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是为了扫除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为了开展好扫黑除恶工作,我们制定了什么方案?下面小编带来的是 县财政局扫黑除恶法治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在扫黑除恶、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明确宣传重点,丰富形式载体,推动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营造全党动员、全民知晓、全社会参与的扫黑除恶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安排部署宣传。
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广泛宣传省、市、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以及工作成效,深入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二)加强对财政干部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加强对局机关各股室和乡镇财政所的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学习《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刑法》、《行政诉讼法》相关条文及解释,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工作举措
(一)持续深化“法律七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法治氛围。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和奖励政策,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财政系统中,贯彻落实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利用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等活动传达学习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推动领导干部落实法治建设职责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保障政法、综治、公安等相关工作经费。充分保障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同时积极配合政法、监察委等部门办案,凡是认定为涉黑、涉恶、涉乱的部门资金,一律停拨、停付、立即冻结,依法惩处,决不迟疑手软。
(三)加强宣传教育,弘扬社会正气。利用官方网站、楼道标语、微信群等进行多方面宣传,及时转发、传播我县扫黑除恶成效;设立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在网站和局内醒目位置进行公开;同时,加强学习宣传和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打造一支阳光、干净、担当的财政干部队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和省委、市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组织督导检查。各股室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化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各股室、乡镇财政所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精心推动落实。构建全方位、多维度宣传格局,实现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全覆盖,长期震慑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注重提炼,做好总结。各股室、乡镇财政所要注重在工作中发现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并上报推广。要注意收集整理工作图片和文字资料,做好工作总结,建立专档并不断进行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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