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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14 11:41:03 网站:公文素材库

为扎实推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确保有效发挥专项资金效益。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6号),**市已被整体纳入2018年全国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计划。为扎实推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工作,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确保有效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按照《**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省农业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现状及问题(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状。保康地处**市西南,是**市唯一的全山区县。全县11个乡镇,257个自然村,19个社区,1212个村民小组,6.3万个农户,乡村人口21.67万人。版图面积322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4.54公顷。畜牧业是山区农民脱贫增收的传统优势产业,在“三农”发展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17年,全县生猪存栏17.6万头,出栏28.4万头;大牲畜(主要是牛)存栏2.1万头,出栏1.44万头;山羊存栏14.55万只,出栏14.11万只;家禽存笼283.12万只,出笼191.58万只;肉产量4.91万吨,蛋产量4990吨。畜牧业产值1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0%。保康县山大地少,农户居住分散,畜牧业以千家万户散养为主,规模养殖比重偏低。截至2017年底,全县登记在册规模养殖场127家,其中猪场58家、牛场10家、羊场38家、肉蛋禽养殖场21家。年畜禽粪污排放总量约108万吨。农户散养畜禽粪污80%以上通过简单处理直接还田,10%左右通过建设户用沼气工程予以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主要采用水冲(猪场)、干清粪(牛羊场)、漏缝网+刮粪板(养禽场)等简易粗放方式排放、收集、储存、利用,综合利用率40%左右。(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一是粪污处理短板突出。特别是规模养殖场粪污排放、收集、处理设施简陋,粪污处理能力弱,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大。自启动“河长制”以来,全县就有61家规模养殖场因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不全、粪污处理排放不规范,被省市县环保部门登记在案,实行销号管理。二是粪污利用率低下。散养农户因为养殖规模小且有承包地、菜园消纳粪污,资源化利用问题还不太突出。大部分规模养殖场则因没有配套农用地,又没有与周边经营特色农业的业主建立紧密的粪污供用关系,导致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低下。部分已配套建设沼气工程的养殖场,也因为管理不善,设施损毁严重,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和作用。三是缺乏第三方粪污处理利用主体。截止目前,全县仅有沃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丰源肥业两家企业在利用养殖场粪污生产生物有机肥,且生产规模、生产能力和辐射范围都十分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全县粪污资源化利用需要。二、项目建设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通过完善配套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利用等整套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实现规模养殖场粪污全部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实现畜牧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1.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地定养”,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梳堵结合,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稳定。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严格执行“三区划定”方案,以沮河、南河、清溪河、蛮河“四河流域”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严格落实河长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农用有机肥、农村能源项目建设为基础,“因场制宜”,“一场一策”,实现粪污就地就近高效利用。3.属地管理,压实责任。县人民政府对实施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负总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各类养殖企业(养殖户)业主、第三方市场主体是整县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县环保、畜牧等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项目建设业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4.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以奖代补”制度,鼓励支持规模养殖场及其他新型农业主体积极投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育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三)工作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力争用两年时间,通过对以“四河”流域为主的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以节水工艺、设备改造、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管道和有机肥加工等为主要内容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使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到2019年,形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和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达到国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制定的**市整市推进工作目标。三、项目建设内容(一)督促支持规模养殖场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改造升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四河”流域畜禽养殖场、环保督查挂号的61家规模养殖场、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场,完善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加工处理设施设备,确保达到无污染,零排放,全利用。(二)支持有条件规模养殖场实施种养结合生态养殖。2018—2019两年,每个乡镇最少支持培植1个生态养殖示范场,全县支持培育11家以上。(三)支持店垭镇建设整镇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对该镇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异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全部纳入整县推进以奖代补范围。力争到2019年底,全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四)支持第三方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项目。力争到2019年底,保南、保北至少各建成1家畜禽粪污综合处理利用企业,推进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五)鼓励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户实施农村能源“一建三改”工程。鼓励农户集中居住区、养殖大户建设中小型沼气工程,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六)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按照“达标排放、综合利用”总要求,实施“一场一策”,分类治理。力争到2019年底,下列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在全县所有猪、牛、禽规模养殖场得到全面推广应用。1.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模式:①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对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尿和污水集中收集,全部进入氧化塘贮存,氧化塘分为敞开式和覆膜式两类,粪污通过氧化塘贮存进行无害化处理,转化成有机肥料,投入特色农业基地利用。②异位发酵床模式。在传统发酵床养殖基础上改进,垫料不直接与生猪接触,猪舍免冲洗,粪便和尿液经漏缝地板落入猪舍底部,由刮粪板刮入收集池,通过压力泵把粪污转移到舍外铺设垫料的发酵床中,进行粪便尿液的发酵分解和无害化处理,经过一段时间后可直接作为有机肥料投入农田利用。③污水深度处理模式。养殖场产生的污水进行厌氧发酵、好氧处理等组合工艺进行深度处理,污水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其中COD低于400mg/L,NH3-N低于80mg/L,TP低于8mg/L)或地方标准后直接排放,固体粪便堆肥发酵就近肥料化利用。④依托第三方市场主体生产有机肥模式。2.养禽场粪污处理利用模式:支持阶梯式鸡笼由刮粪板改传送带,加装节水设施;支持阶梯式鸡笼改为层叠式鸡笼;支持养鸭企业实施标准化生态养殖、建设粪污统一集中收集处理系统、流转土地实施种养结合等粪污利用方式。鼓励养殖业主与有机肥加工厂或第三方签定粪污购销协议,建立定期收集机制,确保粪污的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3.肉牛养殖粪污利用支持模式:支持肉牛养殖企业采用床场一体化养牛技术,该技术将牛床和运动场融为一体,以发酵床为载体,由复合菌群消化分解肉牛排泄物,实现粪尿零排放;支持大型肉牛养殖企业建设有机肥加工厂或利用沼气处理粪污。四、实施步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周期两年(2018—2019),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5月至2018年8月)。领导小组和各乡镇工作专班要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业主的动员,宣传讲解相关政策,开展业务指导,确保业主自愿建设,建成后达到资源化利用标准。各乡镇必须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本辖区规模养殖场的调查摸底。资源化利用模式须经养殖业主、村组干部、现场工作人员签字认定,实行“一场一策”台账管理。各乡镇工作专班将确定的“一场一策”台帐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二)集中建设阶段(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1.制定方案。各乡镇根据畜禽养殖场调查登记情况,制定详细的本乡镇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措施、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及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督导建设。各乡镇要组织和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快完成标准化改造,建设和完善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和利用等基础设施,做到雨污分流、干湿分离,防渗漏、防雨淋、防溢流,确保治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实现粪污的资源化利用。3.自查自纠。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行“一场一策”治理工作,在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时间节点,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投入运行后,要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业主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工作专班提出验收申请,由各乡镇工作专班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由乡镇将相关验收资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误后,提请县环保部门组织验收专班,对建设项目进行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合格的由县环保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作为财政部门兑现“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的依据。正式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并通过复查验收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限期整改不到位、不能通过复查验收的,取消“以奖代补”资格。涉嫌违规、违法的,由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四)兑现奖励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对经验收合格的规模养殖场,由县财政评审中心依法对建设内容开展评估,县财政局根据相关奖励标准列支专项资金开支,实行“以奖代补”,对养殖场业主直接奖励。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张祖涛同志任组长,县政府督办室主任曹平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长和县农业、环保、财政、国土、林业、水务、畜牧、金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办指导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2个月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畜牧兽医局,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肖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检查、指导督办和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负责推进本辖区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督促规模养殖场加快标准化改造。(二)加强部门协作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辖区畜禽规模养殖场“一场一策”的调查登记工作,积极引导辖区内现有生猪、肉牛、肉蛋鸡(含养鸭场)规模化养殖场采用适宜的资源化利用模式,实施标准化改造。环保部门负责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对适养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保违法行为;对改造验收合格的养殖企业(养殖户)出具验收报告。畜牧部门负责提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相关服务;指导畜禽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造,完善治污设施,推广清洁生产、生态养殖模式。农业部门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规划和建设,引导广大农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林业部门负责新建、扩建和改建畜禽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占用林地的审批。国土部门负责新建、扩建和改建畜禽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的审批,配合各乡镇按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水务部门负责对规模养殖场、第三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供排水工程予以支持和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企业建设内容的评估及有关项目资金的拨付。金融部门负责做好养殖企业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建设的信贷支持。(三)强化政策支持1.财政资金支持。整合上级拨付资金和本级财政预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用于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奖补,充分调动养殖场业主积极性。畜牧、财政、金融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引导全县畜牧业发展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效益提高和竞争力增强方向转变。2.规划用地支持。坚持规划先行,根据各地环境承载能力,实行“以地定畜”,统筹农牧种养分布,保障畜禽规模养殖用地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四)创新运作机制。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企业。从政策、技术等方面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在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项目推进过程中形成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五)落实资金管理。畜牧、财政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奖补资金,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加强监督检查。(六)严肃监管问责。环保、畜牧等部门要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管,对不按照要求开展治理工作或治理不达标的养殖场采取禁养措施,对新建规模养殖场严格审批把关,待其环保设施建设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不定期检查、督促各地规模养殖场畜禽粪肥资源化利用改造进度,对进度迟缓、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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