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群众获得感最主要是亲民、为民,你有什么好的方案?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司法局提升群众获得感方案内容,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紧贴群众需求,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放管服”改革,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截止目前,全市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87件,办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6.5%,受援群众满意率达到98.7%。
一是下放审批权,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为便于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下放援助审批权,有援助需要的群众在乡镇、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就可申请法律援助。同时在全市2430个村居聘请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引导有需求的群众至就近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符合援助条件的群众在“家门口”就可办理好法律援助手续,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
二是强化监管,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实行案前告知、案中监督、案后回访、责任追究的监督机制,建立案件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与律师办案补贴挂钩制度。实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审查、互查、督查工作机制,采取明查暗防、电话抽查等形式,不定期检查窗口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强化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民服务意识,确保各项服务行为的规范化,让所有受援群众都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优化措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实行法律援助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期办结制、节假日值班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加强与工会、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更新低保人群、农村五保对象、残疾人、特困职工等困难群体数据资料,实现精准援助。在全市法律援助窗口推行“容缺受理”, 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先行受理、指派,事后再补上欠缺的材料。将法律援助审批办理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改为只要符合援助条件的,一律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出行困难特殊群体,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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