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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14 11:35:23 网站:公文素材库

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做到以村为单位整体覆盖;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18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全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甘妇儿工委发〔2018〕1号、《**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酒市妇儿工委发〔2018〕1号)和《瓜州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瓜妇儿工委发〔2018〕1号)文件精神,完成我镇目标任务,特制定《**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总目标:我镇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达到2020年两纲、两规划“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

    年度目标:2018年,对全镇80%以上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一次“两癌”免费检查。通过项目实施逐步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全镇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医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承担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项目执行时间与范围

    执行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执行范围:全镇35—64岁农村妇女。

    三、检查对象

    全镇持有农村户籍的自愿参加并且能接受检查的35—64岁妇女,所有接受宫颈癌检查的对象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检查内容:

    1、宫颈癌检查。包括妇科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检查或采用HPV检测。

    2、乳腺癌检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色B超检查和乳腺钼靶机X线检查。

    具体的检查流程及标准按照《甘肃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技术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五、经费保障

    “两癌”检查费用按120元/每人次计算。检查经费由省、市、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其中省级补助50%,市级承担20%,县级承担30%。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镇妇联负责制定全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站所开展“两癌”检查的指导督导工作;指导各村妇联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进行摸底登记;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妇女积极接受“两癌”检查。

    镇卫计办积极对接协调“两癌”检查医疗机构定时定点在相关村组开展“两癌”检查,同时督促各村组织适龄妇女准时参加,确保“两癌”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

    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做到以村为单位整体覆盖;充分掌握应检人群的流动性,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外出务工妇女可在国庆节或春节前后返乡期间组织检查。对在县内的外出务工的妇女可采取灵活、就近、便捷的措施在临时居住地进行检查。

    (三)强化责任监督

    镇政府和各村签订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保证工作目的明确、工作任务清晰、工作责任到人;镇妇联、镇卫计办定期对各村工作进度、实施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对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省政府惠民实事如期完成。

    七、责任落实

    镇政府和各村签订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目标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要层层建立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分级负责,落实责任。

    镇妇联、镇卫计办要及时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建立例会和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省政府惠民实事如期完成。

    镇妇联、镇卫计办要将全镇完成检查人数、检查落实等工作运行情况,于每月18日前分别向县妇联、县卫生计划生育局进行汇报,直至项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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