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有很多道德模范,他们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感动着我们,你知道身边哪些先进事迹?下面小编带来的是区人民检察院“模范就在我身边”王石磊先进事迹。
王石磊,男,汉族,29岁,中共党员,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系毕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部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工作)。
工作经历:
2013年03月至2013年08月: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科员、书记员(侦查员);
2013年09月至2015年09月: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监所科科员、书记员(内勤);
2015年10月2016年10月: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部案件管理办公室科员、书记员(负责人、主持工作);
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部案件管理办公室科员、书记员(负责检委会业务、人民监督员业务工作);
2017年06月至2017年07月:抽调至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5?15专案组”审查案件成员;
2018年01月至今,任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管理部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工作)。
在工作期间,王石磊能完成院领导及上级院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将我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重新设计并交付使用,严格按照省院要求配置“律师接待室”、“涉案财物管理室”、“电子卷宗制作室”,做到制度上墙;积极联合区司法局将“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保障了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了信息公开机制,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将“案件办理进度显示屏和触摸屏”上的信息及时公开,方便了群众和当事人的查询,提高了检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和创新服务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方式方法,在2017年我院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律师权益先进单位;扎实做好案管本职工作,做到受理案件、自动分案机制、数据统计报表、取送卷宗、档案管理等工作万无一失,促进案件管理工作稳步开展;严格贯彻流程监控、文书监管、业务分析研判、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司法档案建设等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工作,真正起到了对在办案件进行监督、对已办案件质量把关的作用;在检察委员会、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上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便利;在之前的行贿档案查询工作中提高查询效率,创新服务方式,得到了辖区企业的高度认可和好评,为保障宽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王石磊在思想上能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王石磊是宽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副书记,在担任党支部副书记期间,认真做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即三会一课)的所有会议记录,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配合支部书记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本支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做出了自己的一份努力。
王石磊身系基层,时刻为人民提供法律服务。在2017年“党员下社区服务”的活动中,王石磊经常抽出时间为所定点联系的福山路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真正为老百姓分忧解难,树立了检察院执法为民的好形象,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王石磊时刻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业务水平,撰写多篇案件管理理论和实务调研文章和配合院课题小组完成多篇检察理论和实务调研文章,所写文章在国家级、省市级刊物刊载。
王石磊能积极参加省市院及区里组织的活动丰富自己,为院里争得了多项荣誉。在2014年06月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中国梦的检察力量”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三等奖;在2014-2015年度评比中,被评为“宽城区优秀公务员”;所在的公诉监所科被授予“集体三等功”一次;在2016年04月宽城区委组织的“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优胜奖;在2016年09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吉林省第一届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荣获“吉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在2017年02月被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嘉奖”一次;在2017年04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举办的“全省青年检察人才培训班”上,修满40学时,经考试考核合格并结业;荣获2017年度宽城区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在2018年0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第3期案件管理理论与实务培训班”上,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结业;在2018年05月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举办的“全市检察机关意识形态管控素能提升培训班”上,学满36课时并结业;在2018年05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举办的“吉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培训班”上,学满26课时并结业;在2018年09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成都)举办的“吉林省检察机关案管业务培训班”上,学满51课时并结业。
王石磊正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是一名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区人民检察院“模范就在我身边”王石磊先进事迹》
由互联网用户整理提供,转载分享请保留原作者信息,谢谢!
http://m.bsmz.net/gongwen/192878.html
- 上一篇:志愿服务典型徐平先进事迹
- 下一篇: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学校活动方案