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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大约谈等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14 12:00:14 网站:公文素材库

何工作的完成都是建立在生命安全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我们要做好生产安全工作。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大约谈等行动方案的通知,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篇一

一、大约谈目的

通过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除、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有关部门及单位,以集体或个别形式进行约谈,增强我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大约谈组织及被约谈对象

(一)大约谈组织

大约谈由各级安委会、各专委会分别组织。

(二)被约谈对象

1.区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托区安委办,分别组织约谈伍家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约谈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2.各街、乡安委会及办公室或各专委会办公室,组织约谈辖区及所属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大约谈情形

(一)安委会约谈情形。重点针对辖区内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一段时间事故多发频发的、发生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安全问题突出的。

(二)各专业委员会约谈情形。所监管行业领域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一段时间事故多发频发的、发生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安全问题突出的。

(三)各级安委会及办公室或各专委会办公室约谈情形。所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查处隐患较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的。

四、 大约谈安排

(一)时间安排

9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方法步骤  

1.制定约谈计划

区安委会、各专委会及其办公室、各约谈单位应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梳理被约谈对象,制定约谈计划。

2.组织实施约谈

区安委会、区专委会及其办公室、各约谈单位组织实施约谈时,被约谈方应根据约谈事由准备书面材料,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存在不足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一约谈一方案,约谈方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约谈情况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约谈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新闻媒体、公众代表等列席约谈。

3.约谈跟踪督办

约谈结束后,被约谈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约谈方,各安委会办公室、专委会办公室对照审核,必要时可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连续发生事故的要给予通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约谈单位要把大约谈作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周密计划,统筹安排,精心实施,巩固提升当前我区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二)狠抓落实。各约谈单位要力戒形式主义,把大约谈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大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

(三)确保实效。各约谈单位要全面透彻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找准问题和短板,把握规律和特点,研究制定出台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执行效果好的一系列对策措施,坚决有效遏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

请各级安办、各专业委员会将大约谈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联系人:杨嫣,电话:6561085,邮箱:870194265@qq.com。

篇二

一、大排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7月27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针对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特点,采取全面排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排查大风险、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依法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彻底化解各类风险,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大排查主要内容

全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重点开展“五查”:即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查全员安全培训、查重点部位风险管控、查高温汛期事故防范、查隐患排查治理。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排查内容由各专委会、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三、 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8年9月10日前)

各街乡、各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大排查范围和内容,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排查清单,详细列明排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明确本辖区大排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督查检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各街乡、各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专门力量,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专项执法、随机抽查、回头检查、公开通报、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对重点路段、重点企业、重点场所落实每日巡查。要通过依法督办和整改的方式,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街乡、各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和抽查,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全面总结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安排、扎实推进。落实“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务求实效。

(二)严格检查执法。各相关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 检查等方式,深入企业,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未落实的一律依法进行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关停整顿;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一律“零容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曝光。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大排查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告。

请各街乡、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将开展大排查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联系人:杨嫣,电话:6561085,邮箱:870194265@qq.com 。

篇三

为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安委会印发的《全市安全生产大约谈等行动方案的通知》(宜安发〔2018〕10号)精神,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暗访行动。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暗访行动取得实效,现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暗访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形成监管高压态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暗访范围

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储存、运输企业,油气输配、使用企业(包括城市燃气),消防安全领域(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安装领域(地上、地下各类施工现场),道路交通、水利、特种设备、养老机构、教育、旅游、地质灾害、医院、农业等。

未列入重点暗访范围的行业领域,专委会和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安排暗访工作。

三、暗访内容

(一)暗访重点内容

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高温汛期事故防范情况; 风险分级管控情况;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对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职业健康管理情况;承包、租赁及外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二)暗访具体内容

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操作运行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和基础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人员和应急设备是否按规定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重要设备设施检测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缴纳是否符合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是否落实到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是否落实;生产车间、作业岗位、生产工艺、作业工序等重点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建设项目、建筑工地、施工场地等作业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章行为是否规范化、常态化,是否扎实有效。

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在监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内,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情况也将纳入大暗访行动范围,确保做到全覆盖、零死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暗访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区安委会将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由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或者安委办主任带队督查,暗访工作的情况收集与整理等具体工作由区安办负责。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科学制定暗访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暗访工作责任。

(二)开展联合执法。暗访工作采取“四不两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不要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每个暗访组具有相关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专家1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开展联合执法,采取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生产大暗访行动的宣传力度。

(三)加强信息报送。暗访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请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将大暗访开展情况于9月26日前报送区安委办。联系人:杨嫣,电话:6561085,邮箱:870194265@qq.com。

篇四

一、大警示目的

通过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和重点行业风险防控要领宣传,普及安全生产识险辨险、自救互救知识,强化全区人民安全意识,提高全区人民安全素质和技能,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事故警示强制性教育。各街乡、各专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督促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采取集中播放观看或班组教育等形式,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典型事故警示片和重点行业风险防控要领宣传片,力争实现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全覆盖。同时,各专业委员会、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区安监局提供警示教育片源和素材,利用“湖北安全生产网络培训学院”,建立各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影视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开展丰富的警示教育主题活动,提升从业人员风险防控意识。

(二)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高危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同行业领域企业在事故现场召开警示教育会,通过实地查看事故现场、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开展警示教育。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等高危行业领域发生的比较典型、影响较大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区安委会组织召开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

(三)公开事故查处信息。对已经发生的典型事故,区安监局将及时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上公开事故查处信息,包括事故查处问责情况、被问责单位及个人名单、失信企业名单等。通过公开曝光让企业受到警示监督,确保社会公众应知尽知。

(四)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批复后,及时向社会公开,让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警示教育。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乡和各专业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警示教育行动落实落地。

(二)加强检查督办。各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将企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情况纳入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查。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开展事故警示强制性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进行通报。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对拟公开的事故查处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要落实责任、严格把关,及时联系媒体向社会公开。

请各街乡、各专委会牵头单位将开展大警示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并于12月21日前报送开展大警示行动工作情况总结。联系人:杨嫣,电话:6561085,邮箱:8701942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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