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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14 11:38:16 网站:公文素材库

健全组织动员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支持、统筹资源、搭建平台、市场引导、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部门间合作,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合力做好家政扶贫工作。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开展“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的实施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家政服务业吸纳贫困县富余劳动力强的作用,实现精准脱贫,巩固扶贫成果,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妇联就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的通知》(商服贸函﹝2018﹞17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以提高脱贫实效为导向,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精心部署、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家政扶贫工作。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健全组织动员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支持、统筹资源、搭建平台、市场引导、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部门间合作,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合力做好家政扶贫工作。

    企业主导。依托行业协会,坚持发挥家政服务企业(含家政培训机构等)的主导作用,增强企业参与扶贫工作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主动性,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家政扶贫。

    突出重点。以就业上岗为目的,以组织供需对接、强化技能培训为重点,增强贫困地区人员脱贫的内生动力,稳步有序推进家政扶贫。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在我省家政资源丰富的贫困县全部实现实地培训家政服务员(含养老护理员、钟点工、育儿嫂、月嫂等业态);在郑州等省内6个试点城市培育大中型家政示范企业,承接贫困县的家政服务员对口就业,同时其他各市也要按照试点城市有关要求全面推开。力争全省培育30家左右家政示范企业,带动300个左右贫困村的富余劳动力从事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供需对接

    1.政府统筹。在省、市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贫困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发展改革、财政、扶贫、妇联等部门统筹家政人员需求城市开展对接工作,负责制定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支持政策,指导培训,统计报送,督促检查等工作。

    2.需求方组织。需求城市的企业与省内贫困县建立长期稳定的对接机制,签订对接协议;组织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深入贫困县,举办招聘会、供需见面会和宣讲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招收家政服务人员。

    3.供给方动员。贫困县负责摸清本地富余劳动力从事家政或其他生活服务业的意向,与需求城市和家政企业建立对接机制,主动商签协议,为大型家政服务企业的培训、招聘活动提供支持,动员并组织开展培训。

    (二)支持培训

    4.输出地培训。贫困县组织有意向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参加培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培训,重点培训养老护理员、钟点工、育儿嫂、月嫂等家政服务人员,以及餐饮、住宿、理发等其他生活服务领域从业人员,特别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培训,进一步增大家政服务供给规模,提升家政服务供给质量。支持与贫困县对接的家政企业组织师资力量参与培训工作。

    5.选好培训教材。各培训机构和企业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与贫困人口文化水平相一致的课件和教材。商务部编写的《家政服务入门》、《家庭生活照料》、《家庭保洁》、《家庭烹饪》培训教材以及视频材料拟发布在家政扶贫信息发布系统“中国家政”微信服务号上,免费供各培训机构和家政服务员使用。

    (三)建立纠纷处理机制和诚信体系

    6.建立纠纷处理机制。依托妇联系统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网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或社会机构)建立家政服务多元化解机制,为消费者、企业和家政服务员提供公平公正的纠纷调解服务,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7.建立家政服务诚信体系。支持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主要包括家政服务员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健康证明、教育程度、职业培训证明、家政服务企业和消费者评价、行政处罚记录等。通过家政扶贫实现就业的家政服务员由省、市、县家庭服务业(家政服务业)协会收集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具体要求见《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增加家政服务企业和消费者评价、行政处罚记录等功能后,适时向社会公开。

    (四)培育示范企业和带头人

    8.培育家政扶贫示范企业。对参与家政扶贫的优秀企业予以表扬和支持。

    9.培养家政扶贫带头人。对于带动老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家政服务、并对其提供持续帮扶的优秀家政服务员,予以表彰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家政扶贫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家政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求城市和贫困县要把家政扶贫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集中资源,真抓实干,明确责任人,制定时间表和线路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

    (二)加强组织。贫困县要摸清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意愿、需要解决的困难,着力解决其后顾之忧。要加强组织动员,宣传家政服务在脱贫工作中的重要意义,让“一人干家政,全家能脱贫”的理念深入人心。需求城市要组织动员有信用、有实力的家政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岗前培训,保证输出的家政服务员实现就业。

    (三)做好统计工作。输出地贫困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本县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脱贫情况等,建立建档立卡户就业名册,并将潜在的供给数量和输入地要求等供给信息收集整理上报;输入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参与的企业和贫困户就业、收入情况,并将从业人员潜在需求数量和输出地要求等需求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省商务主管部门。

    (四)政策支持。落实国家明确扶持家政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社会保险等优惠政策。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家政扶贫专项方案制定、资金使用安排,积极支持家政扶贫工作开展。省财政在家政扶贫宣传对接活动、人员培训、示范企业培育、商业综合险购买及信用档案数据库建设等方面,根据情况予以支持。中心城市和贫困县要积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支持条件、工作绩效突出的家政服务企业、机构予以支持,对家政服务企业组织培训、中介服务、商业保险等予以支持。

    (五)抓好督察落实。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结合我省实际需要,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分公司做好《关于做好保险助推“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的通知》的落实,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精准到人、发挥作用。培训合格且上岗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统一购买家政扶贫商业综合险。参与家政扶贫的家政服务企业可自行选择面向企业的一揽子优惠保险项目。各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与本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分公司做好对接,及时收集相关信息。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督察,推动家政扶贫举措落实,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完善工作举措。

    (六)及时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及时总结家政扶贫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简报、网络等媒体持续宣传报道,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各地交流学习。深入挖掘示范企业和带头人的事迹,适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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