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气代煤或电代煤等方式推进煤炭替代,推进工业企业煤炭削减,对重点行业实施燃煤综合整治,科学配置热源,优化热网布局,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燃煤散烧管控。下面是小编 带来的县煤炭总量控制工作方案,赶紧看看。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市煤炭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和《关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意见》(桓发〔2017〕16号)等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县能源消费结构、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桓台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2018—2020年集中开展煤炭总量控制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落实县委实干苦干、永争一流,奋力推动桓台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从2018年起深入开展煤炭总量控制攻坚行动,以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做好全县以“去煤化”为核心的能源结构调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倒逼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绿色转型,确保完成国家、省、市、县节能环保约束性指标,推进生态桓台建设实现新突破。坚持全面整治、重点突破、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加快利用优质清洁能源,以气代煤或电代煤等方式推进煤炭替代,推进工业企业煤炭削减,对重点行业实施燃煤综合整治,科学配置热源,优化热网布局,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强燃煤散烧管控,确保2020年将全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市政府规定范围以内。
二、大力优化能源结构
(一)设定禁煤区。县财贸局牵头,建立禁煤长效机制,在符合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设定禁煤区,禁煤区内禁止单位、企业、个体经营者使用煤炭,对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洗浴、宾馆、饭店及沿街商业房等经营单位的分散燃煤锅炉、茶浴炉,全部实施替代改造。禁煤区内禁止销售煤炭和建设储煤场。
(二)增加天然气供应。县住建局牵头,多方组织气源,积极争取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企业支持,增加西气东输等气源实际供应量,开拓海外资源,增加天然气供应;推进液化天然气储备站和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提高居民天然气使用比例,力争到2020年天然气使用量达到1.5亿Nm3。
(三)发展可再生能源。县发改局牵头,实施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示范工程,有序发展光伏发电、太阳能、沼气直接利用等多种形式可再生能源。
三、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煤炭综合整治
(一)全力推进电力行业燃煤小机组整合。县发改局牵头,严格贯彻落实《全市热电联合规划》和煤电机组整合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以机组整合和热源平衡为重点,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考虑我县经济发展的电力需求和供热需要,做到既保障发展又减少排放、提高效益。2018年开始,依据工作方案逐步实施。
(二)实施冬季清洁供暖工程。县住建局牵头,利用3年时间实施冬季清洁能源取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任务。
四、强化源头控制
(一)严格控制涉煤项目。县商务局牵头,设定县政府招商引资红线,特别是在项目产品附加值(如承受高价值清洁能源成本的能力)、能耗强度及总量、建筑物容积率、技术先进程度等方面设定招商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不再引进涉煤项目。县发改局、经信局牵头,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时设定红线,对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高于1吨标准煤或涉煤的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直燃煤设施;已批未建涉煤项目原则上停止建设或使用清洁能源替代。
(二)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县环保局要做好燃煤设施排放超标行为的执法监管。县财贸局要组织开展多部门散煤治理联合执法,加强全县煤炭市场规范经营、政策引导和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地方煤炭产品质量标准,严格控制劣质煤生产加工及流通,突出查处经营销售及燃用劣质散煤行为,对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不允许销售和使用,清理取缔不符合布点规划的储煤场,堵住劣质煤炭进入桓台市场的进口,净化煤炭经营市场。县统计局要依法加强对煤炭统计数据的执法监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保障措施
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决心一次下足,措施一步到位,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的手段全面完成煤炭总量控制各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县煤炭总量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调度煤炭消费量等数据,把煤炭消费量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平衡的范围;做好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序推进煤炭总量控制工作。各镇也要加强对煤炭总量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督促落实,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二)完善能源统计体系。统计部门要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建设,定期进行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预测分析,准确把握运行动态,跟踪监测分析能源密集型行业和重点耗煤企业消费情况,及时预警,准确反映减煤效果,不断增强统计分析的预见性、针对性,为推进煤炭总量控制提供数据支撑。
(三)强化配套支持措施。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有关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全面落实价格、税收、融资等各项优惠政策,制定配套措施,逐步形成煤炭总量控制的市场化机制。2018年,县发改局牵头,做好市制定的电力行业燃煤小机组整合具体扶持奖励政策的争取工作。县物价局牵头,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用电、用气价格管理工作,制定鼓励、引导用户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清洁能源取暖的优惠政策。
(四)严格目标考核监督。承担煤炭总量控制工作任务的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各领域煤炭总量控制工作情况的跟踪分析。各镇要按照属地原则,认真研究制定辖区内煤炭总量控制专项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工作标准及完成时限,压实责任,指导企业、单位按进度推进煤炭削减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五)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煤炭总量控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煤炭总量控制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宣传煤炭总量控制工作先进典型,曝光反面案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鼓励社会各界依法有序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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