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在我省文体领域领办、创办企业,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的主要创办人落户资格确认.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文体领域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资格确认指南公示,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一、文体企业引进人才
(一)受理对象及申报材料
受理在我省文体领域领办、创办企业,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的主要创办人落户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省文体产业领域企业引进人才资格确认意见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报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加盖申报人所在企业公章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全称、企业登记日期、企业注册资本、股东姓名、编号及核发日期);
4.申报人所在企业的经营报告(包括在**的投资、经营情况、税收证明、员工社保缴纳清单等)。
(二)确认程序
1.引进人才落户的资格确认,要向市县文体局提交申报材料;
2.市县文体局受理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人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申报材料原件退还本人,并函报省文体厅审批;
3.省文体厅受理后,根据我省文体产业发展方向和有关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确认意见书。凡申报材料存疑,需要再次核实确认的,时间不计于7个工作日时间内。
(三)工作要求
有关企业和申报人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凡企业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的,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不再受理该企业引进人才落户资格确认事宜;申报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不予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已办理资格确认的一律作废。
二、文体专业技术人才
(一)受理对象及申报材料
由省外流动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审批机关批准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3)正式办理调动的手续或依法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及由我省社会保险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2寸个人免冠照片一张。
(5)所在单位证明书一份(证明书包括以下内容:姓
名,身份证号,入职时间,取得资格证书时间,已核材料属实等。)
2.确认程序
(1)流动到省属企事业单位:由本人填写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省文体厅审核确认。
(2)流动到市县企事业单位:由本人填写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市县文体局初审,省文体厅审核确认。
三、文体高层次人才认定
1.填写《**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
(1)所获得荣誉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2)所获得荣誉通知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2.确认程序
(1)省属企事业单位:由本人填写**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省文体厅审核后,报省人社部门确认。
(2)市县企事业单位:由本人填写**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市县文体局初审,省文体厅审核后,报省人社部门确认。
四、受理部门
省文体厅组织人事处,电话:0898-65311652。
附件:1.**省文体产业领域企业引进人才落户资格确认意见书
2.流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3.**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
4.**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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