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农村电商全覆盖工作成果基础上,着力加强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激发内生动力,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些方案你觉得怎么样,让我们仔细思考一下2018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吧。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根据省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会议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8〕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电商**”建设要求,在巩固农村电商全覆盖工作成果基础上,着力加强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建设和农村电商品牌建设,扩大农村产品网络销售,强化典型示范引领,激发内生动力,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全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上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电商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农村电商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县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3.5亿元,培育2个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种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农村电商名优品牌。力争创建1个省级电商示范镇和3个示范村。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效能。进一步明确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绩效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拓展和完善政策宣传、孵化帮扶和运营维护指导等功能,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统筹乡村网点管理。鼓励农村电商行业组织参与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提高农村物流快递服务效率。整合资源,促进县域电商与快递企业协同发展,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鼓励第三方物流和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农村快递业务(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优化土地供给结构、调整土地供应时序,保障县域电商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加强县域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农委)。建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108.5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三)增强乡村网点民生服务能力。鼓励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与实体商业网点融合发展,优化网点布局,加强业务宣传,提升服务质效。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与美丽乡村服务点、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丰富便民服务和公益服务功能。加强乡村网点规范化管理,创建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6个以上。对便民服务、农产品上行服务等开展较好的乡村网点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网络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县经信委)。
(四)提升农村电商品牌美誉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监管和服务能力。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保护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积极打造“一村一品”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3家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在线销售(责任单位:县农委)。加强网络交易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和指导,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违法行为。推进各乡镇辖区内网销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培育3个涉农省级以上商标品牌企业开展网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支持优质乡村旅游产品在线营销(责任单位:县旅游局)。支持电商企业参加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责任单位:县农委)。组织参加安徽好网货大赛等活动,推介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网销名优特产(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五)培育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县搭建平台,拓展农村电商业务。加强本土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培育,引导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互联网业务。积极帮助农村电商经营主体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资源对接,推进农村电商“特色馆”“旗舰店”建设。推进培训资源整合,精准组织农村电商培训1200人次,努力提升培训转化率,全年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7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举办农村电商青年创业大赛(责任单位:团县委)。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项目,加强电商实务培训(责任单位:县农委)。引导企业网络诚信经营,指导企业防范网络交易风险(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六)强化农村电商政策保障。充分发挥综合示范项目政策资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两中心”一站点、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培训、品牌培育、示范创建等(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要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促进农村电商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农村电商典型示范引导。加强“电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推广,促进农村电商产销稳定。鼓励有实力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整合地方产品资源,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的订单式农业生产,引导推动农业经营由“种什么卖什么”向“要什么种什么”转变,改进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力争创建2家省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推出一批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服务、物流整合、网点建设等先进典型。探索构建农村电商产销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委)。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下旬前)。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动员会,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8年11月中旬前)。按照“能考核、能督查、能激励、能问责”原则,各乡镇、有关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节点,加强工作调度,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及时报送相关数据和工作推进情况。
(三)督查验收阶段(2019年1月底前)。对照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迎接省、市组织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4月后)。对照省、市验收情况,完善各类资料,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全县农村电商发展提质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统筹指导全县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组办公室牵头协调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统筹,强化协作,完善机制,确保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单位:县考核办)。各乡镇、相关单位要按季度报送工作实施进展情况、相关资料。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加强农村电商统计及数据应用等工作(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三)强化氛围营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农村电商“身边人”“身边事”宣传,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等信息,做到可学可做(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及时推广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对巩固提升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责任单位: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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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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