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服刑人员来说,在服刑期间表现好是可以减刑的,这就需要加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和法律意识,好好表现。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司法局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五项举措。
一、宣告宣誓,体现司法执法权威。由社区矫正中心对新入矫两个月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编班,分期分批组织为期一个月的入矫教育,邀请公、检、法一起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入矫宣誓,再对个别重点人员实行单独二次宣告,充分体现出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切实增强新入矫人员的身份意识和服刑观念,加大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力度。
二、训诫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依次由公、检、法和分管社区矫正的司法局领导或社区矫正中心负责人进行训诫教育、法律法规专题教育,授入矫知识,包括社区服刑人员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章制度等,同时对未成年、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员进行心理矫正,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进行思想、道德、法律、心理健康等教育。
三、训练劳动,规范日常行为养成。按计划组织入矫服刑人员开展队列训练和社区服务,集体练习《三德歌》手语操,规范行为养成教育,进一步规范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举止,提高了他们的纪律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四、风险评估,创新矫正管理方法。对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在编班学习的一个月内进行入矫风险评估,通过对危险指标的测验、分析和判断,评估服刑人员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危险等级分类,根据风险等级,及时调整矫正方案,为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供根据。
五、考核评定,检验入矫教育效果。每期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学习训练结束,月底由社区矫正分管领导、矫正中心负责人和司法所长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验收,通过点验和入矫考试,考核社区服刑人员在新入矫严管期间学习教育的效果,考核成绩将作为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监管规定的评定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编入下一期继续进行入矫教育考试,直至其考核通过,再交由司法所进行常规监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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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五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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