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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心得感悟精选九篇

时间:2019-05-14 11:59:29 网站:公文素材库

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没有了那些恶劣分子,我们的生活环境也有了很大改变。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扫黑除恶心得感悟精选九篇。

篇一

【关键词】扫黑除恶

【摘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生活安定有序、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家庭美满幸福,同时也是每一位基层干部的工作使命和奋斗目标。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为期3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生活安定有序、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家庭美满幸福,同时也是每一位基层干部的工作使命和奋斗目标。

黑恶势力的猖獗,往往与“保护伞”有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中,要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起来,坚持扫黑与“毁伞”并举,对背后的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挖彻查。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强化政治责任,立足工作实际,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专项斗争深入健康开展。

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首先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将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正常有序、扎实有效地进行。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群众扫黑除恶知晓率。同时要加强法律宣传,面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知识,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真正做到有黑打黑,无黑打恶,无恶打帮,无帮也要打一场法制宣传的人民战争。

篇二

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黑社会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灾难,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旨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2018年治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阶段,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19年治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阶段,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为了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党组织一要坚持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二要注重工作措施,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坚决扫除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和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三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两个结合”,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做到“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扫黑除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扫黑除恶不是一次专项斗争就取得一劳永逸的胜利,狭路相逢勇者胜,需要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定决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篇三

了响应 总书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当下全国的扫黑除恶斗争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为深入贯彻落实 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近日进驻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8月29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四川省工作动员会在成都召开。会上强调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这次进驻四川省,重点是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基层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督导四川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我省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行动,从基层入手,查找各类腐败苍蝇。小到村痞村霸,大到地痞市霸。更是深入不同领域开展“拍蝇’行动,有对房地产和建筑等传统领域的涉黑案件,也有对城镇乡村的民生领域的深入挖掘。甚至深入基层的领导干部和科员干事,严查政府官员和地痞流氓,地方恶霸,地方商业企业的涉黑联系。

在今年九月四川雅安雨城区大兴便破获了一起大型的扫黑除恶案件,深入广泛的打击了雅安市区的黑恶势力和基层官员的贪污腐败问题,有力的加大了全省的扫黑除恶信心,也为全省的扫黑除恶,“拍蝇”行动指出了一些方向。

雅安市纪委监委只通过一条群众信访信息,说 “雨城区大兴镇徐山村扶贫领域项目涉嫌弄虚作假”。根据这一信息的反映,纪检监察委紧急调动各方势力,深入调查信息的真假。 

经过各方力量,最终查处到以大兴镇前进村原村主任申文健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长期腐蚀拉拢党政机关干部、基层人民警察,大搞利益输送,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当地的政治生态、治安环境和社会风气。

这一事件的报道,打响了雅安市的扫黑除恶行动的第一枪,也给全省的扫黑除恶活动和“拍蝇”行为画上了有力的一笔,增强了全国扫黑除恶的信心。

篇四

“最近,这个扫黑除恶宣传的特别火啊,基本上每天都有人来村里发放宣传彩页,村里好几个地方也张贴了宣传纸,而且还经常听到有宣传车来回绕着广播”。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是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关注的微信公众号开始隔三差五地推送关于扫黑除恶的信息,不管是本地的还是全国通报的,一个比一个“劲爆”。本月本市市委还联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3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现在无论是闹市街区的路边还是村头的醒目位置,抬眼就是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中间还夹杂着宣传页。微信、微博、电视台、广播、报纸,本市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开展彻底的宣传。现在就连八十的奶奶想起来就念叨两句:“现在说是要抓村里的黑社会嘞是不。”

不仅宣传广泛,斗争成果也颇有成效。从中央、省、市到县区纪委,几乎没隔两天就能看到通报一批扫黑除恶案例,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增强了群众揭露黑恶势力的信心,以实际战果回应了群众的期待。

近期笔者本人还收到了一条短信,上面写着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举报电话、邮箱、信箱,据查这是通过电信平台广泛发布的进驻信息,建立起电话、信件、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拓宽了群众的举报途径,扩大了进驻宣传途径。

篇五

平安是福,安全是金。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期待值也越来越高。然而在城乡基层,黑恶势力却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很多时候,对于黑恶势力,人们恨之入骨的同时,似乎又敢怒不敢言。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随后各地扫黑除恶力度持续加大,一些黑恶势力活动渐趋隐蔽,向着“洗白”方向演变,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较之前也在发生着改变。但不管如何“洗白”,黑恶势力都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必须依法严惩。

在对黑恶势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的同时,也要注重预防,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方能除恶务尽。除了打击,还应该分析问题存在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导致了这些黑恶势力的出现,为什么会长期存在?如何应对和避免黑恶势力再出现?建立长效打击治理机制,加快基层法制建设,提升群众法制意识,拆除黑恶势力的各种保护伞,不给黑恶势力形成的机会。对于黑恶势力,要扫得彻底,不留死角,更要加强预防,标本兼治。百姓安居乐业幸福生活得来不易,应持之以恒勤清扫,方能得来长久的国泰民安。

扫黑除恶不可能依靠一次专项斗争就取得一劳永逸的胜利,必须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久久为功。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破除基层黑恶势力与腐败之间的共生关系,斩断其盘根错节的黑色利益链,强力巩固基层政权,避免形成基层治理的“真空”。

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而今在高压反腐标本兼治、破立并行的新时期下,必须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篇六

近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惩治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经商难、当官难、做黑更难。在市场规则和市场竞争限制下,很多的商业做起来很艰难,很多人为了生存下来和更多的利益,强迫自己以黑的方式来经商,进行不正当的竞争,谋取更多的黑色利益;在官海当中,不缺乏有才智的人,但当官升职不仅要有能力,还要有政绩,在很多有官瘾的官中,因为自己能力缺乏,迫切需要政绩证明自己,对招商引资有强烈的需求,导致和商业进行不正当的交流,以特别的政策吸引投资,以损害国家利益谋取自己的政绩;在很多混黑的人中,大都是生活所迫,当然也包含一些好吃懒作的混混,因为生存的难度,导致在暴力路上走得越来越远,行走在黑色的道路不能回头,在社会能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有生存的空间,人们有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后也就不会走向邪路,用生命去拼搏生存。

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今天,社会治理越来越和谐,对处于一些困难生活领域内的人有特殊的国家政策,黑色道路上的后备军就会被国家不断软化加入和谐社会,黑恶势力的道路就越走越短。在法制社会和法治治理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社会责任,对自己身边人和事都要有监督的义务,有担当的作为,对一些不和谐的事,一些黑恶势力决不能妥协,一旦发现这些苗头,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备。对一些不公平的事要说出来,坚决打掉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杜绝腐败的土壤再生蛀虫。十九大后,国家监察委力量不断增强,强化对各种行业和领域的监管,更注重党员干部内部的纯净,深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肃清内部矛盾,集中力量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不断压缩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依纪依法处理问题,做到真正的用法制来法治。

篇七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旨在维护社会稳定安全,长治久安。

扫黑除恶应重视基层。扫黑除恶进行至今,各地都取得了重大成效,打掉一批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基层村社干部,他们利用本村的家族力量,操控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利用村民对政策的不了解,侵吞资产等。因此,扫黑除恶要加强对基层,特别是村社干部的线索排查,进行重点督办,深挖案件,刨根问底,这样才能打击到那些黑恶势力,还基层百姓长久安宁。

扫黑除恶应重视校园。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但是在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侵蚀下,校园里的青少年良莠不齐,各种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层出不穷。有些青少年因为思想不够成熟,甚至做出一些骇人听闻的违法事件来。扫黑除恶的斗争,不应该只限于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的整治也应该加大,把黑恶势力的扼杀在摇篮中,以免对学生和校园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

扫黑除恶要立足当前,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又要着眼长久,减少或扼杀黑恶势力的成长和蔓延,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八

018年9月2日,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进驻山东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督导工作动员会在济南召开。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要高举“正义之剑”。自古正邪不两立,凡一方法治严明、风清气正,则百姓富足、群众安康,朗朗乾坤更不容法外之地或“官匪勾结”以致贻害百姓之问题。对黑恶势力,若不“高压严打”,则会迅速坐大、危害一方。打掉一拨黑恶势力,若不揪出其背后的“保护伞”,待到时机成熟时,又会庇护出新的恶霸祸害。对待黑恶势力坚决不能姑息纵容,必须实现由“打黑”到“扫黑”的全面转变,由表及里铲除黑恶势力的根源,持续打击肃清黑恶毒瘤,从而庇护百姓幸福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要敢于“重拳出击”。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从“打”到“扫”,传递出一种久久为功的定力、韧劲,这是攻坚仗,更是持久战。黑恶势力不是一天练成的,监督执纪的铁拳当练足“快、准、狠”的功夫,方能精准打掉黑恶势力的“霸”气。要把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的生存空间,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要深挖幕后“保护伞”。俗话说,鼓要打到点子上,笛要吹到眼子上。黑恶势力有恃无恐地横行乡里、扰民害民,往往与权力的庇护或纵容脱不了干系。为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解决涉黑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和巡察工作内容,对“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完善政法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等问题。

篇九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全体人民的郑重承诺,是对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政治宣言,但在黑恶势力的横行下,不仅阻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也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群众的幸福感无法获得提升,反腐败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效果更会大打折扣,我们绝不能让黑恶势力的存在成为一块“短板”。故而一场全国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运而生。

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 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为一名长期在基层工作人员,更有深刻的感觉到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因此《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从而表明了这次扫黑除恶的着力点,除了打击黑恶势力本身,还要打击基层的腐败,查处“微腐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

从全国查处的众多黑恶势力案例证明,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一些地方的基层组织和执法机关工作涣散,使乡村恶霸有机会干扰操纵基层选举,把自己势力内的人安插为村支书或党政干部,不仅弱化了党的领导,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还会让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正义难以得到伸张,从而导致黑恶势力更为猖獗,人民群众的怨声更大,幸福指数只减不升。 

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扣住了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又一突出问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也是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我们要有雷厉风行的魄力,有“刨根问底”的钻劲,有敢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的实干精神,坚持“严打”、“常打”、“深挖”、“细扫”,久久为功,努力守护一方净土,给基层百姓长久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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