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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检察院集中见习心得体会汇总【5篇】

时间:2019-05-14 11:58:41 网站:公文素材库

在检察院学习的时光里,对于自己的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提高,在实践过程中,对于检察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学生检察院集中见习心得体会汇总【5篇】,快来学习一下吧。

    1.

    与城墙相伴的日子

    为了让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提高,了解检察院的程序性工作,我在西安市碑林检察院公诉部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业见习。在此期间,我认识了很多优秀的前辈,收获到了很多新的东西,也懂得了实践的重要,明白了从理论到实践是一个艰巨的过程,学到了为人处世乃至生活的道理,进一步深入了解了社会。实习期间,在检察官老师的指导下,我接触到了一系列的具体工作,对检察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

    (一)

    首先我终于搞清楚了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分工: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法律监督、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此外,我注意到了一些特殊的期限,列举如下,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决定逮捕,应当在十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一日至四日;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做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实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移送法院,法院审判期限简易程序20天,普通程序2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案件的处理程序中这些期限是我们必须遵守

    (二)

    其次,我接触了对案卷的补充、整理、完善工作,装订成册,便于保存、查阅。案卷主要分为检察院的检察卷和公安机关的侦查卷(刑事侦查正卷和副卷)两种,公安机关的侦查卷 :受理案件登记、立案报告表、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对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提讯证、呈请逮捕报告书、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提请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司法鉴定书等;检察院的检察卷: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及送达回证、纠正违法(法律适用错误)文书。

    检察院的工作其实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轻松,就拿一个简单的装订卷宗来说,其中就有着很大的学问。案卷的装订顺序为原则性规定,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装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及视听资料也应随案移送。

    诉讼文书卷一般按照询问通知书、询问笔录、书证、物证照片、司法鉴定书(鉴定聘请书、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的顺序装订,实践中可按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先后排序。提讯证仅在案件侦查终结时存入诉讼证据卷。犯罪嫌疑人为两人以上的按犯罪情节的重、轻程度顺序分别装订询问笔录。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及证人的供述、辩解、陈述及证言,按讯问时间的先后顺序装订。装订之前,还应去除案卷材料上存留的原装订物(订书针,回形针),并统一按照A4纸规格进行,对大小不一的文书材料及其他不便装订的材料要用胶水裱糊或剪裁、折叠处理,破损的文件材料应托裱,未留装订线的应做加边处理。案卷材料应逐页编号,页号采用铅笔以阿拉伯数字顺序标注在右上角,空白面不编号。案卷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结头在背后中孔,并贴办案人签名封条。这是我学习了整整三天才总结出来的,实在是一项细致繁琐至极的工作,它不断地磨练着我的意志,考验着我的耐心,一遍一遍地做下来,我慢慢的可以自己独立地整理装订卷宗了。

    (三)

    在短短四个礼拜的实习过程中,我还接触到了看守所这个神秘的地方,实践了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相关工作,看到了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知道了谈话教育、换押、提押、讯问等高墙之内的检察工作,受益匪浅。

    每次接到一个案子,都需要做登记、审查、讨论等一些工作。我也帮着登记、填表,学着写审查报告,跟着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开始思考“什么人在违法犯罪?”这个问题。

    此次实习,我的岗位主要是公诉部的审查起诉,因此主要运用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检察官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实习结束以后,我想了更多:在那里,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自己原来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只有不耻下问才能学到知识.实习时间虽只有短短的四个星期,却已让我受益匪浅,终身难忘,在这期间,我才感到了自己的知识是那么贫乏,而之前在学校还浑然不知,整天抱着六十分万岁的态度,轻松度日,一点都不重视学习,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自己学到的仅有的那么一点点知识,却还用不到实际生活中去,也就是不能把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又或者说,理论与实际相差很大,我却并不知道办案的惯例,还有办案技巧等等,这些尴尬的情况都让我深深地认识到,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还需要大量的实践经验。

    经过这次实习,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成熟了很多,不仅学到了许多的知识,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除此之外,这次实习也让我明白了自己的浅薄之处,大大增强了我继续学习深造的信念,是非常有必要有意义的一次实习经历,我十分感激学校和碑林检察院给予我这次机会,这是我成长过程中一笔宝贵的财富。

    2.

    揣着梦想上路

    上学期临近期末时,学校给每个人发了一封介绍信,要求我们利用暑期时间,到社会上进行与法律工作有关的社会实践,以便加深我们对法律专业的认识。原本松懈的心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这岂不是一场提前到来的毕业实习?庆幸的是,我成功报名参加了学校统一安排的实习,并且被分在了碑林区检察院。从7月13日开始,我便开启了我在检察院的实习生涯。

    我所在的实习单位,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位于环城南路东段326号,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优美的办公环境,洋溢着浓郁的法律文化及良好的人文环境,这无疑让我对法律工作产生了无尽的向往,也愈发坚定了自己的理想,对我了解法律行业大有裨益。

    在初入检察院时,我被分到了侦查监督科,跟着胡检察官一起学习办案流程。一开始胡老师只带我一个实习生,后来,因为公诉科的实习生太多,就调了另外一个同学过来和我一起。两个人一起工作,在交流中我发现了我自己的不足,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我的工作是协助指导老师办理案件,同时从事一些行政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检察官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指导老师撰写审查逮捕意见书、填写卷宗以及整理文书。同时,在同指导老师一同前往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也学习到了不少东西。在实习过程中,我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此外,虽然有些行政工作很琐碎,但在我以后从事工作时,这些都是非常基础、必要而又实用的经验。

    在实习期间,我做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指导老师撰写逮捕审查意见书,意见书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发案、立案、破案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需要说明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其中,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是检察院统一办案系统自动生成的,而我要做的就是初步填写后面的内容,再交由指导老师审查修改。

    这几个部分中,由于“发案、立案、破案经过”这个部分基本上都能在公安机关提交的逮捕申请书里找到,所以在填写这部分内容时基本没有什么问题。在“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证据”这一部分中,需要我先把案卷内容好好梳理一遍,再整理出所需内容。在填写这部分内容时,我发现我并不能很好地把握案件证据的性质,同时,因为有些案件的涉案人员较多,也就意味着口供、证人证言的内容会很多,特别是在案件内容又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这一部分要填写的内容就很多。虽然这一部分内容的填写只是对案卷内容的整理和录入,可是,因为每个案件都有办理期限,如果打字速度太慢的话,这一部分的填写就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在这次实习中,我深深的意识到了打字速度的重要性,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的打字速度得到了指 导老师的认可。

    在“需要说明的问题”这部分中,需要填写的内容非常少,但却是非常关键的内容。这一部分填写的内容,一般都是直接关系到是否批准逮捕,这就需要我对案件内容把握较为准确,同时又要足够熟悉相应的法律知识,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会影响审查意见书结果的案件内容进行简要说明。每次这部分内容,都是我填写的整份审查意见书的“重灾区”,几乎每次我的指导老师在看过我写的这部分内容后,都要进行较大程度的修改。或因为我没有对真正影响案件结果的内容进行说明,或说明不够准确,或没有将全部影响因素都进行说明。这说明我以后还要多读案例,不断练习案件分析能力,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

    在“处理意见”这一部分中,因为内容的填写需要我找到具体法条,说明犯罪嫌疑人是否触犯了某个具体法条,并写明其涉嫌罪名。这样的话,就需要我对法条有充分的理解,并在一定程度上能牢记法条。在这部分内容的填写中,最难的就是涉嫌团伙作案的案件了,因为人数一多,我就很难分清楚他们每个人触犯的究竟是什么罪名,因为在团伙作案中,从事不同工作的人有可能会有不同罪名。每次在填写这部分内容时,都是在提醒我以后在学校里好好好学习,分清楚每个罪名所对应的行为。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但我也知道,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以后,我还得多利用寒暑假的时间到外面实习,学习课本上没有的知识,不断弥补自己的缺陷。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

    经过这一次实习,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和信心。从检察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比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胡老师、宋老师以及其他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她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做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这是一段难忘的日子,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3.

    碑检之行,数日匆匆

    此刻,不得不感叹时间的流逝,四个星期的实习竟然这么快就结束了,确有不舍。

    那些可爱的姐姐、那些教会我很多东西的老师,尤其是我的指导老师李老师——一个只有29岁的检察官,和我们交谈的时候像极了一个可爱的孩子,尽管年纪相差五六岁,但完全不觉得有年龄差距,老师也是一个很幽默的人,让初来乍到的我得以迅速融入这份实习,也让不善言辞的我和老师们之间的相处也得以融洽……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给我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太多,酸甜苦辣,付出与回报,挫折感与成就感,理论与实践的冲击……所有这些,都逐渐在我原本浮躁的心灵内沉淀,发酵成一种不能用纸笔所形容的感动。

    在此,对碑林区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侦监部的老师们特别是我的指导老师李蜀检察官表示我最诚挚的感谢!感谢你们辛勤与耐心的指导和帮助!

    这次实习,我很幸运地被安排在了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一个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因为碑林区侦查监督部的工作较繁忙、工作量较大,但也意味着接触面更大,学到的东西也更多,为此我感到十分幸运。

    从走进碑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发现这里的案件量非常大,每一位检察官都要负责办理大量的案件,远远超出我原来的想象。但因为我是刚进来的实习生,所以还不能够接触办案。我首先接到的任务,就是侦查监督部上一季度的卷宗装订整理工作,这种工作比较简单机械,对于我们这些刚刚参与工作的实习生,就成了这项工作的主要劳动力。每个人的卷宗都报到了装订室,堆得高高的,于是我们开始整理卷宗顺序,找出缺漏的材料,将这些材料补齐。补这些材料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包括出审查逮捕意见书、提讯证、换押证、被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要完成这些需要看过所有的案件材料,对案情有全面的了解。材料补完以后我们开始取钉、打上页码、制作卷宗目录、进行装订。装订的要求很高,要做到符合标准,整齐美观,然后进行最后检查,加盖公章、补充签名和完成卷宗皮,到了这里一本卷宗的装订才算最终结束。

    正如以上所说,我只整理了一两天的档案,李老师就让我跟他一起学习处理案件了。先是在她去看守所提审的时候带我去旁听,带我一起做笔录。我还记得第一次走碑林区看守所的日子,那是在8月5日的上午,一共要提审四个犯人,主要是涉嫌盗窃罪。与我事先想象的犯罪分子面目凶狠,态度恶劣不同,几乎所有的犯人都比较配合,清楚的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即使有一些小麻烦,经过李老师的政策攻心和技巧性讯问也顺利的解决了。刚开始,我们实习生只是作为陪同人员,整个询问过程几乎都没有出过声,经过多次这样的提审就会有些无聊了。我是很幸运的,因为李老师很有意识地培养我独立办案的能力,他会在我听了几次他的提审之后,给我机会让我尝试着去询问。记得第一次他给我这样的机会时,我竟然害怕,不敢去询问犯罪嫌疑人。但是,有一次,一个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来找李老师时,因为老师不在,我就对他做了一次简单的询问,并做了笔录。这也是我第一次独立的询问,第一份独立完成的笔录。真的很有成就感。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珍惜着每一次机会。

    没过几天,李老师就把一个案子交给了我,让我开始学习独立办案的能力。那是一个比较简单的盗窃案件,他让我在办案中了解掌握最基本的程序和一些文书制作方面的要求。拿到卷宗后,我先仔细阅读审查了一遍,并填写了相关的提押证、告知书等,然后徐大哥和我一起去看守所进行了提审,还好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也较好,这样一来,案件事实也更加清楚。看守所回来后,我再次清理作案经过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证据,然后开始制作审查逮捕意见书等。在李老师的指导下,我很快就完成了第一个案子,那时真的有一种无以言表的成就感!

    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我已经接触了好几个案子了,我的工作已经涉及了办案的各个阶段和方面,已经基本掌握了办案的全过程,能够做到独立办一些简单的案子了。包括整理公安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提审犯人,完成案件审查逮捕意见书等基本文件材料。在这些办案的过程中,我还有意识的对一些复杂或疑难案件进行关注,这些关注和思考给了我很大的收获。

    由于是在侦查监督部,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碑林区仅半年时间就要办理那么多案件,而且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案量。以一个区推至全国,而且碑林区还是社会治安比较不错的,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盗窃案件,而其中的作案人员又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他们很多人是来西安打工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毒品的泛滥等等。

    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侦查监督部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

    在我刚刚开始独立处理老师交付的任务,还没有来得及大展拳脚的时候实习生活就这样结束了,难免有一些不舍和遗憾。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时刻严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尽我所能的帮助各位老师办案,发挥我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我很感谢我的指导老师李老师,正是在他的指导和帮助下,我的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得很快,很短时间就能够独立完成各项工作。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终生难忘!

    4.

    目见之不如足践之

    经历了四个礼拜的检察院实习生活,现在回想起来,其实每一天都是忙碌而又充实的,这次实习,我很幸运地被安排在了检察院公诉科,一个我向往已久的地方。因为公诉科作为检察院最繁忙的地方,工作量大,但也意味着接触面更大,学到的东西也更多,为此我感到十分幸运。

    第一周到检察院时,首先学到的便是如何写审查报告,一开始学着写一些简单的审查报告,例如简单的盗窃案件。在写审查报告的过程中,需要翻阅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的卷宗,也在卷宗中清楚的了解了公安机关办案的程序,以及公,检之间有相互衔接,交叉的工作环节,明白了公,检在工作中程序合法,程序严格的重要性。不仅两个机关在工作上有所交叉,在检察院内部的两个部门之间在工作上也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在公诉科,主要处理的问题是"诉与不诉",而检察院的另一部门侦监科处理的主要问题是"捕与不捕"的问题,两个部门的工作是承上启下的关系,关系十分紧密,而在现实中常常面临的问题便是经"捕"后无法"诉"的尴尬地,无端加重了工作量,浪费了工作资源,一院两科的矛盾也日益加剧,所以,"捕诉合一"这一制度显得尤为重要,而在今后,这一制度也会在开始在各院实践,也是检察院内工作制度的一大进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今后检察院的批捕率也将有所下降,避免了一定的工作资源的浪费。

    在检察院学会的第二件事情是如何整理卷宗,装订卷宗,做好检察院的备案工作,以备相关检查部门的检查。卷宗的整理顺序,也即相关办案程序的顺序,所以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也大致了解了公,检两个机关办案的程序问题。

    在第二周,便跟着老师去了看守所询问犯罪嫌疑人,学习如何作询问笔录。首先,询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必须合法,需要表明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身份,并告知其权利义务,签署相关权利义务文书,是否走认罪认罚程序等等;其次,在做笔录时,准确记录其姓名,户籍地等身份信息,前科信息;最后,做笔录时用词需准确,不得随意夸大或模糊,如实记录即可。而面对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询问,不是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会如实供述,通常会隐瞒罪行甚至会出现几次之间的供述不一致的问题,所以对于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说,必须有自己的一个独立判断,尽量避免被犯罪嫌疑人误导,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公诉科的工作量每天都比较大,对于工作人员来说,又有办案期限的各种限制,所以,要想兼顾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为了保证案件的质量,检察人员不得不一次次延期,甚至冒着超期的风险。所以说,这一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

    在这四个礼拜的学习中,不仅程序问题值得学习,在实体问题方面也值得学习,在公诉科审查起诉阶段罪名的判断有时也会是公诉人员的一大难题。在学校的学习中,通常学习的都是一些标准的案件模型,而在实践中便会遇到一些难以判断罪名的案件,无法落入标准的犯罪构成,给工作人员带来不小的难题。这时,通常会依据一定的刑法原则来加以辅助。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九零后,而且涉及的案件具有的社会危害性较大。而这些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环境,生活环境大多不是很好,很多都是缺乏家庭良好教育,早早外出打工,所以说,社会,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责任不可推卸。社会各界也都应对此问题有一定的关注。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3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对于自己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5.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二零一八年结束了大二的课程学习以后,我和其他一部分同学一起进去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参与了一个月的专业见习,从7月16日开始进去检察院实习,我在这里待了已经刚好一个月的时间。虽然时间很短,但是我觉得收获的东西很多,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对平日在学校所学的也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在专业见习过了大概两个周的时候,我和已经工作了很久的一个姐姐的朋友提起关于专业实习的作用,他对我讲述了关于他在大学时期参与实习的事情,他提到专业实习,告诉我说那是他觉得最宝贵的时光,那段时间给他教会的是如何把学习和工作进行衔接,从工作的角度应用平时在学校学习的东西,也认识到怎么样才能够弥补工作中的需要的而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他告诉我说,工作过程中需要的是不同于学生时代的思维,对于每一份工作的进行你都必须要抱有十分负责的态度,这是在学校里懒散惯了的人需要特别注意的,工作中的失误往往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在专业实习的过程中他劝诫我说就必须认识和转换这个态度,否则对于以后的工作会造成难以弥补的负面影响,反之则能够帮助我快速的进入实习的状态,在实习的过程里,这样可以更有效的把握住这短暂的一个月的时间,尽可能多的学到有用的知识。这番话让我受到很深的触动,我姐姐的这个朋友告诉我说他实习中学到的东西对于他后来的工作起到的作用是意义深远的,在他毕业以后,这段经历使他比其他同学更快的适应工作,给以后起到了很好的铺垫作用,对于我来说,这是非常宝贵的经验。

    我在检察院的第一天,负责分配实习生的老师将我分配给刘检察官,因为之前反贪污和反渎职两个部门和纪委合并成立了监察委以后,检察院的空闲办公室就多了起来,我在检察官隔壁的书记员办公室里,同在办公室里的有和我一个检察官的两名书记员以及另一位检察官的书记员,其中两个都是我们学校的研究生,他们在这里实习了已经有半年左右的时间。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实习经验,都要远远的强过我。在我实习的这段时间,他们也很耐心和负责的交给了我很多关于日常工作中问题的处理,对此我也非常的感激,在他们的教导下很多平时我难以注意的问题都能被指正,也让我很快的适应了检察院的生活。比如在我实习的第三天,师兄拿了一本关于盗窃案的卷宗让我来看,他让我寻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我在看了二十分钟左右以后,大部分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案件所陈述的内容和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法,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则是一个都没有看出来。师兄就给我指出了其中存在的好几个问题,包括公安机关在询问中笔录里关于犯罪嫌疑人的盗窃金额和被害人报案损失金额不匹配的问题,部分转账记录的证据缺失的问题,等等总共有三五个,从证据部分到程序部分都有涉及。从这个时候起我才意识到如何去把握和了解一个案件,而不是走马观花如同看小说一样应付过去。此后在准备做一份审查报告的时候,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除了关于刑法中的内容,还涉及到劳动法等其他内容。有一个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子中,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是公司车辆私自使用,关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中有一份对于嫌疑人公司经理的询问笔录,其称,犯罪嫌疑人李某和公司签订的合同尚未生效,李某尚在试用期间。否认李某是其公司员工。在审查报告里关于李某基本信息的填写时,需要确认李某是否是公司员工,我在询问检察官时,他提到了关于劳动法中关于这一部分的规定。虽然我在不久前是学过劳动法的,但此时却丝毫没有意识到劳动法的运用,这一点是很值得注意和反省的,如果学过的知识不知道什么时候用,那么和不曾学过又有什么分别呢?

    我在办公室的时候,也和学长学姐们讨论一些关于专业内容的知识。不过更多的时候我还是以听他们讲为多。曾经有关于一个如何认定诈骗,盗窃,抢劫的问题,在学校学习的时候从来没觉得这几个行为会有什么相近的地方,但是在学长学姐们的讨论中,将问题放置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我竟然也不知道如何去分辨这几个行为。在这时我就能更加深刻的体会到专业知识的匮乏程度,也警醒我自己还需要更加谦虚并且要自我督促我认真学习。

    除了关于专业性很强的知识的学习,事务性的工作也需要格外的注意,无论是做一份审查报告,准备起诉书,或者是量刑建议书等等,很多细节都是非常要求细心的。比如审查报告中关于受案日期是看起诉意见书的落款日期还是还起诉意见书的红头日期,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是观察公安机关记录的还是犯罪嫌疑人的口述,都需要记住的。还有很多比如起诉时需要准备多少份起诉书,需要移交什么材料(换押证)等等,比如什么时候需要给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发委托社会调查评估函,什么需要给公安机关发退回补充侦查函等等,也包括什么时候装订卷宗,怎么装订卷宗,什么时候交卷给档案室,去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对于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走哪些程序等等。这些很多知识并不需要法律来解释,更多是工作的规范流程,也是需要注意的,我在检察院待了大概一个星期左右才弄清楚打印机的使用,而那些换押证,提讯提解证,宣读笔录,如何写社调评估函等等,更是掌握起来花费了很久。我能将这些东西都掌握也是非常感谢学长学姐们的,对于检察院的办公系统,如果在系统内进行流程我因为很少去操作,所以直到现在我也不太清楚。可以说也是一点点遗憾了。

    在检察院的时间过去的很快,但我认为我没有荒废这段时光,有了这一份经历,我相信对于我以后的学习和实习,都会有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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