街区、中医药旅游健康综合体、中药科技产业基地(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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